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節

  「『楊某某故意殺人錯案』中,某廠男青年被人用斧子砍死在廁所裡,警方認定同廠工人楊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最終楊某某被判處無期徒刑。七年後真兇落網,楊某某被無罪釋放。
  「『孫某某故意殺人錯案』中,女大學生陳某某被人強姦後殺害,其男友孫某某被抓,後被判處死緩。八年後被認為證據不足,認定孫某某無罪。
  「『杜某某故意殺人錯案』中,一輛麵包車內兩人被槍殺,兩人身份均為警察。警方懷疑死者丈夫杜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杜某某後被判處死緩。兩年後真兇落網,杜某某被無罪釋放。
  「『趙某某故意殺人錯案』中,一村民與趙某某打架後失蹤,一年多後,村井中發現一具無頭男屍,遂將趙某某定為殺人嫌疑人抓獲,被判處死緩。十年後,失蹤村民回到家中,趙某某遂被無罪釋放。
  「我不知道大家聽了這些案子之後有什麼感覺,反正我的感覺是觸目驚心啊。雖然這些案件不是我們本地警方偵辦的,但作為同仁,我也深深感到內疚,常常引以為戒。
  「同學們,偵破案件,保護人民群眾,是我們引以為豪的神聖使命,但使命光榮,責任重大啊!案件的偵查工作,一定要合理、合法、合情地進行,千萬不能想當然啊!剛才我說的那麼多的冤錯案件,每一件內情都很複雜,產生的原因也有很多,也不是說每起案件都沒有一絲疑點。公、檢、法當時可能都發現了一些疑點,但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最終還是將無罪的人逮捕了,起訴了,判刑了,甚至有的已經被槍決了。
  「因此,破案並不是一件輕鬆愉快的事情,還要冒著很大的出錯風險。下面的時間,我就結合我遇到過的案件,給大家交流一下破案之道吧。
  「命案一般有哪些分類呢?按照殺人的動機和目的,可以將命案分成五類。一是侵財型殺人。如搶劫殺人,包括入室搶劫和在機動車上搶劫,還有那種盜竊被人發現後殺人滅口的,當然,這兩類在刑法上都被歸類為搶劫罪。還有一種是為了敲詐、騙取保險金而故意殺人。二是經濟糾紛型殺人。常見的經濟糾紛包括人與人之間的、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後者主要發生在私營企業主之間。另外,勞務糾紛引發殺人的也有,如企業主與雇工因為工資產生的經濟糾紛。三是涉性型殺人。如強姦殺人、因為婚姻戀愛糾紛殺人。四是報復型、衝動型殺人。大多是因為一些鄰里糾紛引發矛盾,一時衝動,或者因為酒後控制不住情緒,或者因為以往的矛盾而懷恨在心,蓄謀報復殺人。五是惡勢力型殺人。如黑惡團伙橫行的殺人,僱傭殺手進行的殺人。
  「以上分類也不是十分準確,只是大體說一說。當然,還有一種重要的類型,那就是連環殺人。其實說它是『類型』並不準確,連環殺人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犯罪現象。殺人必有動機,但連環殺人的動機則不是一般個案所能解釋的,只能用心理變態來解釋。一個沒有犯罪前科,僅因衝動殺人的人,可能對於受害者有著強烈的憤怒、仇恨、嫉妒;在作案過程中作案者會感到激動、緊張;在他結束行兇以後,則會感到愧疚、恐懼、悔恨。而連環殺人犯則不同,對於他們來說,殺掉一個人可能只是因為想要殺掉他而已,用殘忍的手法來玩弄被害者並不是因為什麼深仇大恨,而就是因為自己想這麼做而已。
  「對於殺人案件,根據不同的標準,還可以進行不同的分類。如根據發現屍體的狀況,還可以分為整屍案、碎屍案、無頭案;根據屍體的新鮮程度,還可以分為新鮮屍體案、陳舊屍體案、腐敗屍體案、白骨案等等。
