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第一
譯文
什麼是瑜伽師修行的次第呢?即十七地。是哪十七地呢?嗢柁南頌說:
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等三地、三摩地、非三摩四多地、有心地、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這樣,就具足了三乘。還有有餘依地、無餘依地。這就稱為十七地。
第一、五識身相應地,第二、意地,第三、有尋有伺地、第四、無尋唯伺地,第五、無尋無伺地,第六、三摩四多地,第七、非三摩四多地,第八、有心地,第九、無心地,第十、聞所成地,第十一、思所成地,第十二、修所成地,第十三、聲聞地,第十四、獨覺地,第十五、菩薩地,第十六、有餘依地,第十七、無餘依地。這就簡略列出十七地,做為瑜伽師修行的次第。
原典
本地分1
雲何瑜伽師地2?謂十七地。何等十七?嗢柁南曰:
五識相應4意5,有尋伺等三6,
三摩地俱7非8,有心9無心地,
聞十思⑾修⑿所立,如是具三乘⒀,
有依⒁及無依⒂,是名十七地。
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六者,三摩四多地;七者,非三摩四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餘依地;十七者,無餘依地。如是略說十七,名為瑜伽師地。
註釋
1本地分:本,根本或基本,此處特指基本義理,即其他的四個部分的內容,都以本地分所論述的義理為本。地,瑜伽師地的略說。分,部分,佛家習慣地將經籍內容劃分為若幹部分,並稱每部分為分;分,相當於篇、卷、章、節、部分等。
2雲何瑜伽師地:什麼叫瑜伽師修行的次第?
3嗢柁南:Udana,又作嗢柁南、嗢陀南。梵語義為集施,是一種特殊的縮略語表述方式,往往是以偈頌形式出現。
4五識相應:即五識身相應地。
5意:即意地。
6有尋伺等三:即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等三地。
7三摩地俱:三摩地是梵文Samadhi的音譯,意譯為「定」,三摩地中又有多種差別,即得三摩地、三摩地圓滿、三摩地自在;三摩地種種都修齊為俱。
8非:即非三摩四多地。三摩四多是梵文Samahita的音譯,意譯等引,與三摩地同義。
9有心:即有心地。
十聞:即聞所成地,聞知成就的境界。
⑾思:即思所成地,思惟成就的境界。
⑿修:修所成地,修習 道法成就的境界。
⒀具三乘:具有聲聞乘地、獨覺乘地、菩薩乘地。具有,得以修成。三地均內涵種性、發心、修行、獲果四方面;
⒁有依:即有餘依地,
⒂無依:即無餘依地,
譯文
什麼是五識身相應地呢?就是五識身的自性、所依、聽緣、助伴、作業,總括起來,就稱為五識身相應地。
哪些稱為五識身呢?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原典
本地分中五識身相應地第一1
雲何五識身相應地?謂五識身自性2、彼所依3、彼所緣4、彼助伴5、彼作業6,如是總名五識身相應地。
何等名為五識身耶?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7。
註釋
1本地分中五識身相應地第一:本論的結構有三個梯級,全部內容分為五大部分;每部分再劃分,就標號為弟幾地,相當於第幾章,如本地分中由十七地章組成;每地章再劃分為品,標為品第幾。
五識身,即人身的五種識。佛家把人對外界現象世界的認識,依主客之間的關係共分為十八界,即六根、六境、六識。根,指感覺、思惟的器官;境,指感覺和思惟的對象,包括物質的現象和精神的現象;識,指對現象界的認識與了別。其關係可見下表:
十八界
眼根——色境——眼識
耳根——聲境——耳識
鼻根——香境——鼻識
舌根——味境——舌識
身根——觸境——身識
意根——法境——意識
識身,又作識體,即構成識的種種因緣條件。包含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五識身,具體指眼、耳、鼻、舌、身五種識體。
相應,指五種識體中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是相互聯繫、相應而起的。
2自性:事物現象固有的本質特性。此處指識的本性,識的基本認識功能。
3彼所依:識所依。依,憑依、依托,指識產生和活動所需要的助緣。
4所緣:指識感覺認識的對象。緣的梵語Pratyaya,義為攀緣,比喻心識接觸作用對象,如攀緣一般。所 緣,心識所攀緣(感覺認識)的對象。
5助伴:佛家對識的研究講究整體性、聯繫性,不是把某識視為單一孤立的現象。所以佛家認為某一識生起,必然伴隨著許多內心的活動,如作意、觸、受、想、思等,唯識宗稱為心所有法,簡稱為心所。心所相應於心王而起,與心相應,系屬於心,故稱為助伴。
6作業:識的具體作用,也稱為造作,造作的結果有善、惡、無記三種性質,唯識學中稱為「三性」。
