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我們走在一條街最熱鬧的部分,總會看到有些人或蹲或站在路旁,腳邊立著個硬紙板改造成的小牌子:高價收購、出售二手手機。如果你稍微逗留一下,他們就會纏著你搭訕,大哥、兄弟地叫個不停。
那天我就遇到了一次這樣的情況,在下班後往車站走的路上,我剛把視線停留在牌子上幾秒鐘,一個身穿黑夾克的男人就在我身後問我,
“你是要買,還是要賣?”我都不知道他是怎麼到我身邊的,他的瞳孔亮晶晶的,像兩小塊燃得紅亮的火炭,我想也許是快要落山的紅彤彤的夕陽造成了這樣的效果,因此也沒有在意。
其實我的確是想要買一部舊手機,我的手機剛剛友情贊助了不知名的小偷,我需要盡快買一部填補空白,所以我才會把目光停留在那簡陋的紙牌子上。我問他:你都有什麼手機,我瞧瞧。
他臉上露出了微笑,我不知道他這笑容是什麼意思,怪裡怪氣的。他像變魔術似的從夾克口袋裡掏出一部手機,攤在手掌心裡給我看。手機是黑色的,就像那種老式的大哥大,但是要小一圈,外殼被磨得光亮亮的,像是塗抹了一層清油。
拿這樣一款手機給我看,當然是在侮辱我,要是退回我十八九歲時,我可能都會罵他了。我鼻子裡冷哼了聲,轉身就要走。
他拉住我的胳膊,忽然就把手機塞到我的手裡,他這個舉動令我緊張起來,我警惕地盯著他,臉上盡量做出香港電影裡黑社會老大的表情,“想強買強賣?訛我?你可找錯人了。”
他臉上的笑容仍舊未減,反而更加深邃的樣子,“別誤會,不要錢,白送你的。”
我當然不相信,現在這世界上哪會有白送這樣的事情。我捏著手機沒敢輕舉妄動,我是在觀察他,敵不動我不動。
可是他動了,他轉過身,沿街慢慢走去了,黑色的背影越過一個個高矮胖瘦的行人,越行越遠,在視線盡頭那些小小的人形裡,我已經分不清哪一個是他了。
就這樣,我不明不白地得到了一部舊手機。我把它揣在口袋裡,鬼頭鬼腦地朝公交車站走去,一邊走一邊四下張望,就好像我剛剛偷了部手機一樣。
2,我擠上了323路公交車,我急著回家,懷孕的妻子還在家裡等著我做飯呢。車上人很多,我站在車廂的中部,兩手舉著抓住扶手,做出一副投降的姿勢。我身旁是個三十來歲的男人,微胖,穿著咖啡色的休閒西裝,不時把白皙的手拿到鼻子旁推推金絲框的眼鏡,他的目光在車廂裡遊蕩,一會兒看看這,一會兒看看那。車窗外的風景沒什麼好看的,我就看他,這小子左顧右盼在尋摸什麼呢?
這時,我衣兜裡忽然飄起了一陣單調的鈴聲,就是那首外國聖誕節的主題歌《鈴兒響叮噹》,我伸手一摸,心裡頓時一冷,就是那部剛剛到了我手裡的舊手機在響。
可它怎麼可能會響?按道理只有開機的手機才會響吧,是這樣吧?可惜我是在公交車上,也找不到朋友來咨詢。
我把它掏出來拿在手裡,盯著看了好一會兒,它一直響個沒完沒了,就像一個大哭大鬧的小崽子。我狠狠心,硬著頭皮接起來,“喂”,我盡量讓聲音低沉溫和。
隨即我聽到一個男人的聲音從中響起,“今天怎麼搞的,連一個像點樣兒的都沒有。”
“喂,你說什麼,你找誰?”我對著電話問。
“居然連個穿裙子的都沒有,這趟車怎麼搞的,不知道一會兒725那趟怎麼樣。”
“喂,喂,我說,你誰呀?”
