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在定遠縣任縣令時,常常微服私訪。一次,包拯帶著衙吏經過某山崗時,見前面草叢上方蒼蠅亂飛,並有一股血腥味撲來,便令衙吏察看。草叢裡躺著一具男屍,身體已經腐爛,面目難辨,背上壓著塊大青石板,肩上還搭著隻馬褡褳子,內有木製「宋記」印戳——原來是個收賣粗大布的,查問地保,知本地沒有姓宋的販布商人。包拯斷定這是謀財害命的案子。那麼殺人犯是誰呢?
第二天,包拯貼出佈告,說要在大堂上審石板。大家覺得好奇,都到堂上看稀奇事。那塊青石板正放在堂中央,鐵面無私的包拯喝道:「大膽石板,竟敢謀財害命,目無國法,給我狠打四十大板!」差役揚起板子,狠狠向石板打去,「辟辟啪啪」震得差役虎口疼痛。大家見狀,都忍不住笑出聲來。包拯斥責道:「本縣斷案,大堂上理應肅靜,你們竟敢喧嘩公堂,該當何罪?」
眾人見包拯發怒,一齊跪下,口稱「知罪」。
包拯說:「那好,你們講,願打還是願罰?願打,每人打四十大板;願罰,每人舉保畫押,限定三日,交 上三尺大布。違者嚴懲!」
大家願罰。心想:「包大人真有意思,找不到兇犯,讓眾人來獻一條孝布。」
三天之內,近街遠集的粗大布一購而空。包拯的手下一邊收布,一邊核對布頭上的印記,竟發現不少人交 上的粗大布上有「宋記」印戳,與死者的印戳絲毫不差。經查問知是某布莊的。當下把某布莊老闆抓來。老闆一見死者的印戳,面如土灰,只得供認:死者宋某從外地收購粗大布,蓋上印戳後寄存在他那裡。他謀財害命,但匆忙之中忘了毀掉馬褡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