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提出理由或根據來否定對方的意見。
【辨析】
要注意,辯論需要用話語,所以「辯駁」中的「辯」中間是言字旁。
【起源與演變】
「辯」是形聲字,繁體字形為「辯」。《說文解字》說解為「從言,在辯(biǎn)聲之間」,大意是說「辯」的意思和言語有關,讀音依從「辯」,而且「言」在「辯」中間。《說文解字》將「辯」說解為「治也」,本義是治理,後引申出辯論之義。而「駁」字的甲骨文,左邊表示馬車,右邊的「爻」取象於花紋,本義是馬色不純淨,一種顏色摻雜著別的顏色。後來引申為否定別人的意見意思。
【例句】
他不滿意枚少爺的答話,但也不加辯駁。
巴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