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節

我沒有回頭,也沒有因此停下腳步,在我面前的兩隻野狗顯然也看出我不是善茬好惹之輩,果斷低吼著退後兩步,給我讓出個空子。
地上的盜賊見這個情況,明顯急了,有氣無力的說:「我給你錢!二十萬!二十萬!不,三十萬!救救我!」
他剛剛被吊死鬼附體過,起碼要臥床休養三天才能恢復體力,這時候把他丟在一群飢腸轆轆的野狗中放任不管,可能明顯就會曝光在新聞下:某某某小區外昨夜發生野狗咬人事件,一名男子被五隻野狗啃食的滿目全非,希望知情人士提供該男子身份線索等等。
哦?這麼有錢?看來當盜賊很賺啊!我一下子來了興致,轉過頭來。如果用我現在的薪水來算,三十萬起碼我要用十年的時間積攢,還要過得很緊湊才行。
正所謂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陰德五讀書,其中前三者命與運氣大多都是天注定,改變機會不大;至於風水,則多是靠先人逝者的陵寢墓穴來定,倒是很講究,如果設計的合理,甚至能夠逆天改命。
我就是個明顯的例子。
根據爺爺從八字五柱裡的推斷,我從小就注定是要夭折的,一生裡的三場災難每次都能要我的命,絕對不可能躲過:這其中就包括著出生時被屍氣感染,三歲時被剋孢鬼奪魂,以及十二歲的天雷地火之劫。
當然,這三次災難後來被爺爺和姥姥聯手破解,利用天地五行大陣生生改變了我的命理格局,這其中就涉及到風水玄術的應用,可以說是奪天地之造化,屬於逆天改命,讓命中注定必死的我還存活到今天。
雖然從靈魂本質上來說我已經死了,可從生命特徵上來說我卻依然活著,以另一種方式存在在世上。
所以在真正的行家手裡,風水玄術是被利用最多的術法之一,可惜本人天資愚鈍,實在學不懂風水之術,畢竟這東西需要懂天文星象地理山脈,涉及的知識實在太多太多,絕非朝夕之間就能弄明白的。
因為我本體已屬半人半僵的存在,所以在跟隨爺爺的那些年裡,我學習知識最多的,還是趕屍世家的那些知識,爺爺希望我能從中領悟出屬於自己獨特路徑,好好走完這條半僵之路,起碼在我的前面,還沒有聽說過與我完全相同的先例。
這條路,很艱辛。
在改變命運的方法裡,積累陰德也算廣為流傳的方法,行善為人所知是陽善,為善不為人知就是陰德,正所謂『憐蛾不點燈,為鼠常留飯』,這就是最簡單的方式。
在我入世後,爺爺曾叮囑過我一句話:「多積陰德廣結善緣,會有回報的。」
我一直把這句話記在心裡,這些年也一直在做,原本我以為成為醫生後能夠救死扶傷,積累陰德,可後來才知道我的想法太天真太幼稚——我如果真跟俗世裡的醫生一樣行為,為了分紅為了績效,開些昧著良心的藥方,不折陽壽就是好事,還積陰德呢,積他個大爺!
所以我偶爾花錢做些看似無意義的事:見晚上街邊有賣水果的,剩下幾個待收攤,一般我都會全部買下,畢竟大冷天的,如果不是為了生計,誰也不願頂著寒風出攤不是?偶爾見到一些拾破爛的老人,也會悄悄在他們的布袋裡塞下幾百元錢,雖然不多,也是個心意。
而做這些看似毫無意義的事,起碼有個前提:得有錢!
我那超乎常人幾個倍的大胃與實驗室的一些日常開銷早就讓我微薄的薪水用起來結結巴巴,因此我一直很缺錢,起碼在最近手頭沒有多餘的周轉,這是我當初答應幫助王富貴的原因,雖然有些俗,可人總得俗點不是?
眼下這個盜賊居然說出三十萬的巨額數目,我立即心動了。
作為一個冷艷高貴大氣上檔次的神秘人(我自認為在這盜賊眼中我是這樣形態出現),我不能立刻庸俗的欣喜異常,我告訴自己:要平常,平常心對待。然後輕輕踱步來到盜賊的面前,可還是沒能管住自己的狀態,一句話脫口而出:「當真給三十萬來?」
「當真!」盜賊見我回轉,立馬頭點得小雞啄米。
「果然?」
「果然!」
「那好,成交!」
就在我與盜賊談價錢的時候,身後幾隻野狗可不幹了,眼前到手的肥肉丟掉,它們哪管我有沒有王霸之氣,會不會虎軀一震什麼的,紛紛齜牙咧嘴,一隻已經帶頭撲來,撕扯咬向我的腳腕!
看這個架勢,如果被它咬實,就算傷不到我,那起碼我這條休閒褲也得被扯條大口子,這怎麼行,我總共也就兩套換洗衣服!
我腳步輕轉,單腿立地,一個標準的旋風橫掃踢出去,一腳踢在這條野狗的腰上,將它身體踢的飛起,跌落在一邊。
古語有這麼一句話:銅頭鐵背豆腐腰,這本是說的狼,據說狼的頭與背都很耐揍,就算用棍子猛打也不濟事,可腰卻很軟,隨便拿個東西一朔就不行了,畢竟以前趕屍都是半夜三更要在荒山野嶺的趕路,遇到狼群野狗什麼的是常有的事,而且殭屍天生怕狗,趕屍人怎麼能沒有點手段對付它們?
不說別的,單單就是以前爺爺教給我的一套腿法,那也是可以輕鬆就把幾隻野狗收拾的服服帖帖,更不要說一些趕屍世家秘術,厲害的甚至能夠即刻收服野狗為己用,這裡就不一一敘述了。
只見我單腿翻飛,猶如神龍擺尾,幾個喘息間就把五隻野狗踢得嗷嗷直叫,落地後紛紛夾著尾巴遠遠離開,再也不敢攻擊,看來這套腿法還真有效果啊。
我意猶未盡的回過頭來,只見那盜賊目瞪口呆的望著我,此時一見我回頭,嘴裡結結巴巴吐出幾個字來:「是…是你?」
他認識我?這下反而輪到我驚訝了。

