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節

「這件事太奇怪了,我舉白旗投降。還有這個聲音,我也輸給它了。」巴格利無可奈何地指著天空說。
「這到底是什麼?是什麼東西的在叫?我沒有遇過這麼奇怪的事!我們冒犯了神,以至於神明大發雷霆嗎?是嗎?巴尼,你覺得呢?舊約聖經中有類似的故事嗎?」
「唔……」我低頭沉思。天空裡的咆哮持續著,完全沒有停下來的意思。這種旁若無人的吼聲,好像在向軟弱的人類示威:這件事就是我做的,怎麼樣?
「巴格利,接下來要怎麼辦?」我問。巴格利一面歎氣,一面看著逐漸散去的人群,然後說:「我肚子餓了,想去迪蒙西小旅館吃個早餐。你呢?」
我很快的搖搖頭,說:「琳達不在了,我不想去沒有琳達的迪蒙西小旅館。」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會進迪蒙西小旅館吃飯,也不會再去亞文酒館,因為我現在就想喝酒喝到死。
琳達開朗的態度讓我覺得很舒服,所以我會常去亞文酒館坐在吧檯前的位置上,一面看著琳達一面喝酒。我從來沒有想過琳達會比身體有毛病的我更早離開人世。所以剛才我有著今晚要一面喝酒,一面追憶琳達聲影,然後一起到那個世界的想法。
但是現在我想:在沒有看到這案子水落石出之前,我還不想死,也不會離開這裡。如果這個案子能破案——如果有這麼一天的話,我就會離開這個沒什麼朋友的鄉下,去某個地方,因為這裡沒有什麼值得我留戀的事物了。可是,我要去哪裡呢?我想過或許可以重返倫敦。既然我已沒有什麼地方可去,倫敦至少還有幾個熟人。琳達之死帶給我的打擊太大了,這是我以前從沒想過的事。
「和瑞典來的教授聯絡上了,他說他會馬上來這裡。或許他會想到什麼事情。」巴格利說。
或許他會想到什麼吧!但是,我覺得他應該也沒有能力解決這個無法解釋的事件吧!不只他,這是任何人都無法解開的謎。
這個事件結束了,因為這是奇怪的神所創造的奇跡,所以是無法被人類解釋清楚的,只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被人們淡忘。或許這件事就像紅海在摩西面前一分為二,讓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然後淹死了許許多多在後追趕的埃及士兵一樣,是誰也解釋不了的奇跡。
6
御手洗教授到達林白廣場時,人群已完全散去,廣場上只剩下警察和我及亞文。可是,天空裡魔神的咆哮聲還未停止。教授站在林白廣場中央,那裡曾是琳達倒臥之處。他定定地站著,陷入沉思之中。
我也站著,但我的心情好像跌入冰庫之中,我覺得我的身體好像完全凍僵了,鞋子裡的腳也失去了知覺。我的腦子一片空白,除了「哪裡有暖和的房間」這個念頭外,沒有任何念頭與想法。不是有人曾經說過嗎?人類的身體有時會處於「死亡」的狀態,我現在就處於那樣的狀態之中,好像隨時都會死掉似的。這種時候是不能喝酒的(我還能分辨這種狀態,可見我還會再活一陣子)。
雪已經停了,廣場中央清清楚楚地留著琳達臥倒時的痕跡。教授低頭看了雪地上的身形一會兒,才挪動腳步,繞著這個身形走了一圈。我和巴格利站在一起,看著教授的舉動。旁邊的湯姆·格蘭西斯、約翰·霍金斯及其他的幾個警察也和我們一樣。我們和教授之間的距離只有幾碼,但是,濃霧之中,教授的身影看起來還是有點模糊。
不久,教授偏離圓形的軌道,朝我們走來,並問巴格利:「琳達的衣服上,有彈痕之類的痕跡嗎?」
巴格利搖著頭說:「沒注意到。」
教授雙手抱胸,表情相當鬱結地站著。他的樣子看起來很孤獨。
「怎麼了嗎?」巴格利問。
「啊,我只是在想琳達怎麼死的事。」教授回答。
「教授,剛才我們正在說以後的情形。」
