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節
王詡被會客室裡的來回踱步聲吵醒,他乾脆起床走出了自己的房間。
「雖然我知道你早就進入『惱羞成怒』這個階段了,但你一大早就這麼干是不對的!」
貓爺聽了他的吐槽無動於衷,仍然來回踱步著,臉上時而堆滿愁容,時而又搖頭苦笑。
王詡歎了口氣,走下樓去,當他上來的時候,端著兩人份的早餐。他見貓爺還在那兒轉悠,於是就自顧自地吃了起來。
王詡的進食速度很快,明顯比任何一種人類所知的生物都要快上幾分……正當他要對貓爺的那一份兒早飯出手時,後者突然狂笑一聲:「哈!我明白了!我終於明白了!」
「你吵吵什麼呢……」
貓兒奪過王詡手中的麵包,一口先吞掉了半個:「哼哼……這就是天意!在這最後的一天,我終於把所有的線索串在了一起,得出了最終的答案!」
「哦?你知道傑克是誰了?」
「哈!我連他爸是誰都知道了!已經沒有任何問題了!只要去找『那個人』確認一下便是。」
「我怎麼聽不明白……」
「等我去確認完再來告訴你。」貓爺只花了三十秒就掃蕩了桌上剩餘的食物,然後拿起風衣和帽子奔出了門……
當王詡再次見到他的時候,已是黃昏時分,不過貓爺依然是精神抖擻的樣子,他此刻是春風得意,不知疲倦,內心的那份自我膨脹幾乎到達了頂點,如果那份狂妄自大可以具象化出來,沒準能把倫敦上空的結界都撐爆。
王詡道:「好吧,現在連我都變得對這件事感興趣了,既然我已經坐在這裡等了一天,你能不能告訴我,開膛手傑克究竟是誰?」
貓爺笑著走到書桌邊上,從抽屜裡翻出了一本雜誌扔給了王詡:「我就是通過這本雜誌,找到了真兇。」
王詡隨意翻了翻,臉上擺一副死人相:「那能不能勞駕告訴我……哪一頁……」
貓爺道:「夾著書籤呢。」
王詡翻到那裡,從這頁開始,印刷著一篇並不算長的小說,標題是《血字的研究》。
「啊?這不是福爾摩斯的第一個故事嗎?你看這個能找到兇手?」
貓爺笑得更加得意了:「哼……我估計你小子就算讀過也給忘乾淨了,那就讓我告訴你吧,藏在這個故事背後的秘密……」
第二十二章 猶他之花(上)
(本章節的創作花費了我許多時間,原本打算以貓爺的主觀語調來敘述,可幾次嘗試都覺得不合適,畢竟這不是一個能令人愉快的故事……最終我還是決定用第三人稱視角來寫此章。
我當然不會完全照抄柯南道爾先生的原文,因為原文真的很長,大約佔了《血字的研究》全篇近三分之一的長度,所以我只是盡量簡短地進行複述,不過依然得分成兩章才能發完。
或許這個故事會讓你對一些宗教產生歧義、不滿、甚至是仇視,但我相信這並不是柯南道爾先生的本意,說到底,小說,僅僅是小說而已……)
1847年5月4日,北美大陸中部。
那裡有著一片被文明遺棄的荒漠,從內華達山脈到尼布拉斯卡,從北部的黃石河到南部的科羅拉多。終年都能見到路上不計其數的枯骨和空中盤旋的禿鷹。
這天,一個孤單的旅客走在這片寸草不生,無限淒涼的土地上,他的臉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膚包著他突起的骨骼。
他忍受了數個晝夜的飢餓,跋涉過一座山谷,最後掙扎著來到了這片並不算大的高地上,此刻他的眼中早已渙散無光……期待著能夠找到水源的渺茫希望也在此破滅。
他把來復槍扔到地上,然後放下了背上的灰色大包袱,自己也靠著石頭坐下。一個小女孩兒從包袱裡探出了頭,她有著一雙明亮的棕色眼睛,大約五歲左右模樣,穿著漂亮的粉紅色上衣,麻布圍嘴。從這身打扮可以看出,媽媽對她的愛護是無微不至的。
可惜,小女孩兒的媽媽也已是這荒漠中的一具枯骨了……
她問:媽媽去哪兒了?
他答:我想不久你就會見到她的,如果你渴了,只要暫時忍一忍,過一會兒就會好的。
他只能這樣回答,事實上,他認為自己也很快會離開這個世界了。
小女孩兒撿起兩塊雲母石片給他看:「多漂亮啊!真好!回家我就把它送給小弟弟鮑伯。」
大人確信不疑地答道:「不久你就會看到比這更漂亮的東西了,等一會兒就好……」
這個男人叫做約翰·費瑞爾,他是個探險家,在並不算久遠的幾天前,他還在一個馬隊中,每天可以喝到乾淨的淡水,吃到足夠的口糧,可現在,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了他和小露茜兩個。
事實上,這個小女孩兒和他沒有任何關係,他完全可以將其扔下,甚至是將其吃掉……但他沒有這麼做,因為,他還相信有天堂。
禿鷹已經落在了他們的面前,虎視眈眈地等待著享用大餐,約翰·費瑞爾道:「我們來做祈禱吧。」
小女孩兒回答:「還沒到晚上呢。」
「沒關係,本來就不必有什麼固定的時間,你放心吧,上帝他不會怪罪咱們的。」
祈禱開始了,只是他們都實在太累,很快便都靠著石頭睡死過去……
如果約翰·費瑞爾晚睡半小時,他就能看到一幕奇景了。在這片鹼地遙遠的盡頭,揚起了一片煙塵。最初遠遠看去,還分不清這究竟是塵土還是霧氣,但漸漸的,那煙塵越來越高,越來越廣,直到形成了一團濃雲。
這是一個無比龐大的車隊,煙塵瀰漫之中,以帆布為頂的篷車和全副武裝的騎手們正向著西方移動著。前隊已至山腳之下,後隊還在地平線那邊遙不可及,這浩浩蕩蕩的隊伍是一批正在遷徙的移民,他們正在尋找著一片新的家園和樂土。
幾個在前方探路的騎手發現了那片嵯峨的峭壁上有兩個極小的黑點兒,他們請示了一位貌似領袖的人物,那位長者道:「把馬留在下面,我們就在這裡接應你們。」
於是,幾個年輕人拿起了來復槍,來到了約翰·費瑞爾所在的那片高地上……
半小時後,兩個已經奄奄一息的旅人被帶入了車隊中最大的那個帳中,他們有幸可以見到一位偉大的領袖人物——卜瑞格姆·揚。
「我叫約翰·費瑞爾,二十一個人的隊伍裡只剩下我和這個小傢伙了。其他人在南邊沒吃沒喝,都已死了……」
「她是你的孩子嗎?」
他大膽地承認下來:「我想……現在她已是我的孩子了,我救了她,誰也不能把她奪走,她從今天起就叫做露茜·費瑞爾了。」
大人物正言厲色道:「只有信奉我們的宗教,我們才能帶著你們一塊兒走。我們不允許有狼混進我們的羊群,與其讓兩個腐爛的斑點日後毀壞整個果子,那倒不如現在就讓你們的骸骨暴露在這曠野之中。你願意接受這個條件跟我們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