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節
安全門旁一個男人正躺在地上。由於此人身上的衣服脫得只剩下了短褲和汗衫,茱麗葉一直走到身前才將他認出來,正是副保安官漢克。見他動了動,茱麗葉長長地舒了一口氣。他抬手遮在眼前,放在胸膛上握著槍的那隻手也緊了緊。一身衣服已全被汗水浸透。
「漢克?」茱麗葉問,「你還好嗎?」她覺得自己身上已經透出汗來,而可憐的拉夫,已經有些無精打采了。
副保安官坐起身子,擦了擦脖子後面,指了指安全門:「你們靠在它上面,能稍微涼快些。」
茱麗葉看了看大廳當中的那些燈,它們正在耗去無數的電力。每一個區域似乎都已被點亮。她能夠聞到熱浪的氣息,聞到莊稼被烘烤的味道。她在想樓梯井當中那些孱弱纖細的電線,在這麼巨大的用電量下到底還能支撐多久。
漢克朝走廊下面點點頭:「人們在爭搶地盤。昨天爆發過一次爭鬥。你知道基恩·桑普爾嗎?」
「我認識基恩,」拉夫說,「公共衛生區的。」
漢克皺起眉頭:「基恩死了,燈滅時死的。然後,他們又為他屍體的安葬權打了起來,把可憐的基恩當成肥料了。一些夥計聯合起來,雇我來維持秩序。我讓他們把燈打開,一直亮到事情解決為止。」他再次擦了擦脖子後面的汗,「你不用罵我,我知道這樣做對莊稼不好,可它們已經被糟蹋得差不多了。我是希望能把這些人逼出去,熱得他們受不了,離開這兒,給大家一些呼吸的空間。我還得再亮一天呢。」
「再亮一天,你就會引出火災了。漢克,外面的那些電線在循環亮燈的時候已經是夠燙的了。它們竟然還能同時給這麼多燈供電呢,你可讓我開了眼界了。只要三十層的電線冒出一絲火星來,那整個地堡下面可就不是黑上一時半會兒那麼簡單了。」
漢克朝大廳下面看了一眼,茱麗葉看到大門另外一側堆著一堆堆亂七八糟的吃食。「他們拿什麼來雇你?吃的?」
他點了點頭:「食物全都要壞了。他們把所有的東西都摘了。人們一到這兒,立刻就瘋了。我想有幾個人朝上面去了,不過到處都是流言,說這個地堡的門已經開了,要是再往上面走會死人,而下去也會死人。好多謠言。」
「嗯,你得澄清這些謠言,」茱麗葉說,「我敢肯定不管是上去還是下去,都比這兒要好。你看到孤兒和孩子們了嗎?就是先前住在這兒的那幾個人。我聽說他們往這邊來了。」
「沒錯,在我開燈前,他們中的幾個曾在這下面,聲稱其中一塊地是他們的。不過,幾小時前他們已經走了。」漢克注視著茱麗葉的手腕,「順便問一句,幾點了?」
茱麗葉瞥了一眼手錶:「兩點一刻。」她似乎早已想到了他接下來的問題,說道:「下午。」
「謝謝。」
「我們這就上去,看看能不能趕上他們。」茱麗葉說,「我能拜託你來處理這些燈嗎?你不能耗這麼多電。還有,盡量讓人們往上面走,中段的農場比這個地方好得多,至少,我當初在這兒時是這樣。另外,要是有人想找工作,機電區需要人手。」
漢克點了點頭,吃力地站起身來。拉夫已經朝著出口走了過去,外套上面已經有了被汗濕透的痕跡。茱麗葉拍了拍漢克的肩膀,隨即也離開了。
「嘿,」漢克叫道,「你說時間,可今天到底是幾號啊?」
茱麗葉在門口猶豫了一下,轉過身去,見漢克正注視著自己,一隻手遮在眉頭上面。「還有所謂嗎?」她問。見漢克沒有回應,她覺得確實沒什麼所謂。此時,所有的日子都變得雷同,每一個人都在數著日子。
54第十七地堡
吉米正在尋找艾莉絲,不過他決定再找兩個樓層便折回去了。他開始懷疑自己會不會是中途和她錯過了。也許她是跟著小狗跑進了一個樓層,要不就是她去上廁所時,自己剛好錯過了。最大的可能,就是她已回到了農場,正同大家待在一起,而他,則一個人氣喘吁吁地在這地堡中,獨自上下。
他來到下一個平台,檢查了一下大門裡邊,除了黑暗和寂靜,一無所獲。他叫了幾聲艾莉絲,就連再往上走上一個樓層的想法也動搖了。轉身朝螺旋梯那邊走去時,一個棕色的身影在他眼前閃了閃。他遮住自己的眼睛,迎著陰鬱的綠光望上去,看到一個男孩正在欄杆上面看著自己。那孩子揮了揮手,但吉米並沒有同對方打招呼。
