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經析疑_弘一大師

藥師經析疑

弘一大師著

凡例

藥師經析疑

序分

正宗分

流通分

弘一大師答佛學書局書(乙亥年)

後記

凡例

一、經文據《麗藏》玄奘譯本,與世所習誦者異。

二、科依義疑(錄者案——扶桑體具實觀述:《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義疏》三卷,收入日本《大正藏》中)。

三、問多增文,答據《義疏》,間或遺略,時有潤文;而觀解表法多缺。

四、唯引他文而略疏釋,引文止處,未易見者,旁加(文)字。

五、若屬私意,則上冠『案』字,以區別也。

六、案經謂此文唐疏者,指《藥師本願經疏》(隋本),唐慧觀撰。系敦煌石室所發現之佚本。

七、經文句讀,據大師寫本。(目次中甲一之『一』,即內文子目之『初』字。)

八、析疑文標點,乃後人所加。

《藥師經析疑》,原系弘一律師遺稿。弘公圓寂後,該稿經圓拙法師整理完成,圓師並囑余籌印。數年前余曾請慧劍居士協助付梓,但因緣未能圓滿,故於中止,僅就岷市先印一千餘本。慧劍居士崇仰弘一大師,其情殷誠,曾撰寫《弘一大師傳》流通行世,今又再印《藥師經析疑》及《弘一大師文鈔》,以供世人同饗,囑余為序,故略述其因緣,以表贊喜!

菲律賓三寶顏福泉寺沙門傳貫 民國丙辰六十五年二月十二日敘

藥師經析疑

弘一大師遺著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

【問】:若依台宗,說玄義五重,今應如何分判耶?

【答】:玄義五重:(一)人法為名;(二)正法寶藏為體;(三)如來因果為宗;(四)與拔功德為用;(五)大乘方等為教相。

(一)、人法為名者。魏塘云:藥師琉璃光如來是人名,本願功德是法名,此說是也。青丘、秋篠及長谷,同以藥師為喻者,此等不知從德立名。

(二)、正法寶藏為體者。正謂中正,法謂妙法,貴重為寶,句容為藏。與華嚴之諸法實性相,方等之實相如來藏,般若之佛母,法華之秘要之藏,涅槃之三德秘藏,金剛寶藏,同出異名。下文云:於其國中有二菩薩摩訶薩,乃至悉能持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正法寶藏。若正法寶藏非經體者,二菩薩雲何奉持耶?雖魏塘云:諸佛甚深行處為體者,今所不取。何者?諸佛言通,甚深歎行,行字是宗,處字非體。如下文云:流行之處。故行處字不正指體。

(三)、如來因果為宗者。本願二字,是如來因;其餘九字,是如來果。魏塘以願行方便為宗,引下文證者。今謂此昧宗致。既是因果,豈非因而不該始末耶!

(四)、與拔功德為用者。此與魏塘同。彼云:此經始終,只明拔苦與樂。

大科為三:初序,二正宗,三流通。 甲初序分二:初通序,二別序。 今初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游化諸國,至廣嚴城,住樂音樹下。與大苾芻眾八千人俱,菩薩摩訶薩三萬六千,及國王、大臣、婆羅門、居士、天、龍、藥叉、人、非人等,無量大眾,恭敬圍繞,而為說法。

【問】:廣嚴,梵語舊雲毗捨離等。秋篠云:此是城名,而隋譯本稱為國者,誤歟?

【答】:非也。國總,城別耳。《西域記》云:吠捨厘國(即是隋雲毗捨離國)。週五千餘里。吠捨厘城,已甚傾毀,其故基址週六七十里,宮城週四五里。

【問】:諸經列聲聞眾數,每雲千二百五十人,今何甚多?

【答】:聚散隨緣,何必一概。而經列千二百五十人者,如《南山》云:重其初故。又八千何多,如《金光明》雲九萬八千。

【問】:凡諸列眾,何故數全耶?

【答】:《大論》釋云:若過若減,皆存大數。

乙二 別序三:初文殊請,二如來許,三文殊領。 今丙初

爾時曼殊室利法王子,承佛威神。從座而起,偏袒一肩,右膝著地,向薄伽梵曲躬合掌。白言:「世尊!惟願演說如是相類諸佛名號,及本大願,殊勝功德。令諸聞者,業障消除,為欲利樂像法轉時諸有情故。」

【問】:像法轉時,是何義耶?

【答】:長谷云:轉者,變也,恐指末法。今謂不爾。《七佛經》中,雖於此雲末法之時,其後救脫章則雲,於後末世像法起時。對佛滅後,雖蒙末名,實是像法。秋篠云:轉者,起也。其說則是。

丙二 如來許

爾時,世尊贊曼殊室利童子言:「善哉善哉!曼殊室利。汝以大悲,勸請我說諸佛名號本願功德。為拔業障所纏有情,利益安樂像法轉時諸有情故。汝今諦聽,極善思惟。當為汝說。」

丙三 文殊領

曼殊室利言:「唯然願說!我等樂聞。」

甲二 正宗分二:初舉依正名號,二明本誓利益。 今乙初

佛告曼殊室利:「東方去此過十殑伽沙等佛土,有世界名淨琉璃。佛號藥師琉璃光如來、應、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薄伽梵。

【問】:藥師在東方者,魏塘云:震方為群動之首,甲木又發生之相,以藥治病,貴乎起死回生,不當同金方肅殺之號。其說然歟?

【答】:八卦釋經,起自李長者,此是一期之說,何必拘泥。有物於此,自東觀之為西,自西觀之在東。西觀豈但生長,東觀不定肅殺。故東方過十殑伽沙佛土,應雲西方有世界名淨琉璃;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應雲東方有世界名曰極樂。須知諸佛有無量德,應有無量名,莫認一名而固執矣。

又諸佛各有別緣,且示方位。皆悉無不豎窮橫遍,故密教五大云:大悲胎藏包合萬行,且在東方生長萬物之首。金剛智界顯現萬德,且在西方成就萬物之終。此是隨方布教標幟,非謂真如法界定有方面。四方四佛,亦復如是,只是標幟,非謂定位。(文)斯言得之。

【問】:前文殊請雲,唯願演說諸佛名號;世尊許雲,勸請我說諸佛名號。何至於此,但約一佛?

【答】:若約《七佛經》,七豈非諸。若約今經,乃是《華嚴》:一身一智慧,力無畏亦然之義。故下文云:如我稱揚藥師如來所有功德,此是諸佛甚深行處。又云:若聞藥師如來名號,此是諸佛甚深所行。須知請諸答一,理不乖背。

乙二明本誓利益二:初明依正莊嚴,二明種種功德。 丙初明依正莊嚴二:初正明本願,二明佛土及侍。 丁初正明本願三:初標,二列,三結。 今戊初

曼殊室利!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本行菩薩道時,發十二大願。令諸有情,所求皆得。

【問】:何謂願耶?