“再過兩個月就好了,現在天還是不夠熱,到了35度以上穿吊帶的也得多了,那時候就爽啦。”
“我靠,你他媽說什麼呢?說話啊!”我的聲音猛地提起來,幾乎是在叫喊了。
站在我旁邊的男人像是被驚著了,扭頭瞅了我一眼,推了下眼鏡,看我的眼神帶著點鄙薄。
這時,電話裡的男聲忽然沒頭沒腦地說了一句,
“這傻×太沒素質了,公交車上打電話還這麼大聲。”
嗯?這是什麼話?我氣往上撞,耳朵開始嗡嗡作響,以我的脾氣,要是退回到十八九歲時說不定就把手機摔在地上了,但現在的我已經成熟,學會了珍惜自己的財產,為了發洩我的生氣,我舔了舔嘴唇就要破口大罵,可我沒罵,我忽然打了個冷戰,愣在那裡。我陡然意識到了些什麼。
我慢慢抬起頭,怔怔地望向旁邊這個男人,見我在看他,他表情顯得有些不太自然,把目光移向一邊。
手機中立刻傳來了聲音,像是略帶迷惑不解,“這小子看我幹嗎?不是賊瞄上我了吧,我得看緊我的錢包,別給偷了。”
奇異的事情發生了,我看到那男人像是很不經意地抬起右手,輕輕碰了碰褲子口袋裡隆起的輪廓。
一陣戰慄傳遍了我的身體。
我把手機從耳朵旁邊拿到面前,用我的目光將它的每一道縫隙,每一個鍵鈕,每一平方毫米的外殼都清洗了一遍,我狠不得一眼把它看穿,看到它的裡面去,好弄明白它是怎麼回事。
還用我怎麼說?這是一部可以接通別人內心的手機。
這是一個寶貝,可更重要的,是我得到了它。
3,我欣喜若狂,這三年來我一直都在購買福利彩票,渴望著能夠中到500萬的大獎,我經常在睡不著覺的時候暢想著中獎時的喜悅,我估計也不過就是現在這個樣子。
我壓抑著我的喜悅別從我的身體裡淌出來。我死死攥著手機,為了保險起見,我決定再試驗一次,我把目光向四周掃了一圈,相中了一個坐在靠後門那個座位上,盤著頭的中年女人,在心裡發出了詢問,她又在想什麼?
手機立刻響了。
我馬上接起來,裡面是個女人的聲音,帶有一點南方口音,像是在對著誰傾訴,“連著三天都說晚上加班,不會是編瞎話蒙我吧,要是今天晚上再這樣,我得拿出幾天時間盯著他了……他衣服上好像是有香水味兒,上回那個電話號碼是誰的……我得把存折都藏好了,萬一打離婚我就不給他。孩子得歸他,這樣再找起來也容易……老張應該不錯……
我捂著嘴嘿嘿地樂了好一會兒,這時我看到車上的電視機裡正播放著國際新聞,美國總統奧巴馬正在發表演講,我突發奇想,不知道這手機對電視裡的人有沒有效果,於是我閉上眼默想著奧巴馬的樣子,令我驚喜的是,手機隨即響了起來,我心滿意足地聽到了一個外國人在電話裡對我說著英語,跟我看盜版美國電影時聽到的一樣,只可惜我一句都聽不懂不過這已經足夠了。沒想到我在中國,卻聽到了遠在萬里之外的美國總統的心聲,我掛了電話,愈發高興了。
過了一會兒,我心裡又癢癢起來,我看到車廂後面站著一個穿褐色皮夾克的高大漢子,他的鬍鬚濃密,腳邊放著個寶藍色的旅行袋。我把念頭移到他身上,饒有興致地接起電話。
他的聲音粗聲粗氣的,不過聽起來有些獄疑。
”火車上不知道會不會查身份證,我不能太緊張,越緊張越容易引起警察的注意……屍體塞進廚房的櫃子裡,她家也不去什麼人,估計一時半會發現不了……我還是去深圳吧,不行就往香港跑……還是去湖南,找老海先弄支槍,再干兩票就洗手不幹……血我都擦乾淨了吧,手套也戴了,地也拖了兩遍,腳印……算了,愛咋咋地吧,橫豎就是這碼事……
我倒吸了一口涼氣,手機脫手掉到了地上,彭的一聲響,有幾個人都掉過頭看我,其中就有那個殺人犯,我渾身一哆嗦,就像被他端著一支手槍瞄準了。我趕緊迴避了他的目光,甚至感覺自己的心思都已經被他垌悉,他馬上就會走過來殺掉我似的,我的心怦怦地跳著。
我悄悄撥打了110,但是沒有任何反應,手機彷彿壞了一樣,我急得火燒火燎,這時公交車在一個站點停靠,透過玻璃窗,我看到街邊不遠處停著輛警燈閃爍的110警車,我拚命擠下車,裝作若無其事地站在站牌下,等公交車關上門剛一啟動,我立刻朝警車跑過去,扒在車窗邊語無倫次地告訴裡面的三個警察,剛剛開走的公交車上,有有有,有一個殺人犯。
