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玩死十個男人的古代美麗蕩婦

此時的夏姬已年過三十,正向四十邁進,雖徐娘半老,但仍是雲鬟霧鬢、剪水秋眸、肌膚勝雪。沒有多久,經常進出株林的孔寧與儀行父,先後都成了夏姬的床幕之賓。

俗話說: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如狼似虎,可見這個年歲的女人最具殺傷力!縱觀歷史上具有如此殺傷力的蕩婦非春秋時期的大美人夏姬莫屬。

夏姬,春秋時期鄭穆公之女。初嫁子蠻。子蠻早死,繼為陳國大夫夏御叔之妻,生子徵舒。御叔死,她與陳靈公、大夫孔寧、儀行父私通。

徵舒射殺靈公,孔寧等奔楚,請楚師伐陳。她被楚莊王所俘,送給連尹襄老為妻。襄老戰死,她從申公巫臣謀,托詞歸鄭,後申公巫臣娶以奔晉。這就是史料上記載的關於夏姬的一生。

《列女傳》上還說夏姬的一生,其狀美好無匹,內挾伎術,蓋老而復壯者。三為王后,七為夫人。公侯爭之,莫不迷惑失意。三位往後,就是說她與陳靈公等三個國君有不正當關係;七為夫人,就是說她先後嫁了七次,又稱“七為夫人”;其實,還應該再加一條九為寡婦。有九個丈夫死於她的採補之術。其殺傷力可見一斑。

說起來鄭穆公這個女兒生得蛾眉鳳眼,杏眼桃腮,狐色狐媚,妖婬成性。少女時就是一個大美人,以至成為許多男人想要染指的對象。傳說在她及笄之年,夢見一個偉岸異人,星冠羽服,自稱上界天仙,與她交合,教她吸精導氣的方法,名為“素女采戰術”,能使女人欲老還少。

她從而也得知了返老還童、青春永駐的採補之術。她還未出嫁時,便與自己的庶兄公子蠻私通,不到三年,公子蠻死去,她就嫁給了陳國大夫夏御叔,從此鄭穆公這個女兒便有了夏姬這個名字。以下揭秘夏姬熟曉的房中之術:

夏姬嫁給夏御叔不到九個月,便生下了一個白白胖胖的兒子,雖然夏御叔有些懷疑,但是惑於夏姬的美貌,也無暇深究。這個孩子取名徵舒。夏徵舒十二歲時其父病亡,夏姬便隱居株林。夏御叔壯年而逝,有人就說他是死於夏姬的“採補之術”。

此時的夏姬已年過三十,正向四十邁進,雖徐娘半老,但仍是雲鬟霧鬢、剪水秋眸、肌膚勝雪。沒有多久,經常進出株林的孔寧與儀行父,先後都成了夏姬的床幕之賓。

孔寧和儀行父都曾窺見夏姬的美色,心中念念不忘。孔寧從夏姬那裡出來,裡面穿著從夏姬那裡偷來的錦襠,向儀行父誇耀。儀行父心中羨慕,也私交夏姬。夏姬見儀行父身材高大,鼻準豐隆,也有相與的心思。儀行父廣求助戰奇藥以媚夏姬,夏姬對他越發傾心。

一日夏姬與儀行父雲雨之後,便解下身上的碧羅襦贈給他。儀行父自此往來更密,孔寧不覺受到冷落。孔寧知道夏姬與儀行父過往甚密,心懷妒忌,於是心生一計,於是獨自去見陳靈公,言談之間,向陳靈公盛讚夏姬的美艷,並告訴陳靈公夏姬嫻熟房中術,天下無雙。

陳國的國君陳靈公是個沒有威儀的君主,他為人輕佻傲慢,耽於酒色,逐於遊戲,對國家的政務不聞不問。陳靈公擔心夏姬年齡已及四旬,恐怕是三月的桃花,早已改色了!孔寧告訴他說,夏姬熟曉房中之術,容顏不老,常如十七八歲女子模樣。且交接之妙,大非尋常,主公一試,自當魂銷。陳靈公一聽,不由慾火中燒,面孔發赤,恨不得立刻見到夏姬。