【答】:願是要求之名。又《摩訶止觀》云:發願者,誓也。若無誓願,如牛無御,不知所趣。願來持行,將至所在。 願有四種:(一)眾生無邊誓願度,依苦諦立。(二)煩惱無邊誓願斷,依集諦立。(三)法門無盡誓願知,依道諦立。(四)佛道無上誓願成,依滅諦立。初二願拔眾生苦集二諦苦,後二願與眾生道滅二諦樂,此四為總願。而今佛十二,彌陀四十八等,皆是別願。《止觀輔行記》云:一切菩薩凡見諸佛,無不發於總願、別願。應知總,總於別;別,別於總。故彼別願,不出四弘而緣四諦。(文)下文十二大願中,魏塘約四諦分、不失旨矣。

案:今據魏塘直解文、列表如下。

┌依滅諦二願┬第一願 ┌佛道無上┐

│ └第二願 └誓願成 ┴─┐

│ ├──生善與樂

├依道諦三願┬第三願 ┌法門無盡┬─┘

│ ├第四願 │誓願知 │

│ └第五願 └ ┘

└依苦集二諦共七願┬初先出三苦┬第六願 ┌眾生無邊┐

│ ├第七願 │誓願度 │

│ └第八願 └ ┴─┐滅

│ ┌煩惱無邊┐ │惡

├二間明集諦─第九願 └誓願斷 ┘ │拔

└三重出三苦┬第十願 ┌眾生無邊┬─┘苦

├第十一願 │誓願度 │

└第十二願 └ ┘

戊二 列

第一大願:願我來世,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自身光明,熾然照曜無量無數無邊世界。以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莊嚴其身。令一切有情,如我無異。

第二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身如琉璃,內外明徹,淨無瑕穢,光明廣大,功德巍巍,身善安住;焰網莊嚴,過於日月。幽冥眾生,悉蒙開曉,隨意所趣,作諸事業。

【問】:儒胤云:初願約應,次願約報。其說然歟?

【答】:初願約三身。光明照耀,即報身;相好嚴身,即應身;其所莊嚴,乃是法身。次願亦爾。身下三句,應也;光下五句,報也。所淨、所住,無非法身。

第三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以無量無邊智慧方便,令諸有情,皆得無盡所受用物;莫令眾生,有所乏少。

【問】:青丘、秋篠,以第三第四願為出世間門,而第三願約人天乘者。其說然歟?

【答】:此說局矣。晉云:無量眾生飢渴,何隔出世耶。

【問】:此願與最後二願何異?

【答】:長谷云:後別,此總。今謂不爾,皆是別願。此重權實二智,後在衣食,故不同也。

第四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行邪道者,悉令安住菩提道中。若行聲聞、獨覺乘者;皆以大乘,而安立之。

第五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無量無邊有情,於我法中修行梵行。一切皆令得不缺戒,具三聚戒。設有毀犯,聞我名已,還得清淨,不墮惡趣。

【問】:何謂還得清淨?

【答】:因懺戒復,故雲還得。《止觀》云:大乘許悔斯罪。罪從重緣生,還從重心懺悔,可得相治。無殷重心,徒懺無益。(文)故欲至心發露,宜修藥師妙懺。

第六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其身下劣,諸根不具,醜陋頑愚,盲聾瘖啞,攣躄背僂,白癩癲狂,種種病苦,聞我名已,一切皆得端正黠慧,諸根完具,無諸疾苦。

【問】:第六大願中,先列諸苦,聞我名已下,次第翻上。應如何分配耶?

【答】::青丘云云。

案:今據青丘古跡記文,列表如下。

(意)

┌其身下劣┬醜陋 釋身

│ │ 下劣────────────端正

│ │

│ └頑愚 釋意

│ 下劣────────────黠慧

└諸根不具┬盲聾乃至白癩 釋眼耳舌

│ 身根不具─────┐

│ ├諸根完具

├癲狂 釋意根不具────────┘

└種種病苦 攝鼻等病────────無諸疾苦

第七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眾病逼切,無救無歸,無醫無藥,無親無家;貧窮多苦。我之名號,一經其耳,眾病悉除,身心安樂;家屬資具,悉皆豐足。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問】:第七大願中,先列諸苦,我之名號下,次第翻上。應如何分配耶?

【答】:秋篠有釋。今不取。今謂云云。

案:今據《義疏》文,列表如下。

┌─眾病逼切——多苦───────────眾病悉除,身心安樂。

└┬無救────────┐

├無歸────────┼───┬────家屬豐足

├無醫無藥—貧────┴───┼────資具豐足

└無親無家—窮────────┘

【問】:藥師除病救苦,是其本旨。但眾病悉除,足矣。雲何便復證得無上菩提?

【答】:揚氏有釋,今不取。今謂不盡一品無明,豈真眾病悉除。以知證得菩提,是真病除。

第八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女人,為女百惡之所逼惱,極生厭離,願捨女身。聞我名已,一切皆得轉女成男,具丈夫相。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問】:揚氏謂轉女成男,為來世受男身者。其說然歟?

【答】:不爾。長谷云:今願現世轉女成男。其說則是,以符《七佛經》故。

第九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令諸有情,出魔罥網,解脫一切外道纏縛。若墮種種惡見稠林,皆當引攝置於正見。漸令修習諸菩薩行,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問】:漸令修習諸菩薩行,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者。秋篠釋云:漸修菩薩十地之行,因中漸出四魔罥網,終至菩提究竟出離。其說然歟?

【答】:如是釋者,速證之義不成。今謂三教紆曲,故雲漸修;皆入圓住,故雲速證。若就圓論者,此約理外七種方便,漸入圓因,謂之漸圓。當知往前作意,未免漸修;住上任運,故速證耳。

第十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王法所錄,繩縛鞭撻,系閉牢獄,或當刑戮。及余無量災難陵辱,悲愁煎迫,身心受苦。若聞我名,以我福德,威神力故,皆得解脫一切憂苦。

第十一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飢渴所惱,為求食故,造諸惡業。得聞我名,專念受持。我當先以上妙飲食,飽足其身。後以法味,畢竟安樂而建立之。

第十二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貧無衣服;蚊虻寒熱,晝夜逼惱。若聞我名,專念受持。如其所好,即得種種上妙衣服。亦得一切寶莊嚴具,華鬘塗香,鼓樂眾伎,隨心所玩,皆令滿足。

戊三 結。

曼殊室利!是為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應正等覺,行菩薩道時,所發十二微妙上願。

丁二 明佛土及侍者:初總標,二別明,三結勸。 今戊初。

復次,曼殊室利!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行菩薩道時,所發大願,及彼佛土功德莊嚴,我若一劫,若一劫餘,說不能盡。

戊二 別明二:初佛土,二侍者。 今己初。

然彼佛土,一向清淨。無有女人,亦無惡趣,及苦音聲。琉璃為地,金繩界道;城闕宮閣,軒窗羅網,皆七寶成。亦如西方極樂世界功德莊嚴,等無差別。

【問】:秋篠謂淨琉璃土為報土,其說然歟?