教授低著頭,臉朝著旁邊。我又說:「這麼奇怪的事情,解決不了……」
「你說什麼?」教授聞言,轉頭看著我說。「你的意思是這個連續殺人事件無法破案嗎?」
沒有想到教授會這麼說,我不禁笑了。
「教授,你能告訴我現在天空裡的聲音是什麼嗎?是誰能撕裂這麼多人的身體?誰能夠不留痕跡地在這裡殺死琳達?這個村子很小,如果有外人進入村子,大家都會注意到。可是,有那樣可疑的外人進入村裡了嗎?你能告訴我,什麼人有本事這樣殺人呢?」
我說,但站在我旁邊的巴格利卻一句話也沒說。
「我當然希望這個案子能被解決。」巴格利仍然沉默,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麼。我又說:「我也非常想知道兇手是誰。只要能告訴我答案,要我把靈魂出賣給魔鬼我都願意。」
「酒呢?」巴格利突然冒出這一句。
「什麼?」我一時不解他的意思而反問。
「如果要你從此戒酒,才告訴你答案呢?」
我一下語塞,旁邊的人也變沉默了。
「巴尼,你能暫時保留這種哈姆雷特式的提問嗎?」教授說。可是我仍然繼續我的問題:「教授,你的意思是你能解決這個問題嗎?你真能解釋這一連串奇怪的謎題?」
「我能。」教授立即說,讓我嚇了一大跳。
「怎麼解決?這種事情只有神才辦得到吧?」
「解決所有謎題的關鍵,就在城堡附近的莫裡遜先生家裡。」教授說。
「莫裡遜先生?他是誰?」
我一說完這話,就立刻想起來了。顯然我的身體和思考能力都暫時被凍僵了。
「啊,是昨天晚上琳達說過的,曾經被當成賣淫場所的那房子嗎?」
教授點頭,並說:「是的。我想只要去了那裡,一定能發現解決這個連續殺人命案的線索。」
於是我說:「可是教授,那個房子的樣子已經改變,和四十年前不一樣了。現在已經有別人住在那裡了。」
「那裡有個被封死的地下室,是沒有人住,也沒被改變的地方。」教授說。
「還是先把肚子填飽了再說吧?」
巴格利插嘴說道,他的話很離題。教授看著他,說:
「你自便吧,我不吃。你知道莫裡遜的家在哪裡嗎?」
「問一下就會知道了。」
「那就麻煩你去問。一個小時後,我們在城牆前面碰頭。還有,請告訴莫裡遜夫婦,警方要打掉他家裡一片牆壁——只是小小的一片牆,等命案解決以後,警方會立刻幫他們修好的。另外,請準備長繩索和五、六個燈泡,繩索最好有鉤子,才可以掛在突起的地方。還需要一具有橡膠軟管的真空吸塵器,最好是營業用,力道強的比較好。」
「要這些東西幹什麼?」
「因為要進入被封死的莫裡遜家地下室呀!如果不先清除掉那裡的陳年塵土,我們的呼吸器官恐怕會生病吧?如果還有安全帽和防塵面罩,就更好了。好了,我們一個小時後再見吧!」
「教授現在要做什麼呢?」我問。
「我想一個人靜一靜,好好想想包括琳達在內的所有事情。」
聽到教授這麼說後,我便說:「教授,你可以告訴我一件事嗎?」
「什麼事?」
「佩琪家玄關的牆壁上,有個血手印,那是佩琪的血嗎?」
「是佩琪的沒錯。」教授肯定地說。
「噢,這樣呀!」我點頭,謝謝教授的回答。
我和教授一樣,也想獨自好好地思考一下這件事。我和貪吃的巴格利不一樣,此刻我完全沒有進食的慾望。和大家分手後,我在林白廣場上走了一會兒,然後踏著雪,一個人漫步到湖畔的路上。發生了連續殺人事件後,我還讓自己這樣落單,或許是很危險的事,但我現在根本不想考慮自己的安危。這條路的前面就是城堡。我想看湖,但是濃霧之下,根本看不到湖面。魔神的咆哮聲已經停止好一會兒了。
在西奈學校的山丘上第一次聽到這奇怪的聲音時,覺得這個聲音真的很可怕。但是,現在似乎已開始習慣這個聲音,甚至有種把這聲音當作這塊土地特徵的感覺。最重要的是,我們已經知道這只是單純的聲音,並不會攻擊人。之前我們不知道這點,所以會有強烈的恐懼感。
