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高原說他因為接了案子,第二天要出差,不能多喝,但到後來卻越喝越瘋。高原借了酒意說說了很多醉話,還說自己有多麼對不起陳娟。——這倒很稀奇!
  最後,高原說他有個表妹過段時間要來,會暫時住在我們那裡,還說他表妹很漂亮。
  「喂,老鄧,要我介紹可以。你小子可別想白佔我妹妹的便宜!」高原帶著醉意說,「我可知道你小子的花花本性。」
  「天地良心!你妹妹也是我妹妹,哪能呢!」我說。
  喝完酒,高原去了陳娟所住的賓館。我一個人回家。
  「是師父說過的!」我突然明白高原的那句「一切都會過去的」為什麼那樣耳熟了!那是我師父鍾任之的口頭禪。
  師父現在怎麼樣了呢?我突然間很牽掛起他來!
  「慢慢來,沒關係的。一切都會過去!」鍾任之經常對我說。
第五章 師父帶進門
  師父鍾任之是北江市人。在我來北江之前,他是這裡的法醫,也是醫學院裡法醫系的客座教授,在大學裡講授法醫理論在實踐中具體應用方面的課。因為他實踐經驗豐富,授課時語言生動並喜歡引用案例,善於引申卻不脫離現實,觀點尖銳又決不缺乏細膩,如同柳葉刀劃過人體肌肉,鋒銳而輕柔,從而讓聽課的學生感受到從未有過的真實和震撼!以致於等到他的課時,其他學系的學生也喜歡前去旁聽。
  我就是其中之一。
  準確地說,是鍾任之的那種敏捷準確的思維方式吸引了我,讓我見識到了法醫這份職業的魅力。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爺爺的影子,然而他所講的卻又不同於爺爺。
  如果說爺爺告訴我的是什麼,那麼鍾任之所講的便是為什麼。每每一件事講起來錯綜複雜,聽起來似乎毫無頭緒,但只要經過鍾任之稍加分析便豁然開朗。那怕是凌亂如絲,他也總能找到最快捷的梳理途徑,而且總能出人意料。
  「原來一件事可以從這裡分析!」每每聽完他的講述,我們都會不由產生這樣的感歎。
  而鍾任之在講述完畢一個案例時,往往會加上一句:「一切都會過去的!」這句話仔細聽來,和前面的講授並無聯繫,有如一條流暢平坦的道路,突然毫無預兆地分離出的一條分叉。但是大家那時候的思維,已經像加足了油門的汽車,跟隨著他的講述酣暢淋漓地馳騁著,於是誰也沒注意到這個情況的出現。
  但是我聽了出來!
  這句話像對他自己,也像對別人說的。
  鍾任之授課大多採用提問的方式開始,給人設置一個思考的空間,然後再出其不意地道出答案。
  「如果一個人頭頂部遭受創傷,他告訴你們是走路時碰的,你們會不會相信?為什麼?」他時常所提的問題就是這樣的,前提簡單得只有一句話,讓人看著無從下手。
  「我要告訴你們,這個人肯定撒了謊!」等到大家冥思苦想了一陣後,他往往會在恰當的時機給出自己的觀點,使人印象深刻:「兩個物體相碰,接觸的是凸突的部位,人體也不外乎如此,那麼碰撞後發生損傷的就必然是膝蓋、肘部、鼻子、額頭等部位,而決不會是頭頂部位置。——除非是傷者低下頭等著別人撞過來!」
  大家會心地笑了。
  「那樣的傷口,只能是自上而下的打擊所形成的。」他往往用這種最簡單的物理知識,解決看似複雜的法醫問題,讓人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
  從某些方面來說,是鍾任之的課,讓我對法醫那種天馬行空的思維方式產生了濃厚興趣,從而選修了法醫學這個專業。
  有一次上課,鍾任之飛快地在黑板上畫了一副人體圖,並在人體的右側標注了一道自前向後的傷口,然後問道:「大家看看這個的傷口,分析一下兇手有什麼特徵?」
  這樣簡單的假設條件,在其他課程的提問中非常少見,但在鍾任之的課堂上,大家已經習以為常了。雖然很難得出結論,但大家依然樂此不疲,因為每個人都期盼他那出人意料的答案。
  下面的同學低頭討論了一陣,沒有人敢站起來發言。
