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節
當我作為兩個家族的第一個孩子誕生下來,在那個沒有電視、沒有電影、沒有網絡、沒有小說的年代,我如何度過我的童年的呢?
講故事。我從小就是在一圈故事達人的看護下長大的。民間故事、戰爭故事、童話,我的童年充滿著這些。有些故事,現在聽起來都非常有感染力,好多我都直接用在了《盜墓筆記》中。
我在那個時候已經確定們所有最初的樂趣,只能來源於故事。這也是後來我對故事著迷的最基礎的與原因,因為我能百分之一百地享受到故事能夠傳達的樂趣。
之後我的人生,窮極形容就是「無聊」二字,在各方面都失敗,用現在的話說,可以被稱呼為廢柴。
有人說,一個人生下來,上天總會給予一些特長讓他可以幫助他人。然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真的就覺得自己任何特長都沒有。
在我的朋友圈裡,總有這樣的現象:成績好的學生,體育一般都不會太好;如果體育好的學生,成績一般都不怎麼樣;成績和體育都好的學生,一般都長得醜;成績和體育都好,長得又不醜的同學。
一般都會早戀然後被開除;成績和體育都好,長得不醜,而且特別規矩不早戀的同學,後來都變成了GAY了。我想說的是什麼呢?我想說的是,我和上面一點關係都沒,就是這個社會的悲哀。
從來沒有人關係一個體育和成績都不好,而且長得醜且到處逃課不守紀律的孩子。
很多時候午夜夢迴,我都覺得上帝是那麼不公平,我身邊所有的人都有傳奇的人生,為何我的人生是這個樣子的?
當時我身體不太好自從小學時有一次考試暈倒在考場上之後,每次考試老師都對我重點盯防,會把我安排在通風且溫度適宜的地方。
這個地方一定是全考場的風水寶地,老師監考的時候,除了巡視之外,都一定會到那個地方休息,且經常順便來問我的身體狀況,生怕我死在考場上,所以作弊這一套也行不通了。
而旅遊啊,運動啊就更和我沒緣分了。我天生長了一對漁民腳——腳趾很長,而且大腳趾最長,懶洋洋游泳的時候特別有用,可是一旦需要爆發力的時候就完全沒用了。
加上只要太陽稍稍大一點,就很容易忽然到地口吐白沫,體育老師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了校長兒子一樣,呵護備至。
所以我的大部分體育課,都是在樹蔭下,穿著白襯衫手捧小說度過的。
對於我自己來說,早期這樣的生活還是相當愜意的,除了被球場上的帥哥踢出的香蕉球擊中鬧大從樓梯上滾下來以外,我還是特別喜歡那些安靜的、不出汗看書的日子。
我想很多人都有我這樣的經歷,但是未必有我這樣的絕對。那個時候,我幾乎所有的時間都在看小說。
我把圖書館掏空之後轉向民營的小書店,從書架上的第一本看起。本本都是花錢借,很快錢就不夠用了。
對於毫無特長的我來說,賺取生活費這種事情簡直是天方夜譚,我便開始賴在書店看書,但是通常是看三本借一本,因此老闆也不好意思趕我走,因為我初期到底是個大客戶,之後雖然借的少了,但頻率高啊,總量還是不錯的。我覺得我的情商就是在這個時候培養起來的。
到初中結束,我已經再沒有書可以看了,便開始自己寫一些東西。
雖然質量都不高,但是在完成一輪正規的小說閱讀之後,我忽然有一種很強的慾望——我想自己寫一篇小說。
當時的這個想法和任何的夢想都沒有關係,我壓根不想成為一個作家,當時我只是覺得寫出一個好看的故事,能讓所有人在我背後搶著看,是一件多麼拉風的事情啊。那一年,我開始真正動筆。
從最開始的塗鴉寫作,到自己去解析那些名家作品,縮寫、重列提綱、尋找懸念的設置技巧、尋找小說的基本節奏,僅僅兩個月的時間,我便慢慢地發現,我寫出來的小說,越來越有樣子了。
可是,我還是不敢投稿,廢材的人生讓我很難鼓動自己走出這一步。當時還沒有電腦,我使用紙和筆,在稿紙上寫作。慢慢地,我就開始沉迷進去了。
我荒廢了學業,到大學畢業,我寫作的總字數超過了兩千萬字,大部分都是寫在各種廢棄的作業本上。
我是一個換作業本特別勤的人,因為我的作業本前頭是作業,後頭往往就是我寫的小說。
這能方便我在上課的時候寫作,往往兩三節課,我就能把一個本子全部寫完,那第二天寫作業,織好換一個新的本子了。
說真的,現在回頭去看我寫的東西沒有一部分的水平還是能讓我自己咂舌的,不僅僅是能和現在想媲美,很多作品甚至寫的比現在的還要好。
因為當時我注重文筆和語句,而現在的我已經是個老油條了,知道把意思表述清楚就很足夠了,往往懶得在文字上多琢磨。
在整個寫作過程中,我有一個特別明顯的特徵,就是只寫故事。那時候的故事種類非常多,我寫武俠、寫懸疑、寫愛情,甚至很早我就開始寫一下現在比較流行的類型,比如穿越類型的小說。
但是和其他的文學愛好者不同,我只想寫故事,我最希望聽到的一句話是:「後面呢?