【答】:報土雖勝,不接凡夫。台宗以西方為同居淨土。西方既爾,東方亦然。又據下文,有二菩薩次補佛處。既有補處,知同居土。

【問】:既與西方等無差別,何遣八士引導西方!

【答】:佛事門頭,等無差別。隨機門時,隨彼所好。

己二 侍者

於其國中,有二菩薩摩訶薩:一名日光遍照,二名月光遍照。是彼無量無數菩薩眾之上首;悉能持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正法寶藏。

戊三 結勸。

是故曼殊室利。諸有信心善男子、善女人等,應當願生彼佛世界。

丙二 明種種功德二:初滅惡,二生善。 丁初滅惡四:初慳貪,二破戒,三贊毀,四乖離。 戊初慳貪二:初舉過,二獲益。 己初舉過二:初生報,二後報。 今庚初。

爾時,世尊復告曼殊室利童子言:「曼殊室利!有諸眾生,不識善惡,唯懷貪吝。不知佈施,及施果報。愚癡無智,闕於信根。多聚財寶,勤加守護,見乞者來,其心不喜。設不獲已,而行施時,如割身肉,深生痛惜。復有無量慳貪有情,積集資財,於其自身,尚不受用;何況能與父、母、妻、子、奴婢、作使,及來乞者。

庚二 後報。

彼諸有情,從此命終;生餓鬼界,或傍生趣。

【問】:本譯今雲,餓鬼旁生,晉雲地獄。應如何合會歟?

【答】:境有三品,於心亦然,此約中下品說。若晉本所云:恐就心境上品言耳。

己二 獲益二:初在彼憶念,二轉生獲益。 今庚初。

由昔人間,會得暫聞藥師琉璃光如來名故。今在惡趣,暫得憶念彼如來名。

庚二 轉生獲益。

即於念時,從彼處沒,還生人中。得宿命念,畏惡趣苦,不樂欲樂;好行惠施,讚歎施者;一切所有,悉無貪惜。漸次尚能以頭目手足,血肉身分,施來求者;況余財物。

【問】:此獲益文,如何翻上而分配耶?

【答】:青丘云云。

案:今據青丘古跡記文,列表如下。

┌─不識惡。───────────────畏惡趣苦,不樂欲樂。

│ 不識善,唯懷貪吝,不知佈施,及施果報。好行惠施,讚歎施者。

│ 愚癡無智。───────────────────得宿命念。

│ 闕於信根。多聚財寶,勤加守護。────一切所有,悉無貪惜。

└─見乞者來,其心不喜,乃至及來乞者。漸次尚能,乃至況余財物。

戊二 破戒二:初舉過,二獲益。 己初舉過二:初自過,二及他。 庚初自過二:初示過,二示報。 今辛初

復次,曼殊室利!若諸有情,雖於如來受諸學處,而破屍羅。有雖不破屍羅,而破軌則。有於屍羅、軌則,雖得不壞,然毀正見。有雖不毀正見,而棄多聞;於佛所說契經深義,不能解了。有雖多聞,而增上慢。

辛二 示報。

由增上慢,覆蔽心故;自是非他,嫌謗正法,為魔伴黨。

庚二 及他二:初現報,二後報。 今辛初

如是愚人,自行邪見,復令無量俱胝有情,墮大險坑。

辛二 後報

此諸有情,應於地獄、旁生、鬼趣,流轉無窮。

己二 獲益

若得聞此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便捨惡行,修諸善法,不墮惡趣。設有不能捨諸惡行,修行善法,墮惡趣者,以彼如來本願威力,令其現前暫聞名號。從彼命終,還生人趣。得正見精進,善調意樂;便能捨家,趣於非家;如來法中,受持學處,無有毀犯。正見多聞,解甚深義;離增上慢,不謗正法,不為魔伴。漸次修行諸菩薩行,速得圓滿。

【問】:同聞藥師名號,或便捨惡修善,不墮惡趣,或不能捨惡修善,先墮惡趣,乃生人趣者。是何故歟?

【答】:秋篠云:有情業有輕重,根有利鈍。若業輕根利者,現聞佛名,即能捨惡行善不墮惡趣。若業重根鈍者,要先墮惡趣深生厭離,更聞佛名,方生人趣。

(文)——案:此文本唐疏。

【問】:此獲益文,如何翻上而分配耶?

【答】:秋篠云云。

案:今據秋篠記抄文,列表如下。

┌─雖於如來受諸學處,乃至而破軌則。─────無有毀犯。

│ 有於屍羅、軌則,乃至然毀正見。────────正見。

│ 有雖不毀正見,乃至不能解了。────多聞,解甚深義。

│ 有雖多聞,而增上慢。───────────離增上慢。

└─由增上慢,乃至為魔伴黨。────不謗正法,不為魔伴。

戊三 贊毀三:初舉過,二明報,三獲益。今己初

復次,曼殊室利!若諸有情,慳貪嫉妒,自讚毀他。

【問】:青丘、秋篠、魏塘等,釋慳貪嫉妒自讚毀他,互有不同。今須宗何說歟?

【答】:諸釋皆非。今據青丘釋《梵網》自讚毀他戒云:《瑜伽》戒本謂: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即多分以貪究竟。若無所得,但由嫉妒,以嗔究竟。

(文)以故乃知今文所云,即是或起慳貪,或嫉妒心,而自讚毀他。其主意在自讚毀他,不在慳妒,又對余三釋之文,亦應如是釋也。

己二 明報

當墮三惡趣中,無量千歲,受諸劇苦。受劇苦已,從彼命終,來生人間。作牛、馬、駝、驢,恆被鞭撻,飢渴逼惱。又常負重,隨路而行。或得為人,生居下賤,作人奴婢。受他驅役,恆不自在。

己三 獲益

若昔人中,曾聞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由此善因,今復憶念,至心歸依。以佛神力,眾苦解脫。諸根聰利,智慧多聞。恆求勝法,常遇善友。永斷魔罥。破無明殼,竭煩惱河,解脫一切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戊四 乖離二:初舉過,二獲益。 今己初

復次,曼殊室利!若諸有情,好喜乖離,更相鬥訟,惱亂自他。以身語意,造作增長種種惡業。展轉常為不饒益事。互相謀害,告召山林樹塚等神。殺諸眾生,取其血肉,祭祀藥叉羅剎婆等。書怨人名,作其形像,以惡咒術而咒咀之。厭媚蠱道咒起屍鬼,令斷彼命及壞其身。

【問】:文雲以身語意,如何分配上文耶?