第二天陳靈公便在孔寧在陪伴下微服出遊株林,來到了夏家。事前已經得到消息的夏姬打扮得花枝招展,等到陳靈公的車駕一到,便高接遠迎,一張小嘴,其聲如黃鶯,委婉可人。

陳靈公一看她的容貌,頓覺六宮粉黛全無顏色,大有相見恨晚之感。等到夏姬卸下禮服,穿一身淡裝,恰似月下梨花,雪中梅蕊,另有一番風姿。酒宴之中,夏姬流波送盼,陳靈公不禁方寸大亂。酒不醉人人自醉,陳靈公喝得大醉。以下揭秘姬和三個姦夫的下場:

是夜,陳靈公擁夏姬入帷,解衣共寢。但覺肌膚柔膩,芬芳滿懷,歡會之時,宛如處女。對於這個一國之君,夏姬使出了渾身解數,有少女的羞澀,表現出弱不勝情的模樣;有少婦的溫柔,展示出柔情萬種的態勢;更有妖姬的媚蕩,流露出分外的新鮮與刺激。整夜風月無邊,不知不覺早已天亮。

沒過幾天,陳靈公召孔寧和儀行父同往株林,會見夏姬,舉辦一場驚天動地的連床大會!四人抱成一團,弄出個一婦三夫同歡同樂的格局。夏姬的兒子夏徵舒漸漸長大知事,不忍見其母親所為,只是礙於靈公,無可奈何。每次聽說靈公要到株林,就托辭避出,落得眼中清靜。

轉眼間夏徵舒長到十八歲,生得長軀偉干,多力善射。陳靈公為取悅夏姬,就讓夏徵舒襲父親的司馬官職,執掌兵權。夏徵舒因感激嗣爵之恩,在家中設宴款待陳靈公。

夏姬因兒子在座,沒有出陪,酒酣之後,君臣又互相調侃嘲謔,毫無人形。夏徵舒因心生厭惡,一是氣憤,便暗將夏姬鎖於內室,從便門溜出,吩咐隨行軍眾,把府第團團圍住,不許走了陳靈公和孔、儀二人。夏徵舒戎裝披掛,手執利刃,引著得力家丁數人,從大門殺進去。

三人知道大事不好,便起身就跑。陳靈公還指望跑入內室求救於夏姬,哪知門早已上鎖,他慌不擇路,急向後園奔去。夏徵舒緊追不捨。靈公跑到東邊的馬廄,想從矮牆上翻過去,夏徵舒扳弓“颼”的一箭,沒有射中,陳靈公嚇得鑽進馬廄,想躲藏起來,偏馬群嘶鳴不止。

他又撤身退出,剛好夏徵舒趕到,一箭射中靈公胸口,陳靈公即刻死在馬廄下。而孔、儀二人從狗洞裡鑽出去,不敢回家,赤著身子逃到楚國去了。

夏徵舒帶著家丁將陳靈公射殺後,謊稱陳靈公酒後急病遍天,又和大臣們立太子午為新君,就是陳成公。夏徵舒弒君,陳國人倒沒計較,但楚國偏聽逃亡的孔寧與儀行父一面之詞,決意討伐。陳國大臣們一向害怕楚國,不敢對敵,只好把一切罪名全都推在夏徵舒身上,便開了城門,迎接楚軍。

大夫轅頗帶領楚軍到株林去殺了夏徵舒,捉住夏姬,送到楚莊王跟前,請他處治。然而楚莊王一見夏姬,不覺為之怦然心動,但楚王聽說在她身旁的男人都會被詛咒身亡,便將這個女人賜給了連尹襄。

沒想到,連尹襄也沒享幾天艷福就戰死沙場,夏姬假托迎喪之名而回到娘家鄭國,然而楚國大夫屈巫久慕夏姬美艷,借出使齊國的機會,繞道鄭國,在驛站館舍中與夏姬幽會,結下秦晉之好。歡樂過後,不能自持。於是屈巫第二天就上了一道向楚王辭官的表章,然後帶夏姬投奔晉國去了。

當時楚莊王派公子嬰齊率兵抄沒了屈巫的家族。這個女人年過四旬,居然讓一個外交大臣放棄整個家族與之私奔,可見其殺傷力之大,古今少有。

很多人都在質疑公主們的美貌。當然,《詩經碩人》中描繪的齊國公主莊姜,完全可以免去這種疑問。公主是美女,這種比率應該是極高的。至於她們生長的非正常環境,是否會影響她們的光采?我認為不會,因為她們從小就在那種環境裡生活,她們認為那就是正常的生活了。