後面寫了嗎?」因為,這是對於我故事的最好的評價。
在出版《盜墓筆記》之後,有很多人問過我一個問題:你是否覺得你的成功有運氣的成分?
我想說,沒有任何一次成功是沒有運氣的成分。有一些好運氣總是好的,雖然人最需要的並不是運氣。
很多時候我們也知道,運氣其實並不能幫你太多,即使你中了彩票,如果你沒有能力處理句子,手上的錢也會很快變成大麻煩。人需要的,其實是抓住機會的能力。
決定寫《盜墓筆記》的那一刻,我帶著一種並不在意的心態,這種不在意能夠吸引很多人來看,其中,應該是有那兩千萬字的功勞。
所以,如果真的要說我的運氣在哪裡的話,我覺得我的運氣是來自我不聰明、成績不夠好、體育不夠好,但是老天爺偏愛長得醜的。
如今的一切,我接受得很坦然,和運氣天賦第一沒有關係,我只是一直被故事牽著鼻子走而已。
我想說的是,如果這個人很喜歡吃東西,他從童年開始就深陷吃東西之中,吃到三十歲,那她也是可以成功的;如果這個人很喜歡打架,他從童年開始就喜歡打架,打到三十歲,那他也是可以成功的。喜歡一件事情,堅持做下去,總是可以成功的。
說了一些客套話,大概後記該寫的東西,現在來說一些外婆真正想說的。翻開這一頁,要做一點心理準備。
吳邪:吳邪,是一個很難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說,我想說:他其實,就是一個普通人。
但這並不代表他不偉大,正因為是普通人,所經歷的這一切,才讓人那麼佩服。
我想,很多朋友在剛剛看到他的時候,一定會厭惡他的軟弱,他的猶豫不決。
然而,隨著故事一步一步推進,喜歡他的人越來越多,他是一個柔弱的像水一樣的男孩子,但是請不要忘記,在嚴酷的寒冬,最沒有形態的水,也會變成堅固的冰。
吳邪就是這麼一個人。他單純,有一些小小的聰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傷害身邊的人,他是在所有的隊伍中,最不適合經歷危險的人。
然而,我卻讓他成為了這個故事的主角,去經歷一段最可怕的旅途,這可能也是這個故事最最特別的地方。
在所有人可以退縮的時候,他恰恰不能退縮;在所有人可以逃避的時候,它卻不能逃避。
我很想和他說聲對不起,把這個普通人推進了如此複雜的迷局煩惱。有一段時間,我能深深地感覺出他心中對於一切的絕望,當時我很想知道,他這樣一個普通人,在面對如此龐雜的絕望時,他會如何做。
我沒有想到他能撐下來,在故事的發展中,大家都看到了一個普通人如何在掙扎中成為一個他不希望成為的人。
而讓所有人喜歡的是,在所有可以成為他人生拐點的地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他最後帶著一張窮凶極惡的面具,他的內心還是吳邪。
他可以有很多的小奸小惡,可以有很多的小道德問題,但在他面臨最大的抉擇的時候,他永遠還是那個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吳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