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候,安徽涇縣發生了一起謀殺案。好多人怕涉嫌,原來,該縣有個無賴叫王贊,他欠了青陽縣富戶周鑒100 兩白銀。王贊游手好閒,揮霍光後還不了這筆債,便起了歹念,欲設計陷害周鑒。
沒多久,王贊家收養了一個討飯老太婆,熱心供她吃穿用,儼然一副極孝順的模樣,眾鄉鄰弄不懂:王贊怎麼變成了孝子似的?
有一天,周鑒上門來討債了。
周鑒剛踏上王贊家門前河中那座小木橋,「撲!」那老太婆直楞楞倒向他。周鑒忙閃過,老太婆一頭栽倒河中,很快斷氣身亡。
王贊突然從老太婆身後閃出,見此情景,放聲大哭,頓時昏了過去。
第二天,王贊告到官府,聲淚俱下:周鑒倚財殺人,還有一位離這兒五十多里路的販麻的商人作證。
承審的官吏不敢細細追究,因為周鑒太富有了,他怕沾上受賄徇情的嫌疑,再也不敢為他洗冤。
這起案子上報御史,最後,御史調貴池縣楊茂清來重審此案。
楊茂清挑燈夜閱卷宗,心中疑竇越來越多:「見證人為何不尋鄰居,偏要找五十里外的販麻商人?說王贊被打暈在地,又怎麼能知道販麻商人的姓名並領來作證人?」他思忖一會兒,又忽發奇想:」這記載著老婦人因伏在王贊背上掩護他而被打死,胸口怎麼會有致命傷口呢?對,一定要重審販麻商人!」
楊茂清連夜審問商人。那商人無奈,乖乖地交代:「王贊是有名的無賴。他要我作假證人,我敢不嗎?何況,他還許諾,案子了結後,要給我50 兩銀子呢。」
第二天,天剛濛濛亮。楊茂清來到現場察看地形。他邊察看,邊詢問附近居民,案子終於水落石出。
原來,王贊家門前一條小河中戳著一排排養河蚌用的竹竿,河面上架了幾根長梢木椽子作為橋。周鑒來討債那天,王贊乘老太婆不注意,把她推入河中。老太婆胸口猛地撞在河中竹竿上,當場身亡。
狡猾的王贊再也設法詭辯,無辜的周鑒終於洗淨冤情,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