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區塊鏈經濟學的範式革命[49]

一、自由與演化:發自社區,來自市場

從經濟學角度觀察區塊鏈的發展,首先會發現它的誕生並非來自政府,也不是出自金融巨頭,而是肇始於互聯網的社區之中。

區塊鏈來自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的出現是社區形式的,這一點是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得以在全世界範圍發展的重要原因。現在看來,區塊鏈發自社區正是一把「雙刃劍」。社區形式的數字貨幣自從誕生伊始便是市場化的。這句話怎麼理解呢?如果我們把整個世界上的各種貨幣之間看成是一個競爭的市場,那麼數字貨幣一方面可以低門檻地參與到這個全球性的市場裡,另一方面其一旦跨出這一步,也就等於面臨著全球其他所有貨幣之間的競爭。低門檻表現在數字貨幣的交易流通相比現有貨幣市場(外匯市場)更方便。理論上只要世界各地有任何一個民間的多幣種數字貨幣交易所接受了某個數字貨幣,那麼也就等於其已經進入了全球的交易市場之中[50]。當然進入全球的交易市場並不完全是好事,因為這麼做意味著該種數字貨幣的競爭對像起碼也已經是包括比特幣在內的其他數百種數字貨幣,如果自身沒有足夠的特色和生命力,資本很快就會轉移。

讀者看到這裡可能會提出質疑:數字貨幣名不正言不順,所謂的全球交易市場不過是民間的多幣種交易所而已,相比外匯市場而言體量微乎其微,憑什麼相提並論?

確實,從交易體量上看,即使把現存的所有數字貨幣以及各種區塊鏈應用代幣全都算上去,也就只有比特幣能夠稱得上是「外匯交易品種」。其餘各種品類各異千奇百怪的數字貨幣、區塊鏈應用代幣乃至數字資產都和「外匯」一詞體現出的世界級別影響力相差甚遠,可是,他們卻擁有著對於演化而言最重要的條件:自由競爭。

讓我們分別從數字貨幣代表比特幣和區塊鏈的發展來觀察競爭和演化帶來了什麼。先看比特幣。比特幣的發展之路,一是不停地面臨著後續其他新生數字貨幣的競爭和挑戰;二是自身的升級和優化方面遇到多種力量的博弈和制衡;三是其在慢慢為世界所接受成為一種新生的外匯品類之時也面臨著世界上其他主流貨幣的競爭和挑戰。就第一點來說,其他數字貨幣往往在基於比特幣的基礎上提出自身的改良,進而具備更多的特徵。這種技術上的改良與挑戰對於比特幣來說始終是一種壓力,也是其不斷改進的動力和參考。就第二點來說,從近期比特幣的擴容升級問題可以看到,從各種BIP[51]到Core和Classic的派別之分的湧現,正是內生演化的具體表現。就第三點來說,比特幣從一個備受爭議的虛擬代幣,經過數年的發展逐漸從極客的小圈子,從世界範圍內的牴觸、懷疑到被初步接受、認可的過程,也正是比特幣作為一種新生的外匯品種的演化之路。

從以上三點可以看出,比特幣內生和外部相關聯的演化道路之所以曲折複雜,從表面看得益於開源和去中心化理念積累數十載後於區塊鏈上的突然爆發,而深究其背後的原因便可得知,動力來自於自由競爭和市場。比特幣的社區文化可以說便是開源、自由、無國界的互聯網文化縮影;比特幣內在價值也體現在互聯網無國界低租值的貨幣需要構成上;最後,通過市場的充分競爭,比特幣得以在演化的過程中不斷歷練、充實並完善、提升。演化說裡關於生命的誕生有一種觀點認為,最初的有機物是從無機物誕生的,而無機物到有機物的跳躍最關鍵要素之一便是一個良好的「原湯」環境。由此觀之,在自由競爭和市場的「原湯」環境下,比特幣的出現和成長是一種偶然,也可以說是一種必然。偶然之處在於比特幣竟然活到了現在而沒有被無數次危機淹沒,必然之處在於就像無機物到有機物的進化一般,貨幣總會向著數字貨幣這種更經濟的方向進化。