教授說這瘋狂的命案是可以解決的。可是,我不相信有人可以解決這個案子。不過,不信歸不信,我仍然期待去莫裡遜家時,可以在那裡找到讓命案有所進展的蛛絲馬跡。另一方面我也相信:凡事既然有開始,一定也會有結局。這個瘋狂的午茶派對總有結束的時候吧!只是,它會以什麼方式結束呢?這是我無法想像的事情。當結束時刻來到時,天空中那令人不舒服的咆哮聲,也會遠離這個村子吧?總之一句話,我還是無法相信這個命案是用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
我在水邊走來走去,想著和這事件有關的種種事情。有件事我一直不願去想,但又無法不想。那就是剛才我向教授確認過的,佩琪家玄關牆壁上的血手印。我覺得那個血手印很不合理,實在想不通怎麼會有一個手印出現在那兒。如果佩琪是被刺殺慘死的,在被刺出血的情況下,牆壁上出現那樣的手印,老實說沒什麼好奇怪的。可是佩琪是被勒死的,玄關的地面上一滴血也沒有。
如果說兇手的手上會沾染到佩琪的血,那必定是在分屍的過程中沾上的。那麼,分屍地點在哪裡呢?是那棟房子裡的浴室?還是房子外面?不知到底是哪裡。總之肢解屍體的地方,就是會留下血手印之處,但不會是那房子的玄關。兇手是在移動屍體,把屍體抱離這裡之後,才將屍體肢解。他幹嘛在肢解屍體之後,還帶著肢解屍體時所沾到的血跡,回到玄關,留下那樣的血手印呢?既然屍體已經不在玄關,就沒有理由回到玄關,還讓手印留在牆壁上。當他扛著屍體,要把屍體帶出房子時,他的手確實有可能碰到牆壁,可是那時他手上應該還沒沾上血。
這麼說來,這個血手印,就是兇手故意弄上去的了。可是,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呢?是為了告訴警方調查人員說這裡有死人嗎?我怎麼想都想不透。
還有一件我沒對人說起過的想法。我曾經想過要如何尋找兇手,認為應該調查村裡的每一個人。做法是:先推算出遇害者的死亡時刻,然後清算出村子裡誰在那段時間沒有不在場證明。
感覺上這好像是個好辦法,可是仔細考慮之後,就會發現這個方法行不通。除了最後死亡的琳達還沒有推算出死亡時刻外,其餘幾位受害者的遇害時間都是深夜,午夜零時到天亮前的那段時間,村裡的所有人幾乎都在睡覺,誰也無法證明誰在哪裡。或許夫婦之間可以互相證明伴侶就睡在自己身邊,可是這種證言是不會被採用的。所以我說這個方法行不通。
我的腦筋不適合做犯罪推理的思考。明明想再努力地想想看有什麼可疑之處或線索,思緒卻老是跑到對死者的回憶上,波妮這女人的嘴巴很不好,說話尖酸刻薄,有時讓人很生氣,然而她的心地並不像她嘴巴那麼壞,她不是壞心眼的人。菲伊的外表很安靜,看起來是個文靜的女人,但是她說話的時候,會讓人很受不了,因為她很會說教。她是個不會獨自上酒吧,相當家庭主婦型的女人。我不太會和菲伊交際,和波妮也說不上兩句話。
還是和琳達那種個性的人相處比較舒服。我愛喝酒,對自己剩餘的人生不抱任何希望,根本上已經放棄追求幸福。大多數的女人們總是生活得很用心,也很謹慎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但是琳達不會太堅持那些事情,所以我喜歡琳達。
女人多是那樣,她們會張大眼睛比較周圍的男子,看到好的男子,就心存納為戀愛對象的想法;看到不好的,就暗自嘲笑,瞧不起人。但是琳達不是那樣的女人。如果只能用一句話來形容我的人生,那麼我的人生就是那些女人嘲笑的對象。我喝酒的原因,是為了忘記被瞧不起時的不愉快,結果卻因此更加被瞧不起。我所遇到的女性,只有琳達不會瞧不起我,不論我再怎麼吊兒郎當或游手好閒,她都把我當成朋友,不用世俗的眼光看待我。她對待我的態度,是我人生裡的最大安慰。因為有她這樣的朋友,我才會在這什麼也沒有的鄉下待了四年之久。可是,琳達死了,我在這裡的時代也要結束了。
