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丹佛公爵:「我沒有指責他。一個老朋友向我暗示了一件事,我想這可能是個誤會,就去問卡斯卡特。但是讓我驚訝的是,他居然承認那是事實!然後我們兩人都大為惱火,後來他罵了一句『見鬼去吧』,就衝出去了。」
法官:「這場爭執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丹佛公爵:「星期三晚上,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很大的騷動聲)
法官:「請大家安靜,安靜。請你盡可能詳盡地描述一下爭執的全過程。」
丹佛公爵:「事情是這樣的。白天我們在沼澤地逗留了很長時間,並且早早吃了晚餐。大約九點半的時候,我們都準備上床睡覺。我妹妹和佩蒂格魯·羅賓遜夫人已經有點兒東倒西歪的,而我們正在檯球室做最後的拚殺,正在這時,弗萊明——我的僕人——帶著一些信件走進來。信件來得有些晚,你知道,我們離村子大約有兩英里半遠。不——當時我不在檯球室——我在獵槍室。信是一個多年未見的老朋友——湯米·弗裡伯恩——寫來的,我們是在一幢大房子裡認識的——」
法官:「誰的房子?」
丹佛公爵:「哦,牛津的天主教堂。信上說,他在埃及看到了關於我妹妹的婚約的一篇通告。」
法官:「在埃及?」
丹佛公爵:「我的意思是——湯米·弗裡伯恩在埃及,你看,這就是為什麼他以前不寫信的原因。他是一個工程師。戰後他離開這裡,去了埃及,居住在尼羅河上游附近。他也不是經常能看到報紙。他說,請原諒,他恐怕要將我拖進一件麻煩事中,問我是否瞭解卡斯卡特這個人。他說戰爭期間他曾在巴黎遇到過卡斯卡特,那時卡斯卡特在巴黎靠玩紙牌抽老千為生——他說他可以以他的名譽擔保這一點,還描述了在巴黎某個地方發生過的一次爭吵的細節。他說他本不應該——弗裡伯恩,我的意思是——插手,但是他看到了報紙上的照片,覺得我應該知道這件事情。」
法官:「這封信的內容讓你十分驚訝,是嗎?」
丹佛公爵:「起初我完全不能相信。如果這封信不是老湯米寫來的,我會直接把它扔進火盆裡燒掉。即便這樣,我也完全不知道該如何看待這件事,你知道,這完全不像是會發生在倫敦的事。我的意思是,或許法國人不會覺得特別驚訝,但是英國人還是很保守的。可那是弗裡伯恩,而他完全不像是會把事情弄錯的人。」
法官:「那麼你是怎麼處理這件事的呢?」
丹佛公爵:「這封信我越看越不舒服。但是,我沒有把它扔掉,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去問卡斯卡特。我坐在那裡思考這件事應該怎麼處理的時候,他們已經上樓回臥室去了,因此我上樓敲了卡斯卡特的門。他說了『什麼事?』或者『見鬼,是誰?』或者其他類似的話,然後我走進他的房間。我說:『你看,我們可以聊一下嗎?』他說:『好吧,你長話短說。』這讓我很震驚,你知道,他平時都很溫雅,從來沒有這麼粗魯地說過話。『好吧,』我說,『事情是這樣的,我收到了一封信,這封信的內容讓人十分不愉快。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它直接拿到你面前,我們共同弄清楚事情的真相。這封信來自我的大學校友,一個十分正派的人,他說他在巴黎遇到過你。』『巴黎!』他用一種十分不高興的語氣吼了一聲,『巴黎!見鬼,你到我這裡來到底要告訴我關於巴黎的什麼事?』『嗯,』我說,『不要用這種口氣說話,這樣很容易讓人產生誤解。』『你到底想說什麼?』卡斯卡特說,『你直說好了。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就直說吧,說完好上床睡覺。』我說:『好吧,我就直說了。一個朋友,弗裡伯恩,他說他在巴黎認識你,你當時在那裡靠玩紙牌行騙為生。』