7身識:身識概念的擬立與心理學中的觸覺相似,但也不盡同。身識,指身根對地性 、水性、火性、風性、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性、饑、渴等十一種觸境的識別。觸境中的饑、渴雖是生理現象,但仍被唯識宗看作是物質接觸肉體後所產生的覺受部份。
譯文
什麼是眼識自性呢?就是依據眼根,了別色境。
眼識的所依如下:第一、俱有依,即眼根;第二、等無間依,即意識;第三、種子依,即執受一切種子、為一切種子所依止,屬於異熟果體的阿賴耶識。
這就簡略說明了二種所依,包括色法和非色法兩種。眼根是色法,其餘的是非色法。這眼根有三大特徵:一是四大種所造,二指的是淨色根(而非扶塵根),三淨色根無法為肉眼所見,卻有質礙性。意識,是眼識緣境以後相續傳遞過去的。一切種子識,是無始以來,耽著戲論,輾轉熏習 於眾生心中,成為種子,等待未來成熟受報的果報體。
原典
雲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1。
彼所依者:俱有依2,謂眼;等無間依3,謂意4;種子依5,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6,異熟所攝7阿賴耶識8。
如是略說二種所依9。謂色、非色十。眼,是色;余,非色。眼,謂四大種⑾所造、眼識所依淨色⑿、無見有對⒀。意,謂眼識無問過去識⒁。一切種子識⒂,謂無始時來⒃樂著戲論⒄,熏習 為因⒅,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⒆。
註釋
1依眼了別色:依托眼根、攀緣色塵,進而覺知色塵的作用。色,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之色,為物質存在的總稱;狹義之色,專指眼根所取之境。此處所指之色法 ,應就狹義而言。眼根所取之色,又稱為色境、色塵,具有三種性質:一質礙,有形質彼此相障礙,不能涉入;二變壞,因為質礙,所以物相碰撞即變壞;三示現,因有形相能顯現。
2俱有依:唯識宗認為識自始自終離不開根,根壞滅,識便不能產生。由於根與識相依共存,聽以根是識的俱有依。俱有,共存在。
3等無間依:平常人的心識作用,唸唸相續,無有間隔,前一念滅謝時,後一念隨即生起,前後念生滅之間,緊密相接,無有間斷,故稱前念為後念的等無間依;同時,前念滅謝時,能避開現行位,引導後念生起,故等無間依,又稱為開導依。
4意:此處的意,應指第六意識。即前五識必由第六識所引生;而第六識自身既能前後相續,又能引生前五識,故第六識為前五識之等無間依。
5種子依:依托於種子。唯識宗認為人在每一次行為過後,都會在阿賴耶識中熏習 成一股潛在勢力,此股勢力可以像種子一樣地產生或變現出一切精神活動和物質現象,唯識宗因而以「種子」稱之;包括五識的升起,也必須以種子為基本條件,故稱為種子依。
6執受所依:心識與環境互動的結果,依種子狀態存於阿賴耶識中,任阿賴耶識執持流轉。種子待緣起現行,現行後又回熏於阿賴耶識中,成為新熏種子。如此循環往復,呈現出大干世界中的一切精神現象和物質現象。
7異熟所攝:舊譯為果報,即依過去之善惡,而得果報之總稱。據《成唯識論》卷二載:所謂異熟,系謂因變為果,此果之性質異於因之性質;因有善惡,而果具有非善、非惡之無記性,故自因成熟為果,其性質已變異為別類。所有攝持含藏在阿賴耶識中的業種子的異熟過程,都是透過阿賴耶識進行的,所以稱之為異熟所攝。
8阿賴耶識:Alaya梵語義為含藏、藏識。佛家將人的識分為八種,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ManaS)、阿賴耶識。第八識能夠攝持含藏一切種子,所以又叫做種子識。阿賴耶識的概念有多種含義:一,阿賴耶識的「了別」(覺知分別)功能有兩方面:一是覺知分別有分別(感知辨識性)的執受心(有認知感受性的內在精神世界活動);二是覺知分別無分別的器世界(承載眾生的外在物質世界)。二,阿賴耶識與作意、觸、受、想、思等五種遍行心所法相應。三,阿賴耶識作為種子識與諸法(一切精神、物質現象)的因果關係有三種:一是種子生現行,即種子作為因,變生出現行諸法的果,這變現過程可在剎那間進行;二是現行熏種子,現行諸法作為因,種子積藏在阿賴耶識中,種子即是果;三是種子生種子,即積藏在阿賴耶識中的諸種子互相影響生出新種子,這過程在剎那間相續進行,稱為自類相續。四,阿賴耶識具有「雜染」(在生死流轉的虛幻現實現象中,雜帶有執迷不悟的心念污染心識,不能超脫生死流轉,遭受生死果報)的方面和「還滅」(依據它證悟真如獲得涅槃解脫)的方面。
以上所述的俱有依、等無間依、種子依即所依的三依,三依是佛家對識的主體方面、身心條件的全面考察。
9二種所依:此處說二依,是以色、非色為標界,對識所依據的主體條件的辨析。
十色、非色:物質的現象、非物質的現象。此處的色、非色,用的是廣義。
⑾四大種:佛家把一切物質現象都分析為四種構成元素,即地、水、火、風四種元素的結合形成一切事物,所以稱它們為四大種。不過,四大種的地、水、火、風一般不是直接指地、水、火、風的具體事物,而是指由地、水、火、風分別代表或體現的堅、濕、暖、動四種屬性,即使是地、水、火、風自身事物也是由四大種和合而生的。由於物質事物都依賴四大種的和合造成,所以稱為依他有;相反,四大種則稱為不依他有,這是佛家對元素的抽像認識。
