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和互聯網都是當代最重要的發明之一,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是誰創造了它們。這些發明者不是獨自在閣樓或者車庫中憑空將它們創造出來,也不是在雜誌封面上單獨出現的人物,更不是能夠比肩愛迪生、貝爾或摩爾斯的發明巨擘。相反,數字時代的大多數創新都是多人合作的結果。有很多傑出的人物都參與了這些合作,他們當中既有匠心獨運的創新者,也有絕頂聰明的天才。本書就是關於這些先驅、黑客、發明家和企業家的故事——他們是誰?他們是如何思考的?是什麼讓他們如此富有創造力?本書還將講述他們進行合作的方式,以及團隊協作讓他們發揮出更多創造力的原因。
他們團隊協作的故事是十分有價值的,因為我們通常都不會關注合作能力對於創新的重要性。我們已經看過太多歌頌獨立創新者的人物傳記,這是因為傳記作家們都樂於在作品中刻畫甚至神化這些人物。我自己也寫過幾本這樣的傳記。如果在亞馬遜網站搜索「發明者」(the man who invented)這個關鍵詞,你會找到1 860本相關的書籍。但是我們能找到的關於協作創新的故事卻少之又少,然而,如果要理解現今技術變革的發展歷程,後一種故事反而更有價值,同時也更具趣味性。
如今我們總會把「創新」兩字掛在嘴邊,導致它現在已經成為一個缺乏明確意義的口號。因此,我打算在這本書中講述現實世界的創新是如何產生的,以及在我們的時代中最富有想像力的創新者們是如何將顛覆性的想法變成現實的。我將會集中講述數字時代中最為重要的十幾項創新和它們背後的創造者。促使他們實現創造性飛躍的要素是什麼?哪些技能被證明是最有價值的?他們是如何領導團隊和參與協作的?為什麼有的合作能夠獲得成功,而其他的合作卻以失敗告終?
我也會在本書中探討為創新提供土壤的社會和文化力量。在數字時代誕生之際,這主要指的是一個由政府出資支持,並由軍方、工業企業和高校聯合管理的研發環境。除此之外,一個由社區組織者、具有社區意識的嬉皮士、DIY(自己動手做)愛好者和自學成才的黑客組成的鬆散聯盟也貢獻過自己的力量,而他們當中的大多數人都對中央集權抱有懷疑態度。
歷史的書寫可以有不同的側重點,其中一個例子是哈佛大學和IBM(國際商業機器公司)聯合研發的馬克一號(Mark I)計算機,這是世界上第一台大型電子機械計算機。其中一位程序員格雷斯·霍珀(Grace Hopper)將這台計算機的研發過程寫成了一段圍繞它的主要設計者霍華德·艾肯(Howard Aiken)的歷史。作為回應,IBM所記錄的研發歷史的主角是一群不知名的工程師,他們都為馬克一號的持續改進——從計數器到穿孔卡輸入機——貢獻了自己力量。
歷史的發展應當強調偉人的力量還是文化趨勢的力量,這個問題一直以來都是人們爭論的焦點。在19世紀中葉,托馬斯·卡萊爾(Thomas Carlyle)提出「世界的歷史不過是偉人的傳記」。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並不同意這個觀點,他的理論強調社會力量對歷史發展的作用。學術界和歷史參與者本身對於這兩者的重要性通常都有不一樣的看法。「作為一位教授,我更傾向於認為歷史是由非個人的力量驅動的。」亨利·基辛格在20世紀70年代出訪中東各國進行穿梭外交期間向記者說道,「但當你身處歷史當中的時候,你會看到偉大人物所產生的重要影響。」1 正如中東地區的和平調解活動,數字時代的創新也受到了個人和文化這兩種力量的巨大影響,而我希望在這本書當中將這兩者結合在一起。
互聯網建立的最初目的是促進合作。然而個人電腦(尤其是家用電腦)卻是一種專門為個人創意而設計的工具。從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網絡和家用電腦分別經歷了一個超過10年的獨立發展階段。隨著調製解調器、網絡服務和萬維網在20世紀80年代後期相繼出現,這兩者終於開始進行融合。正如裝上蒸汽機的精巧機械裝置帶動了工業革命,計算機和分佈式網絡的結合也開啟了一場讓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創建、傳播和獲取任何信息的數字革命。
科學發展史的研究者不會輕易將發生巨變的時代稱為「革命」,因為他們更傾向於將科學進步看成是一種漸進式的發展。「世界上不存在『科學革命』,而這正好是一本關於它的書。」這句自相矛盾的話是哈佛大學教授史蒂文·夏平(Steven Shapin)為自己的著作《科學革命》寫下的卷首語。為了向讀者解釋這句半開玩笑的悖論,他敘述了科學革命時代的關鍵人物如何「不懈地向世人宣揚」他們正在進行革命。「我們對自己身處劇烈變化中的感受主要來自他們。」2