【答】:青丘有釋,今不取。今謂好喜乖離是總稱耳,斗是身業,訟是語業,惱亂屬意。

案:眾生,新譯為有情。故此經中多作有情。亦有數處仍作眾生者。如此段文雲殺諸眾生;前文中第二大願雲幽冥眾生;第三大願雲莫令眾生;慳貪章雲有諸眾生;後文中阿難章雲,有諸眾生;救脫章雲,有諸眾生;又雲雜類眾生;又雲殺種種眾生。此或是隨宜潤文,或亦疏於檢校歟!

己二 獲益

是諸有情,若得聞此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彼諸惡事,悉不能害。一切展轉皆起慈心,利益安樂。無損惱意,及嫌恨心;各各歡悅。於自所受,生於喜足。不相侵陵,互為饒益。

丁二 生善二:初生淨土,二生善道。 戊初生淨土二:初舉機,二明益。 今己初

復次,曼殊室利!若有四眾:苾芻、苾芻尼、鄔波索迦、鄔波斯迦,及余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有能受持八分齋戒,或經一年、或復三月受持學處。以此善根,願生西方極樂世界無量壽佛所,聽聞正法,而未定者。

己二 明益

若聞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臨命終時,有八菩薩乘神通來,示其道路。即於彼界,種種雜色眾寶華中,自然化生。

【問】:各有淨土,何以示導西方耶?

【答】:如《心地觀經》云:或一菩薩多佛化。是也。

【問】:應生極樂何品耶?

【答】:難以定知。或上三品,文雲具諸戒行故。或中二品,文說持戒故。或雖秉戒而回向心弱者,生中下品或下三品。豈止極樂,生十方者亦然。故晉本云:若欲生十方妙樂國土者,亦當禮敬藥師琉璃光佛,若欲得生兜率天上見彌勒者,亦當禮敬藥師琉璃光佛。

【問】:十方兜率亦引導否?

【答】:或不導,經不說故。或導,願力無邊故。

戊二 生善道二:初正明,二轉報。 今己初

或有因此,生於天上。雖生天中,而本善根亦未窮盡;不復更生諸餘惡趣。天上壽盡,還生人間。或為輪王,統攝四洲,威德自在;安立無量百千有情,於十善道。或生剎帝利、婆羅門、居士、大家,多饒財寶,倉庫盈溢;形相端嚴,眷屬具足;聰明智慧,勇健威猛,如大力士。

【問】:何謂因此,及本善根?

【答】:因此者,秋篠云:因此聞藥師如來名故。長谷云:指戒善也。今從秋篠,符晉本故。本善根者,秋篠云:謂本出世善根,或聞藥師如來名號善根。今用後解。

案:秋篠二段文,皆本唐疏。

己二 轉報

若是女人,得聞世尊藥師如來名號,至心受持,於後不復更受女身。」

【問】:何謂於後?

【答】:後謂後報。上文第八大願現身轉者,例如《法華》龍女現身變成男子,此是後報,例如《法華藥王品》中約命終後。故《七佛經》中,前大願雲即於現身轉成男子,此文亦云於後而已。

【問】:《七佛經》中於此文後有說咒文,他譯皆無。後人常取《七佛經》中咒文及其前後之文四百餘字,增入今本,謂為完足。其說然歟?

【答】:同是佛語,糅雜無妨。《七佛經》本,別行於世;今本不增,有何不足。如《法華普門品》偈,什公不譯。荊溪判云:此亦未測什公深意。今可例云:此亦未測奘公深意也。

甲三 流通分

【問】:諸師將經末爾時阿難白佛言,雲為流通分,今何不然?

【答】:曼殊救脫及以藥叉發誓弘經,豈非流通。

流通分三:初諸士發誓弘經,二佛說題名奉持,三大眾聞說奉行。 乙初諸士發誓弘經三:初曼殊發誓,二救脫明益,三藥叉發誓。 丙初曼殊發誓三:初對佛發誓,二如來許說,三阿難稱讚。 丁初對佛發誓二:初正誓,二利益。 戊初正誓二:初聞名,二持經。 今己初。

爾時,曼殊室利童子白佛言:「世尊!我當誓於像法轉時,以種種方便,令諸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得聞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乃至睡中,亦以佛名覺悟其耳。

己二 持經

世尊!若於此經受持讀誦,或復為他演說開示,若自書、若教人書,恭教尊重。以種種華、香、塗香、末香、燒香、華鬘、瓔珞、幡蓋、伎樂,而為供養。以五色彩,作囊盛之;掃灑淨處,敷設高座,而用安處。爾時四大天王與其眷屬,及余無量百千天眾,皆詣其所供養、守護。

【問】:以伎樂供佛,是何意歟?

【答】:《大智度論》云:問曰:諸佛賢聖是離欲人,則不須音樂歌舞,何以伎樂供養?答曰:諸佛雖於一切法中,心無所著;於世間法,盡無所須。諸佛憐愍眾生故出世,應隨供養者,令隨願得福故受。如以華、香供養,亦非佛所須,佛身常有妙香,諸天所不及,為利益眾生故受。

【問】:出家諸眾,亦應以伎樂供佛歟?

【答】:《法華經方便品》記云:音樂供養者,有出家內眾,音樂自隨,雲供養者。自思己行,與何心俱。雖有此文,必須裁擇,《梵網》誠制,何待固言。祗恐供養心微,增己放逸,長他貪慢,敬想難成。

戊二 利益

世尊!若此經寶流行之處,有能受持。以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及聞名號,當知是處,無復橫死,亦復不為諸惡鬼神,奪其精氣;設已奪者,還得如故,身心安樂。」

【問】:既雲經寶流行之處,應連向之持經科中,今何不爾?