⑿淨色:特指五識所依根中的知覺神經。佛家對五根(感官)的認識是比較深入的,他們將根又劃分為兩方面的構成,一種是浮塵根,又作扶塵根,即見於外的感覺器官;一種是勝義根,四大種所造,清淨微細故又稱為淨色根。它們是根的實體,發識取境而具有增上根力的須依賴它們,清淨如寶珠,但是淨色根仍需要扶塵根的扶助。
⒀無見有對:雖不可見,卻有障礙。見、對,是佛家對具體事物分析出的兩種屬性。有的色法,有見有對,如瓶子;有的不可眼見卻有障礙,如聲音;有的既不可見又無障礙,如無表色(特指導致身、語活動的意念,既不可直接現於外,又無障礙,卻能生發身、語活動,然而身、語活動不是意念本身,所以稱之為無表色)。
⒁無間過去識:已過去的識轉化為意,不障礙現行識的相續行運稱為無間。這裡佛家探討了人們在連續不斷的認識過程中的經驗與現行、過去識與現行識發生聯繫的行運機制。
⒂一切種子識:又作種子識。乃執持一切法之種子而不失壞之識,為阿賴耶識之別名。唯識關於阿賴耶識本體論的義理頗有特色,它雖然認定阿賴耶識生一切法,卻不認定全宇宙就是一個阿賴耶識,而是認定一切眾生皆有阿賴耶識,每個眾生的阿賴耶識都有各自的種性,而且都具有種子生現行、現行薰種子、種子生種子的功能。佛家還以修道進階的高低或將來成佛的可能性,將眾生的種性大致分為二種:聖種性,能使三乘聖者證得涅槃;愚夫種性,能令凡夫輪迴六道,不得解脫。細分有五種:聲聞種,將來獲阿羅漢果;獨覺種,將來獲辟支佛果;菩薩種,將來獲佛果;不定種,種性沒有固定;或可成就二乘果位,或可成就佛果;無種,永墮生死輪迴,不得解脫。
⒃無始時來:佛家認為眾生及現實一切現象都不是孤立產生的,都是由因緣生,即有原因有條件而生。現世之所有的事物都由前世的因緣生,前世的所有事物又由更前世的因緣生,上溯無窮沒有元始。如說某事物是有始時來,就意味著此事物沒有因緣,而這是不可能的。
⒄樂著戲論:由愛樂情慾支配的不合真實的概念言論。現行熏種子的作用過程,佛家稱為熏習 ,又將熏習 的具體內容稱為習 氣,並將習 氣按其內容分為三類,其中一類是名言習 氣,即來生日常所使用的語言文字(實為思想觀念)熏習 成的種子。佛家特別重視這一習 氣,認為它能理解義理,認別境界,是種子生諸法的根本原因。名言習 氣也有性質對立的兩種:一種是證解諸法真相勝義本空的真實;一種是誤解諸法真相,迷戀執著虛幻,這後者表現為名言就是戲論。戲論,又作譃論,佛家特指不正確的不合真實的概念、觀念、義理、言論等,如本無始說成有始,本無我說成有我,本虛幻說成真實,本為常、樂、我、淨的涅槃說成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等。名言戲論也可以熏習 為種子,導致戲論的果報。
⒅熏習 為因:如人以香氣熏附衣服,一切染淨迷悟諸法之勢力熏附殘留在阿賴耶識中,形成種子的作用,即謂之熏習 。
⒆異熟識:攝持含藏果報的阿賴耶識。此處僅指名言種子的異熟過程由阿賴耶識攝藏運轉。
譯文
眼識所緣的對象,是可見的,有質礙的色境,這種色境又有很多種,簡略來說有三種,即顯色、形色和表色。顯色包括青、黃、紅、白、光、影、明、暗、雲、煙、塵、霧和空一顯色。形色包括長、短、方、圓、粗、細、正、不正、高、下色。表色包括取、捨、屈、伸、行、住、坐、臥,這些都是色。
而且,所說的顯色,假若色境顯現明瞭,是眼識所緣的外境。所說的形色,從顯色的積集之上,假立長、短等種種不同的形狀。所說的表色,就是這種積集色剎那生滅相續,由於變更位置的原因,在原來出現的地方不再出現,轉而出現在其它地方,就時間上來說,或者是無間斷的,或者是有間斷的。移動的位置,或者遠,或者近,差別而生,或者是就整件物體不離本處而變更其形相,這就稱為表色。而且,所說的顯色,是光線明暗的差別。所說的形相,是長、短等積聚色的差別。所說的表色,是以思業作用為依,然後顯色、形色有種種差別的變動。顯色、形色和表色三種色都是眼根的所行,即活動的對象,也是眼根的境界,即活動的範圍,也是眼識和意識的所行和境界。三種色都是眼根、眼識和意識所直接攀緣的對象,只是名字有別而已。
而且,就是這種色,又有三種,或者是好顯色,或者是惡顯色,或者是俱異顯色,好像是色境在顯現。
原典
彼所緣者,謂色,有見有對。此復多種,略說有三,謂顯色1、形色2、麥色3
顯色者,謂青、黃、赤、白、光、影、明、闇、雲、煙、塵、霧及空一顯色4。形色者,謂長、短、方、圓、麤、細、正、不正、高、下色。表色者,謂取、捨、屈、伸、行、住、坐、臥,如是等色。
又,顯色者,謂若色顯了5,眼識所行6。形色者,謂若色積7集長、短等分別相。表色者8,謂即此積集色生滅相續,由變異9因于先生處不復重生十,轉於異處⑾或無間⑿、或有間⒀、或近、或遠差別生⒁;或即於此處變異生,是名表色。又,顯色者,謂光、明等差別⒂。形色者,謂長、短等積集差別。表色者,謂業用為依⒃,轉動差別。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⒄,眼境界;眼識所行⒅,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⒆,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⒇。
