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
「我有個想法,」哈麗雅特說,「你說你知道有一本英文小說裡面解釋過矩陣變換密碼?」
「是的——一本約翰·羅德的書。怎麼了?」
「我想,第一封信只是告訴他這本書的名字,以及涉及解釋密碼的章節,再加上下一封信的關鍵詞。既然那本是英語書,在整封信裡都用英語就很自然了。」
「你這個機靈鬼想像力真獨特,」溫西說,「但這是一個很有可能的解釋。我們不需要再去研究這個了,很顯然,摩爾康伯夫人可以提供關於威利伍康伯和達裡的環境以及馬匹的資料。他們選擇威爾頓去割喉並且騎馬,因為這兩件事只有力氣就可以了。而摩爾康伯先生則忙著郵寄他的信件和照片,把亞歷克西斯搞得興奮異常。然後,當所有事情都準備就緒的時候,摩爾康伯就去扮演他的流浪理髮師了。」
「但為什麼要費這麼大勁?」哈麗雅特問,「為什麼他們不用普通的方式,去買一把普通的剃鬚刀或者刀子?這樣的話更難以追蹤。」
「想起來的確是這樣。實際上,我覺得很多東西會難以追蹤,但有些東西還是以令人驚歎的方式被追蹤到。看看帕特裡克·馬洪1和他的斧頭吧。他們的計劃是,以三重防線的方式把事情搞得無懈可擊。第一,這看起來像自殺;第二,如果自殺被質疑並且剃鬚刀被追查到,那麼剃鬚刀的來源也會解釋得很有說服力;第三,如果摩爾康伯的偽裝被拆穿的話,他們對此還有解釋。」
「我明白了。好,繼續吧。摩爾康伯對他自己非常有信心,他做事非常細心。」
「聰明人——我承認我十分佩服他。好,現在,威爾頓。他已經有一個哈維蘭德·馬丁的化名可以使用。按照指示,他租了一輛摩根車,把小帳篷和個人物品塞進車裡,然後去達裡紮營,挨著農場主紐康伯的田地。摩爾康伯與他同一天到達威利伍康伯。他們兩個到底有沒有見面,或者什麼時候見的面,我就不知道了。但我感覺,整件事很久之前就計劃好了,一旦開始付諸實施,他們之間就幾乎不再溝通。」
「很可能,」昂佩爾蒂說,「這可以說明為什麼會有時間上的突然事件出現。」
有可能。好,在星期四,亞歷克西斯根據安排去了平鐵。哦,他們一定要讓屍體被發現、被認出來。所以,他們一定會告訴亞歷克西斯,要從海岸公路上大大方方地走到礁石那裡去。萬一屍體消失的話,也會有證人說,最後一次見他的時候,他是去了那個方向,那麼警察就會知道在哪個區域尋找了。絕不能讓他像雪花融解在乾旱的沙灘上1帕特裡克·馬洪是英國名噪一時的殺人犯。
那樣,無影無蹤地消失掉。
「所以,亞歷克西斯就去尋找自己的王冠了。與此同時,亨利·威爾頓在他摩根車的高壓引線裡插進一根針,這樣就有了一個很好的理由,可以請求別人讓他搭順風車去威利伍康伯。現在你們明白了,為什麼非要是摩根車了。如果想用一根針讓點火系統徹底不工作,這一定是一輛只有三個輪子的車——摩根車,或者摩托車。他也許不想經受風吹雨淋,所以不想要摩托車,於是選擇了摩根車。」
昂佩爾蒂偵探拍了一下大腿,然後又突然想起,這些東西都不能解決案子的核心問題,難過地擤了擤鼻子。
「十點剛過的時候,摩爾康伯夫人駕駛著那輛有著著名號碼牌的賓利車來了。這個號碼牌對他們來說就是單純的幸運了,它幾乎不可能是故意挑選或者騙來的,但用來找證人的時候卻很方便。如果有人問起的話,威爾頓可以說出那個號碼,記起那麼好笑的一個號碼再自然不過了。Oi,oi,oi!太幽默了,是不是,偵探?」
「那她是在哪裡把他放下來的?」昂佩爾蒂悶悶不樂地問。