琳達有時候也會像一般女人那樣,對我嘮嘮叨叨,叫我去郵局找個工作。或許我確實應該找一份工作,可是,既然住的是這樣的村子,我就不想工作。想工作的話,就應該去大都市,這樣安靜的鄉下,是靜養的地方。我對生活的要求不高,靠著養老金也可以過日子,在死期來臨之前,應該還不至於餓死。這是這個國家的好處。只要有硬麵包可以啃,有罐頭湯,有酒可以喝的日子,我就沒什麼好抱怨的了。我對自己剩餘的人生,真的沒什麼要求了。
我思考著這次的事件,推敲這次的事件是否給了我什麼人生的啟示。可是,人生的啟示或教訓,應該在年輕的時候、人生剛要開始的時候來到,才有意義,否則就沒有什麼意思了。再怎麼有用的啟示或教訓,如果是死前一星期才來到,那有什麼用呢?因為已經沒有時間去實踐了。像我這樣無用的老頭,就算神也懶得給我教訓或啟示了吧!不過,做牧師的人或許還是會叫我要好好的向神祈禱。
老實說,這次事件給我的感覺相當負面。我說不清楚那是什麼負面的感覺,只能大略地說我對信仰產生疑問,並且認為祈禱是件沒有意義的事吧!還有,看到琳達那樣死了,我更加覺得人生隨便過過就好了。我這些懶散、不負責任的想法,其實是我在為我自己的人生態度辯護,不值得對別人提起。可是這次的事件,更加讓我覺得我這種不負責任的生活態度,沒有改變的必要。
我不是天主教徒,我是新教徒。不,應該說我「曾經」是新教徒。事實上,我老早就捨棄宗教了。我從不上地方教堂的原因,並非因為我是新教徒,而是我早就捨棄信仰這種東西。美國某一州有個可笑的判決,一位老師被判刑的理由是他在學校裡教達爾文的進化論。如果經常思考伽利略曾經被打壓,或中世紀教會的獵巫運動等愚蠢行為,就會覺得信仰是很可笑的事。
我並不否定神的存在,也認為宗教的開創者很偉大的。但是後來傳遞宗教的人,卻把教會弄成世界性的組織,並以此勸募金錢,他們不僅把宗教世俗化,還製造出權力鬥爭,並與骯髒的政治掛鉤,完全扭曲宗教創始者的精神。
我不是在為自己辯護,雖然我經常喝得酪酊大醉,卻從來不做傷人的事。這樣的我當然是不會殺人的,而且不管怎麼被瞧不起、被打,或錢被偷了,也從來沒有想過報仇這種事。人家打我,我不會打回去;人家偷我錢,我也不會去偷回來。酒精中毒的我,既沒有那種自尊心,也沒有那種體力。
可是,我從來沒有失去對他人應該誠實的心。我也和別人一樣,保有想對社會有所奉獻的想法;也不會因為別人的社會地位不如我,而瞧不起別人。琳達在這方面和我一樣,所以我和她可以成為好友。我覺得如果每個人都做自己,這樣就足夠了。
7
離城堡最近的房子,就是莫裡遜家。現在那個房子的玄關前面,停了好幾輛車,所以一眼就能知道那是莫裡遜家。其中有幾輛是警車,不是警車的車子裡則放著電纜、電燈、鑿子、鐵桿、斧頭之類的工具,還有梯凳、許多安全帽和吸塵器般的機器。別以為這輛車是水電承包商的車,它仍然是葛利夏警局的車子。
巴格利忙進忙出地在那個房子內外指揮穿著制服的警察。他的早餐一定吃得太多了,所以身材顯得比平常更加臃腫。這樣的體型怎麼能與歹徒對抗呢?他是個大目標,一定很快就會被歹徒的子彈打中的。巴格利看到我來了,便傲慢地抬抬下巴,示意我進屋。
一看到白色牆壁前的暖爐,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是有暖和的地方的念頭,立刻浮上我的心頭,我的皮膚、肌肉迅速地暖和起來,僵硬的脖子也漸漸柔軟了。我鬆開外套的扣子。
沒有看到像是莫裡遜先生的人,他大慨是上班去了。屋裡有個中年婦人,她一臉無奈地坐在暖爐前的沙發上。她看到我進屋子,大概以為我也是警方的人吧,便朝我笑了一笑。我也回她一笑,表示禮貌。迪蒙西村的人如今都是這樣的命運,有時會出現在電視裡,有時會出現在報紙上,有時房子會被打壞,有時還會被分屍。