又即此色,復有三種,謂若好顯色、若惡顯色、若俱異顯色,似色顯現。
註釋
1顯色:能顯現出顏色的物。
2形色:能表現出形狀的物。
3表色:能呈王現出態勢的物。
4空一顯色:須彌山四面天空中,各顯現山的純色。這一概念與佛家構擬的一小世界的圖式有關,一小世界的中心是呈縮腰鼓形的巨大的須彌山(SumCru),直立在廣袤的大鹹水海中,圍繞須彌山有七金山、七香水海,外連四方鹹海。四方鹹海上各有一大洲。由於須彌山由金、銀、琉璃、玻璃等寶構成,寶物輝映四面的天空,使四面大洲的上空各呈現出一種純色,東方勝神洲天為銀色,南贍部洲天為碧色,西牛貨洲天為赤色,北俱盧洲天為金色。空,即天空;一,即純淨無雜,只有整塊天空明闇區別,沒有局部之間的雜色差別。
5若色顯了:如果物的顏色顯現出來。物在,但顏色因為各種情況不一定能顯現出,這裡講的是能夠顯現出來的情況,如一物的紅色不被鄰近的紫色所奪。
6行:心識運行,即活動取境覺知識別。
7色積:色的積集,又稱為積集色。佛家認為顯色是實色,即具有實質;積集色是虛色,因為它們只是積集而成,沒有實質。
8表色者:此處所論的表色則指人的身心。
9變異:變易,就是改變的意思。
十于先生處不復重生:於之前出現的地方不再重複出現。
⑾轉於異處:此處講的是人身相在方所(方角處所)上的變異。
⑿無間:變異無時空間隔。
⒀有間:變異有時空間隔。
⒁差別生:差別形成。以上講的差別,是因為位置變更所產生的。
⒂光、明等差別:光、明等指光、影、明、闇、雲、煙、塵、霧、空一顯色。為什麼不列舉青、黃、赤、白呢?原來佛家認為這四種顏色是實質色或色自相,此處講的差別是在物自相(本來顏色)上面的光、明等差別。
⒃業用為依:即變異因。
⒄眼所行:一切顯、形、表色當下呈現於眼前,而為眼根所緣。
⒅眼識所行:眼識乃至前五識的所緣境,都必須是當下顯現的,眼識進行了別認識。
⒆意識所行:眼識所緣的色境,傳遞給意識,做進一步的分別認識。
⒇名之差別:稱眼根、眼識與意識的所緣,只在名稱上有別。
註釋
眼識的助伴,是與之相應而起的各位心所法,即作意、觸、受、想、思,及其他與眼識同時相應而起的各位心所法。而且,眼識及其相應的各種心所法,攀緣同一對象,心法、心所法行於境界時的相狀,並非一種,同時存在,而且相應,各有自性,一一生起。而且,它們一一各自從自己的種子而生。
眼識的作業,應當知道有六種。只能了別自己所緣的外境,這是它的第一種作業;只是了別自相:只能了別現在:只能是一剎那間進行了別;眼識還有二種作業,隨意識而生起,隨意識善而善,隨意識染而染,隨意識所發的業而轉;眼識又能夠緣取可愛的樂果和下可愛的苦果,這是眼識的第六種作業。
原典
彼助伴者,謂彼俱有相應諾心所有法1,所謂作意2、觸3、受4、想5、思6,及余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7。又彼諾法同一所緣,非一行相8,俱有相應一一而轉。又彼一切,各各從自種子而生。
彼作業者,當知有六種9。謂唯了別自境所緣十,是名初業;唯了別自相⑾;唯了別現在⑿;唯一剎那了別⒀;復有二業⒁,謂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⒂;又復能取愛、非愛果,是第六業。
註釋
1心所有法:佛教唯識家將人的整個內心活動分為本末兩大系統,本體系統為心王,心王再變現出心所有法,即心所法。心所法是順隨心王行運的各種具體的認知、情感、觀念的心理活動。
2作意:警心、引心的心理活動。種子識所藏的種子是由作意警作而變現行。作,發作、起動、警作。意,內心活動。
3觸:當根、境、識順利相合時,將內心各種活動統一起來對境界起認知作用,從而發起受、想、思等等心理行運的一種心理活動。
4受:內心在認知過程中所產生的苦、樂、非苦非樂、可愛、不可愛、可愛不可愛俱非等情感。
5想:攝取所對境界的種種相狀,形成種種概念辭語並藉以進行思惟的內心活動。
6思:使心造作的內心活動。
7余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除了作意、觸、受、想、思外,還有其它的心所法。案,唯識家將心、心所法共分為五十九種;心法即心王八種: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心所法分為六類,一遍行類:作意、觸、受、想、思。即本論中列舉的五種。所謂遍行,意即能遍與一切識相應,任何一識起,此五種心理活動都與它相應;能遍一切時行,即始終相應;能遍一切性行,即無論起善性心、惡性心還是無記性心,都有此五種同性的心理活動與它們相應。二別境類:欲、勝解、念、定、慧。三善類: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四煩惱類:貪、瞋、癡、慢、疑、惡見。五隨煩惱類: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六不定類:睡眠、悔、尋、伺。
以上心心所依據《百法明門論》開列,與本論略有差異。