  「通常情況下,刑警並不是第一個發現命案現場的,而是由路過的群眾發現並報警的。接警後,刑警就開始了命案偵破的步驟。步驟包括以下幾步:第一,勘查現場。對屍體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周邊環境、物品痕跡進行檢查,看看現場有無什麼遺留的痕跡和物證。第二,對屍體進行檢查。查明屍體的體位、外表衣著、受傷情況,提取物證及血跡。第三,現場訪問。詢問報案者關於命案現場的發現情況,詢問周邊群眾與案件有關的情況。查明被害人身份後,圍繞被害人的社會關係進行訪問。第四,案情分析。對死者的死亡原因進行判定,判定死因是自殺、意外身亡還是他殺。在對死者進行屍檢後,如果確定為他殺,需要分析作案時間、地點、手法、方法。綜合分析後,鎖定犯罪嫌疑人。第五,抓捕取證。及時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獲得口供後,根據其他證據獲得情況確認口供的真實性。
  「通常情況下破案就是這麼幾個步驟,教科書上也是這麼寫的。但實際上,現實生活中的各種情況千變萬化,破案並沒有一成之規,還是要根據個案情況靈活應變才行。
  「可能有時候大家都看一些破案類、懸疑類、推理類的影視劇,覺得破案有時候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其實不然。一半左右的案件都是很容易偵破的,如有一部分作案者作案後就投案自首了,這樣的案件偵破起來毫不費力。還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比較明確,如多人目擊、現場監控攝錄,能夠明確確定犯罪嫌疑人的,剩下的事情就只是抓捕歸案了。最難破的案子還是那些犯罪嫌疑人不明的案件。作案者作案的時空條件都比較隱蔽,作案後現場還會受到各種客觀因素的破壞,這就給破案造成了一定困難。下面,我就我們海東警方參與偵破的一件小賣部殺人案向大家簡要講述一下命案的偵破過程。為了使我的講座不枯燥,我將用講故事的方式來向大家介紹這起案件。
  「在某個鄰近市區的鄉鎮,九月的一個早晨,七點鐘。村民老王起來,準備到村東的李文武家開的小賣部去買包煙抽。老王是個煙民,一天不抽煙就憋得難受。這不,煙在這天早上斷了,家裡又沒有存貨,只得來到李文武家的小賣部來買煙。
  「按說在這個時候,李文武早就應該起來了。李文武馬上四十歲了,還一直沒有娶上媳婦,自己一個人在小賣部裡面住,也方便村民們隨時來買東西。一樓是小賣部,二樓就是他住的地方。
  「老王到了小賣部,看到門從裡面插著,看來李文武並沒有出門,還在小賣部裡面。老王敲了敲門,喊道,文武,我是你老王叔,過來買包煙抽。』但讓老王感到奇怪的是,無論是敲門還是喊話,屋裡面都沒有動靜。
  「『這孩子,昨天晚上幹什麼了,怎麼睡得這麼死。』老王敲不開門,只好先回去,在村裡遛了一圈,想等一會兒再過來看看李文武起來了沒有。從村東轉到了村西,又從村西轉到了村東,老王的煙癮還是沒有壓下去,就又直奔李文武的小賣部而來。
  「『文武,文武,起來了沒有?太陽都曬屁股了,你怎麼還不起床,你叔這煙癮上來了,趕快先給我拿包煙。』老王邊敲門邊喊著。然而,一如剛才,裡面沒有什麼反應。這下子老王有點犯嘀咕了,因為平時李文武總是很準時地一大早就開張了,基本上沒有出現過不開門的情況。而且就算睡著了,經人一喊總會及時起來,但是這一次卻是怎麼喊也喊不起來,到底是咋回事呢?
  「老王不敢大意,喊了在附近的李文武的鄰居,問李文武到底怎麼回事,怎麼到了現在還沒有起來。鄰居們隨著老王來到了李文武的小賣部門前,一推門,發現裡面插著鎖,推不開。鄰居們也幫著喊李文武的名字,但仍然沒有回音。這下子大家都擔心了,到底這小子出啥事了?
  「不過鄰居們有的覺得也不過是睡過頭了吧。但老王覺得還是不放心,於是找人喊來了在附近住的李文武的父母。在李文武父母的同意下,眾人用鐵棍把小賣部的門撬開,想進去看看到底是咋回事。
  「一樓是小賣部的售貨區,貨架上還擺放著各種各樣的百貨商品,除了這些商品之外,還放著幾台遊戲機。一樓看起來和平時也沒有什麼異常,那麼二樓呢?眾人一邊喊著李文武的名字,一邊上樓去。膽大的幾個走在前面,剛一走到樓上,有人就『啊』地喊了一聲,退了回來。後面的人不明所以,也嚇得趕緊從樓梯上退了下來。
