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

綜合以上的說法,佩琪·卡達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點左右被殺死的,死因很可能是頸部被勒致死。根據指紋的對照,我——洛多尼,於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點左右,在佩琪·卡達的家裡,殺死了佩琪·卡達。可是,我從二日黃昏五點左右起,就一直被扣留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裡,一步也沒有離開葛利夏警察局。拘留所的鐵窗外,警察分秒監視著我的行動,他們可以證明這一點。
所以說,我不可能在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點左右,去佩琪·卡達家殺死佩琪·卡達。因為那個時間我在拘留所的鐵窗裡。從這一點來看,洛多尼·拉西姆不是殺死佩琪·卡達的兇手。巴格利·丹弗斯局長因此非常頭痛。
可是,我一點也不頭痛。那筆記本是來自未來的東西,不會有錯。警察雖然不敢確定我是殺死佩琪·卡達的兇手,但是我可以肯定佩琪·卡達是我殺死的。因為那本筆記本上寫著佩琪是我殺死的,所以一定是那樣沒錯。我一點也不懷疑自己曾經殺死佩琪·卡達這件事。只不過我不是在這個世界裡殺死她的,我是在不同時間的同一個村子裡殺的。
我在未來的坎諾城裡,殺死了佩琪·卡達。我不只殺死佩琪,還殺死了波妮、菲伊、柯妮和琳達。在白茫茫的、被濃霧深鎖的未來記憶裡,我把她們一個一個殺死了。因為她們都是該死的女人。她們愛說謊,是品行邪惡的低等動物,我強烈渴望可以殺死她們,這應該也是我母親的願望吧!這當然也是神的希望。我的人生目標,就是實現神的希望。
不用懷疑,也不必懷疑,她們確實是我殺的。我執行的是正義的行為,因為神的行為絕對是正當的。有時,我會被這樣的想像畫面捕捉住:我在地下的坎諾城,殺死了那些邪惡的女人。那時的我,手腳與耶和華相通,因此擁有無比巨大的力量。當我來到地面的迪蒙西村時,我也一樣擁有那樣強大的力量,所以能撕裂那些女人的身體。巨神耶和華以神力輕鬆地抓住那些女人,然後用像機器般的巨大力量,像踩死蟑螂一樣地,冷酷地撕裂女人們的身體。我與耶和華合體,我們是共同存在的。
耶和華是偉大的,所以,我也是偉大的。我在耶和華的體內,和祂一起維持地面上的秩序。當我在耶和華體內舉起右手時,耶和華也會舉起祂那擁有萬倍於人類力量的右手;當我要抓起女人的身體時,耶和華便用祂那萬倍於常人的力量,輕鬆地扯開女人的肢體。我們確實能這樣,因為我們是偉大的。以色列的神是偉大的。
丹弗斯局長拿起身邊的紙,用奇異筆在上面畫圖。畫完後,他把紙豎起來給我看。他畫的是「大衛之星」。這是以色列的象徵。
「你知道這個圖案嗎?」他問。我點頭了。這是很明白的事情,是隱瞞不了的事情。他是明知故問,所以我很快就點頭了。
「這是猶太教徒的大衛之星嗎?」
我又點頭,並說「是的」。我們這個民族在「大衛之星」這個圖案下,長期過著忍受著痛苦的生活。
局長放下那張紙,繼續問:「你是猶太教徒嗎?」
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仍然是肯定的。雖然在「我是猶太教徒」這個意識下生活是很辛苦的事,但是要隱瞞這個事實,則是更辛苦的事。
局長深深地歎了一口氣。
5
十二月四日早上九點半,御手洗教授和湯姆·格蘭西斯兩人,在葛利夏醫院裡。他們在與解剖室相連的分析室中,正用小鉗子夾著紗布,小心地擦拭沾在石頭上的血痕時,響起了敲門聲。