8非一行相:不限於一種或單一的心理活動行運相,意即有種種不同的心理活動在行運。
9六種:六種作業關係詳見下表:
眼識六作業
一唯了別自境所緣業
二唯了別自相業
三唯了別現在業
四唯一剎那了別業
五隨轉業
隨意識轉
隨善染轉
隨發業轉
六取果業
取愛果
取非愛果
了別業
十唯了別自境所緣:眼識只覺知識別自己所對的色境。意識則不同,意識可以覺知識別自己和其它識所對的境界。這裡講的是眼感官感知對象的有限性。
⑾唯了別自相:眼識與意識不同,意識既能覺知識別事物的自相,又能覺知識別多種事物的共相。意即眼識只限於具體事物的個性,意識卻可以抽像多種事物的共性。
⑿唯了別現在:眼識與意識不同,意識既可以覺知識別當下的,又可以覺知識別過去的、未來的。
⒀唯一剎那了別:眼識與意識不同,意識既可以在一剎那間覺知識別物境,又可以連續不斷地轉換覺知識別的物境。一剎那(Ksana) ,時間極短。
⒁二業:隨轉業、取果業。
⒂隨發業轉:意識與五識相比具有總攝性,能對外境進行總體和共相的把握,又具有判斷、推理、想像、聯想、記憶等複雜活動,又能對五識起作用。人心的善不善決定於意識,支配人善不善言行的是意識的發業,這一切都影響著人的感覺器官的具體活動。
譯文
什麼是耳識的自性呢?是依據耳根,了別聲境。
耳識的所依如下:第一、俱有依,即耳根;第二、等無問依,即意識;第三、種子依,即攝藏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耳根有三大特徵:一四大種所造,二耳識所依淨色,三不可見有質礙。作為等無間依的意識和作為種子依的阿賴耶識,和上述眼識所說的一樣。
耳識的所緣,是不可見的有質礙的聲境。聲境又分為很多種,螺貝聲、大鼓聲、小鼓聲、舞聲、歌聲、各種音樂聲、演出雜耍滑稽戲的叫聲、女人聲、男人聲、風林等之聲 、明悟了義聲、不明悟了義聲、正直的言語聲、不正直的言語聲、下聲、中聲、上聲、江 河等之聲 、斗諍喧嘩嘈雜聲、領受憶誦佛法之聲 、講演宣說佛法之聲 、論議聲、決斷聲。這很多種類的聲音,有眾多之聲 。
這些聲音,簡略來說有三種,即因執受大種聲、因不執受大種聲、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第一種,只是內緣聲;第二種,只是外緣聲;第三種,是內外緣聲。
這些聲音,又可以分為另外三種,即可意聲、不可意聲、俱相違聲。而且,這些聲音又可以分為無語義的鳥叫聲、宣說理義聲、揚顯佛法的讚歎聲等種種差別之名。
上述聲音,能夠引起耳根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耳根所緣取的境界。能夠引起耳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耳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耳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能夠引起意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意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意識覺知識別的對象。關於耳識的助伴和作業,如前述眼識的有關部分,讀者以此類推,應當知曉。
原典
雲何耳識自性?謂依耳了別聲。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耳;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耳,謂四大種所造、耳識所依淨色1、無見有對。意及種子,如前分別2。
彼所緣者,謂聲。無見有對。此復多種,如螺貝聲、大小鼓聲、舞聲、歌聲、諸音樂聲、俳戲叫聲;女聲、男聲、風林等聲;明瞭聲3、不明瞭聲4;有義聲5、無義聲6;下、中、上聲7;江 、河等聲;廚諍、誼雜聲;受持、演說聲;論議、抉擇聲。如是等類,有眾多聲。
此略三種,謂因執受大種聲8、因不執受大種聲9、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十。初⑾,唯內緣⑿聲;次⒀,唯外緣⒁聲;後⒂,內外緣⒃聲。
此復三種,謂可意聲⒄、不可意聲⒅、俱相違⒆聲。又復聲者,謂鳴音、詞吼、表彰語等差別之名。
是耳所行,耳境界;耳識所行,耳識境界,耳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助伴及業,如眼識,應知。
註釋
1四大種所造、耳識所依淨色:耳識所依的由四大種(地、水、火、風)造的體內清淨物。即耳神經。
2意及種子,如前分別:關於意的無間過去識、一切種子異熟識的內容,已在前面論眼識時論述分明了。
3明瞭聲:即明悟了義聲。了義,究竟義。
4不明瞭聲:即不明悟了義聲。
5有義聲:指正直的言語聲,即所謂八聖言:不見就說不見,不聞就說不聞,下覺就說不覺,不知就說不知,所見就說實見,所聞就說實聞,所覺就說實覺,所知就說實知。義,聖道義。指修佛道達到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佛境界的聖人所宣說的 教義。
