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觀染染者品第六(十偈)
問曰。經說貪慾嗔恚愚癡。是世間根本。貪慾有種種名。初名愛次名著次名染次名婬欲。次名貪慾。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結使。依止眾生眾生名染者。貪慾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則有貪慾。余二亦如是。有嗔則有嗔者。有癡則有癡者。以此三毒因緣起三業。三業因緣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經雖說有三毒名字。求實不可得。何以故
若離於染法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應生於染法
若無有染者雲何當有染
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則不更須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無染者。亦復不應起染要當先有染者然後起染。若先無染者。則無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離人定有染法。此則無因。雲何得起似如無薪火。若先定無染法。則無有染者。是故偈中說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問曰。若染法染者先後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時生有何咎。答曰
染者及染法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則無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時成。則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應常。已無因成故。若常則多過。無有解脫法。復次今當以一異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染者染法一一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異異法雲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異法合。若一則無合。何以故。一法雲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觸。若以異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異成故。若各成竟不須復合。雖合猶異。復次一異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離伴亦應合
若染染者一。強名為合者。應離余因緣而有染染者。復次若一。亦不應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為一。是則大亂。若染染者各異。而言合者。則不須余因緣而有合。若異而合者。雖遠亦應合。問曰。一不合可爾。眼見異法共合。答曰
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然後說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決定異相。而後合者是則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異。而後強說合。復次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別相。汝今何以強說合相。復次
異相無有成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無成而復說異相
汝已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復說合相。合相中有過。染染者不成。汝為成合相故。復說異相。汝自已為定。而所說不定。何以故
異相不成故合相則不成
於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於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復次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癡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煩惱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後非合非散。等因緣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