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江南五年,平心而論,除了通過炒作做旺了景區的人氣,在基礎設施方面並沒有得到大的改善。最大的瓶頸除開財政乏力的因素以外,與霧嶺旅遊公司關於「黃龍洞——礦泉湖景區」的合作開發協議簽得失敗不無關係。老柳多次給我施壓,要我把霧嶺旅遊公司搞走再找一家有實力的開發商來,我有苦難言。那份由上市公司律師團精心擬制條文、經柳博溫同志親筆簽名的合同,絲絲入扣,根本就找不出任何讓其退出的破綻。在政府市長碰頭會上,我把那份合同複印數份,人手發了一份,老蕭看了半天,問了一句:「這份『賤約』是哪個簽的?」
沒人回應。
合約上簽道:「霧嶺旅遊公司以所屬原礦山技校600畝土地及附屬資產入股,控股70%,承諾總投資2000萬元,前五年投資不少於1000萬元,合作期50年;江南市人民政府以地下長城、礦泉湖、銀砂灘及上述景區現有資產入股,控股30%。」「五十年需投資2000萬元,頭五年不少於1000萬元」的概念是,只要頭五年兌現了1000萬元的投資,其餘44年無需投資,因為另外的1000萬元投資沒有細化到年份,對方即使在第49年年底完成這1000萬元的投資也沒有違約。也就是說,霧嶺旅遊公司僅憑區區1000萬元投資就輕輕鬆鬆捲走了政府50年的經營權外加70%的股份,堪稱中國最「賤」的合同之一。
還有一份比這份更賤的「賤約」。江南市政府出讓給泡泡奶公司緊靠107國道和雲林山國家森林公園、其中包括一部分核心景區用地的總計1600多畝土地,出讓價格僅為「買斷水田8000元/畝,旱地6000元/畝,林地4000元/畝」……
為什麼會頻頻出現這樣的「賤約」呢?
自國家實行分稅制以後,地方經濟開始勒緊褲腰帶。在這種大背景之下,各級地方行政首腦開始探索如何走出困境的辦法,經營城市的概念開始風行。本來,科學地經營城市應該是把城市作為國有資產來整體經營,然而在中國,絕大多數的行政長官們一提經營城市馬上就會想到賣地和建廠。許多地方求發展、求政績心切,熱衷於「以地置換」,即將土地賤價置換給開發商,開發商出錢為政府修路、架橋、美化街道等等,由此獲得大片大片廉價的土地,然後再開發地產,以高價賣給消費者牟取暴利。
這樣一種短平快的方式的確讓城市變美了,政績也在最短的時間內得以顯現,然而,城市建設的成本卻被無辜地轉嫁給了購房的納稅人。「以地置換」彌補了城市建設資金的不足,但財政增收的問題卻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那麼錢從哪兒來?「無工不富」,只有一條出路:招商引資辦廠。可全國都在招商,辦法都大同小異,為了殺出一條血路,同樣把目光瞄準了土地和資源——賤價,更多的是虧本、貼錢招進來,先賺政績,再圖以後預期的稅收。許多企業家非常聰明,一般完成一期投資把第一批生產線上上來以後,就會想盡一切辦法讓政府妥協,簽訂「包稅」協議,即「頭若干年按每條生產線每年很優惠的稅收徵稅」。幹完「包稅」期,老闆會立馬將企業轉賣,套取政府的土地差價及增值利潤。
為了引進這些老闆,政府必須配套建設工業園以及水、電、路、污水處理等諸多配套設施,若干年後,還得拿巨額資金去堵環境遭破壞的窟窿。政府的錢是誰的錢?都是納稅人的錢。政府賤賣土地、資源,賺了政績,賺了GDP,納稅人得到了什麼?什麼也沒有得到。他們不僅要為老闆們辦廠買單,還要為老闆們的工廠排出的廢氣、粉塵以及數不清的污染物支付高昂的健康代價……
我們再回到「黃龍洞——礦泉湖景區」那份合同的話題上來。