坐在駕駛座位上的警察將信將疑地看著我,我心裡說,看看看,想他媽什麼呢。剛想到這裡,電話鈴聲就響了,我狠狠地按掉,心說這時候我可沒心情傾聽警察對我的不信任。我一個勁地向他們保證我說的都是真的,喊得連聲調都變了,也許是我這份歇斯底里打動了他們,坐在後排的那個警察打開車門,示意我上車,警車發動起來,朝著公交車追過去,沒用五分鐘就橫在了它前面,迫使它停了下來。
“那呢,就是他。”隔著車窗我把那個殺人犯悄悄指給了警察,然後我躲在警車裡,看著三個警察從開啟的中門魚貫上了車,片刻之後,車廂裡一陣大亂,就像是貓闖進了鴿子籠,連滾帶爬地衝下了許多人,男人都是悶聲往下跑,尖叫著的大都是女人,就像是拉響了防空警報,我略帶緊張地望著這一切,角度最好,位置最佳,座位也軟和,就像在電影院最VIP的包廂裡看驚險電影。
幾分鐘後,車廂裡安靜下來,隨即響起了嘩啦嘩啦的掌聲,接著我看到那個殺人犯雙手背在身後,被押下車,三個警察的衣服都不太整齊,有一個警服的衣袖從肩胛處被撕開一道口子,顴骨的位置還有一大塊青腫,我也對著他們鼓起掌來,掌聲獻給英雄嘛。
半個小時後,我當街接受了市電視台的採訪,正是本市新聞時間,我的形象頭一次出現在現場直播的連線裡,我實話實說,告訴全市人民我得到了一款神奇的手機,可以洞察他人的內心,我洋洋得意地對著記者的話筒說,別人心裡想的什麼,我全都知道。
為了證明我沒有誇大其詞,我當場演示了一下,我把手機貼在耳邊,對採訪我的女記者說,你,你正在罵你們的台長是個王八蛋,因為你的情人在金心賓館開好了房間等你,你好不容易跟你老公編好了今晚不回家的借口,卻不得不在這裡加班。
女記者像被人抽了一巴掌,脖子明顯朝後縮了一下,仰著臉錯愕地看著我,而我則得意地回望著她。她滿臉通紅,手裡的話筒微微顫抖,嘴唇翕動著,可就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她好像馬上就要哭了。
我不以為然地撇撇嘴巴,接著轉向穿著軍綠色馬甲的攝像師,“至於你呢,你正在盤算著晚上去哪家洗浴中心過夜,並琢磨著怎麼能把花掉的錢換個名目拿到你們單位報銷。”
攝像師的臉色馬上變得鐵青了,額角也隆起了蚯蚓似的青筋,他肩膀上的攝像機明顯晃動起來。
我理都不理他,馬上轉向了站在攝像機後面,手裡拿著稿子的編導,那是個三十多歲略有些禿頂的男人,他正用難以置信的眼神定定地望著我,看到我把臉轉向了他,他的身體猛地一震,倉皇後退了兩步,竟然迅速擠進了街邊圍觀的人群,消失不見了。
這令我有點洩氣,我朝著人群走了兩步,既然那個編導躲開了,我打算隨機指出一個觀眾,但就在我的手指緩緩在空氣中划動,準備挑選出某個人時,令我吃驚的事情發生了,就像是一陣狂風迎面吹向了他們,就像一隻恐怖的怪獸撲向了他們,所有圍觀的人臉上都流露出恐懼的神情,齊刷刷地向後面退去,然後轉過身轟地四散而去,街邊上只剩下幾隻鞋了。
我疑惑地抓抓頭,茫然地朝左右望望,發現剛才聚在我身邊的那些電視台的工作人員都跑得遠遠的了,躲在街角或遠處的路燈桿後探頭探腦地看我。
就是從那天起,我成了這座城市裡最不受歡迎的人,所有人都認識我,但只要我一走近他們,他們就會立刻逃開,就像我是一條毒蛇,一條瘋狗,或一隻禽流感的雞,也有少數人不跑的,他們揮舞著菜刀朝著我大罵:別用你的破手機查我,滾遠點,滾遠點,否則老子砍你丫啦。
值得慶幸的是,只有我的妻子沒有離開我,始終小烏依人地陪在我身邊,因為那天我一進家門她就跪在我面前,哭著承認肚子裡的孩子不是我的,既然她這麼坦白,我就寬容地原諒了她。
在這座城市裡我是沒辦法待下去了,我決定舉家搬遷到別的城市去,到一個沒人認識我的地方開始新生活。臨走前的那個傍晚,我走在蒼茫的暮色裡,順手把那部手機丟進了街邊的一個垃圾箱,打算將它連同它帶給我這些痛苦的記憶全部丟棄,可走出十幾米遠,我又改變了主意,返回去把它掏了出來。我決定還是把它徹底銷毀,我想到這三十年來我也做過一些絕不能讓別人知道的事兒,萬一它落到哪個認識我的人手裡,那可就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