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節


「哎喲!」我說道。
「我因他的禍而得福了,」諾姆·歐文說,「我們本來打算搞三重奏,這個你懂的,簡直弱爆了。原『鍍玫瑰』四名成員有了三個,還算不錯,想想我們的最後一場演出,那都不止是35年前的事兒了。來吧,再聚首之旅。」
「諾姆,我沒有吉他。」
「卡車裡有三把,」他說,「挑一把你喜歡的。記住,我們還是以《加油斯盧普》開場。」
我們大步上台,台下酒精過後的觀眾掌聲異常熱烈。肯尼·勞克林,依然很消瘦,臉上還長了幾顆礙眼的痣,調好了貝斯的背帶後跟我擊拳示意。我不緊張,我拿著吉他第一次站上這個舞台時可是緊張壞了,但我感到我像是在做一場無比真實的夢。
諾姆單手調試了一下麥克風,就像他以前一樣,然後跟場下急於互動的觀眾致開場辭:「夥計們,架子鼓上寫的是『羅克堡全明星』,不過今晚我們有一位特邀嘉賓作為節奏吉他手,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裡,我們是『鍍玫瑰』。來吧,傑米!」
我想起在安全出口下親吻阿斯特麗德,想起了諾姆生銹的迷你巴士,想起他父親西塞羅,坐在他那輛老拖車彈簧壞掉的沙發座上,用「鋸齒形」(Zig-Zag)煙紙卷大麻煙,跟我說要是想路考一次就拿到駕照,最好先把頭髮給剃了。我想起了在奧本的羅洛多姆的青少年舞會上演出,想起愛德華·裡特爾高中、里斯本高中、劉易斯頓高中和聖多姆學校之間爆發的不可避免的鬥毆,而我們卻一直沒中斷演出,只是把音量調大而已。我想起在我意識到自己是鍋中之蛙前,生活是什麼樣的。
我喊道:「一……二……三……走你!」
我們走起了。
E調。
所有破玩意兒都是E打頭的。
20世紀70年代的時候,我們還能一直演奏到1點宵禁,但是現在不是70年代了,11點的時候我們就滿身大汗,筋疲力盡了。倒也沒關係;依特裡的要求,啤酒和葡萄酒在10點的時候就已經撤下了,沒有烈酒助興,人們也陸續離開了。沒走的人大多數回到座位上,樂意繼續聽歌,但卻沒力氣跳舞了。
「你比以前強多啦,新來的!」我們收樂器的時候,諾姆說道。
「你也是啊。」這跟「你看起來真不錯」的謊言如出一轍。14歲的時候,我不敢相信有朝一日我這一手搖滾吉他能彈得比諾姆·歐文還要棒,然而這一天真的來了。他朝我微笑,寓意一切盡在不言中。肯尼也過來了,我們三個「鍍玫瑰」的老成員依偎相擁,這是我們在高中時所謂「基佬才會做的事」。
特裡和他的大兒子小特裡也加入了我們。我哥看起來很疲憊,但是同時又特別高興。「聽我說,阿康和他朋友載了一幫開不了車的醉鬼回了羅克堡。我讓小特裡給你當副駕,你能用豪豹帝貨車皮卡捎上幾個哈洛人嗎?」
我說樂意效勞,在和諾姆、肯尼最終告別(伴以樂手之間死魚一樣的詭異握手)後,我把那幫醉鬼弄上車,上路了。一開始我的侄子還給我指路,當然並沒什麼用,因為即使是在黑暗中我也認得路。等我把最後幾個醉鬼從車上「卸」到斯塔克波爾路上後,他就沒了聲音。我側過頭去看,發現這孩子已經倚著車窗睡著了。到了衛理公會路上的家後,我叫醒了他。他親吻了我的臉頰(我心裡有多感動他絕對無法想像),然後搖搖晃晃進了房子,他可能會睡到週日中午才醒,就跟多數青春期的孩子一樣。我想著他會不會睡我原先的臥室,然後覺得應該不會;他估計是在房子擴建的那邊。時間會改變一切,其實這也無妨。
我把豪豹帝貨車的車鑰匙掛在大廳的掛物架上,朝我租的車走去,我看到穀倉裡還亮著燈。我走過去,偷偷瞄了一眼,發現特裡在裡面。他已經脫下了聚會的衣服,換上了連體工作服。這是他的新寶貝,一輛20世紀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的雪佛蘭SS,在頂燈的光亮下像藍寶石一樣閃耀著光芒。他正在給它打蠟。
我進來的時候他抬了一下頭:「這會兒還睡不著,太興奮了。我再擦擦這寶貝,然後就去睡。」
