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十大神獸之一的獬豸是什麼?獬豸怎麼讀?

上十大神獸之一的獬豸是什麼?獬豸怎麼讀是什麼? 獬豸又稱解廌或解豸,是中國古代漢族神話傳說中的神獸,體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類似麒麟,全身長著濃密黝黑的毛,雙目明亮有神,額上通常長一角,俗稱獨角獸。它擁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它怒目圓睜,能辨是非曲直,能識善惡忠奸,發現奸邪的官員,就用角把他觸倒,然後吃下肚子。它能辨曲直,又有神羊之稱,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徵,是皇帝「正大光明」 「清平公正」的象徵。

獬豸介紹

獬豸,(xie zhi;豸字同猘)又稱任法獸,古代漢族神話傳說中的瑞獸,相傳形似羊,黑毛,四足,頭上有獨角,善辨曲直,見人爭鬥即以角觸不直者,因而也稱「直辨獸」,「觸邪」。當人們發生衝突或糾紛的時候,獨角獸能用角指向無理的一方,甚至可以將罪該萬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慄。帝堯的刑官皋陶曾飼有獬豸,治獄以獬豸助辨罪疑,凡遇疑難不決之事,悉著獬豸裁決,均準確無誤。所以在古代,獬豸就成了執法公正的化身,古代法官戴的帽子又稱「獬豸冠」。

獬豸是有著羊的身體、麒麟外觀的瑞獸,擁有分辨正與不正的神秘力量,而不正者則會遭受懲罰,後世也因此將其畫像融入判官的官服之中。人們經常引用獬豸的形象,取意於對中國傳統司法精神的繼承。它的角卻沒有神奇力量,這是它與歐洲傳說中的獨角獸相區別的地方。

法律象徵

獬豸與法的不解之結,還可從古代「法」字的結構得到解答,古體的「法」字寫作「法fǎ」,而「廌zhai」即為獬豸,「廌法」二字合為一體,取其公正不阿之意,所以從水,取法平如水之意。獬豸作為法律象徵的地位就這樣被認定下來。由「法fǎ」到「法」,「廌zhi 」字雖然已被隱去,然而它象徵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並沒有消失。

畢竟是傳說,不曾有人親眼見識獬豸究為何物,因而引出人們諸多想像,有人認為它像鹿,有人稱它似牛,更多的說法還是羊。除了相關的古籍如《後漢書》、《論衡》、《五雜組》等記述之外,考古發現,秦之前文物中的獬豸都是一角羊的造型,牛形獬豸則出現在東漢之後。

作為中國傳統法律的象徵,獬豸一直受到歷朝的推崇。相傳在春秋戰國時期,楚文王曾獲一獬豸,照其形製成冠戴於頭上,於是上行下效,獬豸冠在楚國成為時尚。秦代執法御史帶著這種冠,漢承秦制也概莫能外。到了東漢時期,皋陶像與獬豸圖成了衙門中不可缺少飾品,而獬豸冠則被冠以法冠之名,執法官也因此被稱為獬豸,這種習尚一直延續下來。至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監察司法官員都一律戴獬豸冠,穿繡有「獬豸」圖案的補服。

顯然,獬豸形象是蒙昧時代以神判法的遺跡。進入近代,仍將其視為法律與公正的偶像。

與此相類似,在西方,獨角獸也被認為是純潔的象徵。人們認為它的角的力量能夠壓制任何道德敗壞的事情。同時有貞潔的含義,是完美騎士的代表。

獬豸歷史由來

中國文字發源從古至今已有6000多年的悠久歷史,經歷了「甲金篆隸草楷行」七種字體,即甲骨文(商)、金文(周)、小篆(秦)、隸書(漢)、楷書(魏晉)、行書(草書)的嬗變。

