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
「局長,還有我。」
「那麼,皮瑞蒂組長對此公議有何想法?」萊姆問,笑得像個高中女生。「真的沒有自信?」
塞利托站了起來,在房間裡來回踱步,低頭打量著地上那堆雜誌。《刑事鑒證評論》、哈丁與玻義耳科學儀器公司產品目錄、《新蘇格蘭場刑事調查年鑒》、《美國刑事鑒證人員學會會刊》、《美國社會犯罪研究室通訊》、CRC出版社出版的《刑事鑒證》、《國際刑事鑒證學會會刊》。
「看看那些雜誌,」萊姆說,「訂閱期都過了很久了,而且都蓋滿了灰塵。」
「你這裡的每一件東西都他媽的蓋滿了灰塵,林肯。你為什麼不動動你的懶屁股,把這個豬窩打掃一下?」
班克斯臉上露出驚恐的表情。但萊姆的感覺卻恰恰相反。他強忍住快要爆發出來的笑聲,戒心已經消失,惱怒也轉變成愉悅。一時間,他甚至後悔這段時間自己和塞利托變得那麼疏遠。然而,他很快抑制住這種感情,嘟囔著說:「我無法幫你,抱歉。」
「和平大會星期一就要召開了,我們……」
「什麼大會?」
「聯合國會議,各國大使、首腦,會有上萬名重要人物雲集這座城市。你聽說過兩天前在倫敦發生的事嗎?」
「什麼事?」萊姆冷冷地說。
「有人想要炸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會的那家飯店。市長嚇壞了,擔心有人會把這次會議當做下一個目標。他不想發生任何醜聞登上報紙的頭條。」
「還有一個小問題,」萊姆嚴肅地說:「塔米瓊小姐可能再也無法完成旅程回家了。」
「傑瑞,再告訴他一些細節,刺激一下他的胃口。」
班克斯已經把注意力從萊姆的腳轉移到他的床。萊姆敢說,到目前為止這兩個傢伙最感興趣的就是他的床了。尤其是那個控制器,看上去很像航天飛機上的某個設備,確實造價也差不多。「在他們被綁架十個小時後,我們發現那位男性乘客——約翰?烏布裡奇——被人打了一槍,然後活埋在離三十七街和十一街交匯處不遠的國鐵軌道旁。我們發現時他已經死了,但他是被活埋的。彈孔是0.32口徑的。」他抬起頭,又加上一句:「本田型號的子彈。」
他的意思是,不明嫌疑犯使用的武器沒有任何怪異特別之處。這個班克斯看起來還滿聰明的,萊姆心想,惟一的問題是太年輕了,以後他或許可能、也或許不可能成熟起來。林肯?萊姆認為自己從來沒有年輕過。
「子彈膛線的情況呢?」萊姆問。
「六槽,左旋。」
「這麼說他使的是柯爾特手槍。」萊姆說著,又瞥了一眼犯罪現場示意圖。
「你說『他』,」班克斯說,「其實應該說『他們』。」
「什麼?」
「不明嫌疑犯有兩個。在埋屍地點和通往街區的鐵梯間有兩組腳印。」班克斯指著犯罪現場示意圖說。
「梯子上有指紋嗎?」
「沒有,被擦掉了。擦得很仔細。腳印通往埋屍地點,又返回到梯子那裡。總之,拖動被害人的一定是兩個人。死者的體重超過兩百磅,一個人絕對辦不到。」
「說下去。」
「他們帶他到事先挖好的坑邊,把他丟進去,朝他開一槍後用土埋上,然後回到梯子那裡,溜之大吉。」
「把他扔進坑裡才開的槍?」萊姆提出質疑。
「是的。現場周圍沒有任何血跡。鐵梯和到埋屍處的路上也沒有。」
萊姆發現他自己開始有點興趣了,但他仍說:「你們想要我做什麼?」
塞利托咧開一嘴參差不齊的黃板牙。「我們遇到難題了,林肯。一大堆證物都他媽的沒有任何意義。」
「那又怎樣?」每件證物都具有意義的兇案現場本來就少而又少。
「喏,這次真的很怪異。讀讀這份報告吧,拜託了。我把它放在這上面。這東西怎麼用?」塞利托看向湯瑪士。湯瑪士走過來將現場報告夾在翻頁機上。
「我沒有時間,萊昂。」萊姆再次聲明。
「這東西真奇妙。」班克斯說,目不轉睛地盯著翻頁機看。萊姆沒有接腔。他不經意地瞥了一眼第一頁,接著就仔細讀了下去。他把無名指微微向左移動一毫米,一根橡膠桿便升了起來,將報告翻到下一頁。
他邊讀邊想。的確很怪異。
「兇案現場由誰負責?」
「皮瑞蒂本人。他聽說被害人是那輛出租車上的失蹤者,就跑過去親自接手了。」
萊姆繼續看下去。有那麼一陣子,那些毫無想像力的警察記錄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然而,門鈴響了,他的心臟開始加速狂跳。他把目光移向湯瑪士,冰冷的眼神明白表示開玩笑的時間已經結束了。湯瑪士點點頭,立刻轉身下樓。
出租車司機、證物、被綁架的銀行高級職員……所有思緒頃刻間從林肯?萊姆的頭腦裡一掃而空,消失得無影無蹤。
「是伯格醫生。」
終於到了。等了這麼久,總算到了。
「呃,對不起,萊昂,我不得不請你們離開了。很高興再次見到你。」他露出微笑。「這的確是件有趣的案子。」
塞利托猶豫了一下,起身說:「可是你會讀完這份報告吧,林肯?會把你的想法告訴我們?」
