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節
此時已經是晚上十點半,進進出出的人還是有的。在這個沒有騰挪隱蔽的空間裡,不知道塞了多少人,就算夫妻行房,恐怕也得把音量壓到最低。如果王永順把屍體帶回家玩弄,他要怎麼避開這麼多目光呢?我心裡默念著地址,一戶戶數過去,找到了王永順的房間。
這個房間的燈是黑的,應該還沒回家。
我決定在這裡等他回來,作個確認。
問題是,雖然出門時我特意戴了帽子和口罩,但是在如此狹窄的空間裡,萬一正面遇到王永順,恐怕還是會引起他的注意。
拿定主意,我便出了弄堂,快步走了一陣,專挑小路走。
沒走幾步,一個年紀估計在24、5上下,留著清湯掛面般的頭髮,面容比較清秀卻穿著性感絲襪短裙的女人,不知從哪裡跳了出來,略帶羞澀卻又十分直白地問道:「帥哥,要不要服務撒?」
這肯定是個站街女了。我指了指臉上的口罩,擺擺手道:「今天感冒,身體不好,不要了。」
站街女是不會放過任何機會的,見我沒有嚴詞拒絕,便上來拉住我道:「耍一下撒,出出汗,好得快撒。」
我心裡一陣竊喜,但是仍然裝作為難的樣子,道:「那……好吧,多少錢?」
「五十。」
我點點頭,道:「可以。不過我不習慣和陌生人做這種事,你能不能作出點女朋友的樣子來?」
聽了這話,站街女毫不猶豫挽著我,頭貼在我肩膀上,隨著我往王永順所在的弄堂走去。
快到弄堂時,我裝作猶豫的樣子,減慢了腳步,對站街女道:「今天實在沒這個興致,但是看你的樣子,很喜歡。你能不能陪我在樓下站一會聊聊天?站半個小時五十塊。」
各位看官,你以為站街女就喜歡做那種事?她巴不得聽到我說這話,又有錢拿又不用裝著叫床,簡直是天大的好事。忙不迭答應了。於是我扯著她走進弄堂,找了個路燈不亮的地方站定,東扯西扯閒聊起來。
有了這個一臉媚態的站街女給我打掩護,心安了許多。
整件事結束很久之後,我曾經和一個朋友聊起此事,他不解:「你丫怎麼不搞個報紙遮住臉?電視上不都是這麼演的麼?墨鏡口罩圍巾全搞上,報紙一擋,假裝讀報,就OK啦!費勁找個站街女幹什麼?你小子想吃人家豆腐吧?」
當時我就捶了他一拳,回道:「你TM站在那麼暗的路燈下,戴著墨鏡讀報紙?你當王永順是傻波伊啊?」
在聊天中,站街女告訴我她叫灝靈,四川人,家裡很窮,小時候跟著一群男孩子學壞,不好好讀書,沒上高中,便隨著一幫朋友到東莞打工,耐不住誘惑,下了海。先是到了按摩中心做推油,後來又在KTV坐台。雖然接下來的半年裡,她經常與男人近距離接觸,哪怕最隱私的部位也會被摸,她卻一直守著底線。大概一年前,一個老闆出高價給媽咪,媽咪安排她一個人去了這老闆的會所,老闆給她抽煙,接著不知道為什麼,她就控制不住自己,被這個老闆趁機破了身,接著她就做了二奶。但是沒有風光幾天,出了車禍,整個人失去了意識。半個月前,她醒了過來,卻躺在上海的醫院裡。而且那個老闆再也找不到了。在這裡舉目無親,又不敢回家,只能做起了這一行。
我聽著一陣心酸。有人說,婊子無情、戲子無義,站街女的故事,十有八九不能信。但是我卻覺得,她說的是真的。因為在整個敘述過程中,她的眼珠經常往右轉動,基本沒有向左轉動過,也沒有用手摸脖子或者單邊聳肩的動作。
她講完這些,眼睛裡閃著一點淚光,這讓我相信她是個真誠的人,是個有故事的人。不管是誰,都有傾訴的慾望,都有被人理解、被人關懷的需要。我不禁輕輕地摟了摟她的腰。轉念一想,不對啊,她沒上高中,那時候多半就是15、6歲,現在的她,應該不會超過20,怎麼看起來卻比真實年紀大了5、6歲似的?便問:「你多大?」
第九章 曾經的傷心事
她被我摟著腰的時候,身子顫了一下,把頭靠在我胸膛上,輕聲道:「18歲。」
我的下巴差點驚到胸脯上,看來從事這種行當,確實會讓女人老得很快。
她說我與那些猴急的男人完全不同,居然會聽她說自己的故事。這些事壓在心裡許久,說出來終於好受了些。
我聽了這話,拍了拍她的背。
她問我是不是有什麼心事?失戀了?
