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法戒錄 勸悔過

勸悔過(共三則,各兼法戒)

邪婬之事,世人犯者甚多。雖一時不見惡報,然冥冥之中,有默消其福者,有陰奪其算者,有削去其科名者,有死於蛇虎、刀兵、官非、水旱者。更有自身暫脫,而報於子孫,今世未償,而酬於來世者。譬如密羅之雀,處處無逃,亦如漏器之魚,漸漸就死。今人舉足動步,皆臨暗廁深坑,恬不知畏,一旦業報到來,手腳忙亂,如落湯螃蟹,嗟何及哉?普勸世人,早自覺知,生大恐怖,發大羞慚,起大勇猛,於佛菩薩前,一一懺悔。則罪從心起,還從心滅,積德既久,自可挽回。若欲超出三界,又當發菩薩誓願,願未來世,度盡一切眾生,所有婬業罪報,盡行救拔,使彼蓮華化生,不由胎獄。則不惟惡業消除,抑且獲福無量。故《涅槃經》云:“譬如氎華【氎(dié)華,棉花】,雖有千斤,終不能敵真金一兩。如恆河中,投一升鹽,水無鹹味。”屠刀放下,還同不壞之身。水底回頭,便立菩提之岸。火急進步,時不待人。若智若愚,皆當自勉。

洪燾(《迪吉錄》)

明洪燾,文忠公次子也。一日如廁,被亡僕拉至陰府,見一貴人中坐,緋衣、綠衣者左右侍立。洪以前程為問,綠衣者出一冊於袖中,其字如蚊,己名下不能盡閱,後注云:“合參知政事,以某日污室女某,降秘閣修撰、轉運副使。”洪悚然淚下。綠衣者曰:“但力行善事,猶可挽回。”既蘇,已死三日,遂勇於為善。後公以秘撰兩浙漕召,甚恐,竟無恙。以上壽終,官至端明殿學士。

〔按〕最易犯者,莫如媵婢,豈知折福乃爾哉?慎之慎之。

項夢原(《知非集》)

北直項夢原,原名德棻(fēn)。夢己中辛卯鄉科,以污兩少婢削去,遂誓戒邪婬,力行善事。刻《金剛經》,歲施之。後夢至一所,見黃紙第八名為項姓,中一字模糊,下為“原”字,因易名“夢原”。壬子鄉試,中二十九名。己未會試,中第二名。心甚疑之。及殿試,二甲第五,方悟合鼎甲之數【科舉制度,殿試錄取分三甲,其中一甲取三名,即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恰是第八,而榜紙實黃也。後官至副憲。

〔按〕戒婬,善矣。並流通內典,善之善者也。奚但滅罪哉?

田某(《不可不可錄》)

明季田某,丰姿俊雅,婦人往往奔之,田心知其非而不能戒。讀書於南山寺,見神人白日告之曰:“汝有大福,因花柳多情,削去殆盡。若自今改過,猶不失為進士、御史。”田急猛省懺悔,其爵果如神言。

〔按〕《解脫要門》云:“若懺悔婬業,須觀女根,如毒蛇口,其罪自滅。”犯婬戒者,不可不知。

《慾海回狂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