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慶在任北魏雍州別駕的時候,遇到一個奇案。
有一次,一個商人攜帶黃金二十斤,到京城去作買賣,寄居在一戶人家,商人每次外出,都細心地鎖好房門,自己掌管鑰匙。一天外出回來,見門關鎖得和往常一樣,進屋一看,黃金卻全部不見了。商人想,除了房主人以外,別人是進不了房間的。於是到縣衙去告發房主人愉竊之罪。縣官立即將房主拘來審問。略施刑訊,房主便全部招認。縣官將房主投入監牢,又繼續追查贓物。
雍州別駕柳慶得知此案想:房主進入自家的客房,也是情理中之事,但破案卻不能這樣順理成章。房主人可能偷竊,但也不能排除另有竊賊。就召來商人問:「你的鑰匙常放在什麼地方?」
商人答道:「大人,小人總是隨身攜帶鑰匙。」
柳慶問道:「你時常和誰在一起睡覺呢?」
商人答道:「沒有。」
柳慶又問:「你曾同別人一起喝過酒嗎?」
商人答道:「前些天曾和一個和尚,兩次歡宴暢飲,但和尚沒有近我身邊,也未曾進我住房。」
「你可曾在外面睡過覺嗎?」
「第二次與和尚飲酒喝醉了,在和尚的屋中睡了片刻午覺!」
柳慶斷然指出:「房主人是因為受不了嚴刑拷打,自誣盜金之罪,他並非真正的竊賊。那個和尚才是真正的竊賊啊!」
柳慶當即派衙役去傳訊那個和尚,和尚已經攜金逃跑。後來才將他捕獲,繳回了商人失去的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