  「『怎麼回事?』後面的人紛紛問前面的人,卻也不敢再上前去看。『文武,他……他光著身子在地上趴著一動不動!』最先看到的那個人顯得驚魂未定。喘了口氣,他又繼續說:『我看著好像死了,脖子裡好像有東西!』聽了這話,眾人誰也不敢再上前去了,紛紛退出了樓裡。李文武的父母想上去看看,但也被眾人勸了回來,怕這老兩口見了之後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暈倒。
  「眾人在那裡七嘴八舌地說要報警,正說著,村主任李培安過來了,他瞭解情況後,說馬上報警。其他人都撤出現場,誰也不讓再進了,要保護好現場,等待著派出所裡的人來。
  「李培安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說在李屯村死了一個人,可能是一起命案,請求速派人前來出警。110指揮中心一聽可能出現了命案,不敢大意,一邊調度轄區派出所迅速趕往現場,一邊通知了重案隊。
  「派出所民警最先趕到了現場,經初步勘查,認為這是一起命案現場。李文武趴在那裡,一動不動,脖子裡還套著電線,全身一絲不掛,明顯已經死亡。為了保險起見,民警還是上前用手指湊到李文武的鼻子前試一試,但已經沒有了一絲氣息。
  「我們重案隊那時已經在路上了,聽到這個消息後,覺得此事非同一般,遂快馬加鞭,奔著李屯村而來。
  「當時大門的情況已經屬於變動現場了。據鄰居們說,大門是從裡面插著的,因為叫人不應,就把門給撬開了。所以基本可以肯定門是從裡面閉合的。
  「一樓就是小賣部,有兩排貨架,亂七八糟地放著食品、日常用品等各類百貨。貨架前面放了一張方桌子,應該是用來當作收銀台的。桌子的抽屜已經被人拉開,可以看出裡面還有一些零錢。離貨架不遠的地方,放著兩台電子遊戲機,沒有通電。當時一樓就是這個樣子。
  「到了二樓,比一樓更加凌亂,臥室正中有一張大床,還鋪著涼席、被單之類的東西。李文武的屍體就在床的一側,呈俯臥狀,頭向下,偏向一側,全身是光著的,沒穿衣服。脖子被電線,確切地說是被一個插線板的電線纏著,脖頸處有明顯勒痕。除了這些勒痕,屍體看起來沒有其他外傷。床的另一側,胡亂扔著幾團衛生紙,一湊近,有濃烈的男性體液的味道。臥室的旁邊是一間雜物間,橫七豎八地堆放著許多貨物。在靠近一側牆壁的地方,有一張桌子,桌子上堆了一些衣物,再往上看,上面的屋頂居然出現了一個洞!
  「李文武的家雖然是兩層樓,但樓頂並不是樓板,而是用木頭架的梁,樑上用瓦鋪起房頂。在桌子的正上方,屋頂上的瓦被揭開了,露出大約半平方米的一個小洞。看小洞的開口方向,不像是從外向裡開的,看起來像是從裡向外開的。這個洞開在背向門口的那一側的斜面上。在桌子上面,還有一條香煙,與其他的貨物隔著較遠。桌子上還散落著一些一元硬幣。
  「讓人從外面攀上屋頂觀察,洞口處的瓦被放置在一邊,周圍的瓦上有一些攀爬的痕跡。在屋頂上,也有一些散落的硬幣。順著硬幣散落的方向尋找,旁邊是一家小吃店的頂棚,頂棚是用白鐵皮做的,比一層樓稍高一些,只見靠近李文武家的這一側鐵皮頂棚向下凹了一個大坑。
  「當時現場的情況大致就是如此,死者的屍體被運走做屍檢,以進一步查明死因。從現場提取的諸多物證都由法醫帶回去做進一步的檢驗,看看能否檢出其他人的痕跡。至於足跡獲取就難了,李文武家一樓是個小賣部,平時就人來人往,人員非常雜,而且出事後又有那麼多人來過,早已分辨不清到底哪個才是嫌疑人的腳印。
  「走訪群眾瞭解到,李文武在村裡與人來往得少,除了賣東西之外,基本上不參與其他事情。也沒有聽說李文武與誰有什麼矛盾。至於經濟糾紛,開小賣部本來就是個小本買賣,營業額也沒有多少,也沒聽說和誰有債務糾紛。到底是誰作的案呢?一樁看似毫無頭緒的案件,擺在了我們重案隊的面前。
  「當時的屍檢結果顯示,死者頸部有電線繞頸,頸部有環狀痕跡,並具有明顯的活性反應,結合眼結膜出血,頸、胸部皮膚散在出血,四肢指端紫紺,肺水腫等顯著窒息症狀,分析其死因系被他人用電線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在當時的案情分析會上,我的同事們針對案情都談了一下各自的見解。有人認為,兇手搶劫了小賣部,被李文武發現後,劫匪把李文武勒死了。但是據村民們反映,死者李文武身材比較健壯,一般人和他交手,估計也得幾個回合才能拿下。而現場並沒有什麼明顯的打鬥痕跡。什麼劫匪能迅速制服李文武並致他於死地呢?