【答】:雖躡向經寶流行,復有及聞名號之言,須知此舉聞持之益。

丁二 如來許說二:初略許可,二廣印定。 今戊初

佛告曼殊室利:「如是如是,如汝所說。

戊二 廣印定二:初印向持經,二印向聞名(文但不次耳)。 今己初

曼殊室利!若有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欲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者。應先造立彼佛形像,敷清淨座而安處之。散種種華,燒種種香,以種種幢幡,莊嚴其處。七日七夜,受八分齋戒,食清淨食。澡浴香潔,著新淨衣。應生無垢濁心,無怒害心,於一切有情,起利益安樂,慈悲喜捨,平等之心。鼓樂歌贊,右繞佛像。復應念彼此如來本願功德,讀誦此經,思惟其義,演說開示。隨所樂願,一切皆遂。求長壽得長壽,求富饒得富饒,求官位得官位,求男女得男女。若復有人,忽得惡夢,見諸惡相,或怪鳥來集,或於住處百怪出現。此人若以眾妙資具,恭敬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者。惡夢惡相,諸不吉祥,皆悉隱沒,不能為患。或有水、火、、刀、毒、懸嶮、惡象、獅子、虎、狠、熊羆、毒蛇、惡蠍、蜈蚣、蛐蜒、蚊虻等怖。若能至心憶念彼佛,恭敬供養。一切布畏,皆得解脫。若他國侵擾,盜賊反亂。憶念恭敬彼如來者,亦皆解脫。

【問】:澡浴之文,《七佛經》云:日別三時澡浴清淨。不繁數歟?

【答】:《摩訶止觀》云:日三時洗浴,一日即一實諦也。三洗即觀一實,修三觀,蕩三障,淨三智也。《輔行》云:三時洗者,縱無他緣,亦須三洗,有所表故。

【問】:隨所樂願,一切皆遂,乃至得男女之文。魏塘云:一切皆遂句,則該四教聖賢三昧辯才,願生佛國等出世正求;下四即遂世間淺深富壽之求。其說然歟?

【答】:今謂初二句,總舉。求長壽,別列。所舉壽等,豈一切外;若知一切皆遂,乃是出世正求,誰言富壽等四,但是世間倒求,文似語近,意實窮遠。故釋四求者,應例觀音《普門品》疏釋之。

【問】:水、火、虎、狼等文,魏塘謂:此皆滅世間之惡,不必約《普門》煩惱業報釋之。其說然歟?

【答】:今謂如請《觀音經》云:一切怖畏,一切毒害,一切惡鬼虎狼獅子。聞此咒時,口即閉塞,不能為害。疏云:一切怖畏者:(一)歷十種行人,各各有怖畏也。(二)作惡鬼虎狼者,例如《金光明》,初地至十地,皆有虎狼獅子之難。此中十人乃無事中虎狼,約煩惱法為虎狼也。須知但雲滅世間惡,使藥師利益局在界內,其咎莫大;況一切之言,豈指少分!

己二 印向聞名

復次,曼殊室利!若有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乃至盡形不事余天。唯當一心,歸佛法僧,受持禁戒。若五戒、十戒、菩薩四百戒、苾芻二百五十戒、苾芻尼五百戒。於所受中,或有毀犯,怖墮惡趣。若能專念彼佛名號,恭敬供養者,必定不受三惡趣生。或有女人,臨當產時,受於極苦。若能至心,稱名、禮讚、恭敬、供養彼如來者,眾苦皆除。所生之子,身份具足,形色端正,見者歡喜。利根聰明,安隱少病,無有非人奪其精氣。」

【問】:何謂菩薩四百戒?

【答】:《法藏》云:菩薩戒以十善為根本,十善者,言信等五根,無貪等三,及與慚愧合為十善。一一經十,合為百數。此各有四:(一)自持,(二)他持,(三)讚歎,(四)隨喜。如是即成四百戒也。(文),神謨、遁倫,皆述此說。

【問】:何謂苾芻尼五百戒?

【答】:《南山行事鈔》云:問:律中僧列二百五十戒,戒本具之。尼則五百,此言虛實?答:兩列定數,略指而言。諸部通言,不必依數。約境相明,乃有塵沙。律中尼有三百四十八戒,可得指此而為所防。准《智論》云:尼受戒法,略則五百,廣說八萬。(文)

丁三 因阿難稱讚三:初如來問,二阿難答,三如來稱讚。 今戊初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如我稱揚彼佛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所有功德。此是諸佛甚深行處,難可解了。汝為信不?」

【問】:諸佛甚深行處,如何釋耶?

【答】:《金光明經》序品初云:如來游於無量甚深法性諸佛行處。並方等部,彼此義同。釋迦所游,藥師所住,二無差別,體性全一,故引大師彼疏釋之。彼云:微妙三諦,故言甚深;非是二乘下地菩薩之所逮及,故言甚深也。又非別有一法,名為甚深;即事而真,無非實相;一色一香,莫非中道;皆中道故,即是甚深。諸佛行處者,正顯佛智甚深;佛智甚深故,行處亦甚深;行處甚深故,佛智亦甚深。舉蓋顯函,正在此也。

戊二 阿難答二:初明持經不疑,二明持名難信(若夫持經不疑,以何持名難信;若夫持名難信,以何持經不疑?何況跡示三果非庸常人,豈有一信一不信耶?一縱一奪,譬勵後來耳)。 今己初

阿難白言:「大德世尊!我於如來所說契經,不生疑惑。所以者何?一切如來,身、語、意業,無不清淨。世尊!此日月輪,可令墮落;妙高山王,可使傾動;諸佛所言,無有異也。

己二 明持名難信

世尊!有諸眾生,信根不具。聞說諸佛甚深行處,作是思惟,雲何但念藥師琉璃光如來一佛名號,便獲爾所功德勝利。由此不信,返生誹謗。彼於長夜,失大利樂,墮諸惡趣,流轉無窮。」

戊三 如來稱讚(此中單舉持名躡阿難答故也。)文五:初反斥,二正宗,三簡非,四校歎,五結歎。 今己初

佛告阿難:「是諸有情,若聞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至心受持,不生疑惑;墮惡趣者,無有是處。

己二 正示

阿難!此是諸佛甚深所行,難可信解。汝今能受,當知皆是如來威力。

己三 簡非

阿難!一切聲聞、獨覺,及未登地諸菩薩等,皆悉不能如實信解,唯除一生所繫菩薩。

【問】:何謂唯除一生所繫菩薩?

【答】:秋篠云:一生所繫菩薩者,即一生補處菩薩,如彌勒等也。道理通論,初地以上菩薩,各得無分別智,地地別證真如法界,於佛所成名稱功德,隨分信解。今言唯除一生所繫者,據因位之中信極者而言,以此菩薩因中見性分明,故作此說非謂一生以外,皆不信解也。(文)——案:此文本唐疏。

己四 校歎

阿難!人身難得;於三寶中,信敬尊重亦難可得;得聞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復難於是。

己五 結歎

阿難!彼藥師琉璃光如來無量菩薩行,無量善巧方便,無量廣大願。我若一劫、若一劫餘而廣說者,劫可速盡;彼佛行、願、善巧、方便,無有盡也。」

【問】:文雲無量廣大願者,於前十二大願外,更有無量廣大願耶?