亞文也來了,他看到我,便舉手打了個招呼,我也一樣。御手洗教授毫不客氣地敲打屋裡的牆壁,站在他身後的,是拿著斧頭做準備的湯姆·格蘭西斯。我走到湯姆的後面。
「教授,知道要敲哪裡比較好了嗎?」我邊走過去邊問。
「很簡單。」教授回答說。「那堵牆壁的另一邊是外面。」他手指著說:「這堵牆壁的另一邊是隔壁房間。」
教授站在交界處的門附近,探頭去看隔壁房。然後說:「我要找的是一邊有被使用,另一邊沒被使用的空間的牆。這片牆看起來好像如此,其實不然,因為這片牆的另外一邊是衣帽間。同樣的,另外一邊的空間是廁所的話也不行。萬一一打破牆壁,看到的是馬桶,那就糟糕了。用這樣的消去法來尋找那片牆的話,那片牆應該在廚房那邊才對。」
教授說著,走到廚房,一邊到處敲廚房內的牆壁,一邊說:「這邊不行。後面沒有空間。這個的話……」
教授邊敲牆壁邊說,終於在牆壁的某一處前面停下來。他把手放在牆壁上,轉頭對著我們說:「就是這裡了。敲出來的聲響不一樣。很明顯的,這堵牆壁後面有個空間。不論從哪個方向來看,這堵牆的後面,應該就是個沒有被使用的空間。這間房子裡只有這裡的後面,是沒有被使用的空間。」
「要打破這裡嗎?」說這句話的人不是站在教授後面的湯姆,而是湯姆後面的巴格利。他的頭上早已戴著安全帽,手裡拿著整捆電纜。站在巴格利後面的,是手裡抱著鐵絲網上掛了好幾個電燈泡的警察。
教授又思考了一下,判定別的地方都沒有可能性了,才說:「OK,就是這裡了。湯姆,動斧頭吧!」
於是湯姆毫不猶豫地舉起斧頭,向牆壁砍去。當斧頭碰到牆壁,響起破壞性的聲音時,我下意識地回頭看看起居室裡的莫裡遜太太。她坐在沙發上不動,臉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悲傷。
斧頭破壞牆壁的時候,揚起一陣陣的塵土,我們都退後了幾步。但是,這個牆壁的結構和教授的想法好像有點出入,壁土的後面竟然還有木板。那木板已經相當腐舊,斧頭一砍下去,木屑亂飛。木板的後面黑漆漆的一片。
「太糟了,牆壁破壞成這樣……」我情不自禁地說。教授聽到了,便說:「你不要那麼說,因為我們正要送莫裡遜夫人一個房間。」
數不清是第幾斧了,湯姆手中的斧頭終於完全砍穿了牆壁。當湯姆用力拔起斧頭時,拔起處的附近出現了一道龜裂的痕跡,咻咻的風聲從縫隙後傳出。「嘩」的歎息聲則從我背後傳來。回頭看,是站在我身後的警察們發出的。
一個戴著頭盔的警察走過來,他站在湯姆旁邊,也開始揮動斧頭。兩個人輪流揮動斧頭的情況下,作業的速度加快,那道龜裂很快就變成一個大黑洞。
湯姆拿著斧頭,要繼續破壞黑洞周圍的木板時,教授阻止他,表示洞口已經足夠讓人鑽進去,不必再砍了。
包括巴格利在內的警察大隊手中的手電筒光線,一齊投向黑洞中。洞穴內有條通往地下室的石階,階梯上堆積的厚厚塵土已變為褐色。
「真空吸塵器。」巴格利回頭對著後面吼叫。於是兩個戴著頭盔、臉上戴著防塵罩的男人走過來,他們手裡拿著吸塵器的吸嘴,舉腳跨入黑暗的洞穴中。吸塵器的開關打開,馬達轉動的隆隆聲從我們後面傳來,吸塵作業開始了。我們稍微退後幾步,等待吸塵作業結束。
那兩個男人走下石階,不見了身影。可是,沒多久他們又出現了。一看到他們回來,負責開關的人便關掉吸塵器的電源,四周立刻安靜下來。負責吸塵的男人因為臉上戴著防塵罩,所以說話的聲音含糊不清:「下面還有牆壁。大概是被封死的門變成的牆壁。」
於是又輪到湯姆出動了。他戴上頭盔和防塵罩,跨過殘破的牆壁與門,往黑暗洞穴內的石階下走去。抱著電纜與電燈的照明部隊緊跟在他身後。不久,下面變亮,並且傳出斧頭砍在牆壁上的聲音。
照明部隊很快就回來了,我們繼續在樓梯上等待。教授取來頭盔與防塵罩,把頭盔和防塵罩發給我和巴格利、亞文。我們立刻小心地穿戴起來。
《魔神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