「任何地方都可以,只要是在村莊和人群的視線之外。在那個地方,他可以穿過田野,又回到沙灘上。在達裡和威利伍康伯之間的公路與沙灘離得還很遠,所以他走回來才需要那麼長時間。不管怎樣,讓我們假定在十一點十五分他就走回了達裡,視線穿過籬笆,盯上了紐康伯農場主的小母馬。他把籬笆上的一根棍子拽下來,走到了草地裡,一隻手抓著一把燕麥,另外一隻手拿著韁繩。」
「他要燕麥幹什麼?他只要喊一聲口令,或者是搖一搖帽子,馬不就會過來了?他把燕麥撒得到處都是,這好像有點愚蠢。」
「是的,孩子,」溫西說,「但他這麼做是有原因的。我想他是在前一天撒下了燕麥,那時他準備跟這匹小母馬交個朋友。召喚動物的時候,如果第一次給了它食物,那第二次它看到你就會跑過來;如果你第一次讓它失望了,那它就再也不願意過來了。」
「是啊,你說得很對。」
「現在,」溫西說,「我是這麼想的——我雖然還不能證明——我們的英雄把大部分的衣服都脫了下來。我不能肯定,但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防範措施。不管怎樣,他把韁繩套在馬身上,跨上馬,並騎著它跑了起來。你得注意,在達裡和波洛克的房子中間,從公路上看不見沙灘,所以唯一被發現的可能就是,或許有人在海崖的頂端散步。但一個男人在沙灘邊騎馬,這引起不了他們的好奇心。他真正難辦的時間段是經過那些房子的時候,但他謹慎地選擇了工人們吃午飯的時間。我猜測他經過那裡的時候應該是中午時分。」
「那個時候他們聽到了踩踏聲。」
「是的。不一會兒之後,保羅·亞歷克西斯也聽到了這個聲音。那時他正坐在礁石上,坐著皇位的美夢呢。他看了一眼,然後看見了從海上來的騎士。」
「很有可能,」昂佩爾蒂無動於衷地說,「然後呢?」
「哈!你又在提醒我們,現在描述的只是一樁理想中的犯罪,那個所有事都按照計劃進行的情況。」
「哦,是啊,當然了。」
「然後,在理想的犯罪中,威爾頓?著水騎到了礁石上。順便說一句,你得記著,當時離低潮還有整整一個小時的時間,在平鐵的根部還有一英吋半的水。他把馬頭緊緊地繫在前一天準備好的吊環上,然後爬上了礁石。亞歷克西斯有可能認出了他,也有可能沒有。如果他真的……」
溫西停頓了下來,眼神裡有些惱怒。
「不管他有沒有認出來,他都沒有多少時間去失望。威爾頓讓他坐下來——你要知道,帝王一般都是坐著的,而可敬的普通百姓都要站在他的後面。威爾頓向他要那封信,亞歷克西斯給了他那張解碼後的翻譯品。然後他手拿剃鬚刀從後面襲擊過來……」
「是啊,威爾頓是個笨蛋。所有可能會做錯的事情他都做錯了。他應該把那兩隻手套拽下來,也應該去檢查看看亞歷克西斯身上有沒有信的原件。也許他還應該搜查屍體,但我又想,這樣可能會更糟糕,會破壞掉自殺的假象。一旦你動了屍體,就再也沒辦法把它還原到最初最自然的樣子了。而且還有,小母馬在奮力掙扎,幾乎就要掙裂那個吊環了。這可是很要緊的……」
「知道嗎,對於這一點我非常佩服威爾頓。你曾見過那種突然看到鮮血四溢的馬嗎?非常慘烈。非常。戰馬當然已經習慣了這些,但一匹小母馬之前從來都沒聞到過血的味道。威爾頓必須要騎在那匹尖叫著、劇烈跳動的、驚恐的馬的馬背上跑回來,還不能讓它的腳踏進沙灘裡,我告訴你,一想到這點我真的很佩服他。」
「你的意思是,如果這樣棘手的事情發生了,你一定不能阻止馬跑上沙灘。」
「正是。一個嚴肅研究這個計劃,並把這個計劃付諸實施的人,他一定懂馬。他很可能知道得太多。我的意思是……有很多馴服烈馬的方法,有些方法非常殘酷……」