6無義聲:指不正直的言語聲,即所謂八非聖言:不見卻說實見,不聞卻說實聞,不覺卻說實覺,不知卻說實知,所見卻說不見,所聞卻說不聞,所覺卻說不覺,所知 卻說不知。
7下、中、上聲:佛家將欲界來生分為六類,分別居於六道,即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六道又作六趣,眾生不修佛道脫離不了生死果報,只有在三界六道中輪迴。佛家將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下惡趣,稱人為中人趣,稱天為上天趣。下聲即下惡趣眾生言語聲,中聲即中人趣眾生言語聲,上聲即上天趣眾生言語聲。
8因執受大種聲:又作執受大種因聲,意即以執受大種為因所發出的聲音,其實就是人所發出的聲音如說話聲、手拍擊聲等。執受大種可以有多種解釋,但都指的定作為眾生的人,如人是具有執受性的由四大種(地、水、火、風)所造的物,人是具有執受種子的阿賴耶識的由四大種所造的物,人是將自己的由四大種和合造成的虛幻身妄執為實的愚蠢動物。
9因不執受大種聲:又作不執受大種因聲,即以不執受大種為因所發出的聲音,也就是由四大種和合造成的人身外的器物所發出的聲音,如風林、江 河聲。
十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又作俱大種因聲、因俱大種,即以執受大種與不執受大種相合為因所發出的聲音,如手擊鼓、口吹笛之類。
⑾初:指代前面提及的因執受大種聲。
⑿內緣:以自身為對象。
⒀次:指代前面提及的因不執受大種聲。
⒁外緣:以身外物為對象。
⒂後:指代前面提及的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
⒃內外緣:內緣與外緣。
⒄可意聲:聲音適意,即動聽、悅耳。
⒅不可意聲:聲音不適意,即難聽、不悅耳。
⒆俱相違:既違可意又違不可意。
譯文
什麼是鼻識自性呢?即依據鼻根,了別香境。
它的所依如下:俱有依,即鼻根;等無間依,即意識;種子依,即攝藏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鼻根有三大特徵:一四大種所造,二鼻識所依淨色,三下可見有質礙。關於意識和種子,和前面論述眼識的有關部分相同。
鼻識的所緣,是不可見有質礙的香境。香境又分為很多種,包括好香、惡香、平等香,通過鼻識所嗅所感知植物的根、莖、花、葉、果實之香。像這樣的種類,還有很多種。而且,所說的香境,有鼻所聞、鼻所取、鼻所嗅等不同的名稱。
上述香境,能夠引起鼻根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鼻根所緣取的境界。能夠引起鼻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鼻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鼻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能夠引起意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意識所領取的境界,成為意識覺知識別的對象。鼻識的助伴和作業,如前述眼識的有關部分,讀者以此類推,應當知曉。
原典
雲何鼻識自性?謂依鼻了別香。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鼻;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鼻,謂四大種所造、鼻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彼所緣者,謂香,無見有對。此復多種,謂好香1、惡香2、平等香3,鼻所嗅知根、莖、華、葉、果實之香。如是等類,有眾多香。又香者,謂鼻所聞、鼻所取4、鼻所嗅5等差別之名。
是鼻所行,鼻境界;鼻識所行,鼻識境界,鼻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肋伴及業,如前應知。
註釋
1好香:對人身心有益的氣味。好,此處不是意指與臭相對的好聞,而是意指順益身心。所以有損身心的「迷魂 香」,雖然好聞也不屬於好香。香,此作名詞,即氣味。
2惡香:對人身心有損的氣味。
3平等香:又作等香。對人身心無損又無益的氣味。
4所取:佛家認為是由愛心支配取著的境。
5嗅:鼻識別。
譯文
什麼是舌識自性呢?即依據舌根,了別味境。
舌識的所依如下:俱有依,即舌根;等無間依,即意識;種子依,即攝藏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舌根有三大特徵,一四大種所造,二舌識所依淨色,三不可見有質礙。關於意和種子,和前面論述的眼識有關部分相同。
舌識所緣的對象,是不可見有質礙的味境。味境又分為很多種,即苦、酸、辛、甘、鹹、淡,可意、不可意、或中容味,都是舌所嘗的味。而且,味境又有應嘗、應吞、應瞰、應飲、應舐、應吮、應受用,如此很多的不同名稱。
