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節
沈雄整整用了一上午才看完所有案卷,一看已經下午1點了,牛奶和麵包早已不知消化哪去了,肚子在「咕咕咕」地向他提出抗議,他才把案卷放下。在吃午飯時,他邊吃邊想,覺得馬小傑一案90%以上是個冤案。他很有把握能把此案翻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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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雄再次來到魯院長的辦公室,魯院長問他看了案卷以後有什麼發現和收穫。
「看了案卷後,我有九成的把握證明這是一個錯案,一是辦案人有逼供和誘供的嫌疑,三天三夜不讓馬小傑睡覺,足以讓一個未成年人的精神崩潰,這點從馬小傑的筆錄上可以看出來,前5份口供筆錄的時間是連續的,相隔不到9小時,而且是三天之內完成的;二是目擊者劉滿山沒看見馬小傑從張天向家跑出來時,他手上握有那把殺人的剔骨刀;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假如張天向是馬小傑所殺的,那麼馬小傑的衣服肯定會噴濺上張天向的血跡,如果能找到當時馬小傑所穿著的那套天藍色校服,拿去檢測一下,看看是否有張天向的血跡,如果沒有,就能證明馬小傑是無辜的。因為從勘查現場的照片上看,張天向的床上、牆上都有噴濺狀血跡,那麼他的血跡肯定會噴濺到馬小傑的衣服上。」
「沈老師,我承認你的觀察力很強,分析得很有道理,推理也很有說服力,但是,這麼多年過去了,誰知道當年馬小傑穿的那套衣服是否還在?如果真的找到那套校服,能不能化驗出來呢?」
「如果那套衣服還在話,即使馬小傑洗過100次,血跡被稀釋一萬倍,也照樣能化驗出來張天向的血跡。農藥殘留問題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這案子看來真的有漏洞,可是為什麼當時我們都沒有發現呢?當時就應該把馬小傑的衣服拿來化驗,可惜大家為了早日結案,都忽略了這點。還好當時馬小傑未滿18歲,沒被死刑,要是被判死刑,那可真是個冤死鬼。唉,我們法官的也有責任啊。」魯院長皺著眉頭說,額頭上的皺紋像剛剛犁出來的地,更像個有智慧有思想的人。
「我現在必須趕到馬坳村去,找到馬小傑的父母,看看當年馬小傑穿進案發現場的那套校服是否還在。」沈雄向魯院長告辭,走了樓下,打開奧迪車,啟動馬達,向馬坳村駛去。
到馬坳村之後,沈雄打電話給葉主任,葉主任說在山上分山,沒那麼快回家,他說他馬上打電話給羅支書,讓他帶沈雄去找馬小傑的父母,叫沈雄在村委會門口等。
五分鐘之後,羅支書來了,問他是不是沈律師,沈雄說是,他沒想到羅支書已經快70歲了,頭髮都很白了,但還挺有精神。
羅支書帶沈雄走進一棟土坯房,這種老式的土坯房已很少人住了,村民大多數住上了新樓房,只有勞動力弱的家庭還住在裡面。
沈雄走進馬小傑的家,家裡沒什麼像樣的傢俱,連電視也是12寸的黑白電視,別人都用上了煤氣爐和電磁爐,他家還用老式的土鍋灶,屋子裡也沒鋪水泥,因為住在風水林下,地上很潮濕,走進屋子裡,鞋子會沾上一層粘土。沈雄看了後,一陣心酸,假如馬小傑沒被錯判,這個家絕對不會這樣。
正是中午時分,馬小傑的媽媽王招弟在用柴火燒飯,見羅支書帶客人來,趕緊放下手中的活,來招呼他們。
羅支書向王招弟介紹沈雄是省城來的律師,是為馬小傑翻案來的。已經50多歲的王招弟一聽,愣了一下,覺得不可思議,她忽然跑到沈雄面前,要給沈雄下跪,沈雄趕緊拉住她,按著她坐在凳子上。她淚水漣漣地說:「我家前世修的福,終於盼來了包青天,我家的小傑真的不會殺人啊,沈律師你一定要為我們做主呀。」
「大姐,我一定會盡力的,請相信我,不用多久馬小傑就會回家了,還會獲得一大筆賠償金,你們再也不用住這土坯房,過清苦的日子了。」沈雄緊握著她顫抖的手說。
「我真的不曉得要怎麼感謝你才是……」她喜極而泣,說不下去了。
「當年馬小傑穿的那套天藍色校服還在家裡嗎?」
「校服?哦,在在在!那套衣服是我們家最貴的衣服,我還保存在箱底,等有一天我兒子回家,再讓他穿呢。」
「太好了,這套衣服很重要,你把衣服拿來給我,我要帶回去化驗,如果上面沒有張天向的血跡,你兒子就有救了。」
