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出門
一、衣冠不求華美,惟須整潔。
二、見長者,必趨致敬。
三、登高不呼,不指,不招呼。
四、路上不吸煙,不嚼食物,不歌唱。
五、乘車見長者必下,見幼者亦須與之頷首為禮。
六、夜必歸家,因事不能歸時,必先告家人。
七、車馬繁雜沖區,不招呼敬禮。
八、不立在路上久談。
九、不走馬路中間,越路須先向左右看清,不可與汽車爭路。
十、行走時,步履宜穩重,並宜張胸閉口,目向前視。
十一、遇婦女老弱,應儘先讓路讓座。
十二、途次有人問路,須詳為指示;問路於人,須隨即稱謝。
十三、一人不入古廟,兩人不看深井。
十四、逢橋先下馬,過渡莫爭船。
十五、在舟車上或飛機上,不探首或伸手出窗,並不得隨便涕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