「我們假設他使用了這些方法,於是能夠把馬從礁石上解下來,逼迫著它在海水裡奔跑。這會是最好的辦法,既讓馬很疲憊,又可以同時把血洗乾淨。然後,控制住它,像來時那樣再把它騎回去。但因為狂亂地跳躍和踢打,它的一隻馬掌鬆了,在回來的路上小馬徹底把它給踢了下來。也許他根本就沒有注意到這個。他騎著馬經過他的帳篷,去了那個他丟下衣服的地方,鬆開馬,穿上衣服,趕快去攔截那輛正在往回趕的賓利車。我想,他到達約定地點的時間應該不會在十二點五十五分之前很久。賓利接上他,在一點的時候到達三根羽毛餐廳。在這裡,我們就不用想像了,此後發生的都是事實。然後,在午飯之後,他回到了自己的地方,燒掉了沾著血跡的馬韁繩,並把那個似乎對繩子很有興趣的珀金斯趕走。」
「他去三根羽毛餐廳的時候並沒有帶繩子,是不是?」
沒有,我猜他在從平鐵回來的路上,把繩子扔到了某個方便的地點——我想應該是靠近小溪的地方。好,在這之後,他需要做的只是去把珀威斯特爾找來,修理他的摩根車。當然,這時又發生了另外一個錯誤之舉,當他把那些引線放在口袋裡的時候,應該確保自己真的把它們放進去了。
「但你看,他的計劃裡也有三重防護措施。第一,死亡看起來像是自殺;第二,那個在達裡關卡露營的人應該是劍橋的馬丁先生,跟任何其他人都沒有任何聯繫;第三,如果馬丁先生被證明就是亨利·威爾頓,那麼他又有在威利伍康伯的不在場證明,證明裡充滿了巴赫以及領子的細節,還有一位開著賓利車的獨立證人。」
「是啊,但是——」昂佩爾蒂說。
我知道,我知道,再忍耐一下。我知道這個計劃被打亂了,但我想讓你明白,這計劃本應該是什麼樣子的。假設所有的這些都順利進行的話,會發生什麼呢?大約在中午的時候,屍體被留在礁石上,並有一把剃鬚刀躺在下面。在十二點半,兇手已經離開很遠,到了達裡。在一點鐘,他在三根羽毛餐廳,吃飯喝酒,還有一位證人宣稱威爾頓整個早晨都在威利伍康伯。如果任何人在潮汐轉向之前發現了屍體的話,除了死者的腳印之外,不會在沙灘上發現任何痕跡,那麼這宗案子想都不用想就會被判定為自殺——特別是還發現那把剃鬚刀。如果後來才有人發現屍體的話,腳印就不那麼重要了;醫學分析會確定出死亡時間,然後不在場證明就能派上用場了。
「聽起來像是個很冒險的計劃,但做起來卻並沒有那麼冒險。它的冒險正是這個計劃的優點所在。從平鐵,以及平鐵兩邊一英里的範圍內,人們可以從沙灘上看到沿海公路。他可以觀察公路,等待時機。如果情況看起來有風險,那他就等到更方便的時候下手。事實上,他唯一承擔的風險就是,剛好在他殺人的那一刻被人看到,然後被人開著車一路追趕。不然的話,就算後來有人揭發,中午時分有個騎馬人出現在沙灘上,誰又能證明這個騎馬人是誰呢。這肯定不可能是哈維蘭德·馬丁先生,他跟任何人都沒有關係,而且他是在威利伍康伯度過了由音樂陪伴的上午。更何況,會有多少人經過那條路呢?如果屍體在幾個小時之後才被發現,這有什麼奇怪的呢?或者說,死亡被認定是自殺,這難道不是順理成章的嗎?」
「到現在為什麼還要堅持說這不是自殺?」昂佩爾蒂偵探說,「你的話恰恰證明,這只可能是自殺。但是我明白你的意思,勳爵閣下。你的意思是,其實所有的一切都照著計劃進行,當威爾頓到達平鐵的時候,有什麼東西讓他改變了主意。那會是什麼呢?當亞歷克西斯見到他那海上來的騎士,他認出了威爾頓,並讓他解釋。威爾頓告訴他,亞歷克西斯把他搞得像個窩囊廢,並最終讓他保證離開威爾頓夫人。也許威爾頓用剃鬚刀威脅了他。然後威爾頓走了,亞歷克西斯非常失望,在經過思量之後,他割了自己的喉嚨。」
「威爾頓特意把剃鬚刀留給他,以備他需要自殺?」
「這個,是的——我想是的。」
「那麼,那匹小母馬看到了什麼?」哈麗雅特說。