第45章 第三個

我來到盜賊的面前,蹲下身子看著他的眼睛:「你是誰?怎麼會認識我?」
在這個喧囂的城市裡生活節奏太快,大多數人接觸的世界都只有上班的同事和偶爾幾個朋友,我也不例外,而因為身份的問題,我更是很少與人接觸。所以除了大伯外,這個城市裡現在我還熟悉的,也只有王富貴一家了。
眼下這個盜賊居然認識我,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見我臉色有些不善,盜賊連忙扯掉臉上帶著的頭罩,露出一張熟悉的面孔:「你看,是我。」
這張面孔看起來十分年輕,居然是當初我在鼓樓路見到的那個小白紙紮店的老闆——白明昭!我家桌子上還丟著他的名片,而且就是前幾天的事情,我記憶力還算不錯,立馬認出他來。
難怪這小子當初給我一副懶懶散散不務正業的感覺,而且想著盤店面出去,感情這傢伙晚上做著另一項職業呢,好像在這個行業裡還混的不錯,當初那個死掉的盜賊可是喊他大哥的。
怪不得我總覺得他語氣有些熟悉,可能因為他捏著嗓子說話,一開始聲音嘶啞低沉,加上另一人喊他大哥,導致我以為他怎麼說也是三四十歲的老男人了,卻沒有想到居然是他。
人都說隔行如隔山,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看來這個白明昭也算是這個行業的「狀元」了。
既然是熟人,辦事也方便些,我把手一伸,放到他面前:「拿來!」
「拿什麼?」白明昭一頭霧水的狀態。
我掃了他一眼:「別裝糊塗,剛才說好的三十萬,別想反悔。」
「這個…」白明昭尷尬的笑了笑:「大哥,身上沒錢啊!你想,幹我們這行的,都是拿別人的現金,誰出門還自己帶現金啊?」
聽他這麼一說,我才覺得自己有些猴急了,當下伸手回來,抓了抓頭:「那好吧,這筆帳先記著,既是熟人,我就把你帶到前面主街道路口,幫你打張車回家,記住,今晚的事情,不要跟任何人講。」
我沒有威脅他,可我知道,他肯定不會將給別人聽的,一來今晚的事情太過詭異,那個穿碎花衣服的小女孩感覺就是非人的存在,他的一個同伴就死在她手上,他如果說出去,起碼會被警方調查;二來他自己也被吊死鬼上身,鬼上身的人對於自己被上身的情況並不清楚,可因此陽氣大衰,意識恍惚,接連幾天做噩夢那是少不了的,他起碼有一段時間心力憔悴、疑神疑鬼,哪裡敢告訴給別人?
至於三十萬,那是肯定要拿的,他從哪兒拿來的我不管,我們兩人只是個交易過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存在其他理義的糾葛。而他的小白紙紮店地點我已經知道,也不怕跑了和尚。
白明昭連忙點頭:「我明白,我明白!」隨後又有些尷尬笑著:「大哥,我身上沒帶錢,要不您借我點打車用?」
《屍身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