而她們的母親,幾乎都是大範圍選美中的佼佼者,因此,公主們即使不是美得國色天香,至少也是“好看”的女子。當然,性格脾氣操行,偶不擔保。

這裡要講的一位公主,就是美得出類撥萃,操行卻讓人無話可說的一位。

春秋時期,公元前七世紀,即約在前640年前後,在鄭穆公的後宮裡,一個女嬰出生了。

這個女嬰,史書上沒有記載下她正式的姓名,只留下了一個稱呼。當時的女子,稱呼既有從父的,也有從夫,當然也有從子的。她的稱呼便是從子的那一種。

她被稱為夏姬。就是因為成年後,她嫁的丈夫姓夏。

夏姬無疑是一個美得無可比擬的女子。只可惜那個年代沒有攝影技術,我們看不到她的姿容儀態。如果換在現代社會,她應該可以當之無愧地成為“大眾情人”,而且老少通殺。

哎,真是通殺啊,因為凡是跟她有過關係的男子,幾乎都沒有好下場,不是死於非命,就是禍及家族,甚至亡國。早死還算是命最好的。

這位性感尤物,因此被衛道士們認為是“不祥之人”。我們則可以用現代的辭彙,稱她為“情人殺手”。

夏姬可能並不是鄭穆公寵妃所生的女兒,因為美艷不可方物的她長大以後,居然只是被許配給小小陳國的一位大夫御叔為妻而已。

當然其中還有另一種原因:她犯了跟齊文姜一樣的毛病,跟自己的親哥公子蠻勾搭上了——結果公子蠻沒兩年就死啦。

但是,初婚的丈夫身份不高,並不影響美貌的震撼力。

獨生子長到十來歲的時候,御叔病死了。成為寡婦的夏姬居住在一個叫株林的地方。

陳靈公剛剛即位,便打起了這位成熟美艷寡婦的主意。還讓她的兒子夏徵舒繼承了父親的大夫職位。

打夏姬主意的男人當然不止陳靈公一人,成為入幕之賓的,也不止他一個。

大臣洩治是朝中的正人君子,終於聽不下去了,當場制止了這番對話,並對陳靈公加以勸諫。

陳靈公對敗興的洩治銜恨在心,暗地裡縱容孔寧、儀行父,讓他們殺害了洩治。

朝臣噤若寒蟬。

三個姦夫於是沒了忌憚,乾脆公開在夏家擺下酒宴,與夏姬飲酒作樂。

三杯下肚,本來就沒多少腦子的三個傢伙,更是滿口胡柴。居然當著夏徵舒的面,說他是他們共同的兒子,並議論起他的相貌,到底像誰更多一點?

夏徵舒本來就對母親的行為隱怒在心,這時又遭如此羞辱,更是怒火中燒。

氣頭上的人是不會想前顧後的。於是,夏徵舒找來家中的武士射手,埋伏在路邊,當三個姦夫找完樂子出門的時候,射手便箭下如雨。

陳靈公當場斃命,公孫寧和儀行父作為臣子,當然不會與陳靈公走在一起,於是得以脫逃性命。

這時是公元前599年,正是楚莊王想要稱霸諸國的時候。

公孫寧與儀行父逃到楚國,向楚莊王控告夏徵舒的“弒亂”行為。

楚莊王聞訊大喜,一喜正好可以攻城掠地、揚名立萬,二喜可以一窺夏姬的美色。於是立即以此為借口,出兵討伐陳國。

小小的陳國自然不是強大的楚國對手,更何況陳靈公雖然是無恥之徒,總歸還是國君。夏徵舒弒君是不爭的事實。於是兵敗如山倒,夏徵舒被討逆軍手到擒來,當眾以車裂酷刑處死。

楚莊王如願以償地滅了陳國,臨走,還沒忘了夏姬,將她帶回了楚國。

夏姬的美色,令楚莊王神魂顛倒——咦,楚國可是個出美女的地界,已經生育過的夏姬,這時至少應該已是四十多歲的婦人了吧,居然能把見慣美色的楚莊王迷得七顛八倒,那定是不同凡響。