【答】:非也。凡諸菩薩,皆發總別二願。總則四弘,別則數異。若開出之,即是無量廣大願耳。

丙二 救脫明益三:初明救病患,二明攘災難,三明轉後報。 丁初明救病患二:初正向佛明,二答阿難問。 戊初正向佛明二:初正明,二結勸。 己初正明二:初正明苦相,二略出懺儀。(有生已來誰無病患,如薄拘羅雖無頭痛,未離無明。止觀十境,通稱病患。蕅益所謂眾生良藥無如病,思之思之!) 今庚初

爾時,眾中有一菩薩摩訶薩,名曰救脫。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曲躬合掌,而白佛言:「大德世尊!像法轉時,有諸眾生,為種種患之所困厄,長病羸瘦,不能飲食。喉唇乾燥,見諸方暗,死相現前,父母、親屬、朋友、知識,啼泣圍繞。然彼自身,臥在本處,見琰魔使引其神識,至於琰魔法王之前。然諸有情有俱生神,隨其所作,若罪若福,皆具書之,盡持授與琰魔法王。爾時彼王推問其人,算計所作,隨其罪福而處斷之。

【問】:見琰魔使,引其神識,至於琰魔法王之前。古疏作何釋耶?

【答】:秋篠云:若其患人,決定令死,則受鬼身,容可琰王別遣鬼為使,而引取之。如其未決定死,則未受鬼身,何有鬼身,有得引生人之識!不可別人之識在別鬼身中,若不在鬼使身中,識心既不孤游,雲何可引得至琰魔王前?當知此是藥師如來及經之威力,令得患人第六意識見分之上,起此三種行解相分:(一)為琰魔王,(二)為王使,(三)為己身,為自神識所依隨使之行至琰王前。其實,神識未曾離身,若是本識隨所捨處,則死成屍,不可說離身;若是六、七等識依本識故,而得現起;若離本識,無種子故,無由得生;是故八識俱無離身孤行之理。此蓋如人夢中夢現見師僧,或復父母,遣使來喚,夢現見己身隨使而行,遠至師僧及父母前,當知師僧或復父母、使人、己身,皆是第六意識見分上,現此三種相分;似有去來,實無去來。所以然者,以一切心及心所取境之時,非如燈明舒光照物,不同鐵鉗動作取物;但如明鏡遠照,影現鏡中,如人在遠,遙見日月,此亦如是。

藥師如來,及經威力,令彼患人,見如此相,似有往來,實無往來。故《涅槃經》云:若有聞是《大涅槃經》,言我不用發菩提心,誹謗正法,是人夢中,見羅剎像,心中布懼。羅剎語云:咄!善男子!汝今若不發菩提心,當斷汝命。是人惶怖覺已,即發無上菩提心。是人命終,若在三惡及在人天,續復憶念菩提之心,以是義故,是大涅槃威神力故,能令未發心者,作菩提因。—案:此文本唐疏。《義疏》云:此是唐靖邁疏意。今謂云云,玆略不錄。

【問】:有俱生神,隨其所作,若罪若福皆具書之,盡持授與琰魔法王。古疏作何釋耶?

【答】:秋篠云:言俱生神者,若約實而言,神即識也,俱生神者,即阿賴耶識。以阿賴耶識,是受生之主,與身俱時而生,故名俱生。隨諸有情所作罪福,皆薰在阿賴耶識中,故言隨其所作,乃至皆具書之。或是琰魔王為令罪人無有妄拒,伏本所作故,化作俱生神,從生已來書其罪福,或是藥師如來及經威力,現作俱生神書其罪福。言盡持授與琰魔法王者,由阿賴耶識中,具有罪福種子為因緣,藥師如來及經威力為增上緣,令罪福相分,現於患人第六意識之上。令琰魔王他心智起,盡見患人罪福之相,義稱盡持授與。或琰魔化作俱生神,或佛及經現俱生神,授與亦然。——案:此文本唐疏。《義疏》有別解,玆略不錄。

庚二 略出懺儀

時彼病人,親屬知識,若能為彼歸依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請諸眾僧,轉讀此經,燃七層之燈;懸五色續命神幡。或有是處,彼識得還,如在夢中,明瞭自見。或經七日、或二十一日、或三十五日、或四十九日,彼識還時,如從夢覺;皆自憶知善不善業,所得果報。由自證見業果報故;乃至命難,亦不造作諸惡之業。

【問】:燈七層,幡五色,有何義歟?

【答】:青丘有釋。今謂燈有七層,應表七覺。《止觀》云:燈,即慧也。《輔行》云:慧燈圓照。幡有五色,應表五陰。

【問】:燈幡之二,同是供具;如其表法,一是法門,一是正報、何為不齊?

【答】:五陰乃是四念處也,同是七科法門而已。

【問】:或有是處,彼識得還,如在夢中,明瞭自見。曰或,曰如,是何義歟?

【答】:秋篠云:謂有實死,雖復修福,識不得還;或因修福故,彼向王使所引之識,得還身中。二理不同,故復稱或。如在等者,秋篠云:此亦即是夢,以夢類夢,故稱為如——案:此文本唐疏。

己二 結勸

是故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皆應受持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隨力所能,恭敬供養。」

戊二 答阿難問二:初阿難問,二救脫答。 今己初

爾時,阿難問救脫菩薩曰:「善男子!應雲何恭敬、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續命幡燈,復雲何造?」

己二 救脫答

救脫菩薩言:「大德!若有病人,欲脫病苦。當為其人,七日七夜,受持八分齋戒。應以飲食及余資具,隨力所辦,供養苾芻僧;晝夜六時,禮拜、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讀誦此經,四十九遍。然四十九燈。造彼如來形像七軀,一一像前,各置七燈;一一燈量,大如車輪;乃至四十九日,光明不絕。造五色彩幡,長四十九傑手。應放雜類眾生,至四十九。可得過度危厄之難,不為諸橫惡鬼所持。

【問】:雲何供養芯芻僧耶?

【答】:《消災軌》云:仍須請七僧。今謂若隨力,堪請七七僧彌善。

【問】:雲何一一皆須四十九耶?

【答】:魏塘約《易經》大衍之數而釋。今謂不爾。數用七者,如《成實論》廣明。今皆四十九者,以復七故為數之極。例如中有不過七七。何假大衍以消今文。

【問】:何謂四十九傑手?

