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


他張大嘴巴呆坐著。
「是啊,」當他緩過神來以後說,「但這又有一個麻煩。如果他可能是在任何一個時間死的,我們又怎麼能證明他的死亡時間是十二點呢?」
「這個簡單。首先,我們知道一定得是那個時間,因為這些傢伙為那個時間苦心編排了不在場證明。就像福爾摩斯在哪裡說過的:『只有打算犯罪的人才想製造不在場證明。』我得說,這個案子在某一點上是獨一無二的。這是我知道的唯一一個殺人兇手不知道『死亡時間』的案子。怪不得審訊庭上的證據讓亨利·威爾頓那麼震驚!」
「是啊——但是——」偵探似乎發愁了,「這對我們來說說得通,但我想說,這還是不能證明它是謀殺——我的意思是,在你證明別的事情之前,你先得證明這是一宗謀殺。我想說——」
「你說得對,」溫西說,「跟威爾頓先生完全不同,你總是揪著論證不放。但聽著,如果在十點半和十一點半之間亞歷克西斯還在路上走,並且在兩點鐘被發現死亡的話,那麼他一定是在不在場證明能掩蓋的那個時間段死的,這毫無疑問。我想我們能把時間範圍縮得更小一些。傑姆·波洛克和他的爺爺說他們在兩點鐘之前看見有人躺在礁石上,這當時還讓我們很困惑。但這樣看來,那時候他可能已經死了。我們現在知道,他們講的應該是真話,那麼就不需要把他們假想為謀殺案的共犯了。那麼,謀殺實際發生的時間就被縮短到兩個小時的時間段裡——從十一點半,亞歷克西斯到達礁石的時間,到一點半,波洛克第一眼見到屍體的時間。這應該足夠說明了問題吧——特別是,你追蹤這把凶器到了這場陰謀的一個策劃人身上。我想,你能不能去找找看,有沒有人把這把剃鬚刀通過郵寄的方式寄給威爾頓呢?」
「我們試過了,但沒什麼也沒有發現。」
「哦。我想,威爾頓有可能在星期三特意去了一趟威利伍康伯,去拿剃鬚刀。把它放在什麼地方讓他去取,這是件很簡單的事。當然,摩爾康伯非常小心,那一天特意不在威利伍康伯出現,真是狡猾的惡棍。但他可以把一個小包裹存放在賣煙草的人那裡,或者別的什麼地方,等一個朋友去拿。那個朋友當然用的是化名,比如瓊斯先生?這再簡單不過了。偵探,我建議你去查一查。」
「我會的,勳爵閣下。只是有一件事,我不理解為什麼威爾頓和摩爾康伯會對審訊庭上的證據那麼驚訝。難道亞歷克西斯不會告訴他們,他的這一點缺陷嗎?如果他覺得這能證明他的羅曼洛夫血統,你覺得他難道不會首先就把這個告訴他們?」
「哦,不,不會的。很明顯,亞歷克西斯非常不喜歡這個缺陷。對於一個要領導一場勝利革命的男人來說,任何時候都有可能因為一種痛苦而又不可醫治的疾病倒下,這是很不利的。一個有著『流血不止的男孩』這樣稱號的人,肯定不能吸引『菲多拉』和他結婚。不行,可憐的孩子,他肯定一直很害怕他們發現這個缺陷。」
「是啊,我明白了。當你仔細想一想的話,這很自然。」
「如果你把屍體挖出來,」溫西說,「你很可能會發現伴隨血友病而出現的關節變厚的症狀。而且我敢說,如果你在倫敦或者美國那些認識亞歷克西斯的人當中打探的話,你會找到確鑿的證據。我很肯定他有這種疾病。」
「這很有意思,」哈麗雅特說,「對於威爾頓一夥,這個過程太有意思了。他們在某個方面運氣非常好,在另外一方面運氣又非常差。首先,他們設了一個很好的局,靠的是不在場證明和偽裝。然後我出其不意地出現,破壞了他們的計劃,這是壞運氣。但同時,我又付出了很多不必要的智慧和觀察,這使他們有了一個好得多的不在場證明,只是時間完全不同,這是好運氣。接著,他們丟失了屍體,因為那三百塊的小金幣,這對他們來說是極不願發生的事。但又是我提供了證據和照片,使人注意到死亡事件,並最後找到了屍體。然後,當他們原本精心準備的不在場證明已經沒有用處,甚至會導致危險的時候,那個可憐的小珀金斯出現了——當然,他和此案完全無關——給他們提供了一個錯誤時間的確鑿不在場證明。我們找到了馬掌,這本來應該要了他們的命,但他們又幸運得幾乎讓人詫異:血液凝固的問題出現了。這樣的不可思議還有很多,這是個難以置信的混亂的案子。真的,這都是我的錯。如果我沒那麼機靈的話,就根本沒有人會知道血液的狀況,那我們肯定就會認為,亞歷克西斯在我到來之前很久就死了。這太複雜了,我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提供了幫助,還是拖了大家的後腿。」
「這太複雜了,」偵探歎息著說,「我不認為我們能讓法官相信這個——還有總督察。我敢拿任何東西跟你打賭,他會對整個推論不屑一顧的。他還會說,我們最終也沒能證明這不是自殺,最好別頑固到底了。我們拘留了那些人,把他氣得像狗一樣,如果我再把這個血什麼病的故事講給他聽,他會氣暈五千次。你看,勳爵閣下,如果我們真的起訴,你覺得我們會有一線希望嗎?」
「我來告訴你,」哈麗雅特說,「昨天晚上,威爾頓夫人愉快地和安東尼先生跳舞了,亨利不喜歡這些。如果你再一次讓亨利·威爾頓和摩爾康伯逍遙法外的話,你要怎樣為這兩個人的生命做保障呢——安東尼和威爾頓夫人的生命?」
當偵探離開他們之後,兩個人默默坐了很長時間。「結束了。」哈麗雅特最後打破了沉默。「結束了。」溫西說,這難道不是一樁噁心、痛苦、該死的鬧劇嗎?
老笨蛋想要個情人,小笨蛋想要一個王國。一個被割了喉嚨,三個將要被吊死,還有十三萬英鎊隨時尋覓著下一個可以為它獻出身體和靈魂的人。上帝啊!這是怎樣的玩笑啊!『死亡之王滿耳都是報復。1』
他站了起來。「讓我們離開吧,」他說,「把你的東西收拾好,給警察留下你的地址,然後一起回倫敦。我已經厭倦了。」「是啊,走吧。我很怕再遇到威爾頓夫人,我也不想再看見安東尼了。這一切太噁心、太讓人不能接受了。我們回家吧。」「現在就走!我們回家。我們要在皮卡迪利用晚餐。該死的!」溫西粗暴地說,「我一直都很討厭這些海邊小鎮。」1引自《死亡笑話集》
(完)
《失衡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