被夏姬迷住的不止是楚莊王,還有朝中重臣將軍子反。

兩君臣為了爭奪夏姬,爭鬧不休。

楚國有一位大臣,封為申公,名巫臣。這時他出來勸架了,說:“這個女人可是不祥的人啊,丈夫早死,情夫、兒子又死於非命,更拖累陳國滅亡。世上這麼多美麗的女子,何必娶她呢?還是不要娶她的好。”——“殺御叔,弒靈公,戮夏南,出孔儀,喪陳國。天下多美婦人,何必取是?”

楚莊王和子反都是很相信這種吉凶說法的,於是不得不悻悻然地打消這個想頭。

但是夏姬畢竟是鄭國的公主,總得給她安排個出路。再說,“物無所主,人必爭之”,那可是會惹出麻煩來的。

剛好,有個老貴族連尹襄老死了妻子,於是楚莊王將夏姬許配給了他。

嘿,連尹襄老的飛來艷福還沒享到一年,就在公元前五九七年的一場戰役中被晉軍一箭射中,喪了性命。

連尹襄老出戰時,不甘寂寞的夏姬就已經跟後夫成年的兒子黑腰私通上了。現在老兒死了,黑腰就更是跟後媽出雙入對,甚至連老父親的屍體都不去接回。

與陳靈公一樣,被夏姬選中的男人還有兩位,都是朝中的貴族大臣,一個叫公孫寧,一個叫儀行父。而且據說陳靈公就是公孫寧推薦給夏姬的,這項舉薦的目的就是要分夏姬用在儀行父身上的心思,因此很是令儀行父惱火。