「看見了鬼,」昂佩爾蒂偵探說,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話,「不管怎樣,你又不能讓馬站到證人席裡去。」「威爾頓後來犯了個錯誤,他不應該來威利伍康伯。」溫西繼續說,「他的手臂上有一個那麼顯著的文身,不管母親是否召喚,他都不應該再來。但他又得把鼻子探過來,聞一聞這邊究竟有什麼動靜。還有摩爾康伯——這個,當然,他作為證人出現,這是我們已經預料到的。不過我在想,他來回應我們的那個懸賞到底是不是明智之舉。我想,這是他當時最好的選擇了,但他應該能聞到圈套的味道。我個人的看法是,他很可能想時刻關注著威爾頓——這個人太冒失了。」
「對不起,勳爵閣下,」昂佩爾蒂偵探說,「但我們已經浪費了整整一個小時來推測那些人本打算幹的事。這對你來說肯定是很有趣的,但我們還是不知道他們到底做了什麼。監獄裡現在有三個人,他們因為自己不可能做到的事而被拘留了起來。如果亞歷克西斯自己割了自己的喉嚨,我們就得把他們放掉並鄭重道歉,或者以串謀威脅的名義來控告他們。如果是他們的同夥殺了他,那我們就得找出那個同夥是誰。不管哪種情況,我們都不能浪費時間無謂地推測了。如果我從來都沒碰過這個該死的案子就好了。」
「但你太草率了,偵探,」溫西叫道,「我只是說計劃出錯了,但從來沒說他們沒有付諸實施。」
昂佩爾蒂偵探無奈地看著溫西,他的嘴唇擠成「麻煩」的形狀,但沒有出聲。他說出聲的只是:「好了,勳爵閣下,不管他們做了什麼,他們沒有在兩點鐘殺亞歷克西斯,因為他們當時不可能在案發地點;而且他們也沒有在十二點鐘殺他,因為他是直到兩點才死的。這些是事實,不是嗎?」
「不是。」「不是?」
「不是。」
「你的意思是,他們當中有個人兩點的時候在現場?」
「不是。」
「你的意思是,他們在十二點鐘殺了亞歷克西斯?」
「是的。」
「割了他的喉嚨?」
「是的。」
「徹底地割了?」
「徹底地割了。」
「那他為什麼直到兩點才死?」
「我們根本就沒有任何證據,」溫西說,「來證明亞歷克西斯的死亡時間。」
第三十四章 已發生的事的證據
把這枚花瓣帶去他的墓穴發酵,一隻深谷的百合;
上面長著鍾鈴,因為即使是植物,似乎,也有愚蠢之處,愚蠢的精神是那麼無所不在。
然後低吟,對著他墓穴的蕁麻,「死亡之王有著笨人的耳朵。」
——《死亡笑話集》
星期三,七月八日「你的意思是,」昂佩爾蒂偵探問道,語氣裡有一些忿忿不平,「這位女士自始至終都搞錯了。」哈麗雅特搖了搖頭,溫西說:「不是。」「那麼,勳爵閣下,我不覺得你能反駁醫生的看法。我也問過其他醫生關於死亡時間的看法,他們也對此毫不懷疑。」
「你沒有告訴他們所有的事實,」溫西說,「這一點你並沒有錯,」他又溫和地補充說,「我自己也是剛剛才想起那些剩下的事實。哈麗雅特,你說了什麼關於血的東西,讓我想起了這個。讓我們把我們已知的關於這位假定的羅曼洛夫後裔的一些事寫下來。」
1.據說他從小就是一個體弱的孩子,因為他小時候曾被人打倒在操場上。
2.二十一歲的他留著鬍鬚,從來都不用剃鬚刀。
3.他還對使用尖利的器具非常膽怯,不敢去看牙醫。
4.他至少有一個牙齒上戴了牙套——這是避免拔牙的最後一個方法。
5.在十八日星期四,當他爬礁石的時候,還特意戴上了手套。
6.關節部分週期性的疼痛讓他極為痛苦。
7.他吃止疼藥來緩解這個症狀。
8.儘管他預知這個麻煩最終會讓他變成瘸子,但他怎麼都不願意去看醫生。
9.審訊庭上提到了,他的屍體沒有一般屍體的污痕。
10.審訊庭還提到,大血管裡幾乎一點血都沒有了。
11.最後,通過女眷那一方,除了王冠之外,一個人還有可能繼承別的東西。
