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五代時十國之一)時候,金陵(今南京)清涼山上有座廟宇,廟內香火旺盛。鳴鐘擊罄,悠揚蕩谷;鳥啼丹樹,鶴飲石泉。許多年輕和尚跟從著名的佛學大師法眼禪師在此學習 佛法。其中有一個名叫泰欽的小和尚,聰明過人,性格豪放,經常「惹事生非」。
有一次。泰欽躲到後山燒野雞肉吃,恰巧被寺廟管理者瞧見,被罰面壁三日。可他仍不思悔過,嘻笑稱道:「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好像他比不吃葷的和尚還尊重佛祖釋迦牟尼。
這自然引起了眾和尚對他的嫉恨。
有一天,泰欽私自到山下的集鎮上閒逛,走街穿巷,好不逍遙。慢慢游到一家門口掛著「三杯倒」旗牌的酒肆,不看則已,一看他的強脾氣就來了,心想:「你說『三杯倒』,我偏要喝他五杯,看我倒不倒?」
酒家見泰欽和尚要肉要酒,不免吃驚。因為山上寺廟來打過招呼,凡是和尚來飲酒,一律不准接待。可今兒看在幾個銅錢的面上,照樣將酒肉端上。
泰欽自斟自酌,美不可言,乾脆來了個一醉方休,足足喝了十杯酒。
泰欽喝得酩酊大醉,酒話連篇。竟然還把肚中的污穢物吐在佛堂上,這下可招來了眾怒。武和尚們持棒槌地,以示抗議;文和尚們聯名上書給法眼禪師,一致要求把這個屢犯戒律、敗壞寺規的「不堪造就者」趕下山去,以正寺規。法眼禪師不忍失掉這一聰慧的弟子,但有心擔保泰欽吧,眾和尚群情激昂,義憤填膺,又怕觸犯眾怒,影響寺廟的秩序。他苦思冥想,終於想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他對在場的和尚們說:「泰欽觸犯寺規,理應處罰,姑念其學習 刻苦聰穎過人,再給他一次機會。試猜一謎,倘若泰欽不能解,而諸位中任何能解,則按寺規將泰欽逼出山門;倘若諸位中無一人能解,而唯有泰欽能解,那麼仍留他下來,面壁思過,這樣不知可否?」
大家見法眼禪師發話,也就同意了。
法眼禪師接著出一謎語:「老虎脖子上掛著一個金鈴,誰能在不傷老虎的條件下把金鈴摘下來?」
眾和尚想:「殺死老虎能輕而易舉地解下金鈴,可規定不傷害老虎;不傷害老虎去解金鈴,就會被老虎吃掉。」眾和尚們絞盡腦什、搜索枯腸,結果仍然面面相覷,沒有一個人能答得出。
這時,酒意未消的泰欽卻說:「我能解謎!」
眾和尚向泰欽投去鄙夷的目光,暗暗嘲笑他:「說你的酒話去吧。」
泰欽似醉非醉,笑嘻嘻地說:「解鈴還須繫鈴人。」
法眼禪師舒了口氣,說:「泰欽答得對。」
眾和尚實在洩氣,但法眼禪師有言在先,不便違抗。法眼禪師對泰欽意味深長地重複道:「解鈴還須繫鈴人,善哉!善哉!」泰欽也已領悟到法眼禪師的暗示和訓導:自己造成被動局面要靠自己的努力來改變,自己的缺點錯誤要由自己來改正。
從此泰欽繼續留在法眼禪師身邊,螢光映雪,潛心研讀經文,成了精通佛學的著名大師——法燈禪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