他繼續朝樓梯那邊走,打算回底層農場去。不過很快,他聽到一陣辟啪的輕柔腳步聲已經沿著螺旋梯朝他這邊跑過來。又是一個需要照看的孩子,他暗想。他並沒有等那男孩,逕直往前走去。轉了一個彎,在另一個彎眼看著也已轉過一半時,那孩子才追上了他。
吉米轉過身來,打算斥責那孩子幾句,義正辭嚴地打發他回去,不料發現自己認識那孩子。一身棕色工服,一頭又細又硬還亂蓬蓬的頭髮,正是曾在集市上追過艾莉絲的那個孩子。
「嘿,」男孩上氣不接下氣地說道,「你是那傢伙。」
「我就是那個傢伙,」吉米贊同道,「我猜你這是在找吃的。唉,我什麼都沒有——」
「不是。」那孩子搖了搖頭。他看起來不過九到十歲的樣子,同邁爾斯差不多年紀。「我需要你跟我走,我需要你幫忙。」
每一個人都想找吉米幫忙。「我有點忙。」他說完,轉身打算離開。
「是艾莉絲,」男孩說,「我跟著她到了這兒,從隧道一直跟過來的。有些人不放她走。」他抬頭瞥了一眼樓梯井上方,聲音壓得很低。
「你看到艾莉絲了?」吉米問。
男孩點了點頭。
「你說什麼,有些人?」
「好大一群人,從那個教堂來的。我爸爸常去參加他們的禮拜。」
「你說他們扣住了艾莉絲?」
「對。還有,我找到她的狗了,它被卡在了一扇門之間,在上面,離這兒有幾層樓。我把它關起來了,這樣它就跑不了了。然後我就發現他們扣留艾莉絲的地方。我想去救她,但有些傢伙衝我吼,叫我滾蛋。」
「在什麼地方?」吉米問。
男孩指了指上面。「兩層樓。」他說。
「你叫什麼名字?」
「肖。」
「好樣的,肖。」吉米匆匆走到了螺旋梯前,開始向下走去。
「我說的是上面。」男孩說。
「我得先取點東西,」吉米告訴他,「不遠。」
肖趕忙跟上了他:「好吧。還有,先生,我想告訴你我是很餓,但我絕對不會吃那條狗。」
吉米停了下來,等待著那男孩,說:「我想你也不會。」
肖點了點頭,說:「只是想讓艾莉絲知道,我想確保她知道我永遠也不會那樣幹的。」
「我一定會告訴她的,」吉米說,「現在走吧,咱們得快。」
下了兩層樓後,吉米朝著黑魆魆的走廊瞟了一眼,打開手電筒,看了看四面的牆壁,隨即歉疚地轉向正擠在他身後的肖。「走過頭了。」吉米坦承。
他轉身開始朝上一樓層爬去,有些沮喪。想要記得自己所放的每一件東西,真的太難了。時間實在是太久。他過去常常通過一些數字來回憶自己藏起來的那些東西。他在五十一層藏了一支來復槍。之所以記得這事,是因為來復槍需要用五根手指來握槍,還得需要一根指頭來扣動扳機。五加一。那支來復槍是用油布包好的,就藏在一隻舊行李箱下面。不過,他在這下面也留了一支,那是他很久前有一次去物資區時帶在身上的傢伙。也正是那一次,他找到了小影,回去時實在騰不出手來,於是把槍留在這兒了。一百一十八層。就是那個樓層。不是一百一十九層。他匆匆來到平台上,拖著酸痛的雙腿,進了自己和肖剛剛才走過的那條走廊。
就是這兒。一個個套間。他在許多房間裡邊都留下了東西。大便,絕大部分都是。他當時不知道可以去農場解決,可以直接拉進泥土當中。很久以後,孩子們才教會了他。是艾莉絲教會他的。吉米覺得人們肯定是對艾莉絲幹了什麼不好的事。他還記得自己還是一個孩子的時候是怎麼對付那種人的。還很小的時候,他便自己摸索著學會了如何使用來復槍。他還記得它開火時所發出的巨響,記得它將空罐頭瓶和人打得飛起來的樣子,記得周圍的東西都被震得跳起來隨後又沉寂下去的場景。左手邊,第三間公寓。
「拿著這個。」他對肖說完,將手電筒交給肖,走進了那間公寓。肖將手電筒射進了房間中央。吉米抓住一個靠在牆邊的鐵梳妝台,將它往外拖了拖。一切都清晰如昨,只是梳妝台上面已落了厚厚一層塵土,他先前留下來的腳印也已不見。他爬到梳妝台上,將天花板上的一塊板子推到一邊,讓肖把手電筒遞給他。光亮照進去後,一隻老鼠「吱」的尖叫了一聲,驚惶逃竄。那支黝黑的來復槍正等待著他。吉米將它拿下來,吹了吹上面的灰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