【答】:傑手長一尺。故晉、隋二本,及《七佛經》,皆雲四十九尺。又准《七佛經》,應外造幡。故彼經云:造雜彩幡四十九首,並一長幡四十九尺。——案:考南山、靈芝撰述,佛傑手二尺,人傑手為一尺。今約人傑手言也。傑手者,謂以大母指與中指張開相去之間。尺約周尺,古今人考訂周尺量,有種種異說。且據清馮雲鵬《金石索》中所考者,一周尺等於清工部營造尺六寸四分強,其說較為近似。

【問】:應放雜類眾生,至四十九,作何釋歟?

【答】:秋篠引唐遁倫釋云:案《正法念處經》云:畜生有三十四億種類。此中言四十九者,應放水陸異類至四十九。

【問】:生類無量,何放七七?

【答】:有所表故。境有齊限,心應平等。

【問】:文中屢列七等數字,亦皆有所表歟?

【答】:一一以七數者,應表七覺。智慧發生,故雲七日;煩惱滅盡,故雲七夜。七覺生八正道,故雲七日夜受八齋戒。覺覺各具七覺,故雲四十九遍。佛之七覺,我之七覺,眾生七覺,三無差別,故雲造像七驅。覺覺各具七覺,故雲各置七燈。

丁二 明攘災難二:初正明攘難,二答阿難問。 戊初 正明攘難二:初帝王,二臣民。(從重至輕,次第言耳。魏塘云:天子四海為家,臣妾億兆,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四方有罪,在予一人。故歲祲民疫,皆君休戚,所當急先求懺者也。且藥師之藥,先治此人者,一是責備賢者,二是一正君而天下定之道也。今謂非謂先治帝王之意。如戒經云:欲受國王位時,益轉輪王位時,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非謂受菩薩戒,先被國王,次轉輪王,次及百官;況責備賢者,一正國定功在卿相,王何獨賢?隋本:但王不及臣民,以故而知先治之說,不通甚矣。)

己初 帝王

復次,阿難!若剎帝利灌頂王等,災難起時。所謂:人眾疾疫難,他國侵逼難,自界叛逆難,星宿變怪難,日月薄蝕難,過時不雨難。彼剎帝利灌頂王等,爾時應於一切有情,起慈悲心,赦諸系閉。依前所說供養之法,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由此善根,及彼如來本願力故。令其國界即得安穩。風雨順時,谷稼成熟。一切有情,無病歡樂;於其國中,無有暴惡藥叉等神,惱有情者。一切惡相,皆即隱沒。而剎帝利灌頂王等,壽命色力,無病自在,皆得增益。

【問】:依前所說供養之法,何謂依前耶?

【答】:秋篠云:謂應依前七日七夜,自受持齋戒,乃至放雜類眾生等。——案:此文本唐疏。

【問】:今列七難,與《仁王經》中七難有異同歟?

【答】:與《仁王》有異。若類同者云云。

案:今據《義疏》文,列表如下:

┌人眾疾疫難───《仁王護國品》云:不但獲福,亦護眾難,若疾病苦難。

├他國侵逼難──┬《仁王受持品》云:四方賊來侵國,內外賊起。他國即

└自界叛逆難──┘ 外賊,自界即內賊。

┌星宿變怪難───────彼云:二十八宿,乃至各各變現。

├日月薄蝕難───────彼云:日月失度,乃至二三四五重輪現。

│ ┌風難──彼云:大風吹殺,乃至火風,水風。

├非時風雨難──────┴雨難──彼云:大水漂沒,乃至浮山流石。

└過時不雨難───────彼云:天地國土亢陽,乃至萬姓滅盡。

彼又云:大火燒國等,今文無。

己二 臣民

阿難!若帝后妃主,儲君王子,大臣輔相,中宮綵女,百官黎庶,為病所苦,及余厄難;亦應造立五色神幡,燃燈續明,放諸生命,散雜色華,燒眾名香。病得除愈,蒙難解脫。」

【問】:文雲造幡燃燈等,與前二段文互有不同。何耶?

【答】:秋篠云:造幡燃燈,放生命等,具如前法,今此中有散雜色華,燒眾名香,當知前二亦有;前二所有,此亦非無,綺互為文耳。(文)今謂此中五法,皆是助行;必應稱藥師名,讀誦此經,文不言者,助助於正。

戊二 答阿難問,二重問答。 己初 第一問答二:初問,二答。今庚初

爾時,阿難問救脫菩薩言:「善男子!雲何已盡之命,而可增益?」

庚二 答。

救脫菩薩言:「大德!汝豈不聞如來說有九橫死耶?是故勸造續命幡燈,修諸福德。以修福故;盡其壽命,不經苦患。」

【問】:何謂橫死?

【答】:秋篠云:夫言橫死者,皆不定之業,此業若有順緣資助,則得延長,若無順緣資助,及屬違緣,則便短促。對彼順緣,壽長無延;若無此緣,壽短橫死故。是故我今勸造幡燈,修敬三寶等福德。以修福德等為資助順益命緣故,遂使是人,盡彼先業,所感壽命,終不中途更經枉橫苦患也。

己二 第二問答二:初問,二答。 今庚初。

阿難問言:「九橫雲何?」

庚二 答二:初釋,二結。 今辛初。

救脫菩薩言:「若諸有情,得病雖輕;然無醫藥及看病者。設復遇醫,授以非藥,實不應死而便橫死。又信世間邪魔外道,妖孽之師,妄說禍福,便生恐動;心不自正,卜問覓禍。殺種種眾生,解奏神明,呼諸魍魎,請乞福祐。欲冀延年,終不能得。愚癡迷惑,信邪倒見。遂令橫死,入於地獄,無有出期。是名初橫。二者、橫被王法之所誅戮。三者、畋獵嬉戲,耽婬嗜酒,放逸無度,橫為非人奪其精氣。四者、橫為火焚。五者、橫為水溺。六者、橫為種種惡獸所啖。七者、橫墮山崖。八者、橫為毒藥厭禱咒咀起屍鬼等之所中害。九者、飢渴所困,不得飲食,而便橫死。

【問】:九橫之文,古疏作何釋耶?

【答】:初橫中。秋篠云:無醫藥及看病者,以無資緣故而便致死。設復遇醫等,以遇違緣故而便致死。第二橫中,秋篠云:佛法之宗,無有因緣終不得果。因,謂名言熏習種子。緣有二種:(一)以先業緣,(二)由現發緣。此人今被王法誅戮,雖有名言種子為正因,及有先業為緣因,而無現在緣,如來隨順世俗,名為橫死,以無現緣故。又云:此人壽命是不定業,亦是殺生增上果;若遇順緣修福等資助,故不受王戮得壽命長。若不修福,攘昔殺緣,則被王戮,不得長壽,故得橫死云云。——案:秋篠釋第一橫已下,乃至第九橫,文義相似,今不具錄。唯撮要列表如下。

┌二——是殺生增上果 ┐

├三——是逼惱他增上果 │

├四——是焚燒有情增上果 │

├五——是漂流有情增上果 ├┬若遇順緣修福等資助——則免難。

├六——是食肉有情增上果 │└如其不爾———————則橫死。

├七——是陷墮有情增上果 │

├八——是行毒藥厭咒增上果│

└九——是奪有情增上果 ┘

案:上文皆本唐疏。

【問】:何謂覓禍?