上述味境,能夠引起舌根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舌根所緣取的境界。能夠引起舌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舌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舌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能夠引起意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意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意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舌識的助伴和作業,如前述眼識的有關部分,讀者以此類推,應當知曉。
原典
雲何舌識自性?謂依舌了別味。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舌;等無問依,謂意;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舌,謂四大種所造、舌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彼所緣者,謂味,無見有對。此復多種,謂苦、酢1、辛、甘、鹹、淡,可意、不可意、若捨處所2,舌所嘗。又味者,謂應嘗、應吞、應瞰3、應飲、應舐、應吮、應受用4,如是等差別之名。
是舌所行,舌境界;舌識所行,舌識境界,舌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助伴及業,如前應知。
註釋
1酢:即醋,味酸。佛籍或寫作酸。
2捨處所:意即非可意也非不可意。捨,又作捨,意即捨去欲求,心無執著,所以也就無所謂可意不可意。處所,此處指心念所處的境界。捨處所本義,即心處於捨去欲求,無所執著的境界。
3瞰:同啖,即吃,嚼食。
4受用:意即享用。
譯文
什麼是身識自性呢?即依據身根,了別觸境。
身識的所依如下:俱有依,即身根;等無間依,即意識:種子依,即攝藏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身根有三大特徵:一四大種所造,二身識所依淨色,三不可見有質礙。意和種子,和前面論述的眼識有關部分相同。
身識所緣的對象,是不可見有質礙的觸境。觸境又分為很多種,即地、水、火、風的屬性,還有輕性、重性、滑性、澀性,還有冷、饑、渴、飽,還有力、劣、緩、急,還有病、老、死、癢、悶、黏、疲、息、軟、怯、勇。如此種類,有很多種觸。觸又可以分為三種,即好觸、惡觸、非好非惡的觸,都是由身體所觸感的。而且,所說的觸還有擦摸、碰觸的、硬的、軟的、動的、暖的,如此很多種不同的名稱。
上述觸境,能夠引起身根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身根所緣取的境界。能夠引起身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身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身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能夠引起意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意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意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身識的助伴和作業,如前述眼識的有關部分,讀者以此類推,應當知曉。
原典
雲何身識自性?謂依身了別觸。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身;等無問依,謂意;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身,謂四大種所造、身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彼所緣者,謂觸,無見有對1。此復多種,謂地、水、火、風2,輕性、重性、滑性、澀性,冷、饑、渴、飽3,力、劣、緩、急4,病、老、死、癢、悶、黏、疲、息、軟、怯、勇5。如是等類,有眾多觸。此復三種,謂好觸、惡觸、捨處所觸6,身所觸。又觸者,謂所摩、所觸7,若鞭8、若軟、若動、若暖,如是等差別之名。
是身所行,身境界;身識所行,身識境界,身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助伴及業,如前應知。
註釋
