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述多次到會稽郡來視察工作,考察其行政,會稽的地方官忙於應酬,簡直精疲力竭。王羲之為此感到恥辱,便告病還鄉。還鄉之後,他在父母的墳前發表了一番誓言:
「在永和十一年的三月癸卯朔日,九日辛亥,小子羲之鬥膽前來報告二位至尊的在天之靈。羲之不受上天的保佑,很早就遭受災禍,沒能接受父親的諄諄教誨。母親和哥哥撫育了我,使我能漸漸長大成人。所以我就臨時來濫竽充數,出仕做官,並取得很高的榮譽。但是,我進無忠孝之節,退無推賢之義,常常仰天長嘯,詠唱老聃和周任的人生箴言,經常恐懼不久就會死去,害怕玷污祖宗的神靈牌位,並不只是擔憂我自己的安危。所以,我白天黑夜都長長歎息,好像掉進了百丈深淵之中。現在,我終於有了自知之明,並打算在這個月選蚌吉日良辰大擺宴席,再拜稽首,表示誠摯之心,告慰先父先母的在天之靈。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敢改變自己的節操。如果再貪圖權位,冒昧行事,苟且榮升,那簡直是無尊長之心,不是父母親的好兒子。作為兒子,卻不像個當兒子的,那簡直是老天不容,倫理道德不容。今天我在這裡發了誓,應該像蒼天的太陽那樣,永不改變。」
【大視角】
一旦反省到名望、權位對於心靈的異化,必定會作出回歸自由、回歸純潔的最佳選擇。人在得意、奔波之時,大多不啻是迷失天然的根性,更為致命的則是再也沒有反省的衝動與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