我以為他會大發脾氣,沒想到他只是說『那又怎樣?』『那又怎樣?』我說,『當然,如果沒有任何具體的證據,我不會無緣無故只因為他的一封信就相信這件事情。』然後他就說了一句很可笑的話,他說:『信任,並不意味著你完全瞭解這個人。』『你的意思是你不否認這件事?』我說。『否認這件事對我沒有任何好處。』他說,『你必須接受這件事,沒有任何人會否認。』然後,他忽然發瘋一樣地跳起來,幾乎掀翻了桌子,並且說:『我並不在乎你怎麼想或者怎麼做,我現在只想你快點兒出去,讓我一個人待著!』『聽著,』我說,『你沒必要反應這麼強烈。我沒說我相信這件事。事實上,我完全願意相信這其中有某種誤會。但是,你即將與瑪麗成婚,我不能放任不管。我必須調查一下這件事,你說是不是?』卡斯卡特說:『哦,如果你僅僅是因為這件事情感到困擾,那麼你可以放心,結束了。』我說:『什麼?』他說:『我們的婚約。』『結束了?』我說,『但是昨天我還跟她討論過這件事。』他說:『我還沒告訴她。』『該死的,好極了!』我說,『見鬼,你到底以為你是誰,你來這裡就是為了拋棄我妹妹嗎?』我說了很多,總之最後一句話是:『你給我滾,跟你這樣的無賴完全沒有什麼好談的。』『我馬上就走。』他說著一把把我推開,登登登地跑下樓,匡的一聲把門摔上,頭也不回地走了。」
法官:「然後你做了什麼?」
丹佛公爵:「我跑回了臥室。臥室有一扇窗朝向花房,我朝窗外大喊著告訴他不要做個傻子。外面下著瓢潑大雨,寒氣逼人。他沒有回來,所以我告訴弗萊明別鎖門,萬一他想通了會回來睡覺的。」
法官:「你對卡斯卡特的這種行為有什麼想法?」
丹佛公爵:「我不知道,我簡直太驚訝了。但是我想他肯定是事先知道了關於這封信的風聲,知道了他的把戲已經被拆穿,無法繼續偽裝下去了。」
法官:「你對別人提到過這件事情嗎?」
丹佛公爵:「沒有,這不是一件讓人愉快的事。而且我想就算要說,最好也要等到早上再說。」
法官:「也就是說,你後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是嗎?」
丹佛公爵:「是的。我十分生氣,所以也不想去找他回來。我想他很快就會改變主意的,因為夜裡十分寒冷,而他只穿了就餐時穿的小禮服。」
法官:「然後你就安靜地上床了,此後再也沒看到死者?」
丹佛公爵:「是的,直到早上三點在花房門口踢到他的屍體。」
法官:「哦,好的。那能請問一下,你為什麼在那個時間出門呢?」
丹佛公爵(猶豫了一下):「我睡得不好,起來出去走走。」
法官:「凌晨三點嗎?」
丹佛公爵:「是的。」忽然停了下來,「你知道,我妻子不在。」(法庭後面有哄笑聲和竊竊私語聲)
法官:「請大家安靜,安靜。你的意思是,十月的晚上,在這個時候冒著傾盆大雨在花園中散步?」
丹佛公爵:「是的,只是走走。」(眾人哄笑)
法官:「你是什麼時候離開臥室的?」
丹佛公爵:「哦——哦——我想大概是在兩點半的時候吧。」
法官:「你走哪條路出去的?」
丹佛公爵:「從花房門出去的。」
法官:「你出去的時候那兒還沒有屍體,是嗎?」
丹佛公爵:「哦,沒有。」
法官:「或者你沒有看到?」
丹佛公爵:「哦,老天,是的!我肯定是從上面邁過去了。」
法官:「你具體都去了什麼地方?」
丹佛公爵(含含糊糊):「就是四處走走。」
法官:「你沒有聽到槍聲?」
丹佛公爵:「沒有。」
法官:「你到了離花房門口和灌木叢很遠的地方?」
丹佛公爵:「呃——我走得有點兒遠,或許因此沒有聽到槍聲。但是槍聲肯定是有的。」
法官:「有四分之一英里那麼遠嗎?」
丹佛公爵:「我想我——哦,是的,肯定有那麼遠。」
法官:「比四分之一英里還要遠嗎?」
丹佛公爵:「或許吧。天氣冷,所以我走得很快。」
法官:「朝著哪個方向走的?」
丹佛公爵(顯而易見在猶豫):「繞到了房子的後面。朝著草地保齡球場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