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晚上八點開始,停屍房的老王就一直在喝酒,這是他多年以來的習慣,最初是為了壯膽,慢慢就上了癮。
九點半,老王已經喝得迷迷糊糊了,他斜靠在椅子上,昏昏欲睡,就在這時,他突然抖了一下,然後從褲兜裡掏出手機。
不知道是誰打來的電話,畫面上聽不到聲音,只能看到老王一個勁兒地點頭,然後他放下電話就急匆匆地出門了。
老王走後,畫面上只剩下一把空蕩蕩的椅子。
保安隊長任帥皺了皺眉頭,把畫面調到了停屍房內部。
今天晚上停屍房裡一共有13具屍體,他們靜靜地躺在白被單下,毫無生息,整個停屍房呈現一派寧靜的死亡景象,畫面也靜止在這種死亡狀態下。
任帥有點兒累了,起身倒水喝。
等他端了杯子回到座位前,沒等坐下,就瞪大了眼睛。
最裡面那個13號停屍床上的白被單好像抖了一下。
是自己眼花吧?
任帥使勁兒晃了晃頭,又眨了眨眼睛,然後,他整個人都僵住了。
不是錯覺,13號停屍床的白被單的確在動,隨著它的下滑,屍體的頭髮漸漸露出來,接著是額頭,眉毛……
任帥死死地盯著屏幕,大氣也不敢喘一下,他害怕看到一具死屍突然睜開眼睛,可是他同樣害怕一具閉著眼睛的死屍像活人一樣動起來。
沒等看到死屍的眼睛,任帥眼前突然一花,那具死屍似乎不耐煩了,一把掀開被單,呼啦一下子坐起來。
任帥看到一頭亂糟糟的黑頭髮,黑髮中間露出一張窄小的臉,那張臉死白死白的,連嘴唇都是白的。
是具女屍!
女屍坐在停屍床上發了一會兒呆,然後想下床,就在她下床之前,她突然慢慢轉過頭,準確地捕捉到了屏幕前任帥的目光,然後,咧開嘴笑了!
那笑容太詭異了,任帥倒抽一口涼氣,手一哆嗦,杯子掉了。
任帥慌手慌腳地撿起杯子,等他再抬起頭,女屍已經不見了,畫面上只有一隻光腳,右腳,腳踝上掛著一個吊牌,上面寫著一組冷冰冰的數字:40013。
那正是第十三具女屍的編號。
攝像頭裝在停屍房門口上方的天花板上,這樣保安室才能對整個停屍房一覽無餘,現在攝像頭單單只拍到一隻腳,那麼只有兩種可能:要麼是女屍爬到了天花板上,要麼是攝像頭從天花板上掉下來,正巧落到女屍的腳旁。
可是,好端端的,攝像頭怎麼會掉下來?
任帥盯著那只白得發青的腳,頭一下子就大了!
這時,畫面一陣震動,那隻腳消失了。
任帥愣了一會兒,終於反應過來,他快步朝停屍房跑去。
保安室在一樓,而停屍房在地下一層,經過電梯的時候,任帥掃了一眼,電梯處於靜止狀態,也就是說女屍並沒有乘坐電梯,從女屍離開停屍房到現在,還不到兩分鐘,女屍應該還停留在停屍房。
也就是說,如果女屍想到地面上來,樓梯是惟一的出路。
望著黑糊糊的樓梯口,任帥猶豫了。
就在這時,一陣沉悶的皮鞋聲不疾不徐地從下面傳上來。
任帥的腦袋“嗡嗡”響,他本能地想轉身逃跑,可是作為一個大男人,還是醫院的保安隊長,被鬼嚇跑,他丟不起這個人。
走廊昏暗的燈光投在牆壁上,映出一個細長的影子,長長的頭髮,高高的個子,她離任帥越來越近了。
也就在這時,任帥突然想起,女屍是光著腳的,而前面的影子顯然是穿著鞋的。
這時那個影子也從樓梯口露出頭來,原來是外科醫生:秋荻。
任帥暗暗鬆了口氣,緊接著又皺緊眉:這半夜三更的,秋荻去停屍房幹什麼?
