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不與客戶爭辯
約瑟夫·艾利森是威斯汀豪斯電器公司的推銷員,他費了很大勁才向一家大工廠銷售了幾台發動機。
三個星期後,他再度前往那家工廠推銷,本以為對方會再向他購買幾百台的。不料,那位總工程師一見到他,就對他說:「艾利森,我不能再從你那兒買發動機了!因為你們公司的發動機太不理想了!」
艾利森驚訝地問:「為什麼?」
「因為你們的發動機太燙了,燙得連手都不能碰一下。」
艾利森知道同對方爭辯沒有任何益處,於是他連忙說:「史賓斯先生,我完全同意您的意見,如果發動機發熱過高,應該退貨,是嗎?」
「是的。」總工程師答道。
「自然,發動機是發熱的,但您當然不希望它的熱度超過全國電工協會規定的標準,不對嗎?」
「對的。」總工程師又答道。
「按照標準,發動機可以比室內溫度高72華氏度,對嗎?」
「對的。但你的產品卻比這高出很多。」
艾利森沒有爭辯,只是問道:「你們車間的溫度是多少?」
「大約75華氏度。」
艾利森繼續說:「車間是75華氏度,加上應有的72華氏度,一共是147華氏度。您即使把手放在147華氏度的熱水龍頭上,也會感到燙手啊!」.
總工程師不得不再一次點頭稱是。
「好了,以後您不要用手去摸發動機了。放心,那完全是正常的。」
結果,艾利森又做成了一筆生意。
艾利森後來對他的同行說:「我費了多年的功夫,在生意上損失了無數後才懂得,爭辯是不行的。站在別人的角度看問題,想法讓別人講出『對,對』,才能獲得更多的好處,獲得成功。」
營銷啟示:
這個事例告訴我們,絕對不能同客戶爭吵。因為,推銷員在同顧客進行爭辯時,不僅輸了推銷不出去,即使贏了也不能成功推銷。因此,對於推銷員而言,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同顧客進行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