第十二章

作者記事真實可靠——他出版本書的計劃——他譴責那些歪曲事實的旅行家——作者表明自己寫作並無任何險惡目的——有人反對,作者答辯——開拓殖民地的方法——作者對祖國讚美——他認為國王有權佔領他描述的那幾個國家——征服那些國家的難處——作者向讀者作最後告別;談到他將來的生活方式;提出忠告;遊記結束。

尊敬的讀者,我這裡已經把我十六年又七個多月來旅行的歷史老老實實地講給你們聽了。我著重敘述的是事實。我也許也可以像別的人那樣說一些荒誕不經的故事來使你們大吃一驚,可是我還是願意用最簡樸的方式和文體敘述一些平凡的事實,因為我主要的目的是向你們報道而不是給你們消遣。

英國人或者歐洲其他國家的人是很難得到一些遙遠的國家去旅行的,像我們這種去過那些地方的人,要來寫點什麼海上陸上的奇異動物那是很容易的。但是,一個旅行家的主要目的應當是使人變得越聰明越好,應當用異國他鄉的正反兩方面的事例來改善人們的思想。

我衷心希望能制定一項法律,即,每一位旅行家必須向大法官宣誓,保證他想要發表的東西全部完全屬實,然後才准許他出版自己的遊記,這樣世人就不會像平常那樣受到欺騙了。有些作家為了使自己的作品博得大眾的歡心,硬是撒一些彌天大謊來欺騙缺乏警惕性的讀者。我年輕的時候也曾經以極大的興趣仔細閱讀過幾本遊記,但自從我走遍地球上的大部分地區,並且能夠根據自己的觀察反駁那些不符合事實的敘述以後,我對這一部分讀物就非常厭惡了,同時對人類那麼輕易地就相信了這些東西也感到有些生氣。所以,既然熟悉我的人都認為我辛辛苦苦努力寫出來的這本書還可以為國內所接受,我就堅決要求自己永遠遵守一條準則:嚴格遵守事實。實際上我也永遠不會受任何誘惑偏離事實,因為我心中一直牢記著我那高貴的主人和其他優秀的「慧駰」的教誨和榜樣;我曾經有幸在那麼長的時間裡聆聽它們的教導。

「……雖然惡運使西農落難,卻不能強使他誑語欺人。」[引自維吉爾《伊尼德》第二卷第七九一八○行。]

我非常清楚,寫這類作品既不需要天才也不需要學問,只要記憶力好、記錄精確,用不著別的能力,寫出來也成不了什麼大名。我也知道,遊記作家也同編字典的人一樣,將來一定是湮沒無聞,因為後來者居上,以後的人無論在份量和篇幅上都會超過他們。那些讀了我這部作品的旅行家如果日後去我描述過的那些國家旅遊,就會發現我的文章的缺陷(如果有錯誤的話),還會添加不少他們自己的新發現,這樣就會把我擠出流行作家的圈子,自己取而代之,使世人忘記我曾經也是個作家,這樣的事是極有可能發生的。如果我寫作是為了求名,這確實是屈辱了我;然而我著書的唯一目的是為了大眾的利益,這樣我就根本不可能感到失望。因為既然自認為是統治本國的理性動物,誰讀到我提到的那些光榮的「慧駰」的各種美德,不會為自己的罪惡感到羞恥呢?關於由「野胡」統治的那些遙遠的國家我一點也不想多說了;在那些國家當中,布羅卜丁奈格人腐敗的程度最輕,所以他們在道德和統治方面的英明準則應該是我們所樂於遵從的。可是我不想再繼續說下去了,怎麼評價怎麼做,都留給賢明的讀者自己去想吧。

我非常高興我的這部作品不會受到什麼責難。一個作家,他只敘述發生在那麼遙遠的國度裡的一些平凡的事實,我們既沒有半點興趣同這些國家做生意,又不想同它們談判,對於這樣的一個作家,還有什麼能反對的呢?我曾十分謹慎地避免了一般遊記作家所出現的毛病,他們因為這些毛病常常受到指責也是罪有應得,另外,我不插手干涉任何政黨的事。我寫作不動怒,不帶偏見,對任何人或者任何團體的人都沒有敵意。我寫作的目的是最高尚的:只想給人類傳遞見聞,教育人類。我也不是謙虛,我認為自己的想法要高過一般人,因為我曾那麼長時間同最有德行的「慧駰」在一起交談,我自有優勢。我寫作既不為名也不途利。我從來都不肯用一個詞兒讓感覺到像是在責難別人,即使對那些最愛認為自己是受了指責的人,我也盡可能不去得罪他們。因此,我希望我能夠公正合理地表明自己是個絕對無可指責的作家,任何抗辯家、思想家、觀察家、沉思家、挑毛病專家、評論家對我都永遠沒有辦法。