任帥跟秋荻匆匆打了個招呼,就急匆匆地往停屍房跑。
一進停屍房,任帥的視線就停留在13號停屍床上,白被單還亂糟糟地散在地上,想到剛才女屍僵直地坐在床上的情景,任帥心有餘悸。一陣陰風掃過,任帥覺得每個白被單下的屍體都在蠢蠢欲動,他縮了縮脖子。
肩膀上突然被誰重重拍了一下,已成驚弓之鳥的任帥再也忍不住,慘叫一聲跳開。
壯著膽子回頭一看,身後站著一臉愕然的老王。
任帥正想發火,心裡突然擰了個勁兒,剛才怎麼沒聽見老王的腳步聲?
任帥慢慢低下頭,視線落在老王的腳上,已經噴到喉嚨口的怒火,被他生生嚥了下去。
老王光著腳,右腳大腳趾上掛著一個吊牌:40013。
任帥抬起頭,看見老王一雙鷹眼正死死地盯住他,臉色陰晴不定。
任帥撒腿就跑!
二、走屍
看著任帥兔子一樣消失在樓梯拐角,老王長長地鬆了一口氣,悄悄抹了抹額角的冷汗。
他快步走進停屍房,目光掃過停屍房的一排屍體,確定有一具屍體已經不見後,他立刻拿起電話。
他盡力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驚惶不安:保安室嗎?不好了,又有一具屍體不見啦!
十三號女屍是醫院丟失的第三具屍體。
老王還記得很清楚,第一具屍體是在三個月前丟失的。
那是個中年男人,雖然穿得還算乾淨,可是身上卻散發出一股難聞的味道,那種味道老王曾在街邊的流浪漢身上聞到過。
男人的屍體被推進停屍房時,身後一直跟著一個女人,那個女人哭得撕心裂肺的,後來被院長助理拉走了。
老王知道,每次院長助理露出那種神神秘秘的表情,裡面就肯定有貓膩。
果然,後來老王從打掃衛生的大姐那兒瞭解到,這個男人進來的時候還好好的,只說肚子疼,醫生給開了個消炎藥的方子,男人就在醫生辦公室把消炎藥吃了,結果吃下去沒幾分鐘,人就死了。
這事兒太邪門兒了,好在那個男人的老婆同意私下解決,最後醫院拿出10萬塊錢擺平了這件事。
也就是在那天晚上,老王接到一個電話,是秋荻醫生打來的,說要找他聊聊。
老王有些受寵若驚,在這個醫院裡,除了清潔大姐,從沒有人正眼看他一眼,老王知道,他們是嫌他晦氣。
可是那個晚上,秋荻醫生卻對他噓寒問暖了十幾分鐘,臨了又塞了200塊錢給他,說讓他買點兒好酒喝。
老王一直沒搞清楚狀況,直到第二天早晨,他才發現那具男屍丟失了。整個晚上,老王只離開過一次,就是去值班室那一會兒,再聯想起秋荻莫名的示好,老王知道,那具丟失的屍體一定跟秋荻有關。
屍體丟失屬於盜竊案,理應報警的,可是丟失的偏偏是那具屍體,如果警方介入,一定會調查出那起醫療糾紛。
最後醫院決定封鎖消息,老王和保安隊幾個知情人都拿到了封口費。
醫院的幾個領導提心吊膽了一個多月,竟然沒人認領屍體,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就在醫院漸漸放鬆警惕時,又發生了第二具屍體丟失案。
同樣是死於很蹊蹺的醫療事故,並且屍體送往停屍房的當天晚上,又是秋荻值班,半夜老王又接到她的電話。
這次,老王留了個心眼兒,他口頭答應秋荻馬上過去,放下電話卻沒動,一直盯著停屍房。
秋荻竟急得跑下來找他。
秋荻坦白說第一具屍體就是她同學偷走的,要做醫學試驗用,這次也是同樣的情況,她同學已經在外面等著了,只要老王肯保住這個秘密,她會把好處費分一半給老王,這兩次的好處費加一起,有一萬呢。
老王動心了,答應幫忙,可是,秋荻並沒讓老王幫忙搬運屍體,只是讓他迴避。老王離開了十幾分鐘,再回來的時候,那具屍體已經不見了。
這次也是同樣,只不過老王回來的時候,在樓梯上看到了那個吊牌,一定是他們搬運屍體的時候不小心把吊牌弄掉了,如果給保安隊發現,檢查出指紋什麼的就麻煩了。老王撿起吊牌,剛走出樓梯,就看到保安隊長任帥正站在停屍房門口,背對著他。
他怎麼在這兒?糟了。
老王急中生智,脫下鞋子,把吊牌掛在大腳趾上,悄無聲息地接近任帥。
他成功了,任帥被嚇跑了。
老王打定主意,如果第二天任帥問起,他死活不承認就是了,反正現場沒有別人,並且秋荻也會設法幫他開脫。
老王匯報完屍體失蹤的消息後,電話那頭一直沒有動靜,可是,很明顯的,電話並沒有故障,並且一直處於接通狀態。
突然,老王想起來了,今天保安室值班的只有一個人,就是任帥,他剛剛被自己嚇跑,按理說不可能這麼快就回到保安室。
今晚也沒有急診患者,值班的醫生只有秋荻一個人,也就是說,現在整個醫院大樓裡,只有任帥、秋荻以及老王。
這三個人現在都不可能出現在保安室,那麼,接電話的又是誰?