區塊鏈經過近8年的發展,其概念覆蓋了賬簿、貨幣、數字資產到智能合約等多個方面。這種不斷開花——結果——進化的循環過程正是上述比特幣發展路程的全景和衍生。

二、組織與激勵:各花入各眼

在區塊鏈發展的過程裡,我們經常看到的是其應用如何多姿多彩。有趣的是除了應用和功能以外其發展的土壤——其內部組織架構也在發生著變化。接下來讓我們去一探究竟。

1社區型:比特幣(Bitcoin),數字貨幣,2009年至今[52]。

2社區+基金會:以太坊(Ethereum),智能合約,2014年至今。

3基金會+公司型:公證通(Factom),防偽證明,2015年至今。

4公司制:各種聯盟鏈、私鏈,2015年至今。

從以上四種形式分別看,基於社區形式的組織數量伴隨著比特幣2014~2015年的價格低谷逐漸減少。但社區形式因其低成本、低門檻,始終維持相當的生命力,並且在2016年通過TheDAO巨額眾籌的成功得以另一種形式的發展。作為當前區塊鏈領域的知名項目以太坊,其基金會可謂是毀譽參半。贊同者認為其讓以太坊更純粹和非商業化,質疑者認為其財務管理不善,若非以太(以太坊區塊鏈的代幣)暴漲,項目甚至可能中途「夭折」。基金會+公司形式的優點在於運營團隊的穩定,但同時也有團隊以及資金的歸屬疑問。

最後一種完全的公司制一般對應的是聯盟鏈和私有鏈,鮮有公開鏈的項目。其原因可能在於公開鏈的共識機制對於獨立第三方的經濟激勵導致其代幣(Token)的不可或缺,而代幣的擴散與注資往往與挖礦(PoW)和眾籌(PoS)等社區行為相關聯。加上開源的默認特點,社區行為以及代幣更流行的組織架構是基金會而非公司。公司制的區塊鏈組織穩定,但不夠開放。穩定的原因在於其團隊激勵更多來源於傳統的工資以及股權,團隊更多體現的是經濟人假設的特點——逐利;不夠開放其實是指激勵的單樣性——想像某人為了世界公平,更可能加入某公司制區塊鏈團隊還是社區形式?一般理解便是後者。所以在我看來,公司制與社區型的區塊鏈區別更多體現在激勵的不同上。

以上四種形式按照其典型案例的出現時間先後排列。可以發現社區型區塊鏈應用出現最早,其後逐漸向公司形式轉變。有的讀者現在可能在想這樣一個問題:上一節不是說到區塊鏈發自社區來自市場嗎,怎麼看上去隨著時間的推移區塊鏈離社區越來越遠了呢?

一般認為社區形式是最為自由也是組織架構最為鬆散的一種形式;公司形式則是這四種組織形式之中最為規範,目標也最為明確(即盈利)的一種;基金會則介於兩者之間。可以這樣去理解以上信息:為了更好地適應外部環境,區塊鏈的參與人員由一開始的弱組織形式慢慢向強組織靠攏;同時也越來越偏向於找到一種穩定的、可以長期盈利的模式。從理性人角度出發很容易可以理解這種轉變,即任何新技術的誕生可以是偶然的,但其發展和擴張一定滿足的是:為自己同時也為社會整體運行帶來更低成本、更高效用,實現帕累托優化。

那麼是不是說將來的結果就一定是社區形式區塊鏈組織式微,而公司形式的區塊鏈組織越來越多呢?不盡然。帕累托優化的意思是在沒有使任何人境況變壞的前提下,使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需要注意,對於每個人來說,更好的含義是不同的。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對於甲來說獲取更多工資是更好的;而對於乙來說世界公平是更好的。對於甲來說加入公司制的組織可能是更好的,而對於乙來說加入社區制的組織可能是更好的。由此可以推測,同時存在公司制和社區制的兩種組織相比單純的一種組織,對於甲乙兩人來說是一種帕累托優化。

再深究下去,我們會發現這涉及經濟學的基礎問題:是經濟人假設,還是社會人假設?人是經濟理性的,還是社會理性的?人是自私的,還是利他的?To be or not to be(是,還是不是)?永恆的問題。[53]

