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三生

湖南有個人,姑且稱之為湖某,能記得前生三世的事。第一世是縣令,鄉試中作同考官,負責閱卷。有個叫興於唐的名士,在考試中落第,冤憤而死,拿著自己的考卷到陰司裡狀告湖某。興於唐的訴狀一投,和他患同一種病死去的冤鬼,成千上萬,共同推興於唐為首領,結成同夥以作響應。湖某便被攝到陰司中,和眾鬼對質。閻王問他道:「你既然負責評閱文章,為什麼革除名士而錄取平庸的人?」湖某叫屈說:「我上面還有主試官,我不過是奉命行事罷了。」閻王便發籤,命小鬼去拘拿主考官。過了很久,將主考官拘來,閻王告訴他湖某的辯解,主考官說:「我不過最後匯總,即使有好文章,簾官不推薦,我又怎麼知道呢?」閻王道:「這件事你們不能互相推卸責任,都算失職,按律應受笞刑。」剛要施刑,興於唐不滿意,大聲鳴起冤來,兩階下的眾鬼,萬聲響應。閻王問興於唐緣故,興於唐大聲說:「笞刑太輕,應該挖出他們的雙眼,以作為不識文章優劣的報應!」閻王不同意,群鬼號叫越發猛烈。閻王說:「他們不是不想得到好文章,只是見識太鄙陋罷了。」眾鬼又請求剖出他們的心,閻王迫不得已,只得命小鬼剝去考官的衣服,用刀剖胸剜心。兩人滴著鮮血,嘶呀痛叫,眾鬼方才高興。紛紛說:「我們終日在陰間裡氣憤煩悶,沒有一個能出這口氣的人。現在多虧興先生,才消了這口怨氣!」於是哄然散去。

湖某受刑畢,被押投到陝西,托生為普通百姓的兒子。長到二十多歲,正趕上家鄉鬧土匪,他被擄入賊寇中。官兵前去剿捕,俘虜了很多人,湖某也夾在裡邊。心裡還想自己不是賊,希望官府能辨認出來釋放。等看到大堂上坐著的審判官,年齡也是二十多歲,仔細一看,卻是興於唐。湖某大驚道:「我合該死了!」不長時間,被俘虜的人全部釋放了;最後是湖某,審判官不容他申辯,立命殺了。

湖某冤魂到陰司中,狀告興於唐。閻王沒有立即拘拿興於唐,等到他官祿享盡,遲至三十年後才勾來陰司,兩人當面對質。興於唐因亂殺人命,被法托生為畜牲;考察湖某生前的行為,曾打過父母,罪行和興於唐均等,也罰作畜牲。湖某恐怕來世再遭報應,清求托生個大畜牲。閻王便判他托生為大狗,興於唐為小狗。大狗生在順天府的一個市場中。一天,大狗臥在街頭,有個南方來客牽著一條金毛狗,只有狐狸那樣大。大狗仔細一看,正是興於唐。心裡輕視它小,一口咬住了它。沒想到小狗反咬莊了大狗的喉嚨,吊在大狗的脖子底下,像個鈴鐺一樣。大狗嗥叫著翻滾撲騰,市場上的人怎麼也分解不開,不一會,兩條狗都死了,又一塊到陰司打官司,各說各理。閻王說:「像這樣冤冤相報,何時算了!現在我為你們和解。」於是判興於唐來世做湖某的女婿。

此後,湖某又托生到慶雲。二十八歲時,考中舉人,生了一個女兒,長得十分文靜漂亮。世族大家爭著提親,湖某一概不答應。一次他偶然經過鄰郡,正趕上學使定等公佈歲試考卷,一個姓李的列一等卷第一名,就是興於唐。湖某將李生請到旅舍,慇勤招待。打聽他的家庭情況,知道還沒成親,便將女兒許給了他。人們都說湖某愛才,卻不知這是前世的姻緣。不久,李生將湖某的女兒娶了去,兩個人感情很好。但李生常常依仗著自己的才氣,慢待老丈人,經常一年都不到丈人門上。湖某也忍了下來。後來,李生中年失意,屢考不中,湖某千方百計替他夤緣,才使他科考得志,如願以償。從此以後,翁婿和好親如父子一般。

《聊齋誌異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