我們的祖先在創構「法」字上,其淵源頗具智慧和神話色彩。「法」字古金文為「法fǎ」。《字源》(約齋著,上海書店1986年版)用溯源法解釋了古人構造「法fǎ」字的良苦用心和豐富的想像力。「法fǎ ,這字從廌去,以代表判斷曲直的法律;又從水,是比喻其平如水,省廌寫作法」。《說文解字》釋為「法fǎ,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者」。在東漢文字學家許慎先生看來,「法fǎ」字的造字構意,源出一個歷史傳說:春秋戰國時期,齊莊公有個叫壬裡國的臣子,與另一位叫中裡繳的臣子打了三年官司。因為案情難以判斷,齊莊公就讓「廌」,即神獸獬豸,來聽他二人自讀訴狀。結果壬裡國的訴狀讀完,獬豸沒有什麼表示,而中裡繳的訴狀還沒有讀到一半,獬豸就用角頂翻了他。於是,齊莊公判決壬裡國勝訴。這種以角觸斷罪的方法,被古人用「會意」的方法放進了「法」字的構形之中。可見,這個「法fǎ」字造得很有深意,一是公平裁判、明斷曲直,乃是我國古代先哲賦予「法」字的基本涵義;二是「法fǎ 」或許代表了人民心底的嚮往:「法fǎ」應該對任何人公平如水,如遇不平,就應該堅決除去。

繁體「法fǎ 」中的「廌」(讀寨音)是一種神獸,其形似麒麟,青毛獨角,體態剛健,極有靈性。「廌」有三名:一曰獬豸(謝志音);二曰獨角獸;三曰神羊。各種史籍都指出,獬豸是一種能辨曲直的神獸。漢代學者楊孚在其專著《異物誌》中,對「獬豸」特性的概括最有代表性:「性別曲直。見人鬥,觸不直者。聞人爭,咋(ze音責,咬、啃的意思)不正者。」意思是說,獬豸能別曲直,見到有人相鬥,它會用犀利之角觸去理曲之人;聽到有人相爭,它會用嘴咬挑起是非的一方。東漢時期的傑出思想家王充在《論衡》中記載了被奉為「中國司法鼻祖」——皋陶用獬豸治獄的傳說:獬豸「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獄,其罪疑者,令羊觸之,有罪則觸,無罪則不觸。故皋陶敬羊」。皋陶決獄明白,執法公正。遇到曲直難斷的情況,便放出獨角神羊,依據獬豸是否頂觸來判定是否有罪。

曾在古穎州做過太守的北宋大文學家、書畫家蘇軾在《艾子雜說》中講了「獬豸辨好」的寓言故事。一次,齊宣王問艾子道:「聽說古時候有一種動物叫獬豸,你熟悉嗎?」艾子答道:「堯做皇帝時,是有一種猛獸叫獬豸,飼養在宮廷裡,它能分辨好壞,發現奸邪的官員,就用角把他觸倒,然後吃下肚子。」艾子停了停接著感慨的說:「如果今天朝廷裡還有這種猛獸的話,我想它不用再尋找其它的食物了!」這就將獬豸的能辨是非,引申到了官場,以官員為審視監督的對象。發現奸邪的官員,就用角把他觸倒,然後吃下肚子,不用再尋找其它的食物,諷刺當時的官場奸臣和貪官太多了。

後來,出於便於書寫和記憶的需要,「廌」字從「法」中被隱去,簡化為「法」,然而它所象徵的中國法律傳統文化並沒有隨之消失。獬豸在我國古代法制監督史上仍有著非凡的涵義。由於獬豸是「法」的化身這一特性,從先秦到明清,「獬豸」形象被當成監察、審計和司法官員廉明正直、執法公正的象徵,在各種場合被經常使用並作為監察御史和司法官員等的重要標誌。春秋戰國時,楚王仿照獬豸的形象製成衣冠。秦朝時正式賜給御史作為飾志,後遂稱「獬豸冠」。據古文獻記載:「侍御史冠獬豸冠」(《秦會要訂補》卷十四)。「法冠,一名獬豸冠,鐵為柱,其上施珠兩枚,為獬豸角形。法官服之。」(《隋書·禮儀志·七》)。漢朝時,廷尉、御吏等都帶獬豸冠。南北朝時期的文學家庾信《正旦上司憲府》詩中就有「蒼鷹下獄吏,獬豸飾刑官」的句子。唐朝著名邊塞詩人岑參在《送韋侍御歸京》詩中有「聞欲朝龍闕,應須拂豸冠」的描述。

《神話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