個人認為未來會是越來越偏社區化的,因為我相信隨著技術生產力持續不斷的指數級別提升,經濟激勵的效用相對而言會越來越低。

三、納什均衡:公有鏈的永動機之謎

經常會看到人們討論區塊鏈(本節「區塊鏈」等於「區塊鏈公鏈」)的成本,奇怪的是往往會出現以下兩種相反的論述:

1區塊鏈是免費的,低成本的;2區塊鏈很貴很浪費。

到底誰對誰錯?都答對了一半。

先看看第一種:「區塊鏈是免費的,低成本的。」這種說法是從用戶角度出發而言的。對於用戶來說,使用某個區塊鏈應用(例如比特幣)進行轉賬的時候,並不需要考慮比特幣的運營和維護費用。用戶根據比特幣協議理論上只需要付出極少部分的轉賬手續費即可實現付款。從這角度來看此論述正確。

再看看第二種:「區塊鏈很貴很浪費。」這種說法是從區塊鏈的設計者或是投資者角度出發的。對於設計者而言心裡很清楚「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一道理。區塊鏈的設計裡不論是PoW(Proof of Work,工作量證明機制)還是PoS(Proof of Stake,股權證明機制),都需要有對應的資源付出以換取整個系統的共識和平穩運行。在PoW裡,資源是礦工挖礦的工作量;在PoS裡,資源是購買股權付出的金錢。

圖8-1 是比特幣PoW機制下的區塊鏈運作機制。作為分佈式賬簿來說,左邊條線是系統運維得以實現的基礎,即分佈式賬簿通過挖礦機制激勵礦工維護系統運行。右邊條線是系統得以不斷擴大的條件,即分佈式賬簿確實滿足了需要進行價值交換用戶的需要,在某個時點有人會去使用。下方的價格投機則是連接礦工和用戶的橋樑,即賬簿的代幣因為右方用戶需要產生了價格,而左方礦工通過有價代幣將代幣激勵落到實處,價格投機者則為雙方將價格流動性坐實。

圖8-1 PoW機制下的區塊鏈運作機制

在以上運行機制裡任一環節都必不可少。缺少了挖礦,系統沒有了記賬人無法運作;缺少了用戶,系統代幣無法產生價格;缺少了價格投機者,代幣價格缺少流動性礦工激勵不足。反之每個環節都各司其職的話,理論上來說圖8-1可以形成一個閉環,也就是形成了一個納什均衡。[54]

納什均衡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即信念和選擇之間的一致性。也就是說,基於信念的選擇是合理的,同時支持這個選擇的信念也是正確的。所以,納什均衡具有預測的自我實現(self-enforcement)特徵:如果所有人都認為這個結果會出現,這個結果就真的就會出現[55]。中本聰有類似的觀點,他說比特幣就是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

理論上,信念和選擇之間的一致性自我實現特徵,使區塊鏈可以像永動機一樣穩定運行。然而永動機真的永動嗎?仔細觀察圖8-1便會發現該永動機始終還需要燃料,燃料首先便是用戶對於賬簿的持續性使用的需求,其次是價格投機的需求。

實際上情況是,由於區塊鏈代幣的強交易品特性,使圖8-1下方的價格投機和真正的用戶需要往往混在一起,難以分辨(更不用說礦工本身也是價格投機的常客)。先把比特幣放一邊,可以發現近年來誕生的大部分區塊鏈代幣存活過兩年的比例很低。這個事實可以說明想要單純依靠價格投機的需求實現區塊鏈運行的納什均衡幾乎是不可能的。區塊鏈的運行始終還是需要能夠滿足真正的用戶需要,提升用戶使用需要的效用。

回到本節開篇的問題:區塊鏈到底是貴還是便宜呢?我的答案有些取巧:只要能夠真正提升用戶的邊際效用,那麼不管多貴的區塊鏈都是便宜的。

四、比特幣的內在價值:當它成為一種剛性需求

自從比特幣出現價格後,質疑之聲就不絕於耳。好聽一些的有格林斯潘和諾獎得主羅伯特·席勒說比特幣沒有內在價值,是泡沫。難聽一些的就直接說它是龐氏騙局,是傳銷。果真如此嗎?下面將對比特幣的價格構成進行拆解分析,看看它的內裡到底有沒有什麼價值。