一句話,讓我在這昏黃曖昧的夜晚,回想起了過去的情傷,多看了兩眼的陌生女孩拋來的白眼、鼓起勇氣向暗戀對像表白換來的冷言諷刺、女友的背叛……
特別是最後一件事情,可以說改變了我很多。
那是我高二時,17歲的雨季。一個清純可人的女孩闖進了我的世界,駐留了整整六年——我的高中、大學,特別是大學。青蔥歲月、時光留痕的美好四年,其他同學都在摟摟抱抱、卿卿我我、XXOO的時候,我卻對異地戀和真愛抱著美好的幻想。也正是因為這份幻想,六年戀愛之中,我們沒有發生過關係——我一直期待著她的落紅沾在潔白婚紗的那天。但是,那個女孩沒有考上大學,早早地進入了社會,等我大四快結束的那個五一節回家找她的時候,終於按捺不住,激情噴薄而出……然後,我才發現,那層薄薄的證明,已經不在了。
也許,你會說我有心裡潔癖。
也許,你會說我有處女情節。
但是,在我最初發現這件事的時候,她告訴我,過去曾經在夜路上遇到過色狼……
我心裡沒有任何反感,反倒覺得,她有過這樣的經歷,我更應該好好呵護她。
當然,這天晚上,一夜無眠。
但是,第二天中午,我看到了她的手機上的短信,才知道她已經屬於一個年紀與她父親相當的男人,已經在他家裡住了很長時間。
分手,持續了很久。她一直在道歉、賭咒、發誓,並與那個男人斷絕了關係。
因為,我沒辦法不去想像她在那個男人身下嬌喘呻吟的樣子。讓我真正心痛的其實是:曾經那樣清純、那樣小鳥依人的她,在進入社會2、3年後,竟會變成這個樣子。也許,那時的我,會這樣介懷,是因為涉世未深,很傻很天真。
以上,就是我的情傷。
其實,也許,很多男人都曾經這樣傻過、天真過,但是,背叛和傷害,使他們逐漸相信了「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認真你就輸了」之類的鬼扯淡,再加上青春荷爾蒙的煽動,最後變成一個熱衷於一夜情的浪子,唯一值得驕傲的事情就是剛剛爬下一張某個女人的床,接著又爬上另外一張。
但是,這些可恨之人也有可憐之處。
誰都害怕背叛。但是,只要是有思想、有慾望的活人,無論當初發過什麼誓言,無論當初下過多大決心,都會在時光的消磨、慾望的誘惑、現實的無奈之下,變得面目全非。
只有死人,是不會變的。
突然心裡一震:會不會就是這段情傷,讓我對異性失去了信心?
我現在如此迷戀蕭璐琪的屍體,是不是因為,只有這樣,她才屬於我、她才不會諷刺我、背叛我、離開我?
難道,這就是我戀屍癖的來源麼?
灝靈見我突然沉默,問我怎麼了,我說沒有什麼,想起了一段往事而已。她忽閃著大眼睛問我怎麼回事。不知道為什麼,我竟然就把這段塵封了六年多的往事,和她說了。也許在外人看來,我們真的就像一對難捨難分、喁喁私語的情侶一樣,其實我和她就是一對苦逼在那兒互訴苦逼史,訴完,各自歎息。
灝靈說,她從來沒有這樣說過心裡的話。她的生活,不是在呻吟,就是在數錢,然後把賺到的錢,寄回家去。當然,躲避警察,也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我心裡一聲歎息。
時間多麼寶貴啊。有這些時間,不如去多抓點貪官。這樣的可憐女子,何必把人家逼上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