萊姆說:「你說呢?」然後把頭靠回到枕頭上。像萊姆這種程度的癱瘓者,頭部和頸部還可以任意活動,只需要通過頭部的三維運動,就可以執行十多項控制指令。但是萊姆不願意使用頭部控制器,他可以體會到的感官愉悅已經所剩無幾,他不想放棄把頭放在那價值兩百美元的枕頭上的快感。這兩個不速之客已經讓他感到很疲倦。還不到中午,他就一心想睡覺。他頸部的肌肉正在痛苦地抽搐著。
當塞利托和班克斯走到門口時,萊姆說:「萊昂,等一等。」
那位資深警探回過身來。
第8節:我有我的守護天使
「有件事你應該知道。你們只找到一半的犯罪現場,而最重要的是另外一個——第一現場,兇犯的藏身處。他會躲在那裡,但要找到那個地方會比登天還難。」
「你為什麼認為還有另一個現場?」
「因為他不是在坑裡開槍射擊被害人的,而是在其它地方,在第一現場。很有可能就是他藏匿那個女人的地方。可能是在地下,或者是這座城市某個特別偏僻的角落,也可能兩者兼有……因為,班克斯,」——萊姆搶在那個年輕人提問之前說——「他不會冒著被人發現的危險開槍射擊,除非那個地方很安全,又沒有什麼人。」
「也許他使用了消音器。」
「子彈上沒有與橡膠或棉花摩擦的痕跡。」萊姆反駁道。
「但是那個人怎麼可能是在別的地方挨槍的呢?」班克斯分辯說:「我的意思是,現場沒有任何血跡。」
「我敢說被害人是臉部中彈。」萊姆說。
「是的,沒錯。」班克斯回答,臉上帶著自嘲的傻笑。「你怎麼知道?」
「被0.32口徑的子彈射中面部會很痛,會完全喪失抵抗力,但流血不多。只要不射中腦子,一般不會致命。被害人處於這種狀態下,那個不明嫌疑犯可以隨意把他帶到任何地方。我說『那個不明嫌疑犯』,因為嫌疑犯只有一個人。」
一陣冷場。「但是……現場有兩組腳印。」班克斯聲音很小地說,好像正在拆除地雷的引信。
萊姆歎了口氣。「腳印只有一種,是同一個人走了兩次留下來的,目的是愚弄我們。還有,往北和往南的腳印深度完全一樣,所以他並沒有抬著兩百磅重的人走來走去。被害人是赤腳嗎?」
班克斯翻了一下記錄本。「只穿著襪子。」
「好,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作聰明地走到梯子那裡,又折了回來。」
「如果他不是從梯子上下來的,他又是怎麼走到埋屍地點的呢?」
「他帶著那個人從鐵軌上自己走過來,大概是從北邊方向。」
「不論哪個方向都沒有別的通往街區的階梯呀。」
「但是有和鐵軌並行的隧道。」萊姆繼續說。「它們與十一大街邊一些舊倉庫的地下室相連。禁酒時期有個名叫歐內?馬丁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通過這條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紐約中央列車,運往奧爾巴尼和布裡奇波特。」
「但為什麼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為什麼要冒著被人看見的危險把那傢伙拖到高架橋下?」
萊姆現在有點不耐煩了。「你還不明白他想要告訴我們什麼嗎?」
班克斯張嘴想要說什麼,但還是搖了搖頭。
「他就是要把屍體放在能看得見的地方,」萊姆說:「他希望有人發現它,所以才把那隻手露在外面。他在向我們揮手,吸引我們的注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但他的聰明程度足以抵過兩個人。在現場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門通往隧道,快去那裡採集指紋。這可能沒什麼用,但你們還是得趕快這樣做。你們知道這個案子的份量,尤其是當報紙開始大肆報導時……好了,兩位先生,祝你們好運。現在,就對不起了。萊昂?」
「是?」
「別忘了第一犯罪現場。無論發生什麼事,你都得找到它,而且要快。」
「謝謝,林肯。別忘了看那份報告。」
萊姆說他當然會讀,但他們從他的臉色看得出他在撒謊。完全是謊言。
在萊姆遇到過的醫生中,這位醫生對病人的態度最好。而如果要論起對這一點的體驗,林肯?萊姆無疑最有發言權。他曾經統計過,在過去的三年半里,他看過七十八位擁有學位、正式執業的醫生。
「視野不錯。」伯格望著窗外說。
「很美,是吧?」
由於病床高度的局限,除了籠罩在中央公園上方烏濛濛的天空外,實際上萊姆什麼也看不到。自從兩年半以前他從康復醫院搬到這裡來之後,那片天空——還有那兩隻鳥——就構成了他視野的基本元素。大多數時間,他都是把百葉窗闔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