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做一件事就不要停下來,不做則已,做了就做到底。
【出處】唐·趙元一《奉天錄》。
唐末安史之亂的時候,大將王思禮奉命率軍平叛。在一場大戰混亂之中,他的馬被敵將射死,王思禮摔倒在地。萬分危急之際,騎兵張光晟騎馬趕來,他跳下馬把王思禮扶上自己的坐騎,使他逃脫大險。
叛亂平定後,王思禮升了高官,不忘張光晟的救命之恩,和張結為兄弟,並一再向朝廷保舉,從而使張的官越做越大。
京師長安發生軍隊嘩變事件。唐德宗倉皇出逃奉天(今陝西省乾縣),叛軍推立太尉朱馱為帝。張光晟依附了朱馱,做了他手下的節度使。
朱馱自稱大秦皇帝,領兵進逼奉天,張光晟當了他的副將。不料出師不利,圍城一個多月未能攻克,而各處來援救德宗皇帝的軍隊紛紛趕來。在這種情況下,朱馱、張光晟只能退回長安。
次年,朱馱又改國號為漢,自稱漢元天皇,封張光晟為宰相。這時,唐軍將領李晟等已迫近長安。張光晟見朱馱大勢已去,便暗中派人與唐軍將領李晟取得聯繫,希望歸降朝廷,李晟表示歡迎。
張光晟作為內應,勸朱馱趕快離開長安,並親自護送他出城。待朱馱逃遠後,張光晟又返回長安,率領殘部向李晟投降,李晟答應奏告朝廷,減免他叛變投敵的罪行。但是,後來德宗皇帝卻頒下詔書,處死叛逆張光晟。李晟無法再為張光晟說情,只好執行。
臨死前,張光晟悲哀地說:「把我的話傳給後世的人:第一不要做,第二做了就不要罷休!」
後人把他的話簡化為「一不做,二不休」的成語。
【詞語釋義】:
一不做,二不休( yī bū zuo,er bu xiū )
解 釋: 要麼不做,做了就索性做到底。指事情既然做了開頭,就索性做到底。
用 法: 複句式;作主語、分句;形容下最後決心。
近義詞:近義詞
反義詞: 反義詞
燈 謎 :閒遊;磨洋工;唱工不出力
歇後語:撴了葫蘆撒了油
英文翻譯:In for a penny,in for a pound.
成語出處
唐·趙元一《奉天錄》第四卷:「光晟臨死而言曰:'傳語後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