哈麗雅特和偵探盯著它好一會兒,然後哈麗雅特笑了。「是啊!」她說,「我覺得有幾個地方你說得太含蓄了,但是作為一個即興發揮,這太令人稱讚了。」
「我不知道你通過這個能看出來什麼。」昂佩爾蒂說,然後,他又猜測道,「這是個玩笑嗎?或者是另外一種密碼?」他把那張紙奪走,用大拇指在字裡行間比畫著。「這個!」他說,「你在玩什麼?這是謎語嗎?」
「不,這是謎語的答案,」哈麗雅特說,「你說得對,彼得,你說得對——一定是這樣的。這能解釋很多事情。只是我原來不知道止疼藥這件事。」
「我幾乎可以肯定就是這麼回事,我記得在哪裡讀過這個。」
「這是在羅曼洛夫的血統裡遺傳的嗎?」
很可能。不過,這並不能證明他真的屬於羅曼洛夫家族。不過他很可能真的是,因為年輕的西蒙斯在他的臉上認出了一些相似的地方,這可能是家族遺傳的因素。但這也有可能是另外一回事:事先就知道了這種可能性,所以潛意識裡有這種感覺。這種事經常發生。
「這都是些什麼啊?」偵探問。
「別逗他了,彼得。昂佩爾蒂先生,試試詞首字母。」
「哈——哦!勳爵閣下,你倒是會找樂子!H,E——Haemonphilia。1這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兒啊?」
「這是一種血液的狀態,」溫西說,「是因為血液裡缺了某種東西,可能是鈣或者別的什麼。這就像色盲一樣,是可以遺傳的,通過女眷遺傳,並僅僅在男性身上顯現,而且是隔代遺傳的。那就是說,這種基因可能在幾代女兒的身上潛伏著,然後突然就不幸地遺傳到一個兒子的身上,儘管這個兒子有著非常健康的父親和一個看起來非常健康的母親。這種病到現在為止,還是不能醫治的。」1上文中,溫西勳爵寫的十一條備忘錄,把每一條第一個詞的第一個字母串起來,是Haemonphilia(血友病)。
「這到底是什麼?為什麼你會認為亞歷克西斯有這種病?如果他真有這種病的話又有什麼要緊的?」
「在這種情況下,血液就不能像正常的血液那樣凝固。哪怕你只有一點小擦傷,也可能因此流血致死。如果你不知道怎麼正確處理的話,掉牙齒或者被剃鬚刀劃破臉都可以導致死亡——你會流幾個小時的血。如果你摔倒了或者被打了,那麼你會內部出血,這就引起難以忍受的疼痛。即使你非常仔細非常小心,也可能毫無緣故地在關節部位出現內出血。這種出血會時不時地發生,痛苦極了,並會讓你發燒得厲害。所以,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他吃阿司匹林止疼藥。更嚴重的是,最終的後果會導致關節僵硬,讓你永遠變成一個瘸子。」
「當然,沙皇家族有這個毛病,」哈麗雅特說,「我在亞歷克西斯的某本書裡讀到過。但我真是個傻子,一點都沒把這個跟謀殺案聯繫到一起。」
「我到現在也聯繫不到一起,」偵探說,「這只能解釋為什麼亞歷克西斯那麼多愁善感。你的意思是,這能夠證明亞歷克西斯真是皇族血脈,那些布爾什維克——」
「它是否能證明這點我們不得而知,」溫西說,「但你難道沒看出來嗎,我親愛的老朋友,這就完全把醫學上的證據給扳倒了啊?我們推測死亡時間是兩點,是因為那個時候血液還沒有凝固。但如果亞歷克西斯有血友病,那麼他的血液永遠都不會凝固的。這就是說,他可能是在中午或者黎明時分死的。事實上,在幾個小時之後,血液可能會凝固那麼一點點——但作為死亡時間的證明,他的血液是站不住腳的。」
「天哪!」昂佩爾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