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觀五陰品第四(九偈)
問曰。經說有五陰。是事雲何。答曰
若離於色因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於色色因不可得
色因者。如布因縷。除縷則無布。除布則無縷。布如色縷如因。問曰若離色因有色。有何過。答曰
離色因有色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是事則不然
如離縷有布。布則無因。無因而有法。世間所無有。問曰。佛法外道法世間法中皆有無因法。佛法有三無為。無為常故無因。外道法中虛空時方神微塵涅槃等。世間法虛空時方等。是三法無處不有。故名為常。常故無因。汝何以說無因法世間所無。答曰。此無因法但有言說。思惟分別則皆無。若法從因緣有。不應言無因。若無因緣則如我說。問曰。有二種因。一者作因。二者言說因。是無因法無作因。但有言說因。令人知故。答曰。雖有言說因。是事不然。虛空如六種中破。餘事後當破。復次現事尚皆可破。何況微塵等不可見法。是故說無因法世間所無。問曰。若離色有色因。有何過。答曰
若離色有因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則無有是處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無果因。問曰。若無果有因。有何咎。答曰。無果有因世間所無。何以故。以果故名為因。若無果雲何名因。復次若因中無果者。物何以不從非因生。是事如破因緣品中說。是故無有無果因。復次
若已有色者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二處有色因。是則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為色因。若先因中無色。亦不名為色因。問曰。若二處俱不然。但有無因色。有何咎。答曰
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
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
若因中有果因中無果。此事尚不可得何況無因有色。是故言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分別名凡夫。以無明愛染貪著色。然後以邪見生分別戲論說因中有果無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智者不應分別。復次
若果似於因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若果與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細果粗故。因果色力等各異。如布似縷則不名布。縷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縷不成絹。粗縷無出細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義不然。故無色無色因
受陰及想陰行陰識陰等
其餘一切法皆同於色陰
四陰及一切法。亦應如是思惟破。又今造論者。欲讚美空義故。而說偈
若人有問者離空而欲答
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
若人有難問離空說其過
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
若人論議時。各有所執。離於空義而有問答者。皆不成問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無常。問者言。何以故無常。答言。從無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緣中亦疑不知為常為無常。是為同彼所疑。問者若欲說其過。不依於空而說諸法無常。則不名問難。何以故。汝因無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無常。若實無常則無業報。眼耳等諸法唸唸滅。亦無有分別。有如是等過。皆不成問難。同彼所疑。若依空破常者。則無有過。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問答。尚應依於空法。何況欲求離苦寂滅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