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節
「張天寶被害的當天下午,5月13日,你確實去過人民醫院,但是,在3點半後就離開,而死者遇害時間是5點左右。你並沒有足夠的不在場證據。」
「隨後,我去趟辦事處,便回家。雖然我沒有不在場證據,也不能說明我在場。」
這句話把他們的話給堵回去,反倒令聶成德有些尷尬,只得另換話題。
「張天寶借照片勒索你一事,你妻子田菊是否知道?」
「應該不知,我只將照片給她看過。」潘永利緊鎖眉頭。
結婚將近10年,他從來不知道他的妻子心裡還住著另一位室友,居住的時間比他長,佔據的面積比他大。真是令人可惡!他直到看到那些照片,才醒悟過來。整整10年,他就像個傻子!他這幾日每每想到此都咬牙切齒。
「喂!」
潘永利定睛,注視著眼前的警察,走神了。精神憔悴的時候,最容易陷入聯想。
「你妻子認識張天寶嗎?」
「曾經見過一兩次。不過,她應該不記得。」
「張天寶怎麼知道田菊是你妻子?」
「見面時,他可能記住我妻子的模樣。」
這種解釋倒不牽強,像田菊那樣美麗的女人,確實會令人特別留下印象。
「那麼,這個人,你認識吧?」聶成德拿出第二名被害人孫建的照片。
潘永利看過照片後,點點頭。他當然認識此人,曾經有一段時間,他們處在水火不相容的地步,僅是為一個女人,田菊,他現在的妻子。
「此人曾經與你共同追求過你的妻子田菊,對吧?你與他最近見過面嗎?」
「沒有。從來沒有。即便碰見,也裝作不認識。」
「為什麼?」
「還能為什麼?因為是情敵。」潘永利的回答很簡單。
除情敵的原因外,潘永利在內心對孫建有一絲懼怕。孫建的為人帶著一股痞子味,而他則是很規矩的人,幾乎沒有打過架。孫建曾經有一次找過他,用挑釁的口氣要求單挑決定誰得到田菊。他拒絕,告之對方,田菊不是物件,更不能用輸贏來決定是誰擁有。不過,他還是被打了。對於最後他得到田菊一事,他知道孫建至今仍似有不甘心。
「他也遇害了,在5月15日。」
潘永利眼中的驚訝不像假裝。
「5月15日下午5點至6點,你在哪裡?」
「你們不會以為我殺了他吧?他確實是我的情敵,那是以前的事情,況且他還是敗軍之將。他應該殺了我,我哪用得著殺他!」潘永利急急地說道。
「那要看證據。」
潘永利想了想,「對了,那天,我在市工人文化宮參加醫藥行業會議,陪同我一起去的妍麗可以證明,妍麗是我們公司的銷售代表。」
宮政和聶成德對望了一眼,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失望的意味。這等於當頭一棒,一旦證實這點,基本上否定他殺人的嫌疑,除非找到漏洞,或者殺害第一名死者與殺害第二名死者的兇手不是同一人,不過,概率極低。
「市工人文化宮。」聶成德在想它與殺人現場的地理位置,距離並不太遠,產生一種猜測,問道:「你一直在會議現場,一步都沒有離開?」
「差不多。」
「差不多是什麼意思?」
「人有三急,我上過一次廁所。然後,好像打過一次電話。」
「時間是多久?」
「上廁所大概五分鐘吧,打電話的時間可能是十幾分鐘。」
一旁的宮政將這兩個數字記錄下來,他明白聶成德的猜測。這種可能性需要實踐證明,以及當事人的口供。
「好吧。你能否把那位妍麗的聯繫方式給我們?」
潘永利寫下妍麗的聯繫電話後,宮政和聶成德便告辭。對於潘永利提供的第二名死者被害時間的不在場證據,他們半信半疑。
離開潘永利的住所後,他們馬上聯繫那位姓妍的女銷售員,她正好在她們的辦事處。
隨後,他們得到這位姓妍的女銷售員親口證實,會議是在5月15日下午4點至6點,潘永利到會議結束後才離開。
「那麼,他中途有沒有離開過?比如上廁所。」需要確認這個關鍵點。
「好像上過一次廁所,接過電話。」
「離開的時間大約多長?」
「上廁所一會就回來了,5分鐘吧,打電話有點久,可能有十幾分鐘。」
「那你有沒有離開過呢?」宮政忽然想到如果目擊證人離開,那段時間就不能證明他在會議現場。
「我,有。上廁所,還出去買飲料。」她表情茫然地回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出問題。
「你離開的時間有多久?」
「20分鐘吧。」
「你回來後,潘永利是否仍在座位上?」
「在。他在看報紙。」
「好的,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