我承認,有人曾悄悄地對我說,作為一個英國的臣民,我有義務回來後就向國務大臣遞交一份報告,因為一個英國臣民發現的任何土地都是屬於國王的。但是,我懷疑如果我們要去征服我說到的那些國家,是不是會像弗迪南多·柯太茲[弗迪多·柯太茲(一四八五—一五四七),西班牙冒險家、殖民者。]征服赤身裸體的美洲人那麼輕鬆。利立浦特人,我想征服他們所得的好處幾乎都抵不上派譴一支海陸軍隊的消耗;對布羅卜丁奈格人有所企圖我又懷疑是否慎重或安全;而英國軍隊的頭頂上浮著那麼一座飛島他們會不會感到很逍遙。「慧駰」看來倒真的對戰爭沒有什麼準備,它們對戰爭這門科學而尤其是對大規模的武器完全是不在行。儘管如此,假如我是國務大臣,是決不會主張去侵犯它們的。它們慎審、團結、無畏、愛國,足可彌補它們在軍事方面所有的缺陷。想想看,兩萬「慧駰」衝進一支歐洲的軍隊,衝亂隊伍,掀翻車輛,用後蹄將士兵的臉踢得稀爛,因為它們完全擔當得起奧古斯都的性格:Recalcitrat undiquue tutus[拉丁文:「他只朝後面踢,卻四面都安全。」見賀拉斯《諷刺詩》第二卷第一首第二○行。]。但是我不會建議去征服那樣一個高尚的民族,我倒希望它們能夠或者願意派遣足夠數量的「慧駰」居民來歐洲教化我們,教我們學習關於榮譽、正義、真理、節制、公德、剛毅、貞潔、友誼、仁慈和忠誠等基本原則。在我們的大部分語言中還保留著這全部美德的名詞,在古今作家的作品中也經常見到這些名詞;我自己雖然讀書不多,這些名詞倒還能說得出來。

但是我還有一個理由使我為什麼不完全贊同國王陛下要用我發現的地方來擴張其領土。說老實話,對分派君主去那些地方統治的合法性我開始有些懷疑了。例如說吧,一群海盜被風暴刮到了一個不知名的地方,最後一名水手爬上主桅發現了陸地,於是他們就登陸搶奪。他們看到的是一個不會對人造成危害的民族,還受到友好招待;可是他們卻給這個國家起了一個新國名,為國王把它給正式侵略了下來,再樹上一塊爛木板或者石頭當紀念碑。他們殺害二三十個當地人,再擄走幾個做樣品,回到家裡就被赦免了。一片新的領土就這樣開闢了,它的獲得名義上還是神聖的。國王立刻派船前往那地方,把那裡的人趕盡殺絕。為了搜刮當地人的黃金,他們的君主受盡磨難。國王還對一切慘無人道、貪慾放蕩的行為大開綠燈,整個大地於是遍染當地居民的鮮血。這一幫如此效命冒險遠征的該死的偽君子,也就是被派去改造開化那些盲目崇拜偶像的野蠻民族的現代侵略者。

但是我直言不諱地說,這一段描述跟英國民族毫無關係。英國人在開闢殖民地方面所表現出的智慧、關心和正義可以做全世界的楷模。他們在宗教和學術方面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他們選派虔誠、能幹的教士傳佈基督教義;他們謹慎小心從本王國挑選出生活正派、談吐清楚的人移居各地;他們派出最能幹:最廉潔的官員到各殖民地管理行政,嚴守正義;更使人高興的是,他們派出去的總督都是些最警醒、最有德行的人,全心全意只考慮到人民的幸福和他們國王主子的榮譽。

