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節


第五卷飯桌上的靈異事件
中國人能在飯桌上解決一切問題,紅白二事要設宴,有事相求要請客,商談業務要飯局,就連相親也離不開飯桌。
如何在飯桌上與不太熟識的人找到合適的話題,乃人際關係中一門必修的學問。
而在飯桌最受歡迎的話題,莫過於各種離奇詭異的案件……
Chapter1藍可兒事件
那天,死黨給我來電話說,說他在台灣當警察的表哥前來探親,在他家小住幾天。表哥聽說我專寫詭異案件,想跟我聊聊,死黨便約我出來吃飯。
表哥當差多年,知道不少猛料,也遇到過諸多詭異案件,他給我們爆了不少料,除了他親身經歷過的詭異案件,還聊到了當年的藍可兒事件。
主流媒體對藍可兒事件有很多揣測,比如靈異論、自殺論、意外失足論、謀殺論,但表哥說,前三種論調基本上可以排除。
先說靈異論,警察查案必須講證據,就算相信鬼神之說,也要朝無神論的方向調查。而他認為此事雖然離奇,卻談不上靈異,只不過是媒體為提高收視率,在報道此事時用了很多譁眾取寵的伎倆。隨後,他還給我們仔細分析,媒體口中那些所請的不可思議的細節,其實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釋,這個一會兒再詳細講述。
再說自殺論,從家屬、親友口中得知,藍可兒是個性格外向、開朗,活潑、好動、愛交朋友的女孩,曾做義工,人緣很好。很難想像這樣的女孩子在沒受任何刺激的情況下,會突然結束自己的生命。
另一個排除自殺論的重要原因是,藍可兒每天都會跟父母通電話,向他們報平安。如果她有自殺傾向,還會每天給父母打電話嗎?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網上能找到的藍可兒生前的照片,幾乎每一張都笑得陽光燦爛。這樣的陽光少女,自殺的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概率絕對小於萬分之一。而且她被發現時全身赤裸,還「倒插」在水塔裡,對女生而言這種死狀也太不堪了,誰願意死後還給親友留下一個如此不堪的印象?
至於意外失足論,表哥的判斷是:「難度太高了吧!」
從媒體提供的圖片可見,水塔挺高的,具體數字為二點四米(部分媒體刻意誇大為三米高),而底座為一點五米。身高一米六二的藍可兒,在沒梯子等輔助工具的情況下,先別說她怎麼掉進水塔,她怎麼爬上去都是個問題。
若是利用工具爬上去,那麼她掉進水塔後,肯定有人將工具搬走。既然涉及第三者,那麼就不是單純的意外。更重要的是,她沒事為何要到樓頂「裸跑」?是被人追趕,還是被人扛上去的?
不管是哪種情況都涉及第三者,因此有必要向「他殺」的方向調查。
主流媒體總是繪聲繪色地分析他殺如何不可能實現,比如:現場沒留下任何第三者痕跡;屍體沒有任何傷痕,不可能被強行塞進水塔;死者沒有受性侵犯的跡象等。
首先,關於現場沒留下第三者痕跡的說法,其實是媒體的刻意誤導。表哥向同行打聽過,實際上,洛杉磯警方在樓頂沒發現任何痕跡,包括藍可兒本人的痕跡。
「這怎麼可能?難道藍可兒在練習瞬間轉移,一不留神轉移到了水塔裡?」
對於我這個問題,表哥的回答是:「科幻片看多了吧?!」
他叫我上網查洛杉磯的天氣,特別是發現屍體前那幾天,看是否下過雨。我一查,果然查得2月17日及18日,即發現屍體前那兩天,洛杉磯曾經下過雨。
「下了兩天雨,還有痕跡留下來,那才叫見鬼。」
表哥認為,媒體為提高收視率刻意忽略了這一事實,將事件往靈異方向報道。其實這並沒什麼好奇怪的,只能說兇手老謀深算,懂得利用雨水清除自己留下的痕跡。
我對表哥這個推斷有些許保留意見,如果兇手是刻意選擇雨天將屍體投入水塔,那麼他必須先將藍可兒藏起來。
藍可兒於1月31日失蹤,2月14日酒店曾進行水質檢查,並沒發現問題。也就說是,兇手應該是在14日(水質檢查後)至19日(發現屍體前)之間將屍體投進水塔的。
(註:其實在發現屍體前兩天,已有房客投訴水壓低,而水壓低的原因正是屍體堵塞了水塔的出水口,故此投屍時間可縮小為14日至17日之間。)
而在這之前,即1月31日至2月14日,整整兩個星期,兇手如何將藍可兒藏起來?