比特幣誕生至今也不算長遠,不到8年的時間。讓我感到不可理解的是,當質疑者們討論比特幣有沒有價值的時候,彷彿都在討論一個形而上的東西,例如法幣、內在價值等,卻很少有人願意看一看這幾年間除了價格圖表和輿論口水實實在在的發展歷程。

第一個例子:2011年開始伴隨著網絡黑市「絲綢之路」的快速發展,比特幣作為其唯一的支付手段價格開始水漲船高。價格上漲的原因很簡單:

1互聯網上有人需要買絲綢之路上的東西,例如毒品、槍支;

2有人也想賣;

3沒有一種互聯網上的跨國支付手段(例如VISA)可以,或者說願意接入絲綢之路,因為它是黑市;

4比特幣是跨國的,同時不需要有機構「許可」即可接入;

5比特幣因此被買賣雙方需要了,而且還是客觀上的壟斷性需要。

第二個例子:維基解密。VISA和MasterCard於2010年12月停止維基解密的捐款支付通道,此後Paypal和西聯匯款也加入該行列。迫於財務壓力,維基解密於2011年開始支持比特幣捐款。那麼對於想要支持維基解密的互聯網公民來說,比特幣成為一種剛性需要。

第三個例子:越來越多的劫匪開始擁抱比特幣。迫於劫匪的壓力,紐約警方都曾在市場上大量購入比特幣交贖金。此外,也有越來越多的木馬程序開始加入比特幣元素:「往×××地址打入一個比特幣,否則你電腦裡的文件將被刪除。」此時比特幣對於警察和受害者也是一種剛性需要,而他們既不是自由主義者也不是極客,對於改變世界的金融秩序更是毫無興趣。

看,這不就是比特幣的內在價值嗎?

黃金有內在價值,因為它在某些工業上的消耗需要是不可替代的。同時其作為飾品的需要雖然糅雜了投資和消費,其內在價值卻是消費的需要——如果買入某一件物品是為了賣出獲利的話,這就不是內在價值。大豆的內在價值是糧食裹腹,咖啡的內在價值是提神醒腦,汽車的內在價值是高效的移動,這些最後都會落到人的非投資需要上。和以上物品一樣,比特幣的內在價值也不是交易市場裡的投資或投機,而是來自於剛才說的那些需要。

就像所有大宗商品一樣,我以為比特幣的價格構成就像一個雞蛋,蛋黃是其內在價值,蛋清則是價格投機(圖8-2)。

圖8-2 比特幣價格構成

單純依靠內在價值也能產生價格,只是比特幣作為商品來說天生又是一個交易品(對於買方來說只是購入了比特幣,但是對於絲綢之路賣家、阿桑奇、劫匪這一方來說遲早也會賣出,而竅門正是在於「遲早」兩字),所以其價格自誕生之日起就包含著內在的消費性需要和外在的價格投機,無法分開。由於作為其價格蛋清組成部分的投機資金佔據了更大的比例,這種構成導致了比特幣價格長久來看都會是巨幅波動的。

另外要提一句,龐式結構不等於龐氏騙局。龐式結構出現在所有交易品上,股票、大宗商品、黃金、外匯,甚至房產的價格裡都有龐式結構存在[56]。交易品的價格就像行駛在大海中的帆船,船上的人們時不時都會被大大小小的漩渦——龐式結構——所影響甚至是捲入。

五、博弈與合作:區塊鏈——信任的機器

2015年11月,《經濟學人》刊登了區塊鏈主題的封面文章:信任的機器。信任是什麼?信任是一座被雲霧覆蓋看不到橋面的橋,連接著合作雙方。想要合作嗎?行,走過橋來。看不到橋面怎麼辦?不知道對方怎麼想的怎麼辦?選擇吧,相信或者不相信。人們為了此次的合作和將來的合作,在選擇之前和選擇之中和選擇之後不斷進行著信息的交換和反覆的博弈。