我撫摸著車蓋:「真漂亮。」
「現在是漂亮了,你沒看見我當初從樸次茅斯拍賣會上把它撿回來時的樣子。對當時很多競拍者來說它就像是廢物一樣,但我覺得我可以讓它重現光輝。」
「讓它復活。」我說道。這話其實不是跟特裡說的。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然後聳了聳肩:「你這麼說也行。等我裝一個新收音機進去,它就基本恢復原貌了。跟咱們的『公路火箭』可不一樣,是不?」
我哈哈大笑:「你還記得在賽道上翻車的第一代嗎?」
特裡翻了個白眼:「第一圈。該死的杜安·羅比肖。他的駕照是在百貨公司裡考的嗎?」
「他還健在嗎?」
「沒,10年前掛了,至少10年了。腦癌,發現的時候,這可憐蟲就已經沒救了。」
「假設我是一個神經外科醫生,」我想起雅各布斯那天在鐵扉公寓跟我說,「假如我說你死在手術台上的概率為25%,你還會不會做手術?」
「真命苦。」
他點了點頭:「還記得我們小時候怎麼說的嗎?啥叫命苦?人生如此。啥是人生?一本雜誌。多少錢一本?50美分。我只有10美分。算你命苦。啥叫命苦?人生如此。如此循環往復。」
「我記得,那時我們還當這是個笑話。」我猶豫了一下,「特裡,你還老想起克萊爾嗎?」
他把抹布扔到一個桶裡然後去水池邊洗了洗手。以前那裡只有一個水龍頭——只出冷水——但是現在有兩個了。他打開水龍頭,拿起熔岩牌肥皂,打起肥皂泡來,一直搓到手肘,就像父親以前教我們的一樣。
「天天想。我也想安迪,但是沒那麼頻繁。我猜這可能就是所謂的自然規律,不過他要是不那麼貪吃的話,估計還能活久一點兒。可是發生在克萊爾身上的事兒……那實在太他媽渾蛋了。你說是嗎?」
「是。」
他靠著車蓋,兩眼空洞。「還記得她有多美嗎?」他緩緩搖了搖頭,「我們美麗的大姐。那個狗娘養的,那個畜生,奪走了她未來的日子,然後又選擇了懦夫的出路。」他用一隻手擦了擦臉:「不該談論克萊爾的,弄得我又來情緒了。」
我情緒也有點兒波動。克萊爾比我年長,足夠讓我將她視作媽媽二號。克萊爾,我們美麗的大姐,從沒有傷害過任何人。
我們走過門廊,聽蟋蟀在高草叢中歌唱。它們通常在8月末9月初唱得最歡,彷彿它們知道夏天即將逝去。
特裡在台階處停下來,他的眼睛還是濕潤的。他度過了美好的一天,但是也是漫長而壓抑的一天。我剛才在最後一刻提起克萊爾的。
「今晚就住下來吧,小弟,那張沙發拉開就是床。」
「不了,」我說,「我答應了阿康明天會跟他和他愛人在旅館共進早餐。」
「愛人,」他說,又翻了個白眼,「少來。」
「別來勁,別來勁,特倫斯。不要還像個20世紀的人一樣。現在同性戀可以在很多個國家登記結婚了,只要他們願意。這一對也可以。」
「哦,這個我無所謂,誰和誰結婚都不關我事兒,但那傢伙可不是什麼愛人,不管阿康怎麼想。是不是小白臉,我一眼就能看出來。老天,他的年齡只有阿康的一半兒。」
這話讓我想起了布裡安娜,她年紀還不到我的一半兒呢。
我抱了抱特裡,在他臉上輕輕吻了一下:「明天見,午飯時候吧,我下午去機場。」
「好的。還有,傑米,你今晚的吉他彈得太出彩了。」
我道了謝,然後朝我的車子走去。我打開車門的時候他忽然叫住了我,我回過頭來。
「你還記得雅各布斯牧師在講道台的最後一個週日嗎?就是人稱『駭人的布道』那天?」
「記得,」我說,「太記得了。」
「我們那時都震驚了,後來都將其歸因於他喪妻喪子之痛。不過你猜怎麼著?當我想到克萊爾的時候,我就想找他握握手。」特裡的雙臂——粗壯結實,像父親一樣——在胸前交叉,「因為我現在覺得他能說出那些話真的很勇敢。我現在覺得他說的每一個字都是對的。」
特裡可能已經很富有了,但是他仍然很節儉,我們的週日午餐吃的是聚會剩下的。進餐時,我把卡拉·琳內抱在腿上,我一小口一小口地餵她吃東西。到我該走的時候,我把她遞給唐恩,她又對我伸出了小手。
《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