同樣,現在我們大多數人都有這樣的感受,就是過去半個世紀的數字技術進步正在改變,甚至是顛覆我們的生活方式。我依然記得自己在每項新的技術突破出現時所感到的興奮。我的父親和叔伯們都是電氣工程師,與本書提到的許多人物一樣,我也是在地下工作室裡面長大的,那裡有準備焊接的電路板、準備拆解的收音機、準備測試的電子管,以及一盒盒準備分類安裝的晶體管和電阻器。作為一個愛好Heathkit(無線電套件)和業餘無線電(WA5JTP)的電子極客,真空管被晶體管取代的過程對我來說仍然歷歷在目。我在大學時期學會了使用打孔卡片進行編程,我還記得當時完成批量處理的痛苦,還有後來可以親自進行交互式處理的喜悅。在20世紀80年代的時候,調製解調器每次運行時所發出的靜電和撥號音都能讓我感到非常興奮,因為它正在帶領我進入在線服務和電子公告欄系統的奇妙世界。我在20世紀90年代初曾經協助《時代》週刊和時代華納公司運營數字化部門,後者在當時推出了新的萬維網和寬帶網絡服務。正如威廉·華茲華斯對發起法國大革命的狂熱者的評價:「幸福便是活在那個黎明之中。」
我在十幾年前就開始籌備這本書了。我之所以想寫這本書,是因為我對自己親眼見證的數字時代的技術進步十分著迷,而我的靈感則來自我為本傑明·富蘭克林撰寫的傳記,這是一位創新者、發明家、出版人、郵政服務先驅、企業家,以及全能的信息組織者。這次我不想寫那種傾向於強調某位人物影響的傳記,而是希望再寫一本像《智囊團》(The Wise Men )這樣的作品,這是我和一位同事合著的一本書,其中講述了6位朋友在擬定美國冷戰政策時的創意協作過程。我原來的計劃是專注於描寫當初聯合發明互聯網的多個團體,但是在我採訪比爾·蓋茨的時候,他讓我認識到互聯網和個人電腦同時興起的過程會是一個更加精彩的故事。我在2009年年初擱置了這本書的寫作計劃,因為我當時要著手完成史蒂夫·喬布斯的傳記,然而他的故事卻讓我對互聯網和計算機互相交織在一起的發展歷程更感興趣了。因此《史蒂夫·喬布斯傳》[1] 完稿之後,我馬上回到了這本書的寫作當中,繼續講述這些數字時代創新者的故事。
互聯網協議是通過團隊協作設計出來的,而且互聯網所形成的系統似乎也含有這種協作的基因。生成和傳輸信息的權力被完全分配到網絡的各個節點當中,任何企圖向互聯網施加控制或者實行等級制度的做法都能被繞過。由個體控制的計算機聯結而成的公開網絡系統就像是印刷媒體一樣,傾向於從信息控制者、中央集權和立法機構手上奪取信息發佈的控制權,這樣的說法也不會落入為某種技術賦予意圖或傾向的目的論謬誤(teleological fallacy)。互聯網的存在讓普通人也能更容易地生成和分享內容。
建立數字時代的協作不僅發生在同輩之間,它還是跨越世代的。創意會在一代又一代的創新者之間傳遞。我在為本書查閱資料的過程中挖掘到的另外一個關於數字時代的主題是,用戶會反覆將數字時代的創新用於製作通信和社交工具。還有一個讓我感興趣的問題是,為什麼人工智能(能夠獨立思考的機器)的研究成果一直不如人與機器之間的合作或共生關係的建立成果?換句話說,數字時代標誌性的集體創造力也包括人機之間的協作。
最後,我發現數字時代的真正創新都是來自那些能夠將人文和科學聯繫在一起的人,這點讓我感到十分意外。他們信奉美感的重要性。「小時候我一直都覺得自己是個適合讀文科的人,但我喜歡電子設備。」這是喬布斯在我著手籌備他的傳記時對我說的一番話,「後來我讀到我的偶像,寶麗來創始人埃德溫·蘭德(Edwin Land)的一些話,他談到了那些站在人文和科學交叉口的人的重要性,於是我決定要成為那樣的人。」正是這些在人文和科學交叉口游刃自如的人創造了人機共生的關係,這也是本書的精髓所在。
跟數字時代的許多方面一樣,創新來自人文與科學的交匯處這種觀點也不是這個時代獨有的。列奧納多·達·芬奇就是在人文與科學之間激發創意的典範。而在廣義相對論的研究工作出現瓶頸時,愛因斯坦會拿出自己的小提琴演奏莫扎特的樂曲,直到他能重新找到「天體的和諧旋律」為止。
談到計算機的發展歷程,有一位歷史人物的知名度雖然不如達·芬奇或愛因斯坦,但她的身上也體現了人文和科學的結合。她跟自己大名鼎鼎的父親一樣都能理解詩歌的浪漫,但跟父親不一樣的是,她也能欣賞數學和機械之美。而我們的故事將從這位人物開始。
埃達· 洛夫萊斯伯爵夫人(Ada, Countess of Lovelace,1815——1852),畫像由瑪格麗特·莎拉·卡彭特畫於1836年
拜倫勳爵(1788——1824),埃達之父,身穿阿爾巴尼亞服裝,畫像由托馬斯·菲利普斯畫於1835年
查爾斯· 巴貝奇(1791——1871),照片約攝於1837年
[1] 《史蒂夫·喬布斯傳》已於2011年10月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