【答】:即下文殺種種眾生等是。秋篠云:何但橫死而已,後由愚癡,信邪倒見,殺眾生故,乃入地獄,無有出期,豈不哀哉!

辛二 結

是為如來略說橫死,有此九種。其餘復有無量諸橫,難可具說。

丁三 明轉後報

復次,阿難!彼琰魔王主領世間名籍之記。若諸有情,不孝五逆;破辱三寶;壞君臣法;毀於信戒;琰魔法王隨罪輕重,考而罰之。是故我今勸諸有情,燃燈造幡,放生修福,令度危厄,不遭眾難。」

【問】:青丘科此文為結,然歟?

【答】:今謂味復次字,非結上文。

【問】:此與上文何異?

【答】:上約病人,今約逆罪,故知非結。

丙三 藥叉發誓二:初正明誓,二佛印勸。 今丁初

爾時,眾中有十二藥叉大將,俱在會坐。所謂:宮毗羅大將,伐折羅大將,迷企羅大將,安底羅大將,頞你羅大將,珊底羅大將,因達羅大將,波夷羅大將,摩虎羅大將,真達羅大將,招杜羅大將,毗羯羅大將。此十二藥叉大將,一一各有七千藥叉,以為眷屬。同時舉聲白佛言:「世尊!我等今者蒙佛威力,得聞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不復更有惡趣之怖。我等相率皆同一心,乃至盡形歸佛、法、僧。誓當荷負一切有情,為作義利饒益安樂。隨於何等村城國邑,空閒林中,若有流布此經,或復受持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恭敬供養者,我等眷屬衛護是人,皆使解脫一切苦難;諸有願求,悉令滿足。或有疾厄,求度脫者,亦應讀誦此經。以五色縷,結我名字;得如願已,然後解結。」

【問】:以五色縷,結我名字;得如願已,然後解結。其儀軌如何?

【答】:秋篠引遁倫云:西域僧口傳言,以布縷結神名字也。謂若人臨厄難時,應請七僧,即請道場,令讀此經四十九遍。爾時施主,為藏結縷,作新匣長七寸,廣二寸。作匣竟,施主捧匣進七僧前,至心三禮,胡跪叉手,誓願所求。爾時,七僧一時發願讀經,一僧各讀七卷,七七四十九遍竟。每一卷節,各其神名處,息讀經。時施主進七僧前,以縷次第結其神名,後五神名者,七僧一時等唱,一一神名,而施主如前例結。結竟而取縷入匣閉戶,然後送七僧。待其難息,若得求已;更請七僧,如前先結十二神名字,次第還解也。

案《疏》云:每一卷節各其神名處,以縷結者,讀經七卷,即隨結前七神名。又雲後五神名者,即其餘也。又雲七僧一時等唱神名者,前已讀經竟,此惟唱五神名耳。

丁二 佛印勸

爾時,世尊贊諸藥叉大將言:「善哉善哉!大藥叉將。汝等念報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恩德者,常應如是利益安樂一切有情。」

乙二 佛說題名奉持

爾時,阿難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法門?我等雲何奉持?」佛告阿難:「此法門名說《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亦名說《十二神將饒益有情結願神咒》;亦名《拔除一切業障》。應如是持。」

【問】:亦名結願神咒。何以今譯本中無咒耶?

【答】:有二義:(一)、神將白佛乃是神咒。雖《大品經》無一真言,帝釋白佛,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無上明咒,無等等咒;佛印可之。龍樹釋云:謂咒術能隨貪慾嗔恚自在作惡,是般若咒,能滅禪定佛道涅槃諸著,何況貪恚粗病;是故名為大明咒,無上咒,無等等咒。豈以無一真言而為疑耶!故隋本雲自誓,《七佛經》雲護持耳。(二)、列神將名自是神咒。如《陀羅尼集經》法印咒也。

乙三 大眾聞說奉行

時薄伽梵,說是語已。諸菩薩摩訶薩,及大聲聞,國王、大臣、婆羅門、居士、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莫呼洛伽、人、非人等。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藥師經析疑終

弘一大師答佛學書局書(乙亥年)

前承惠書,謂今年藥師如來聖誕,擬別刊行專號,屬撰文以為提倡。近多忙碌,未暇撰文。謹述拙見如下,以備參考焉。余自信佛法以來,專宗彌陀淨土法門,但亦嘗講《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講此經時,所最注意者三事:

(一)、若犯戒者,聞藥師名已,還得清淨。

(二)、若求生西方極樂而未定者,得聞藥師名號,臨命終時,有八大菩薩示其道路,即生極樂眾寶華中。

(三)、現生種種厄難,悉得消除。故亦勸諸緇索,應誦《藥師功德經》,並執持藥師名號。而於求生東方淨琉璃世界之文,未及詳釋,謂為別被一機也。

今者佛學書局諸賢,欲弘揚藥師聖典,提倡求生東方,勝願大心,甚可欽佩。但依拙見,唯可普勸眾生誦經、持名。至於求生何處,宜任其自然,即昔日求生極樂或求生兜率者,亦可發心誦《藥師經》並持名號;而於本願無違。因經中謂求生極樂者,命終有八大菩薩示路;又東晉譯本云:若欲得生兜率天上見彌勒者,亦當禮敬藥師琉璃光佛。如是則範圍甚廣,可以群機並育矣。略陳拙見,敬乞有以教之。幸甚!

原載上海『佛學半月刊』第九十期藥師如來專號

後記

是經唐疏,今多遺佚。弘一大師暮年,據中、日古德著述,編著《析疑》一卷。末附數語,以系例言,今移卷首。大師躬自署簽,下注辛巳十月二十一日始錄稿。惟方繕數行,應泉城之請弘法而輟,旋即遷化。遺稿珍藏篋笥,知者實緲。

按《義疏》:日僧實觀撰,共三卷。文中冠『案』字者,大師所闡釋也。辛巳為一九四一年,大師年六十又二,時居溫陵茀林禪苑之尊瞻堂,蓋示寂之前一年也。越二十年,乃克校錄。謹綴數語,用志因緣。

甲辰仲冬,錄者謹識

《藥師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