信任是什麼?信任是一種預期和期望。人們通過信息的收集和自主的判斷,對於某項事件的發生(尤指合作)進行概率的判斷。是100%,50%,還是10%?[57]剛才的那座橋就是博弈中的不完全信息,而對於橋對面的人內心想法的猜不透便是博弈中的不完美信息。但是人們始終還是要判斷,要去信任,否則人類社會就沒有合作,就沒有發展。

區塊鏈這個機器通過數學、代碼和經濟使一些過去發生的記錄不可更改甚至牢不可破,這是其一。它還通過智能合約將合作的約定寫在區塊鏈上一方面無法更改,另一方面區塊鏈在將來條件觸發之時也會自動執行,這是其二。

可以這樣去理解區塊鏈的第一個特點「不可更改」。不可更改意味著信息的可信,如果乙方主動提出將區塊鏈上的數據給予甲方,那麼其他條件不變至少甲方會更信任乙方和乙方的數據一些。可能甲方本來對於乙方非區塊鏈數據的信任是50%。那麼當甲方看到乙方願意給出區塊鏈數據之後,甲方可以認為由於這些數據造假的難度更高,也就是說雖然仍有造假的可能但是由於區塊鏈提升了乙方造假的機會成本,甲方可能會對乙方數據的信任提升到60%。區塊鏈的數據還有一個特點,即歷史越長,造假成本越高。這是因為區塊鏈的數據可以很方便的回溯到此前任一時點。另一方面和一般數據一樣的,數據產生的歷史交互越多,該數據造假的成本也就越高。所以這時候甲方如果看到乙方給出的區塊鏈數據有10年的歷史,而且經過多方使用留下數字簽名,那麼甲方可能就會對乙方的數據信任提升到80%。這便是第一個特點「不可更改」。

要理解區塊鏈的第二個特點「智能合約」,就要先瞭解一下博弈論中最基礎也是最耐人尋味的「囚徒困境」。囚徒困境講的是人類在某些合作情況下個人理性與集體理性產生背離。這被認為是人類合作發展的悖論:既然從個人理性和天性出發最優選擇總是不合作,那麼人類又為何總想著去合作呢?囚徒們彼此合作,可為全體帶來最佳利益(無罪開釋),但在無法溝通的情況下,因為出賣同夥可為自己帶來利益(縮短刑期),也因為同夥把自己招出來可為他帶來利益,因此彼此出賣雖違反最佳共同利益,但卻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但實際上,執法機構不可能設立如此情境來誘使所有囚徒招供,因為囚徒們必須考慮刑期以外的因素(出賣同夥會受到報復等),而無法完全以執法者所設立之利益(刑期)作考量。解決囚徒困境一般理解有三種方式:第一,訂立具有強制力的契約、合同等;第二,重複博弈;第三,教育。[58]智能合約想要實現的便是通過訂立具有強制力的契約、合同,解決囚徒困境。

智能合約初看似乎很好,沒有問題,細細想來卻有很多疑問。一方面具有強制力的契約與合同,似乎已經在社會上普遍存在;另一方面脫離了現有的國家機器,智能合約真的能夠實現強制執行嗎?

要回答這兩個問題,就需要先退回來看一看現行的信任體系是怎麼樣的。一般認為現行的信任體系來自於兩個方面:國家機器和文化傳統。

國家機器是對國家層面進行公信力和公權力的背書,在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外,民間簽訂的合同也都有對應的法律條款進行約束。相比國家機器的直接明確,文化傳統則更軟性,主要體現在一些隱形的規則之上。例如,證券公司需要根據法律法規對投資者進行T+1的結算,如果證券公司違規沒有按時結算,那麼國家機器就會採取行動強制其執行結算。而對於溫州人來說各種民間小會的投入和結算則由當地的文化習俗所致。文化習俗的信任體系形成相對較慢,相比國家機器而言成本低很多。2016年春晚宣貫的誠信社會就是希望民間的文化習俗向著互信發展,因為單單依靠國家機器的成本太高了,很多地方管不到也管不好。從剛才三種解決囚徒困境的方式看,可以認為國家機器是訂立具有強制力的契約、合同;文化習俗則是重複博弈和教育。

但國家機器不是萬能的,訂立具有強制力的契約也不是萬能的。原因很簡單:社會很複雜,事事都要簽訂契約太麻煩,國家機器在強制執行層面的成本也太高。成本達到一定程度後的結果就是管不了。那麼智能合約在這裡是不是剛好可以幫助國家機器節約成本呢?如果說要用來填補國家機器空白的話,又如何實現智能合約的強制執行呢?