就在這時,電話那頭傳來一個冰冷的聲音,緩慢而清晰地吐出幾個字:4,0,0,1,3!
這組數字順著電話線爬過來,老王激靈靈打了個寒戰,他卡嚓一下掛斷電話,一低頭,又看到掛在自己大腳趾上的那個吊牌,他這才想到這個吊牌曾經掛在無數死人的腳趾上,他手忙腳亂地甩掉吊牌,想起這次的事兒從一開始就透著詭異,他坐臥不安,終於,他再也忍不住了,站起身,快步朝樓上跑去!
三、詐屍
今天早晨天剛濛濛亮,老王還沒睡醒,就聽見有人敲值班室的窗戶,他披衣下床,剛掀開白布簾子就被嚇了一跳,窗外站著一個瘦高的女人,一張臉幾乎整個都貼在玻璃上。
看到老王,女人烏黑的眼珠轉了轉,指著停屍房說:“我想進去看看!”
老王問:“手續都辦完了嗎?”
女人愣了一下,然後搖了搖頭。
老王立刻板起臉:“沒有手續不能進去。”
女人失望地搖了搖頭,轉身慢慢走了,臨走前,老王聽見她嘀咕了一句:“算了,也不差這一會兒了,反正再過兩個小時我就能進去了!”
這個女人成功地預言了自己的歸宿,兩個小時後,她就變成了第十三號女屍被推進停屍房,而她又偏偏是今晚被偷走的那一個,這一連串的巧合未免太詭異了。
秋荻費了好一番工夫才安撫住老王。
送走老王,秋荻疲憊地鬆了口氣。
那個女人能預測到自己會在兩個小時後死去並不奇怪。
事情要從三個月前說起,那天秋荻閒來無事,突然想起老同學鍾朝歌,他們兩個在同一個城市,卻有將近一年的時間沒見面了。
鍾朝歌是秋荻的大學同學。學生時代,秋荻曾經暗戀過鍾朝歌,可是鍾朝歌是個地地道道的書獃子,他大部分時間都泡在學校的實驗室裡面,畢業後,他直接進入研究所做了個藥劑師,更是整天都離不開那些瓶瓶罐罐。
在這個浮華的時代,醉心研究的人注定要過清貧的生活,秋荻很慶幸當初她對鍾朝歌的愛僅止於暗戀。
一年沒見,鍾朝歌更瘦了,可是氣色卻很好,他興沖沖地給秋荻解說他最新研製出的一種藥物,他手舞足蹈地說了半天,什麼成分,什麼比例,秋荻統統都沒記住,可是,聽到最後的藥物功效時,秋荻卻精神大振。
吃下這種藥後,人立刻就會陷於假死狀態,任何醫療設備都探測不出生命的氣息,但是在12個小時後,已經“死去”的人又會醒過來。
朝死暮生,多麼神奇,鍾朝歌還給它取了一個很浪漫的名字:朝朝暮暮!
朝死暮生?