1觸,無見有對:身體觸感的對象,是看不見卻有質的障礙。佛家關於觸的概念與其他四境色(眼見物、聲、味、香)頗異其趣,色、聲、味、香都非常具體,而且涵 蓋面有限;而觸較抽像,涵蓋面很廣。觸,實際上不意指身體所接觸的具體物,而是意指身體所觸知的作用於身體的物的某些屬性,以及作用於身體的物所引起體感所以是無見有對的。
2地、水、火、風:不是指具體的地、水、火、風物體,而是指身體觸感到的,地的堅強性,水的流濕性,火的溫 燥性,風的輕動性。
3冷、饑、渴、飽:指生理感受。饑、渴、飽,雖屬於體內生理反應,但佛家仍視為身體觸物所感受的某種境,將它們與體表反應的冷同類視之。
4力、劣、緩、急:指物作用於身體所導致的體感。力,身體感到物作用有力;劣,身體感到物的作用不力;緩,身體感到物的作用來得舒緩;急,身體感到物的作用急促。
5病、老、死、癢、悶、黏、疲、息、軟、怯、勇:除黏是體表觸物的感受到的外物屬性外,其他都是身體與外境有聯繫所產生的心理、生理感受。
6捨處所觸:不好不惡的觸。
7觸:此處的觸是狹義的身體動作方式,不同於作為五境之一的觸。
8鞭:同硬。
譯文
而且,雖然眼沒有壞,色境也顯現在面前,假若能發動心識行運的作意不是正好起動,要產生的眼識也一定不會產生。要是眼沒有壞,色境顯現在面前,能發動心識行運的作意也正好在面前起動,要產生的眼識才會產生。像眼識的產生一樣,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的產生,應當知道,也是這樣。
而且,由於眼識的產生,三種心就可以獲得。按次第排列,即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上述第一種心念局限在眼識,後二種心念在意識。決定心以後,才有染淨問題。在意識具有了善、不善性之後,才能有善、不善的意識,致使眼識產生善、不善性的同性流轉。然而眼識識別善、不善,不是由眼識本身所具有的識別能力起作用的結果,而是隨意識流轉的結果,自此意識也不再趣向其它境界。經過這一番過程,眼識和意識的行運,或者是善淨或者是不善染污,便連續地流轉著。像眼識的產生形成三心一樣,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的產生形成三心,應當知道,也是這樣。
而且,還應當這樣來觀察思考,五識所依托的,就像去他方的人所乘的車。五識的所緣,就像人們所做的事一樣,伴隨五識流轉生滅並影響它們的各種心理活動,就像同行的伴侶一樣。五識的造作,就像各自的功用能力。五識的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之間的差別,還應當這樣來觀想思考,五識所依托的,就像居家人的家。五識所緣取的對象,就像人們享用的物品一樣。伴隨五識流轉生滅並影響它們的各種心理活動,就像主人的僕人使女一樣。五識的作業,就像主人的作為一樣。
原典
復次,雖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若不正起,所生眼識必不得生。要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正復現起,所生眼識方乃得生。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1。
復次,由眼識生,三心可得,如其次弟,謂率爾心2、尋求心3、決定心4。初是眼識5,二在意識6。決定心後,方有染淨。此後乃有等流7眼識善不善轉。而彼不由自分別力,乃至此意不趣余境,經爾所時,眼、意二識,或善或染,相續而轉8。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復次,應觀9五識所依,如往余方者所乘十;所緣,如所為事;助伴,如同侶;業,如自功能。復有差別⑾,應觀五識所依,如居家者家;所緣,如所受用;助伴,如僕使等;業,如作用。
註釋
1亦爾:也是如此。本段強調了僅有根和所對境的現在而無內心活動的起動相應,諸識並不能產生。如在日常生活中,全然無心或很不經意,明明在眼前的物竟然看不見;又如植物人。
2率爾心:眼識初緣外境隨意識卒然任運而起的剎那心念。
3尋求心:率爾心之後,意識緣境推尋求覓所生起的分別心念。
4決定心:尋求心之後,意識既已分別所緣之境,則能審知決定善惡。
5初是眼識:起初的率爾心局限在眼識。
6二在意識:其次,接著是意識活動的尋求心、決定心。
7等流:等,平等;流,流類。於善惡之法既已分別染淨,則各隨其類唸唸相續。
8或善或染,相續而轉:或者善淨心,或者不善污染心,連續地流轉著。
9觀:佛家所謂觀,往往不是意指觀看、觀察,而是指觀念,即對現象和義理的思考和判斷。此處說的觀念義同觀想,不是世俗哲學術語的觀念。
十此處以下,作者以一系列的比喻進一步說明諸識與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之間的關係。
⑾復有差別:再說到五識的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之間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