要知道,洛杉磯警方曾出動了全球最優秀的洛杉磯警犬,對整間酒店進行搜查,但並沒發現藍可兒的蹤跡。兇手若將她藏在酒店以外的地方,在操作上有一定難度,幾乎沒可能不被別人發現。
這個問題我怎麼也想不通,但表哥就給我一句話:「其實很簡單,給你一點提示——水。」
表哥認為藍可兒事件絕非靈異事件,而是一宗謀殺案,而且兇手的智商相當高我雖然認同他的推斷,但有個問題卻怎麼也想不通,就是兇手如何在1月31日至2月14日,這整整兩個星期裡將藍可兒藏起來。
在這段時間內,無論藍可兒是否已慘遭殺害,兇手要將她藏起來都不是容易的事。因為在這段時間內,洛杉磯警方出動了全球最優秀的洛杉磯警犬,對整間酒店進行搜查,卻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不要懷疑洛杉磯警犬的能力——每隻警犬的訓練費都超過三萬美元,而且還曾勘破一宗五十年的懸案,它們在警犬中屬於最高級別。
對於這個問題,表哥給我的提示是「水」。
我說,難道兇手將藍可兒泡在水裡,以避開警犬的搜查?
表哥笑道:「如果這麼容易就能騙過洛杉磯警犬,那這三萬美元也花得太冤枉了。」
他說將屍體泡在水裡,或許能防止屍體的氣味傳播,但只能拖延一會兒,警犬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屍體。要讓警犬在長達兩個星期的時間裡一直找不到屍體,方法不是沒有,但需要多方條件配合。
首先,需要一間長期租住的房間,而且位置要在十四樓,或靠近十四樓。因為藍可兒最後出現在十四樓,兇手不可能將她轉移到太遠的地方而不被人發現。
美國是個重視隱私的國家,警方不可能對酒店的每個房間進行搜查。在沒得到房客同意的情況下,只能讓警犬在房門外聞一下,這讓兇手有機可乘,可以將屍體藏在十四樓某個長期租住的房間裡。(我們先假設藏屍地點是十四樓。)
其次,兇手必須是酒店員工。
「如果兇手是酒店員工,那他還需要長期租住房間嗎?」
對於我這個問題,表哥嘿嘿一笑:「真相肯定只有一個,但兇手不見得就只有一個。」
據他從同行那裡打聽到的消息,藍可兒曾在網絡日誌中表示,自己曾被意大利及墨西哥籍的跟蹤狂跟蹤。以此推斷,有可能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兇手,至少不能排除存在幫兇的可能。
另外,他還知道,長期租住事發酒店的大多不是什麼好人,通常是些流浪漢,或者剛出獄的釋囚。這些人租住平價酒店,政府會給予補助,算起來比租房子還便宜,所以很多三教九流的人長期住在酒店裡。這也是該酒店經常出命案的主要原因。
我在網上查到,出事酒店的房價是每晚三百四十九元人民幣,約為五十六美元。以洛杉磯這種大城市而言,就算沒有政府補助,這個價錢也算便宜。
「好吧,我們假設兇手有兩個,一個是酒店員工,另一個是長期住客。但是,他們怎樣騙過警犬?」
表哥認為,這兩人或其中一人殺害藍可兒後,長期住客把屍體藏在房間裡並用水浸泡。然後,酒店員工在泡屍水中摻入帶濃烈氣味的清潔劑,如漂白水等,再用這種「屍水清潔劑」清潔藏屍的十四樓,甚至整家酒店。
清潔劑帶有濃烈氣味,因而掩蓋了屍水的異味,以人類的嗅覺絕不會發現問題。警犬的嗅覺雖然比人靈敏,但缺乏複雜的表達能力,縱然能發現屍臭,但整層樓,甚至整間酒店都有這種屍臭味,這讓警犬如何向主人表達?
警犬無法將真相「說」出來,兇手就能矇混過關了。
解開藏屍謎團後,我們又繼續琢磨下一個疑問——兇手怎樣將藍可兒塞進水塔裡,而又沒在屍體上留下傷痕?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表哥讓我先琢磨一下,兇手是怎麼將藍可兒扛上距離地面近四米的水塔頂部的。
《詭案組外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