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出門

(五)出門

一、衣冠不求華美,惟須整潔。

二、見長者,必趨致敬。

三、登高不呼,不指,不招呼。

四、路上不吸煙,不嚼食物,不歌唱。

五、乘車見長者必下,見幼者亦須與之頷首為禮。

六、夜必歸家,因事不能歸時,必先告家人。

七、車馬繁雜沖區,不招呼敬禮。

八、不立在路上久談。

九、不走馬路中間,越路須先向左右看清,不可與汽車爭路。

十、行走時,步履宜穩重,並宜張胸閉口,目向前視。

十一、遇婦女老弱,應儘先讓路讓座。

十二、途次有人問路,須詳為指示;問路於人,須隨即稱謝。

十三、一人不入古廟,兩人不看深井。

十四、逢橋先下馬,過渡莫爭船。

十五、在舟車上或飛機上,不探首或伸手出窗,並不得隨便涕痰。

《常禮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