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暖的懲罰

說錯了話,做錯了事,自然要受懲罰。

給你一個教訓,讓你長個記性。這是我小學語文老師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一聽到這話,我們就很怕,怕他手上那根長長的教鞭。它會落下來,不輕不重地打在手掌上,痛倒算不上什麼,丟人。誰誰誰又挨老師抽鞭子了,說出去要多難聽有多難聽。

我沒挨過語文老師的教鞭,因為成績一向很好,背書寫作文都在班上名列前茅。

但有一次,我還是挨抽了。這裡有個小插曲。

因為大家知道我成績好,從來沒出過什麼差錯,所以幾個人合夥搞惡作劇,故意在我的作業本上亂改一氣。作業講評時,從未受罰的我,頭一回被老師點了名,然後,我走到講台邊上,按老師的要求,伸出右手,打開手掌,任老師抽了三鞭。

第一次挨抽,並不像其他同學說的那樣不算痛。我感覺很痛,更感覺丟人,立即爭辯起來:“我沒有寫錯!肯定是誰搗的鬼!”老師沒聽我的,反而更嚴厲地訓斥:“還狡辯?再抽三鞭!”可憐我那小手,又被抽打了三下。

事後,語文老師把我叫到辦公室,對我的手掌摸了又摸,暖語安慰,讓我倍感欣慰。語文老師說:“知道你不會寫錯的,但事實上你真的錯了,雖然是其他同學篡改。錯了就要挨懲罰,這點不能變。懲罰了你,也間接地懲治了他們!”

果然,我挨抽之後,其他同學也跟著認真起來,朝著好方向轉變。

勾起我這段童年往事的是一張在中國微博走紅的美國罰單。

年僅25歲的海登·卡洛(HaydenCarlo)生活在得克薩斯州布蘭諾市,生活困難,還要撫養孩子,沒錢給自己過期的汽車去註冊。為了生活,他還是開出了自己的汽車,結果被一名警察當街攔下。海登·卡洛把自己的窘境細數給警察聽,警察不為所動,仍然開出了罰單。接過罰單,海登·卡洛發現裡面竟然夾了一張百元鈔票。他震驚之餘,感動的大潮在心底湧起,回頭望,卻發現警員悄然離去。

美國媒體CBS報道了布蘭諾警方發言人的表態:“這名警察做了一件正確的事,但我們希望不要對外透露姓名。”

錯了,自然要受懲罰。萬古一律,四海一理。

古羅馬哲學家奧古斯丁說:“懲罰是對正義的伸張。”只是,有時候,正義的伸張,可以更柔軟一些,展露出更溫暖的一面。李銀河曾說過一句話:“法律的出發點不是懲罰人,而是保護人。”懲罰的最初及最終的目的,絕對不是懲罰的本身,而應是保護人,讓人收穫生活的希望,未來的憧憬,讓幸福有著落,使得正義像陽光一樣灑遍人間每一個角落。

懲罰,也可以溫暖人心。

《心靈雞湯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