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節
「知道我最嚮往的事是什麼嗎?是有一天,我把女兒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嫁給一個愛她的男人。女兒哭著跟我說她不想離開我,於是我就陪她一起掉眼淚!……我會天天在家裡等她,等她受丈夫欺負後回家向我哭訴。我就做一頓好飯菜,把她丈夫叫過來,在飯桌上罵他們兩個人不懂事,不知道忍讓!要他們保證以後不再那樣了!……」
「可現在,一切都不可能實現了。我對不起孩子!」
「麻煩你們把我女兒送給她外婆好嗎?我不想她知道我去了哪裡!請你們對她說,媽媽有事出遠門了,不要想她,認真讀書,好好做人,等她長大了,媽媽就回來了!」
……
李智林說他還是不明白,女死者的財物到底哪裡去了。
我對李智林說,財物丟失只是分析的一種可能,我們無法排除還有其他的可能性,比如被女死者放到了其他什麼地方也未可知!你無法想像一個人的思維,因此我們無法弄清它們的去向並不奇怪,也沒有必要糾纏於這些細枝末節。
處理完事情後已經是晚上了,我回到了租住的地方。高原正在客廳裡翻看一疊材料,一見到我就說:「幾天不見,怎麼消瘦了許多!」
「這幾天很累!」我照實說道。
「每次有案子就見你這樣!」高原說,「好像那些案子會咬人一樣,吸走了你的真氣!」
「那些案子還伸著手,一蹦一跳地走路呢!」我笑了,「打我那麼多電話,到底什麼事啊,不會就為了說案子如何像殭屍吧!」
「官司上遇到一點事,需要你幫幫忙。但看你累得這般模樣,不忍心還讓你勞神,還是下次再說吧!」
「需要幫忙,不能不表示表示吧?我還沒吃晚飯呢!」
「早有心理準備啦!」高原說,「就知道你會敲槓子!」
「敲高律師我心安理得!」
「那就吃宵夜喝酒去。」
喝酒的時候,高原問起案件的情況。除了其中需要保密的情節,能說的我都對他說了。
「冤孽啊!」高原笑笑說,「世俗間的慾望真是害人不淺!」
「看你小子那副置身事外的偽信徒模樣!」我笑了,「還真以為自己立地成佛了呢!」
「什麼時候能看穿紅塵,我就皈依我佛了!」
「要是你皈依了,對很多女孩子來說可真是做了件功德無量的事?」我開玩笑說。
「對她們來說,我不皈依才功德無量呢!」
「你要真一心向佛,可就害苦了陳娟!」
「這有什麼!我只是靈魂皈依呀,這身臭皮囊還在紅塵中,還是她的呢!」
「那就趕快結婚吧,別辜負了這身皮囊!」
「我發覺你小子是屬鼠的!就靠嘴討吃,長篇大論地說教別人,沒見自己行動,你怎麼不找個人結婚?!」
「有時,自己倒有找一個女人結婚的衝動!我會好好愛她,不讓她受任何委屈!」我對他說。
高原笑了:「你小子什麼時候這麼有責任心了!不過是見多了幾個案件中的可憐女人罷了,就假惺惺地扮偉大,好像恨不得把全世界女人都保護起來的樣子。你傷害的女人還少嗎?」
「那你說說,我都傷害誰了?」我反問道。
他欲言又止,最後笑了笑說:「老鄧,其實咱們倆算是同類項,誰也不用五十步笑一百步!」
對他所說的我並不認同,我認為在對待異性問題上,我們沒有什麼相似之處。
我說過高原對女孩子向來很有一手,此言並非誇大其詞。我親眼見他能與剛見第一面的女孩輕輕鬆鬆地搭上話,然後就相見恨晚似地聊得不亦樂乎!讓我難以理解的是,他搭訕女孩子的詞句往往平淡無奇,毫無吸引力可言,然而往往卻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說,「天氣預報說今天有雨,可到現在還沒見天上有雲呢!」、「我有個妹妹,老調皮了,老愛作弄人,一付假小子樣!」、「你今天挎的包很襯衣服。」、「我覺得你的頭髮披著更好看!」
「你以為每個女孩子都會跟你談人生,談哲學,談文學詞藻呢!」當我提出自己的疑惑時,高原這樣回答我,「渴望異性的關注是人的天性,誰都喜歡別人對自己產生慾望,只是看你能不能以一種讓她接受方式靠近,讓她有所回應!而平凡絮碎的交往讓人有一種安全感,把自己扮成聖人,她們還當你有病呢!」
高原從不把女孩子帶回家過夜,寧願花錢在外面開房。他解釋說為了不留「後遺症」!而我確實也沒看到有哪個女孩子纏著他不放。我問他是怎樣做到的。他說這很簡單,只要把戀愛的順序倒過來就行了,一般人是先做朋友再上床,他先把後面的事做完再做朋友,雙方沒了懸念,失去了相互吸引的最終慾望,於是索然無味,自然便疏遠了,日後有了需要,還能履行職責似地在一起。
這一切,自然是不能讓陳娟知道的。為此,我還替高原圓了幾次謊,在陳娟詢問的時候幫他矇混過關。有時想想還真覺得對不起她!
第十四章 一個叫姍姍的女孩
高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地很多次說到我玩女人,我需要澄清一下事實。
首先必須承認,我有過幾個女性朋友,但如果我說和她們僅是朋友而已,一定沒有人相信!因為在他們眼裡,每個女孩跟我的關係都沒那麼簡單。說心裡話,我自己也不相信,但仔細想想,似乎並沒發生過什麼出格的事。我也想跟她們的關係複雜一點,心理學家弗洛伊德說過,性是人類的源動力!做為一個正常的男人,有這樣的想法無可厚非。但到最後,事實似乎總沒往想像的方向發展!
高原搖著頭說,你太健忘了!
於是我便搜腸刮肚地想,我忘記了什麼?真有什麼事麼?
認識那些中的第一個女人叫姍姍,這是她告訴我的名字,比她的真實姓名好聽,我姑且就用她這個名字。
那是三年前的一個上午,星期六,高原不在家,我一個人走到樓下的早餐店吃豆腐花。
店子是一對老夫妻開的,老倆口都有六、七十歲的年紀了,待人很熱情。我在他們店裡吃過了幾次早餐,彼此便熟識了起來。通過交談,得知他們是從外省的鄉下搬來的,兒子在這裡上班,結了婚,媳婦給他們生了個孫子。他們是帶孫子來的,平常沒有事,閒不住,就開了這個店子。
妻子在一口熱鍋旁邊招呼客人時,丈夫架著二郎腿,坐在桌子旁的小板凳上,手裡夾著一根低檔次的香煙,有一句沒一句地和我說著話。
說實在話,他們的店子生意並不好。這個住宿區的人不多,加上又遠離市中心,很多人早早起來趕去上班,等他們把爐灶支好,人已經走得差不多了。
「小伙子你有多大年紀了?」老頭子眼睛看著老伴忙來忙去,彈了彈手上的煙灰問我。
「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已經跟父輩走南闖北做染布生意了。」沒等我回答,他便自說自話了起來。
他老伴在旁邊翹了翹嘴,說又在吹你的「走南闖北」,走來闖去還不是在那裡那裡!她說了一個地名,我估計是一個縣一級的地區,因為從來沒聽說過。
老頭子對他老伴說:「你娘兒們知道什麼!那個時候能走出我那個鎮就算不錯了,不走出來你能粘上我嗎?!」
「你這個老傢伙!」他老伴用方言罵了他一句,「老得沒有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