手上正忙而不便發出聲音的教授,用眼神示意湯姆,於是湯姆便出聲說:「請進。」一位名叫魯克的警察走進來,他手裡有個小小的粉紅色信封。教授和湯姆都認識魯克。
「剛才在醫院的玄關,有個女孩子拿了這東西,說要交給教授。她放下這東西後就走了。」
魯克說著,便要把信封遞給教授。教授把沾著一點點血跡的紗布,放在玻璃器皿上後,才轉頭面對魯克,並收下那個信封。
「你說是個女孩子?」教授說。他翻轉手裡的信封,裡裡外外看著。
「是的。那女孩大概十歲左右。她說她在前面的馬路那邊,遇到一個陌生人,那人付錢要她把這封信交給你。」
「信封上只寫著御手洗教授,沒有寄信人的名字。有沒有問那個女孩子,叫她送信的是怎樣的人?」
「問過了。她說是個大約三十幾歲,高個子的男人。」
教授邊想邊點頭,然後說:「大約三十幾歲,高個子的男人嗎?……這個男人找在附近玩的小孩,然後要小孩把這封信交給在葛利夏醫院裡,叫做御手洗的男人嗎?」
「是的。就是這樣。」魯克說。
「為什麼指名給我呢?」教授非常不解地說。
「我也不知道。」
「好吧,我等一下再看信。」教授說著,把信塞進白色工作服的口袋裡。
「教授,您從昨天晚上起,就一直在這裡嗎?」魯克問。
「嗯,我一直和他在這裡。」教授用手指著湯姆說。「幾乎整個晚上都沒睡,正想到休息室小睡一會兒。」
「在那個化妝品的筆上找到指紋了嗎?」
「找到了。是佩琪的指紋。」
「那個猶太教徒的圖案,確實是佩琪畫的沒錯吧?」
「嗯,保證是她畫的。」教授說著,拿起玻璃器皿,對著魯克與湯姆無言地點頭示意之後,離開分析室。
床頭的電話響了,拿起聽筒,聽到的是像海狗般粗啞的嗓音。「巴尼,你還活著呀!真是可喜可賀。」
真是個無禮的傢伙!我說:「你是誰呀?」
我想知道現在幾點了,便把手伸到枕頭下找時鐘,卻摸不到。時鐘這種東西總是要用時,就偏偏找不到。不過,從我頭痛的情況來推斷,現在一定還相當早。一大早就打電話來騷擾,況且言語無狀,這人到底是誰呀?我應該沒有這種朋友。
「我覺得還是叫一下你比較好。」
「巴格利嗎?」我問。如果我認識的人裡,有這種無禮的傢伙,那就是這位警官了。
「是我沒錯。嘿,你沒喝醉吧?竟然不知道是我。真是奇跡!」真是個沒常識的男人!他以為我得了夢遊症,會邊睡覺邊喝酒嗎?還有,就算我現在喝得醉茫茫,還是認得出這傢伙是葛利夏警局的那頭海驢。
「我剛起床才想要喝酒而已。沒想到局長會親自打電話給我這種醉鬼、廢物、普通老百姓。」
「用不著這麼謙卑啦,你也有你的優點。」巴格利竟然也會說這種安慰人的話,真是難得。
「總之,你沒死就好,我還有點擔心你。」巴格利說話的口氣和平常有點不太一樣。
「你想知道我有沒有被分屍嗎?」我說。
「你以為我會說:有一條上面有你的頭髮的腳,被掛在樹枝上。饒了我吧!」巴格利說。
真是狗嘴裡吐不出象牙!
「現在幾點了?」因為找不到時鐘,我只好問巴格利,沒想到他卻說:
「呵!你竟然會問我時間!如果你還有時間觀念,就應該可以去上班工作。」
「你不要再廢話了。到底有什麼事,趕快說。我還想再睡一會兒。」
「我還以為你對今天是幾月幾號,現在是幾點幾分這種事情沒興趣。好吧,現在是十二月四日,時間是早上十點十五分。嘿,你還想再睡嗎?別想了,現在不是睡覺的時候。」
「又發生什麼事了嗎?」我的心情惡劣起來,直覺又有悲劇發生了。
「你好像已經清醒了。」
「是清醒了。」聽到巴格利這種令人不快的聲音,任誰都會想睡也睡不好。
「我要告訴你一個不好的消息。你現在立刻來我這裡。」
「什麼不好的消息?又有人被殺了嗎?」我懷著不安的心情問。
「琳達被殺了。在迪蒙西小旅館後面的林白廣場。」
「什麼?」這個刺激太大了。琳達被殺了?不久前說話還很有精神的琳達被殺了?