王招弟疾步走進屋子裡,把那套校服拿出來,交給沈雄,沈雄把衣服裝進塑料袋裡,提在手上,他安慰王招弟一會兒後,才向她告別,臨走時,他塞給王招弟500元,王招弟死都不肯要,但在羅支書的勸說下,她收下了。
沈雄提著衣服到劉滿山家裡,把衣服打開,問劉滿山這套衣服是不是馬小傑當時從張天向家跑出來時穿的那套,劉滿山說絕對沒錯,就是這套衣服。
沈雄稍稍放心了。
沈雄回到縣城,把衣服交給鄭法醫檢測,檢測結果當天就出來了,上面根本沒有任何血跡。這讓沈雄喜出望外,精神振奮。為了證明那套衣服就是馬小傑的,沈雄把繡有「松蔭一中」字樣的衣服隨身攜帶,開車到當時一中訂購校服的廠商那裡,把衣服拿給廠長看,廠長很肯定地說這是他們當年生產的衣服,當時松蔭一中在他們廠訂定982套天藍色的校服,校服上的廠標、設計、用料都是獨一無二的,其中纖維為36%,棉為64%。廠長把當年的校服樣給沈雄帶回來。
沈雄把檢測報告書給魯院長過目,又拿給黃峰看,把自己推理說給黃峰聽,黃峰同意沈雄的推理,認為馬小傑一案是錯案的概率很高,他主動打電話給公檢法三家的領導,讓他們重新啟動重審此案的程序。
沈雄十分感動,在中國像黃峰這樣自己挖自己牆腳的人鳳毛麟角,他遇到的領導大都是護自己短的,沒一個有黃峰這麼寬廣的胸懷。他慶幸自己幸運,遇到一個這麼好的領導。沈雄不禁問:「黃縣長,難道你不怕此案水落石出後,影響你的仕途嗎?」
「哈哈,我都快50歲的人了,進步也就到此為止,再說,是我的仕途重要,還是馬小傑的前途重要?個人的名譽重要,還是公正重要?」
沈雄唯有感動再感動。
沈雄在松蔭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之間跑來跑去跑了半個多月後,松蔭縣人民法院終於開庭重審馬小傑一案,在許多事實和證據面前,在沈雄強有力的辯護下,經過合議庭合議,審判長宣佈:馬小傑殺人一案因為證據不足,無法構成殺人罪,當庭釋放,並給馬小傑予以經濟賠償,賠償金的數額另作商議。沈雄走到問馬小傑面前,問他是否願意接受這樣的結果?
馬小傑緊緊握著沈雄的手,感激涕零地說:我非常感謝你和政府,十分高興接受法庭的判決。
到此,馬小傑一案已圓滿落幕。雖然歷經了兩個多月,但和其它已經成功翻案的例子相比,算是很快了,有許多冤案要經過幾年,甚至十幾年的努力,才會有這種美好的結局。
第七章
1
這天,沈雄在律師事務所上班時,聽到了幾聲叩門聲,沈雄對著門喊:「請進,門沒關呢。」
門被輕輕推開了,進來是竟然是馬小傑,馬小傑身著一套筆挺的黑色西服,裡面穿一件粉紅色襯衫,腳著一雙嶄新的黑皮鞋,飄逸的長髮梳得一絲不亂,皮膚白皙而富有彈性,臉上洋溢著明朗的微笑,像陽光下一棵纖塵不染的玉樹,和沈雄第一次在監獄裡看到他時的萎靡和邋遢完全不同。沈雄眼前一亮:一個新生者何等鮮活!他為自己為馬小傑做過的努力而欣慰。
「你好,小馬,請坐吧。」沈雄從大班椅上站起來,和馬小傑握手。馬小傑坐在沙發上,從手提包裡拿出一袋香菇和茶葉,放在茶几上。
「沈大哥,您是我的救命恩人,沒有您我還在暗無天日的監獄裡受苦受難,真不知怎麼感謝您才是,這香菇和茶葉是我家鄉的特產,我選最好的帶來給您,小小禮物,不成敬意,請您笑納。」
沈雄沒想到馬小傑這麼彬彬有禮,哪像個從監獄裡剛出來的人?他不禁好奇地問:「你在監獄裡經常讀書嗎?」
「是啊,我們的監獄裡有個小圖書館,我平時除了上班,就是讀書。」
「都讀些什麼書?」
「都是有關法律方面的著作,為了讓自己更了解法律,把申訴書寫得更好更專業,我讀了上百本有關法律方面的書。」
「有什麼感觸和心得?」
「心得是不少,我都記在筆記本上。給我的感覺是:中國法律最大的缺陷是不完善,比如說美國的法官的思維是往被告人無罪方向想,中國的法官恰恰相反,盡力往被告人有罪的方向想,因此就難免產生很多的冤、假、錯案,這不僅僅是制度的問題,還是意識形態的問題,要改變這點,中國法律還要走一段漫長的路。」
「小馬,你的分析很精闢,你在監獄裡沒有沉淪,而是努力學習,我很欣慰。你的賠償金問題解決了嗎?」
「政府賠償我30萬,我把20萬給了媽媽蓋房子,剩下5萬給媽媽作為生活費,我妹妹已經出嫁,就嫁在鄰村,她答應和我妹夫搬回來和我媽媽一起住,還有5萬我存入銀行。」
「你很孝順,你媽媽這下苦盡甘來了,我替你媽媽高興。不過,我覺得國家給你的賠償太少了。他們是按什麼標準賠償你的?」
「按松蔭縣公務員的年平均工資標準賠償的。」
「沒有精神損失賠償金這一塊嗎?」
「沒有。」
「你還可以請律師,要求國家賠償你精神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