  「大家從小到大的學習和考試,往往有老師預設了充分的前題條件。而在平常的兇案中,我們不要奢望兇手留下很多線索,很多時候只有這樣簡單的信息,這就要求我們不僅僅局限於法醫知識,而應該多角度的分析,推斷演繹當時的情景。」鍾任之提醒道。
  「兇手是左撇子。」我站起來回答,「身高與傷者差不多。」
  鍾任之的眼睛一亮:「為什麼?」
  「因為傷口在傷者的右側,走向是由前向後的,對於面朝向他的兇手來說,必然是左手所為。」我說。
  「為什麼不可以是兇手從後面用右手行兇呢?」鍾任之問。
  「如果兇手站立於傷者的後側,則不可能是越過傷者的手臂從前向後刺,這不符合行為者的心理狀態。」我回答。
  「說下去!」鍾任之微笑著點點頭。
  「從傷口的高度來看,與傷者的手掌位置差不多;從傷口的走勢來看,較為平直,符合同一高度刺入的特點,因此兇手與傷者的身高差不多。」
  「很好,分析得很到位!」鍾任之讚揚了我一句,然後對大家說道,「我之所以經常提出這樣的傷口問題,是因為在日常的法醫工作中,很多時候是需要分析傷勢的,有的是兇殺案中的屍體創口,有的是傷害案中的傷勢,所以作這樣的分析是很有必要的。有些東西並不是單純靠醫學知識就能解決,從剛才這位同學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這是需要運用人體運動習慣、物理學等知識來綜合演繹推理的。」
  為了加深大家的印象,他又給我們講述了一個親身經歷和偵破的案件。
  一天,鍾任之任職的地方發生了一件大事。幾十個群眾圍堵在了公安局大門口,大喊要申冤!更有人弄來了一塊橫幅,上面用紅墨水寫著「殺人償命,血債血還」!
  事情是這樣的:前一天的晚上,城裡發生了一起命案。一個姓張的男人發現自己老婆有外遇,而這個人竟是自己一個姓馮的好友!於是姓張的男人衝到好友家裡,質問姓馮的男子。姓馮的男子家中當時只有其一個人,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四周的鄰居聽到姓張的男子憤怒的吼叫:「我要殺了你!」隨後發出一陣打鬥之聲。
  姓馮的男子家的門是關著的,沒有人敢上前勸架。當一切重歸平靜之後,姓張的男子倒在了客廳裡。
  姓馮的男子打電話報了警。
  警察趕到現場時,發現姓張的男子頭部遭到了重擊,已經死亡,而他的手中還握著一把菜刀。
  那把菜刀上有姓馮的男子的血指印。
  姓馮的男子交待:姓張的男子進屋之後,就抓住自己進行毆打,說自己勾引了他的老婆,還說要殺了自己!他向姓張的男子解釋沒有那回事。但姓張的男子沒有聽,跑到姓他家的廚房裡取了一把菜刀出來,砍了姓馮的男子兩刀。
  「砍在這裡!」姓馮的男子指指自己的左肩膀。在那個位置,警察看到了兩處刀傷,已經砍到了肌肉層!
  「於是我就順手拿起旁邊的一根鐵管,朝他頭上打了一鐵管,把他打倒在了地上!」姓馮的男子說著又指了指客廳地面上的一根長鐵棍,那上面粘滿了鮮血和毛髮,「我是自衛的!」
  如果姓馮的男子所說屬實,那麼他就是正當防衛,是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的,而如果他撒了謊,那麼就是謀殺!可是姓張的男子手裡的確有一把刀,而且現場沒有其他目擊證人,四周的鄰居聽到的是姓張的男子那句殺氣騰騰的「我要殺了你」!
  一切證據似乎印證了姓馮的男子的供述。但是死者的家屬並不這樣認為,他們堅持認為是姓馮的男子勾引了張姓男子的妻子,謀殺了張姓男子!為了施加壓力,家屬們帶人圍住了公安局,還宣稱不調查清楚,他們就把屍體抬到公安局來!
  事情驚動了局長,他親自到現場向家屬做解釋工作,同時責令刑偵部門加大力度偵查破案。
  感到巨大壓力的同時,公安局的調查工作卻又陷入了僵持:沒有證據證明姓馮的男子是故意謀殺!
  這時鍾任之被請到了專案組,參加了案件的研究。他分析了案情以後,決定親自參加審訊姓馮的男子。
《法醫的死亡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