「她被分屍了嗎?」
「琳達很完整。她臥倒在廣場的中央,現在正在等車子來把她載走。你快點來吧!不過,路上要小心,外面霧很濃。」為什麼不快點說這件事呢?剛才浪費時間說了那麼多廢話。我跳下床,隨手拿起一件外套就衝出門。一走到門外,嚇了一跳。霧濃得驚人,天地間一片白茫茫,看不到十碼外的事物。
霧中的我,全力在雪地上奔走。全新的雪地上沒有別的人踩踏過的痕跡。雖說我全力地奔走,但我的身體飽經酒精與歲月的侵蝕,加上雪地很不好走,我實在快不起來。我的頭又開始痛了。
濃霧之中分不清楚東南西北,即使平常非常熟悉的地方,在霧中也會變得非常陌生,好像是個完全不熟悉的場所。這種感覺很奇怪,很沒有真實感。從我的住處到廣場這段路並不遠,在沒有霧的日子裡,大約只是五分鐘左右的路程,但是今天卻花了相當多的時間才走到。
林白廣場是長方形的廣場,四個方向都有路可以通到這裡。當初建造這個廣場的人,或許想把這裡打造成公園吧!因為從上往下看(其實這附近並沒有可以從上往下看的高層建築),廣場的形狀有點像飛機,所以才以此命名十。廣場的周圍是花圃,本來好像是要種花的,可是在我的記憶裡,即使是春天,也不曾見過這裡有花。廣場的地面鋪著紅磚,紅磚上有幾張椅子,但是在白雪的覆蓋下,已看不出紅磚地面了。
編注十:林白是第一位駕駛單人飛機飛越大西洋的飛行英雄。
我賣力地走著,心想應該就是這一帶了。於是我向前跑,終於看到霧中有人群的影子。廣場周圍有一群人,那群人的後面好像還有一輛醫院的車子。我在那群人中找到巴格利和亞文的背影。失去多年的夥伴,亞文的背影顯得特別孤單。但是,最感到悲傷的人,或許是我吧!對我而言,琳達是這個村子裡與我最親近的人。在琳達死了之後,她們的五人小團體,就完全從我面前消失了。
「嘿,巴尼,你來了。」巴格利和亞文站在一起,他們面前有兩個白衣男子正在移動擔架,準備將琳達送入車內。我和他們站在一起,也靜靜地看著眼前這一幕。不過,霧很濃,我們的視界並不是那麼清楚。
這悲劇已經不是言語可以描述的了。我怔怔站著,覺得自己好像在作夢。我的眼睛直視著白茫茫的濃霧世界。如果沒有「寒冷」這真實的感覺刺激著我,我會認為這裡不是現實世界。昨晚還好端端在佩琪家裡說話的琳達,今天卻已去了另一個世界。這是真的嗎?我真的很難相信。
「琳達沒被分屍。這點起碼讓人覺得安慰點。」亞文說。
「這事真的太奇怪了。」巴格利忿忿不平地說。我也有同感。在那麼嚴密的警戒下,照理說琳達不可能被殺的;然而琳達明知外面有危險,為何她還會離開房間,到危險的戶外呢?乖乖待在屋子裡不是比較安全嗎?
