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訪人
一、先立外輕輕扣門,主人讓入方入。
二、入內有他客,主人為介紹,須一一為禮,辭出時亦如之。
三、入內見有他客,不可久坐;有事,須請主人另至他所述說。
四、坐談時見有他客來,即辭出。
五、坐立必正,不傾聽,不嘩笑。
六、不攜一切動物上堂。
七、主人室內之信件文書,概不取看。
八、談話應答必顧望。
九、將上堂,聲必揚。
十、戶開亦開,戶闔亦闔;有後入者,闔而勿遂。
十一、主人欠伸,或看鐘錶,即須辭出。
十二、飯及眠時不訪客。
十三、晉謁長官尊長,應先鞠恭敬禮,然後就座;及退,亦然。
十四、與長官尊長,及婦女行握手禮時,應俟其先行伸手,然後敬謹與握。
十五、訪公教人員,必先問明其上班鐘點,不可久坐閒談。
十六、訪客不遇,或留片,或寫字登留言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