這四個字迅速鑽進秋荻腦子裡,然後無限膨脹,沒一會兒的工夫,就形成了一個天衣無縫的計劃。
秋荻以回去做測試為名,向鍾朝歌要了幾顆藥,她沒敢要太多,怕引起鍾朝歌的懷疑。
那些藥在秋荻手裡充分發揮了它們的商業價值,於是就有了那些醫療糾紛,在晚上“死屍”復活之前,她再調開停屍房的老王,讓“死屍”離開。
這次她格外小心,因為接連丟失了兩具屍體,醫院在停屍房裝了攝像頭。
她給老王打完電話讓他迴避後,就去了停屍房,本來打算在“死屍”醒轉前先弄壞攝像頭,可是沒想到,當她到達停屍房的時候,那具屍體已經活了,正站在停屍房門口,直直地瞪著她。
秋荻注意到,攝像頭就停在女屍的腳下,看來她先自己一步,弄壞了攝像頭。
秋荻被她盯得心裡發毛,催她快走,她就慢騰騰地走了,動作僵直,跟真的屍體一樣。
想起女屍的樣子,秋荻忍不住打了個哆嗦,以前男友幫她找來的都是街邊的流浪漢,這次從哪兒找來這麼個奇怪的女人?
秋荻打電話給男友,可是,男友詫異地反問:咱不是說好了明天嗎?
放下電話,秋荻後背出了一層冷汗,這個女人不是男友雇來的,那是誰?
這時,手機響了,秋荻被嚇了一跳,一看來電顯示,竟然是鍾朝歌。
鍾朝歌的聲音很焦急:秋荻,上次你從我這兒拿走的那些藥,沒給別人吃過吧?
秋荻不置可否地應了一聲,鍾朝歌鬆了一口氣:那就好,我剛剛發現“朝朝暮暮”的有效期只有兩個月,你手裡的那些藥已經全過期了!
秋荻的聲音顫抖起來:吃了過期的藥會怎麼樣?
鍾朝歌歎了口氣:這一批做試驗用的動物全死了,並且屍體已經開始腐爛,也就是說,再沒有復活的可能啦……
鍾朝歌後面又說了些什麼,秋荻已經什麼都聽不見了,那些藥已經過期了,也就是說,今天早晨吃過藥的那個女人並不是假死,她已經徹底死了,再也不會復活了,那麼,剛剛從停屍房走出來的那具屍體是怎麼回事兒?
四、難道是詐屍?
秋荻毛骨悚然,她打電話給老王求救,可是電話響了好久也沒人接,難道老王已經出事兒了?
秋荻再也坐不住了,她要逃離這個詭異的地方。
可是,剛剛站起來,她的視線就頓住了。
值班室的白窗簾下露出一雙腳,一雙白慘慘的光腳。
這雙腳走起路來悄無聲息,所以秋荻不知道她躲在那裡多久了,所以她很有可能聽到了老王的話,也聽到了秋荻的話。
如果最初她剛剛變成屍體的時候,還不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那麼現在,這具屍體什麼都知道了。
她會不會破罐子破摔,惱羞成怒?
這個聯想讓秋荻魂飛魄散,她想跑,可是剛剛抬起腳,窗簾後那雙眼睛就看出了她的意圖,那雙腳比她跑得快,颼地一下,秋荻只覺眼前一花,那具女屍已經詭笑著站在她面前。
女屍幾乎與她臉貼臉,終於,她再也支持不住,眼前一黑,暈了過去!
未來的12個小時,她會陪伴著那些真正的屍體,在停屍房裡度過,跟她並排躺在13號停屍床上“假死”的,是她的同盟軍──老王,這是對她和老王的一個小小的懲罰,希望這次“死亡”經歷會喚醒他們迷失的靈魂。
五、活人屍
鍾朝歌鄭重地把一個密封的玻璃瓶放進保險櫃裡,玻璃瓶裡裝了滿滿一瓶子藥丸,那是他辛苦了近十年的心血──“朝朝暮暮”。
他身後站著一個瘦高個子女生,很清秀,她俏生生地站在這裡,你絕對不會把她與“恐怖”這個詞兒聯繫起來,可是,她的確就是那個“詐了屍”的13號女屍。
她的名字叫慕容,她是鍾朝歌新請來的助手,也是他的女友,她仰慕他的一切,包括清貧,所以現在你該知道,“朝朝暮暮”這個名字的由來了。
他們共同見證了“朝朝暮暮”的問世,他們視它若瑰寶,可是,它剛剛出生,就蒙上了世俗的污垢,被人拿去開發“商業價值”。
它的有效期當然不僅僅只有兩個月,可是在這群被金錢噬空了靈魂的活人屍面前,鍾朝歌與慕容寧願它永遠處於失效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