為了解除和霧嶺旅遊公司這份合約,我可謂絞盡了腦汁。我深知,要抓住其軟肋才有和人家談判的資本。由此,我想了很多辦法,先搞清楚了這份合約的來龍去脈。霧嶺旅遊公司當年為了做大盤子上市,以380萬元的價格獲得了礦山技校600畝土地及資產,而後評估6000萬元入了股本。因為礦山技校地理位置偏僻,如果不依托黃龍洞景區盤活,沒有什麼經濟價值。加上周邊社會環境相當複雜,長期閒置會被當地老百姓蠶食殆盡。基於如此目的,便有了合作意向。那時,老柳剛剛從雲夢調至江南,也希望有大的項目簽約。負責談判的是當時分管旅遊的邱紅霞副市長,其立功心切,被老闆牽著鼻子走,一半清醒一半醉地約定了以上條款。老柳是法人代表,簽字的只可能是老柳……
抓住了霧嶺旅遊公司的軟肋,我有了談判的底氣。我在心裡算了一筆賬,當初霧嶺旅遊公司購地成本就花了380萬,後來在江南零零星星投資了520萬,借款給江南150萬,按每年20萬抵扣四年分紅80萬,結餘70萬,總共算起來霧嶺旅遊公司在江南投入了970萬元。如果在1500萬元以內能夠收回來,江南政府是合算的。因為,按照國家新的土地政策,商業用地的成本價每畝就要花到9.6萬元,600畝土地僅按成本計價就達到了近6000萬元,還不包括土地上的固定資產。
在確定了我的心理底線之後,我開始拐彎抹角地試探霧嶺旅遊公司,瞭解他們的要價。當時霧嶺旅遊公司剛剛被霧嶺市人民政府收購,巨大的債務壓力加速了他們改變投資戰略的決心。我瞭解這一情況之後,以「銀砂灘是危險尾砂壩,政府有權強行閉庫」、「黃龍洞是國家人防工程,人民政府有權強制收回」為由,不斷地給他們施壓,逼他們不得不做出退出江南的決定,要價3000萬元。並承諾誰牽線賣3000萬,按10%給予重獎。我態度強硬:「3000萬沒有,獎金我也不要,800萬現金拿走!」雙方談判談得如火如荼,距離談得越來越攏,我的心裡越談越虛:這800萬從何而來?
就在我萬分焦慮的時候,礦區街道辦事處工委書記老崔給我帶來了好消息,他向國家爭取了一筆巨額資金,打算把「黃龍洞——銀砂灘」建成國家礦山公園。資金的問題終於有了著落。但更大的困難接踵而至,那就是觀念的問題。儘管收購的主體是礦區街道辦事處,且其收購的資金是向上面爭取來的,但畢竟都是國有資金,像這麼大的抉擇必須上市長碰頭會集體討論決定。會上,我通報了詳細情況,市長們的意見馬上分成了三派,大多數認為不合算。這一部分人認為:「當初他們只花了380萬,憑什麼我們收回來就要花八九百上千萬?土地在我們的地盤上,他們又搬不走,人民政府搞進來一個企業很難,要搞死一個企業還不容易?」還有一部分人不發表意見,做老好人。
支持我的人算上我還不到三四個人。老蕭畢竟是學金融的博士,清楚這筆交易是不是合算。但他又不能打擊一大片,既然是集體、民主決策,就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尊重大多數人的意見。這樣一來,談判就會破裂,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國有資產被人家廉價佔有50年。老蕭非常聰明,他表態說:「反正財政也拿不出這筆錢,既然老崔有信心把這塊資源接過來經營好,就全權委託他去談判、簽約。如果能夠談得成,老崔又能夠從國家爭得來資金把這裡盤活也是一件好事!」
老蕭一錘定音。經過幾輪反反覆覆的討價還價,最終老崔和對方以900萬元現金成交。
泡泡奶項目的那片土地可沒有這麼幸運,是被花旗銀行用來抵債,還是被人民政府沒收,隨著其董事長戴成武的被刑拘,一切都還是一個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