俺們這些外人兼後人,是怎麼也想不出夏姬是如何居中調停的,總之到了最後,這三個男人居然能夠和平共處,每當夏徵舒外出,他們仨就跑去跟夏姬幽會。

夏姬倒也一碗水端平,連自己的內衣,都一人送了一件 ——靈公得到的是汗衫,儀行父是碧羅襦,孔寧是錦襠。

君臣三人,穿著情婦送的內衣去上朝。

但是,他們議的不是政,而是共同的情人夏姬。這三個男人,居然不顧滿朝文武的側目,公開討論夏姬的風情萬種,並興高采烈地讚不絕口。

楚國人對夏姬“不祥”、“婬亂”的名聲十分反感,楚莊王雖然十分不情願,但還是不得不在臣子的力勸聲中將她送回鄭國娘家去。

夏姬回到了自己的國家,大概也過了一段相對平靜的日子,猜想身為鄭國國君的姐姐,又有如此經歷的她雖然無法再嫁,但應該還是大有與男人勾搭不清的這個可能的。

一眨眼,十四年光陰過去了。

夏姬相對安寧地在鄭國呆了十四年之後,一直對她念念不忘的楚國巫臣趁著一次出使的機會繞道鄭國,說自己是奉楚王之命,向夏姬求婚,前來迎娶她的。

鄭國君自然連聲答應。

於是,巫臣終於一償夙願,將夏姬拐到了齊國,並很快將家人接了出來,再一起逃到晉國去。

楚王和子反這時才明白過來,自己上了巫臣的大當。這小子當年勸架的時候,就沒安著好心。

慾火燒心的子反,對巫臣的報復是可怖的。他聯合子重,將巫臣留在楚國的親友一律滅族。而曾經與繼母顛鸞倒鳳的黑腰,也付出了身首異處的代價,成了刀下之鬼。

巫臣的報復則是培植吳王國的作戰能力,使之成為楚國的大敵。楚國從此陷入與吳王國無止境的戰役中。

另一種說法是:連尹襄老在娶夏姬之後,死在對晉作戰中。

夏姬便公然跟庶子黑腰私通。

此事被早已安下心的巫臣打聽明白後,便以此向夏姬要脅,當然也利誘:承諾將襄老的遺體從晉國弄回來安葬;還許諾要娶夏姬為正妻。

於是夏姬隨巫臣私奔往齊,再投靠敵對的晉國。並且當真將夏姬娶為妻子。

子反與楚王這才發覺上了大當,逐與子重合力,將巫臣留在楚國的家族誅滅盡淨,曾經沉迷於夏姬萬種風情中的黑腰也沒能逃脫。

巫臣再行報復。

無論是哪一種說法,夏姬都周旋在諸多男人中間,而且似乎魅力始終不減。

圍繞著她,亡國、滅族、身死……一系列的事情週而復始地發生,而男人們始終前赴後繼,無怨無悔。

美麗的容顏,真有傾城傾國的威力。

民間對夏姬奇特的身世,以及她的男人們的遭遇嘖嘖稱奇,於是村野怪談層出不窮,野史中甚至還說,夏姬未嫁時,便做了一個夢,夢見天上降下一位 “素女”,向她傳授“采陽補陰”之術。所以,夏姬才能青春長駐,姿容不衰,而她的男人們,卻勢必沒有好下場。成為採補的“藥渣”。

這個純屬屁話。

且不說“採補”的歪理邪說是否成立,光是考究年代,就足以證明這一點:《素女經》是戰國時期的著作,直到兩漢年間才真正完成,而且觀點在後世中不斷被修改。與春秋年間的夏姬能有什麼關係?

因此,夏姬可謂天生麗質。而那些男人,只好說是都在走霉運中,命該如此。

“應憐屐齒印蒼苔,小扣柴扉久不開。春色滿園關不住,一枝紅杏出牆來。”這是南宋詩人葉紹翁的傳世名作《遊園不值》的詩句。自從這首七言絕句問世,“紅杏出牆”便成了女人出軌最優雅的代名詞。在古詩詞中,“杏花”一直是春色的代名詞,相關的詩詞車載斗量,不乏“紅杏枝頭春意鬧”、“杏花消息雨聲中”等名句。

南宋詩人楊萬里有《杏花》詩曰:“道白非真白,言紅不若紅。請君紅白外,別眼看天工。”這非白非紅、白裡透紅的杏花,活脫脫一股嬌滴滴的羞澀樣兒,自然容易讓人油然生出許多遐想來。

古代歷史上,與杏花有關的著名美女是唐玄宗李隆基的貴妃楊玉環。楊貴妃馬嵬坡下宛轉而死後,唐玄宗念念不忘,派人去收斂遺骸,美人屍骨不再,只有杏花一片。於是楊貴妃就被民間尊為二月杏花花神了。而杏花一旦和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楊玉環掛鉤,風流二字,自然是落不下了。

杏花,先是指滿園春色,進而指風流美女,並要與“牆頭”掛起鉤來才能有不可言傳的意味。北宋女詞人魏夫人就曾在《菩薩蠻》中說:“隔岸兩三家,出牆紅杏花。”

南宋詩人張良臣在《偶題》一詩中也說:“一段好春藏不盡,粉牆斜露杏花梢。”而陸游則在《馬上作》一詩中說得更加明白:“楊柳不遮春色斷,一枝紅杏出牆頭。”“牆頭”意味著什麼?無非意味著“天隔一方”。“牆頭”的兩邊無疑是怨男怨女,“一枝紅杏出牆來”,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其實,在在葉紹翁的那首傳世名作問世之前,喜歡把杏花和牆頭連在一起說事的,可謂是大有人在,葉紹翁只是拾了別人的牙慧罷了。譬如,唐代詩人吳融在《途中見杏花》一詩中說:“一枝紅艷出牆頭,牆外行人正獨愁。”再譬如,北宋名臣王安石在《杏花》一詩中也說:“獨有杏花如喚客,倚牆斜日數枝紅。”

可見,歷史上有許多文人都喜歡把玉面含羞的杏花,與代表男女相隔的“牆”連一起,還總喜歡讓杏花伸出牆頭顧盼生姿,“紅杏出牆”的引申和聯想就變得自然而然了。

說起來,“紅杏出牆”最早的出處,始於宋代的話本《西山一窟鬼》。其中形容女子“如捻青梅窺少俊,似騎紅杏出牆頭”。這個話本說的是裴少俊和李千金不顧禮教的戀愛情事。元代白樸根據此話本,還寫成著名雜劇《牆頭馬上》。到了元代以後,”紅杏出牆“的用法就愈加明顯起來。

