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
聽完他的講述,佩琴說道:「你跟你們頭兒討論了嗎?」
「昨天我倆通過電話了,他正在度假,寫什麼文學論文呢。關於這件案子,他所說的都是些讓人聽不懂的哲學詞兒,估計是翻譯東西把腦子翻傻了。」
「我覺得他的意思可能是,如果兇手是個瘋子,那麼旁人很難理解他的行為。因為瘋子遵循的都是他自己的邏輯。」她說。
於光明等待著妻子說下去,卻發現她似乎對這段討論有點心不在焉。
「你們頭兒學的是什麼課程?他準備改行?」佩琴突然轉移了話題。
「我不知道,誰知道他到底想幹啥。」於光明答道。
「估計他正面臨中年危機呢——工作纏身,壓力又大,一個單身漢回家也沒人疼。他現在還跟那個叫白雲的姑娘約會嗎?」
「應該不了吧,他從未跟我提起那個姑娘的事。」
「可是人家姑娘對他一往情深呢。」
「你咋知道?」
「他隨隊出訪的時候人家姑娘多照顧他母親啊,這還看不出來?」佩琴一笑。
「哎,沒準兒他付她工錢呢。」
「不是,人家姑娘不像是衝著錢去的。老太太挺喜歡她的。大學生,又知書達理。在老太太看來這可是兒媳婦的不二人選啊。再說他可是個大孝子。」
「這倒是,他一直都跟我說自己對老媽不夠孝順。他說,他繼承父親的事業,而且至今沒能成家,已經夠讓他老媽失望的了。」於光明說道,「昨天我們通電話的時候,他說這次報名參加學位進修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他老媽。老太太身體不好,卻還惦記著他。他很明白這一點,所以說即便這次拿不到碩士學位,至少也能拿個文學方面的文憑,對老人也是個安慰。」
說到這兒,於光明笑了笑,歎了口氣:「聽說算命先生說他交不上桃花運。不都說事業成功者多半愛情不順嘛。」
「得了吧,他可沒少交桃花運,」佩琴道,「事兒分怎麼說了。之前不還有個北京姑娘愛著他嗎。沒準兒白雲就把他降住了呢。」
「她愛上陳超我一點兒都不吃驚。問題是我覺得他倆不會有什麼結果。好多人等著看陳超的笑話呢,要是他們知道白雲在歌廳工作……」
「歌廳怎麼了?如今好多大學生都幹著跟這差不多的工作啊。只要她把握好自己,這算什麼問題。我相信她不會幹出格的事兒。再說這跟做個好老婆有啥關係啊?人家又年輕又漂亮,還怕配不上你們那個書獃子隊長啊?這不是別人看法的問題,我覺得是他自己不願接受人家歌廳服務員的身份吧。」佩琴如連珠炮一般說道。
「老婆,真是一針見血啊!」
「這傢伙該成個家了,他總不能一輩子單身吧?再說這對健康也不好。我的意思是,不光是在家能有個人伺候他。」
「就好像你是他老媽似的。」於光明笑了。
「作為搭檔,你可得幫幫他。」
「說得沒錯,不過這會兒他還是幫幫我吧。」
「哦,對了,紅旗袍殺人案。哎呀,我怎麼跑題了。這案子可是火燒眉毛了,你們要不趕緊破案的話,不知道又有誰會死呢。你們現在的調查方向是什麼?」
「沒有什麼靠譜的調查方向,」於光明撓了撓頭,「這是我代理組長以來第一起案子。我覺得廖國昌除了那一套老掉牙的東西之外就不會別的了,我打算試著從其他角度入手。」
「所以你就去商店裡看旗袍了?我就說嘛,你不會那麼好心替我挑旗袍,你就知道辦案。」佩琴笑著說,「你逛了不止一家店吧?那些賣旗袍的怎麼說?」
「老廖和我都查了好多專做旗袍的裁縫店,還有一些賣旗袍的高檔商店,可沒有一家店有那種老式旗袍。據那些夥計講,整個上海市都找不到賣類似旗袍的地方。那種款式太老了,少說也是幾十年前的樣式了。如今的旗袍開衩更高、更性感,有的沒袖子,有的還露著背。跟被害人身上穿的一點兒也不一樣。」
「你手上有那旗袍的照片嗎?」
「當然。」說著,於光明從床頭櫃上的文件袋裡拿出幾張照片遞給妻子。
「這旗袍值得好好琢磨一番呢,」佩琴仔細觀察著照片,「而且,第一個死者身上可能有什麼東西使得兇手忽然變得精神錯亂了。」
「我也這麼想。兇手殺害田陌之前,肯定是被這姑娘身上的什麼東西搞得發瘋了。可到底是什麼呢?這正是我們百思不得其解之處。」
像從前一樣,和佩琴的談話使得於光明打開了一些思路。特別是對於田陌的重新梳理。他和廖國昌曾談及此事,可廖國昌卻堅持說他的手下已經查過她的背景,如果總是抓著她的事情不放,就是白費力氣。然而和佩琴談過之後,於光明決定明天一早去重新查一下田陌的底細。
想到這兒,他重新躺進被窩。撫摸著妻子半干的秀髮,他的手變得不安分起來。
可此時佩琴卻坐起身來。「兒子就要回來啦。你還沒吃晚飯吧,我去給你熱一下炒年糕。明早咱倆都得早起呢。」
於光明有些失望。不過他今天也的確有些累了,明天還要早點兒趕回局裡呢。
五
第二天,於光明很早便來到了辦公室。
他坐在辦公桌前,用手指敲著桌面,盤點著辦案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李書記的幾次講話、犯罪現場的照片、無數圍觀群眾的證詞、法醫對於死者的屍檢報告、組裡為了破案專門配設的兩台電腦、對有前科的性犯罪分子的反覆排查、以及這些人在兩次案發時段都在幹什麼等等。
對案件的調查依然毫無進展,而局裡局外卻早已流言四起。
司機小周沒敲門就闖進了辦公室。最近他剛參加了一個警察夜校班。
「於警官,你發現沒,兩件案子其實是有共同點的,」小周突然沒頭沒腦地說了這麼一句,「倆姑娘都穿旗袍,還都光著腳,沒穿絲襪也沒穿鞋。如今女人們穿睡衣的時候可能會光著腳,但她們穿旗袍的時候都會配絲襪和高跟鞋。這是起碼的搭配吧,要不肯定被別人笑話。」
「沒錯,」於光明點點頭,「說下去。」
「既然兇手買得起這麼貴的旗袍,又有時間給女屍穿上,那為啥不給她們穿上鞋襪呢?」
「你怎麼看?」於光明覺得這位「未來警探」的話頗有道理。
「昨天我看了個電視劇,關於乾隆皇帝下江南的。你可知道這乾隆的身世?聽說他可能是漢人而不是滿人……」
「別賣關子,沒工夫聽你跟這兒唱蘇州評彈。」
「好,那麼你知道當時滿漢女子的區別在哪兒嗎?滿洲女子不裹腳,可以光著腳走路。漢家女子當時以三寸金蓮為美,光著腳很難走路。而旗袍只能給滿洲女子穿,起碼當時是這樣。」小周說道。
「你的意思是,光腳和穿旗袍這兩件事傳遞了什麼信息?」
「對。而且我們都看到了,現場女屍的姿勢很下流。我想兇手是在針對滿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