  「如果在李文武明顯沒有防備的情況下出手襲擊,那麼是陌生人作案的可能性就不大了。因為陌生人不可能靠李文武這麼近,而李文武一點防備都沒有。所以推論只能是熟人作案,趁李文武不注意的時候猝下殺手。
  「而且從小賣部大門是從裡面插著的來看,作案人開始進去的時候,李文武是沒有什麼防備的,不然也不會給他(她)開門,而且從現場的其他位置來看,並沒有突入的痕跡,因此作案者很有可能是從正門進入的。作案後,再從屋頂打開一個洞逃走。
  「但是為什麼作案者不從正門逃走呢?這個小賣部位於村子的一頭,但由於村子在城鄉結合部,常年人來人往的。尤其當時還比較熱,晚上在外面遊玩乘涼的人還是比較多的,不敢從正門逃走,應該是怕街上有人認出他(她)來。
  「另外根據屍檢來看,胃內容物已經基本排清,可以確認死者最後一餐的時間距離死亡大約有六至八小時的時間。死者李文武平時吃飯較晚,大約在晚上七八點鐘才吃飯,小賣部經常到了夜裡十二點至一點才關門。因此可以推斷出死亡時間在凌晨二時至三時之間。
  「同學們,請試想一下,熟人?沒防備?大門進?不敢從大門出?會是誰作的案?當時,我們隊裡有人提出,會不會是女人作案?
  「理由有幾點:第一點,二樓臥室內丟棄的衛生紙上檢出了男性精斑。本案被害人李文武至今未婚,除了他自慰解決生理需求外,不排除有其他女性進入其家,二人發生過性關係。第二點,死者李文武身上沒有發現抵抗傷,應該是在熟睡、醉酒等狀態下毫無防備地被襲的。該女生害命之念,趁李文武不備,使用電線將李文武勒死。雖然李文武還算壯實,但在猝不及防的情況下,難逃致命一擊。第三點,二樓屋頂的那個洞比較小,成年男子爬出去比較困難,如果是一個女人爬出去,那就方便一些了。第四點,李文武的小賣部收攤時間大約在凌晨以後,也快到了睡覺休息時間,如果作案者是男性,這個時候到李文武家幹什麼。
  「這個觀點一出,包括我在內的全隊所有隊員都覺得有一定道理。李文武,一個年近四十的獨居男子,沒有成家,開著小賣部,多少還算有點小錢,如果有圖謀其錢財的女子投懷送抱,李文武能按捺得住嗎?如果二人在發生性關係之後,女子趁李文武不備,將李文武勒死,再洗劫小賣部,最後唯恐從正門出去被人發現,才鋌而走險,從屋頂上打了個洞出去,並沿附近的小吃店逃走。
  「確定這個思路以後,重案隊就在村中走訪排查,看看村中是否有與李文武走得比較近的婦女或者與李文武有什麼曖昧關係的婦女。
  「當時我們確實找到了幾個符合條件的人,這些人中除了有的有證據表明沒作案時間外,還有幾個明確說根本跟李文武不熟,但提不出案發時間段在哪裡的證據。不過隨著進一步的調查,這幾名有嫌疑的婦女也被排除了嫌疑。偵查一時陷入了困頓。
  「偵查的困局使得偵查員們思索,是不是偵查方向出了問題。帶著這個疑問,重新審視這個案子,果然還有一些疑點無法排除。
  「被害人李文武死於窒息這一點無可辯駁。乍一看是死於電線勒頸,屍檢也表明了這一點。但再次審查死者頸部勒痕的時候,卻有了重大發現。除電線的勒痕,還發現有幾處指甲的掐痕!這表明,在李文武被電線勒死前,很有可能先是被人用手掐了脖子!而在掐脖子後,李文武並沒有表現出過多的反抗,這就不同尋常了。正常情況下,如果被掐住脖子,怎麼也得掙扎一番吧。就算是在睡夢中被掐住,也不可能很快就失去反抗能力。一般女子沒有這麼大的手勁。如果作案者是個男的,那就可以理解了,可以迅速制服李文武。
  「還有,在堆放雜物的房間裡,桌子離屋頂的洞口還有一定距離,即使身高一米七左右的人,爬上去也比較勉強。當地女性的身高普遍偏矮,很難直接爬上去,而桌子上沒有其他鋪墊物可以輔助。
  「再者,桌上有一條煙。這條煙的位置顯得比較突兀,與其他貨物堆放的地點顯然不同,是不是作案人在逃走過程中不慎遺失的呢?如果是女性,為什麼要拿煙呢?雖然女性也可能會吸煙,但還是男性吸煙比較多。如果作案人是男的,拿煙更合情合理。
  「這時,一個大膽的想法浮現了出來。難道被害人李文武的性取向有問題?李文武本人並沒有什麼生理缺陷,人長得雖然不能說很帥氣,但也說得過去,又經營著一家小賣部,經濟狀況不差,但為什麼一直沒成家呢?這樣的人不致於到了找不到媳婦的地步啊。
  「出於這種假設,我們對李文武的親友、鄰居再次進行了調查。發現李文武不成家的確有些蹊蹺。眾人反映,李文武性格較為孤僻,平時反對人們給他介紹對象,就算有介紹的,見過一面也就不再見了,問他什麼原因,他也不說。就這樣快到四十了,還沒有成家。
《罪案現場:你所不知道的刑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