比如“恰便似一枝紅杏出牆頭,不能夠折入手,空教人風雨替花羞”。到了近代,“紅杏出牆”的用法就固定了下來。鴛鴦蝴蝶派的劉若雲,還寫了名作《紅杏出牆記》。

說到“紅杏出牆”不能不說潘金蓮,人們幾乎把她定為古代“紅杏出牆”女人的典型代表。她不僅“紅杏出牆”,還謀殺親夫,這樣的女人不是典型代表,那誰是典型代表?然而,潘金蓮本質並不壞,“清河縣裡有一個大戶人家,有個使女,小名喚作潘金蓮,年方二十餘歲,頗有些顏色。

因為那個大戶人家要纏他,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恨記於心,卻倒賠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 那時候大戶人家的男主人大都三妻四妾,身為丫環婢女都使出全力地讓老爺和少爺們注意到自己,娶她為妾,從此改變了做奴婢的命運。

但是,潘金蓮拒絕了,還跑去向女主人告狀,這不難看出她是個貞潔烈女的坯子,不貪慕風月,不追求虛榮,她貪慕和追求的就是與一個正常的男人幸福地過一輩子。然而,這個卑劣的男主人卻為了報復,竟將她嫁給了一個“身不滿五尺,面目生得猙獰,頭腦可笑,人稱‘三寸丁比樹皮’”的男人武大郎。

其實,說起來男人長得醜陋沒有關係,有自己的事業也行,而這武大郎只是個賣大餅的;男人醜陋又沒事業也沒關係,最起碼他還要有男人最基本的功能,偏偏這武大郎既長得醜陋,又沒有事業,還沒有男人最基本的功能,否則也該留下一男半女。難怪這潘金蓮見到了武松之後直言不諱地誇他說:“武松生的這般長大,也不枉了為人一世。

你看我那‘三寸丁比樹皮’,三分像人,七分似鬼,我直怎地晦氣!據說武松,大蟲也吃他打了,他必然好氣力。”在潘金蓮的眼睛裡,只有武松的“這般長大”和“好氣力”,說明她渴望擁有一個健全的男人,渴望擁有美滿的性生活。然而,不解風情的武松卻嚴詞拒絕她隱藏在心中已久的渴望。

直到遇到了那個既長得好看,又有事業,還有男人最基本的功能的西門慶,只是那個時代的女人不能離婚,也不能休夫,否則也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若是自己她長得醜也就罷了,醜女配醜男天經地義,偏偏自己又長得千嬌百媚。看到那些不如自己的女子都可以過著“性福”的生活,為何自己不可?因此,她寧願付出生命的代價,也想為自己活一回。

男人們總說,孩子總是自已的好,老婆都是別家的好。很多“紅杏出牆”的女人,在家連叫床都要使勁地咬著牙齒不敢吭聲,可是到了情夫那邊,如狼如虎的她就如魚得水。身為平民百姓的潘金蓮如此,而深居皇宮的女人也是如此。

北齊王朝的胡太后有一句名言是“為後不如為娼”。原因是這位太后還是皇后的時候,她的皇帝丈夫最寵愛的女人是嫂子李祖娥。武成皇帝因此常常留宿在昭信宮,而將胡皇后冷落在一邊。生性婬蕩的胡皇后耐不住寂寞,竟然與宮中“諸Yan人褻狎”。當時,武成皇帝最親信的大臣是給事中和士開。

因此經常出入武成皇帝身邊的和士開很快便引起了胡皇后的注意,她開始頻頻向和士開拋媚眼。和士開為了鞏固自己在朝中的地位,自然非常樂意與胡皇后親近。

兩人因此一拍即合,很快便勾搭成奸。後來,她又以“唸經”為由公然把和尚招到宮裡來解決自己的性需求。北周滅了北齊之後,胡太后就帶著自已二十歲的兒媳婦到長安城裡做妓女,她認為“為後不如為娼有樂趣”。男人可以找著各種借口出軌偷情,但女人是不會輕易“紅杏出牆”的,除了天性不甘寂寞,大部份女人都會安份守已。如果每個女人的家庭都很幸福,兒女懂事,丈夫疼愛,性生活和諧,這個世界上就沒有紅杏出牆的女人了。

