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淨意公遇灶神記(原文)

俞淨意公遇灶神記(原文)

明嘉靖時。江 西俞公。諱都。字良臣。多才博學。十八歲為諸生。每試必高等。

年及壯。家貧授徒。與同庠生十餘人。結文昌社。惜字。放生。戒淫殺口過。行之有年。前後應試七科。皆不中。生五子。四子病夭。其第三子。甚聰秀。左足底有雙痣。夫婦寶之。八歲戲於裡中。遂失去。不知所之。生四女。僅存其一。妻以哭兒女故。兩目皆盲。公潦倒終年。貧窘益甚。自反無大過。慘膺天罰。

年四十外。每歲臘月終。自寫黃疏。禱於灶神。求其上達。如是數年。亦無報應。

至四十七歲時。除夕與瞽妻一女夜坐。舉室蕭然。淒涼相吊。

忽聞叩門聲。公秉燭視之。見一角巾皂服之士。鬚髮半蒼。長揖就座。口稱張姓。自遠路而歸。聞君家愁歎。特來相慰。

公心異其人。執禮甚恭。 因言生平讀書積行。至今功名不遂。妻子不全。衣食不繼。且以歷焚灶疏。為張誦之。

張曰。予知君家事久矣。 君意惡太重。專務虛名。滿紙怨尤。瀆陳上帝。恐受罰不止此也。

公大驚曰。 聞冥冥之中。纖善必錄。予誓行善事。恪奉規條。久矣。豈盡屬虛名乎。

張曰。即如君規條中惜字一款。君之生徒與知交 輩。多用書文舊冊。糊窗裹物。甚至以之拭桌。且借口曰勿污。而旋焚之。君日日親見。略不戒諭一語。但遇途間字紙。拾歸付火。有何益哉。

社中每月放生。君隨班奔逐。因人成事。倘諸人不舉。君亦浮沉而已。其實慈悲之念。並未動於中也。且君家蝦蟹之類。亦登於庖。彼獨非生命耶。

若口過一節。君語言敏妙。談者常傾倒於君。 君彼時出口。心亦自知傷厚。但於朋談慣熟中。隨風訕笑。不能禁止。舌鋒所及。觸怒鬼神。陰惡之注。不知凡幾。乃猶以簡厚自居。吾誰欺。欺天乎。

邪淫雖無實跡。君見人家美子女。必熟視之。心即搖搖不能遣。但無邪緣相湊耳。君自反身當其境。能如魯男子乎。遂謂終身無邪色。可對天地鬼神。真妄也。

此君之規條誓行者。尚然如此。何況其餘。

君連歲所焚之疏。悉陳於天。上帝命日游使者。察君善惡。數年無一善行可記。

但於私居獨處中。見君之貪念。淫念。嫉妒念。褊急念。高己卑人念。憶往期來念。恩仇報復念。憧憧於胸。不可紀極。此諸種種意惡。固結於中。神注已多。天罰日甚。君逃禍不暇。何由祈福哉。

公驚愕惶悚。伏地流涕曰。君既通幽事。定系尊神。願求救度。

張曰。君讀書明禮。亦知慕善為樂。 當其聞一善言時。不勝激勸。見一善事時。不勝鼓舞。 但旋過旋忘。信根原自不深。恆性是以不固。 故生平善言善行。都是敷衍浮沉。何嘗有一事著實。且滿腔意惡。起伏纏綿 。猶欲責天美報。如種遍地荊棘。癡癡然望收嘉禾。豈不謬哉。君從今後。凡有貪淫。客氣。妄想。諸雜念。先具猛力。一切屏除。收拾乾乾淨淨。一個念頭。只理會善一邊去。若有力量能行的善事。不圖報。不務名。不論大小難易。實實落落。耐心行去。若力量不能行的。亦要勤勤懇懇。使此善意圓滿。

第一。要忍耐心。

第二。要永遠心。

切不可自惰。切不可自欺。久久行之。自有不測效驗。君家事我。甚見虔潔。特以此意報之。速速勉持。可回天意。

言畢即進公內室。公即起隨之。至灶下。忽不見。方悟為司命之神。

因焚香叩謝。即於次日元旦。拜禱天地。誓改前非。實行善事。自別其號曰淨意道人。志誓除諸妄也。初行之日。雜念紛乘。非疑則惰。忽忽時日。依舊浮沉。因於家堂所供觀音大士前。叩頭流血。敬發誓願。願善念永純。善力精進。倘有絲毫自寬。永墮地獄。每日清晨。虔誦大慈大悲尊號一百聲。以祈陰相。

從此一言一動一念一時。皆如鬼神在旁。不敢欺肆。凡一切有濟於人。有利於物者。不論事之鉅細。身之忙閒。人之知不知。力之繼不繼。皆歡喜行持。委曲成就而後止。隨緣方便。廣植陰功。且以敦倫。勤學。守謙。忍辱。與夫因果報應之言。逢人化導。惟日不足。每月晦日。即計一月所行所言者。就灶神處為疏以告之。持之既熟。動即萬善相隨。靜則一念不起。如是三年。

年五十歲。乃萬曆二年。甲戌會試。張江 陵為首輔。輟闈後。訪於同鄉。為子擇師。人交 口薦公。遂聘赴京師。公挈眷以行。張敬公德品。為援例入國學。

萬曆四年丙子。附京鄉試。遂登科。次年中進士。

一日謁內監楊公。楊令五子出拜。皆其覓諸四方。為己嗣以娛老者。 內一子。年十六。公若熟其貌。 問其籍。曰江 右人。 小時誤入糧船。猶依稀記姓氏閭裡。公甚訝之。 命脫左足。雙痣宛然。公大呼曰。是我兒也。 楊亦驚愕。即送其子。隨公還寓。 公奔告夫人。 夫人撫子大慟。血淚迸流。子亦啼。捧母之 面而舐其目。其母雙目復明。公悲喜交 集。遂不願為官。 辭江 陵回籍。 張高其義。 厚贈而還。

公居鄉。為善益力。 其子娶婦。連生七子。皆育。 悉嗣書香焉。 公手書遇灶神。並實行改過事以訓子孫。 身享康壽。八十八歲。 人皆以為實行善事。回天之報雲。

同裡後學羅禎記。

《俞淨意公遇灶神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