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時,揚州陵陽縣發生一起殺兄案。
一天早晨,一個女子在房中揪住自己的小叔,大呼大叫:「這可怎麼得了啊!小叔子要強姦嫂子,把他哥哥殺死啦!」聞聲來了許多看熱鬧的人。只見她的丈夫果然倒斃在血泊中,小叔子身上沾滿了血跡,面無人色,語無倫次。
接著,這女子到縣衙門告官。縣官將小叔抓來,刑訊幾個回合,小叔就供認:自己圖謀奸嫂,殺了哥哥。又有滿身血跡為證,所以立即被打入死牢裡。揚州刺史莊遵,這天到陵陽縣察訪,正巧遇上此案。問清了案子的來龍去脈後,升堂重新審問兇犯。在堂上,先是女子照舊哭訴一番,然後莊遵問小叔子有什麼可申訴的。
小叔說:「我起早發現嫂子與別人私通,殺害了我的哥哥,我就闖進兄嫂的房間去捉姦,沒想到一進房門就被嫂子揪住,她摸起我哥哥的血就往我身上塗抹,又喊又叫誣賴我要姦污她殺了哥哥。我一時氣昏,有口難辯。縣衙大堂,刑罰太狠,無法忍受,才招認了奸嫂殺兄,求青天大老爺作主。」
莊遵聽罷,覺得案情並不簡單,一時真偽難辨。於是當眾宣佈:「這個小叔子真是大逆不道,應依法處置,先監禁起來,可將其嫂子放回。」然後,莊遵密令差役在半夜時分,潛藏在女子窗外牆下偷聽 。
當夜,果然有姦夫到來。他走進屋子就問:「這位刺史大人審問小叔後,有什麼疑心嗎?」
女子笑著說:「一點疑心都沒有。」說罷,兩人大喜,相互嬉戲。差役當即闖進屋去,將姦夫奸婦擒拿歸案。小叔總算免去一場殺身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