如前所述,區塊鏈機器具有不可修改和不可逆的特性,以工作量證明機制為例,計算力決定了它數學上的合法性。在國家機器觸手無法觸及的領域,可以依靠智能合約和數字貨幣實現自動化執行。此處貨幣為廣義上的貨幣,即一種價值共識,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信用甚至可以是雙方之間獨有的價值共識。當智能合約將甲乙雙方的價值共識(當然也包含狹義上的金錢財貨)內置其中,並約定通過區塊鏈進行條件設立以及觸發後的執行,就等於是甲乙雙方在訂立合約時進行了相關的承諾。只要價值共識存在,違約成本就存在,雙方理性的情況下,承諾的效果就不會變。

那麼,區塊鏈消除了「可信第三方」又是指什麼?現在的主流說法是區塊鏈實現了「去信任化」,通過區塊鏈使人們不必需要信任對方或是可信第三方機構。區塊鏈實現的是一種信任的轉移,使人們在合作過程中的信任對像由人和機構轉移到區塊鏈這個共識機器上。

區塊鏈沒有消除信任,在合作的過程中人們仍然需要去「信任」一些東西。只不過信任的對象由此前的人和由人組成的機構,轉變為共識機制構成的區塊鏈。而共識機制並沒有把人性剝離。恰恰相反,共識機制的基礎正是人類最為理性純粹的經濟人假設中的逐利特性,輔以密碼學以及代碼作為封裝,再通過互聯網和參與者的共同偏好將傳播的成本盡量最低。可以認為區塊鏈所做的事情是,先找到人類共有的共識:逐利並通過共識機制收攏,然後告訴具體的博弈雙方:別猜了,相信其他人的共識吧,最後具體博弈雙方完成博弈合作。當所有使用區塊鏈完成合作的人所獲得的集體效應超過維繫區塊鏈所需要的成本之時,其應用就會不斷發展壯大,也會通過更多的合作增加人類社會的福祉。

[49] 本章由陶榮祺寫作完成。陶榮祺,小蟻Onchain VP,上海國際金融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巴比特專欄作家;多年銀行、銀聯、第三方支付及數字貨幣行業從業背景;《區塊鏈新經濟藍圖及導讀》譯者之一。

[50] 世界上的各類數字貨幣交易所交易量雖然不斷呈上升趨勢,可在世界範圍被認可的多幣種交易所。多幣種交易所也被稱作「山寨幣交易所」或「數字資產交易所」。典型的多幣種交易所如Poloniex.com,其以比特幣作為基準交易貨幣,擁有百餘個交易品種。同時近年其門檻也有了相對的提高,也就是說某種數字貨幣要想進入全球交易市場也並不是隨心所欲就可以實現的。

[51] Bitcoin Improvement Proposals,基於社區的比特幣改良建議。

[52] 比特幣雖然有基金會但其口碑與影響力一般,故定其為社區主導。

[53] 或許最近結合量子理論的腦科學告訴了我們答案:人的行為是隨機的。

[54] 區塊鏈運行的納什均衡的定義是:當所有其他人都不改變策略時,沒有人會改變自己的策略,則該策略組合就是一個納什均衡。

[55] 張維迎.博弈與社會〔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

[56] 關於龐式結構的定義和介紹見樂平:《信用、支付和流動性——金融危機結構觀察》。

[57] 該定義取來以太坊創始人Vitalik Buterin的Blog「Visions, Part 2: The Problem of Trust」。

[58] 來自耶魯大學本·波拉克(Ben Polak)教授的公開課。

《區塊鏈:從數字貨幣到信用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