但是,我描述過的那幾個國家一定都不願意被殖民者征服。奴役或者趕盡殺絕,他們那裡也不盛產黃金、白銀、食糖和煙草,所以我以為,他們並不是我們表現熱情、發揮勇武或者撈點實惠的合適的對象。然而,如果那些和這事更有利害關係的人覺得應該持與我相反的意見,那麼我在依法被召見的時候就準備宣誓作證:在我之前還從未有任何一個歐洲人到過那幾個國家。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相信當地居民的話,事情是不會引起紛爭的,除非是關於那兩隻據說是許多年前出現在「慧駰」國一座山上的「野胡」可能會引起爭議;根據那種意見,「野胡」種就是它倆的後裔,而據我所瞭解,那兩隻「野胡」可能就是英國人。這一點,說實話,從它們後代面容的每一特徵來看,我是有點懷疑的,但這是否就構成我們佔據那地方的理由,我只有留給精通殖民法的人去考慮了。

但至於以國王陛下的名義正式佔領那些地方,我卻是從來都不曾想到過,而即使有過那種想法,就我當時的情形來看,為了慎重和自我保護起見,我也許還是等有更好的機會再說。

作為一個旅行家,我可能受到的責難也許只有這一個了,而我現在已經做了答辯。在此我謹向我的每一位敬愛的讀者最後告別。我要回到瑞德裡夫我的小花園中去享受自己靜思默想的快樂,去實踐我從「慧駰」那兒學來的那些優秀的道德課程,去教導我自己家裡的那幾隻「野胡」直到把它們都培養成馴良的動物。我要經常對照鏡子看看自己的形象,如果可能的話,想這樣慢慢養成習慣,到以後看到人類不至於忍受不了。我很惋惜我國的「慧駰」還有野蠻的表現,可是看在我那高貴的主人、它的家人、朋友以及全體「慧駰」的面上,我對它們一向還是很尊敬的。我們的「慧駰」每一處輪廓都有幸同「慧駰」國的「慧駰」一樣,可是它們的智力卻逐漸地退化了。從上星期開始,我已經允許我妻子與我同桌吃飯了,我讓她坐在一張長桌子離我最遠的一頭,也讓她回答我提的幾個問題(不過只讓她極簡單地回答)。可是「野胡」的氣味還是非常難聞,我總是用芸香、熏衣草或者煙草將鼻子摀住。雖然老年人舊習難改,但這對於我來說並不是毫無希望,一段時間之後,總可以受得了讓鄰居的「野胡」與我相聚,而不會像現在這樣要他用牙齒或爪子來傷我。如果一般的「野胡」僅僅有著生來就有的罪惡與愚蠢,我同它們和睦相處可能還不是很困難。我見到律師、扒手、上校、傻子、老爺、賭棍、政客、嫖客、醫生、證人、教唆犯、訟棍、賣國賊等等一點也不生氣,這都是很合乎情理的事情。但是當我看到一個醜陋的笨蛋,身上心裡都有病,卻還驕傲不堪,我馬上就會失去全部的耐心。我怎麼也弄不明白這樣一種動物怎麼會和這麼一種罪惡攪和到一起。聰明而有德行的「慧駰」富於理性動物所能有的一切美德,而在它們的語言中卻沒有表達這種罪惡概念的名詞。它們的語言中,除了那些用來描述「野胡」的可惡品性的名詞外,沒有任何可以表達罪惡的術語。它們因為對人性缺乏透徹的理解,所以在「野胡」身上還辨認不出有這種驕傲的罪惡,可在「野胡」這種動物統治的別的國家中,驕傲一惡是顯而易見的。因我比較有經驗,所以能夠清清楚楚在「野胡」的身上看到幾分驕傲的本性。

但是,在理性支配下的「慧駰」卻不會因自己具有許多優點而感到驕傲,就像我並不會因為自己沒有少一條腿或者一條胳膊而感到驕傲一樣;雖四肢不全的人肯定會痛苦,但頭腦正常的人也決不會因為自己四肢齊全就吹噓起來。這個問題我談得較多,為的是想盡一切辦法使英國的「野胡」們不至於叫人不能忍受;所以我在這兒請求那些沾染上這種荒謬罪惡的人,不要隨便走到我的面前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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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遊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