「是什麼事情奇怪?」我問。
「你過來這邊看。」巴格利舉起右手,走到人群後面,然後站在紅磚堆砌的花圃矮牆上之後,才叫我過去。在警方的維持下,人群和警方人員間有一定的距離,那些看熱鬧的人群,是不可能靠近琳達的。
我站在巴格利身旁。從我們站的地方放眼看去,整個林白廣場都在迷霧之中,看起來朦朦朧朧。載著琳達的擔架,剛離開廣場中央,慢慢地爬上只有數層的石階。
「你看,沒有腳印。抬擔架那兩個男人的來回腳印,是剛剛才印上去的;而這道腳印,是早上我偶然發現琳達時,所留下來的痕跡。巴尼,你再看那邊!那邊的腳印是琳達來這裡時的痕跡。注意哦,只有她來時的腳印。我發現她的時候,就只有那一道腳印,沒有別的腳印了。」
「不是來回走的腳印,只有來時的腳印。」
「是的。只有來時的腳印。她獨自來廣場,走到廣場中央,就倒了下來。現場除了她的腳印外,沒有其他人的腳印,也沒有來回走的腳印痕跡。還有,雪地上除了她來時的腳印外,也沒有類似掙扎或其他行為的紊亂痕跡。這片雪地可以說是無瑕的、自然的處女雪地。」巴格利說到這裡時,彷彿是魔神歎息的聲音又出現了。那聲音由微弱逐漸轉強,慢慢地變成令人害怕的吼聲。這是魔神的咆哮。晨霧之中,圍觀的人群因為害怕而騷動,紛紛轉頭看著四周,或抬頭看天空。
琳達經常戲稱她們五人小組是老太婆版的滾石合唱團。真正的滾石合唱團五位成員也是老男人,年紀也和琳達她們差不多。總之,琳達等五人都是惡魔的目標,所以才會發生這個令人毛骨悚然的連續命案。這個命案始於出現極光的那個晚上,現在在魔神的奇怪咆哮聲中結束了。
殺人的事情雖然結束,但這個事情卻留下滿滿的謎題。這個像狂人的午茶派對般的事件,每死一個人,就多出許多令人不解的謎題。任何正常人都想像不出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當然也就找不到謎題的答案。
我靜靜地站在魔神的咆哮聲中。一旦靜下來,竟覺得眼前這個冰冷的世界,其實是場惡夢。這個感覺愈來愈有真實感。人類的力量太薄弱了,只是站在濃霧的世界裡,就等於失去視力,什麼也看不清楚,所以哪有能力去瞭解惡魔的作為呢?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只能在胡亂猜測之餘,等待或許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我覺得我的腦袋愈來愈混亂了。這一定是惡魔的意志,祂想征服地上的世界,所以要讓人類變得瘋狂或精神衰弱。不行這樣,一定要打起精神,不能輸給惡魔!我暗自鼓勵自己。我要說點什麼話才行,否則我就要瘋了。
「琳達是被刺殺的嗎?」
「不是,是頸部被勒,窒息而死的。」巴格利毫不猶豫的說。
「什麼?」我嚇了一跳,再次看著巴格利的臉。魔神的聲音愈來愈大,我大聲地說:
「你說是被勒死的?」這麼說來,她是當場死亡,而不是帶著受傷的身體走到這裡,或爬行到這裡。
「是的。她的脖子上還有繩索,也有勒痕,並且喉骨骨折。從這些跡象看來,她是立即死亡,不可能還有走路的能力。」我覺得全身虛脫。這又是個什麼樣的情形呀?我完全無法理解。
「是異樣的怪力……」巴格利慾言又止。我知道他想說的是什麼,他想說:這不是人做的。連他那樣的現實主義者,面對這種情形時,也免不了地要變成神秘主義者了。
「也就是說,這裡找不到兇手的腳印?」
巴格利沒有說話,只是點點頭。我茫然了。眼前的情形很清楚:現實上這樣的命案是不可能存在的。
我抬頭看天空,又環顧四周。這是個空曠的場所,四周唯一有高度的建築就是迪蒙西小旅館。不過,旅館離這個廣場相當遠,而廣場周圍又連棵高一點的樹也沒有,因此不可能在這裡設下什麼機關勒死琳達。
琳達·史汪森。我突然想到:琳達·史汪森對林白廣場,正好是L·S對L·S。琳達的屍體已被搬運上車,車子就要開走了。車子大概會開到御手洗教授那邊吧。
「或許調查過琳達的身體後,教授會有什麼發現。」我說,但是巴格利卻用力地搖著頭,說:「琳達不會被載去葛利夏醫院,而是去尹凡梅斯皇家醫院。」
「尹凡梅斯皇家醫院?為什麼?」
「琳達身上有奇怪的地方……」巴格利說這句話時,載著琳達的車子從霧裡消失了。
「什麼奇怪的地方?」我問。琳達的死已經夠奇怪了,還會有什麼更奇怪的嗎?
「琳達的臉上有許多紅色的濕疹粒或小水泡,很可能是惡質的傳染病。有必要進行隔離與進行專門處理,所以必須送到大醫院。」
「水泡?」我說。
「是的。」
「琳達嗎?」
「沒錯。」
真是讓人愈來愈不懂了。昨天晚上還什麼事也沒有,為何幾個小時不到,就長出什麼水泡之類的東西。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魔神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