如果潘金蓮有一個像武松那樣的丈夫,她也不會紅杏出牆;如果胡太后嫁給了一個懂得照顧她疼愛她的男人,即使不是什麼皇后皇太后,也不會淪落到想去做一個妓女取樂。“為後不如為娼有樂趣”,胡太后“紅杏出牆”到如此境界,無疑比平民女子潘金蓮更高一籌。

從原則上說,官妓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的。大體上,政府對她們實行某種供給制,即所謂“官給衣糧”。各地官妓只須為官府執役即可,並無贏利的壓力。官妓雖能從官府獲得衣糧而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但作為狎客的官吏仍會送給她們錢物以博取她們的歡心。以常理而論,“纏頭之費”對她們來說應該還是很重要的。“

曲江之會”中那些少年及第的新進士,意氣驕奢,又極易贏得諸妓的青眼,“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遍長安花”,自然要及時行樂,盡情享受人生。他們作為未來的官員,有特權享受官妓的侍奉。關於妓女的義務,可能存在著廣泛的誤解。

一般人往往一說起“妓女”立刻就聯想到“賣婬”、“睡覺”和“性交”,而實際上這種聯想在古今中外都只是對一部分下等妓女才大致正確。有的現代論著也從上述想當然的聯想出發,認為官妓有義務為官員侍寢,比如“唐代地方官妓是官給衣糧,她們向官員獻身是一種義務,一般是不收費的”,等等。其實,官妓對官員的義務,乃至後來私妓對狎客的義務,都不是如“獻身”那樣直截了當。

官妓們通常的義務是在官員們宴飲時佐酒助興,具體包括勸酒、司令、奏樂乃至歌舞,以及與官員們說笑聊天等等,這其間當然會有打情罵俏、眉目傳情乃至擁抱愛撫等情狀,但這與上床性交還差得很遠。

事實上,後來的私妓,一直到本世紀初的妓女,只要不是那種最下等的,她們與狎客之間的情事,或者說她們為狎客所盡的義務,在大部分情況下,也只是如此而已。

要理解、想像古代官妓和後來私妓中的中上等妓女為狎客所提供的服務情況,其實也很簡單——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就與近年政府一再明令禁止的“三陪”非常相似。

那麼官妓與她們侍奉的官員之間究竟是否會發生性關係呢?答案是:有時候會,但這不是她們的義務。當地的高級軍政首長,位高權重,若要召喚管區的官妓來傳寢,按常理推斷是可能的,但這似乎也要那妓女情願才行。

在一般情況下,一個官員要想和官妓發生性關係,還必須經過一個類似“戀愛”的追求過程,在此過程中,他需要向妓女獻上慇勤——諸如贈送錢物、為她寫詩、幫她揚名等等,以求贏得苦心。在唐、宋時代筆記小說中記載的大量官員文主與妓女的戀愛故事和傳說,表明這種情況是非常普遍的。

再看後來私妓與狎客之間的性關係。許多現代論著中都想當然地將妓女與狎客之間的關係看成赤裸裸的金錢與肉體關係,即賣婬的關係。但事實上,對於中高級妓女而言,情況遠非如此。一般狎客在她們那裡能得到的,仍然只是“三陪”,與官員和官妓的情形相似。

如要想得到妓女的“獻身”,狎客同樣必須大獻慇勤,仍不外送錢贈物、寫詩吹噓、大擺排場之類;而對於妓女中的“高級”人物來說,靠上述這一套還不夠,還必須以風度、儀態、能力乃至學識魄力之類濟之,方能打動芳心,遂其所願。這其間仍是一個熱戀、追求的過程。如果妓女看不上某狎客,那他就是花錢再多,也無法強求妓女與他發生性關係。

從大量明、清時代以娼妓為主題的筆記,以及清末《海上花列傳》、《九尾龜》等長篇小說中,都可找到上述情形的無數例證——反例卻可以說幾乎一個也沒有。

官妓和後來的中高級私妓對於狎客的義務,只是“三陪”之類成她們與狎客之間,性關係既不是必須的,更不是可以強迫的——必須由狎客慇勤追求贏得芳心才可建立,這就是那一行中的“遊戲規則”。所以,對於這些妓女而言,不應該將她們理解為“男人可以合法與之性交的人”,而應理解為“男人可以合法與之接觸並將戀愛行為指向她的人”。

《歷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