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節
「類似的問題,請你以後不要再提。還是那句話:讓我自己去感覺,去決定!」
第07章 被追蹤的新聞人物
「請問是李堅先生嗎?」兩位挎照相機的記者攔住了去路。
「是的,有何見教?」
兩位記者取下照相機,給李堅拍照。張影忙閃躲一旁。拍完照一位記者建議:「附近有咖啡廳,我們去那裡坐坐如何?」
李堅看看張影,見她點頭示意,便同意了。
四人來到咖啡廳,有火車廂式的座位,正好四人在廂內對坐。
侍者送來咖啡和點心。
記者取出名片送給李堅,然後提問:
「李先生看過前天的《申報》嗎?」
「沒有。」
記者說:「據《申報》報道,曾在百樂門歌廳採訪了李先生,當時有歌舞皇后白光在場。白光小姐公開說已與李先生同居了?」
李堅很鄭重地說:「我從孤軍營出來,居無定所,暫住白小姐處是事實,但與『同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倒是需要借貴報一角,加以說明的。」
「又據說是白小姐出面具保,工部局才撤銷了對李先生的通緝令的。」
「這倒是事實。」
「那麼,白小姐與李先生究竟是什麼關係——因為具保不是件小事,沒有很深的關係,不可能替人具保的。」
李堅說道:「首先我要指出,租界通緝我是毫無道理的,上海市民都知道,當初我們孤軍營從四行倉庫撤走,就是應租界要求。租界當局許諾我們撤入租界後,設法將我們送出敵占區。是租界當局背信棄義,將孤軍營軟禁在膠州公園。
租界當局借口我們不是戰俘,拒絕提供給養,企圖困死我們。
既然我們不是戰俘,又不受他們供養,我們就有行動的自由。我離開孤軍營,並沒有違犯租界法規,他們通緝我就毫無道理。
我想每一個有良知的上海市民,都會站出來為我說句公道話的。
白小姐與領事先生有點交情,為我說句話,我認為很正常,無須做過多的解釋。」
記者說:「但是,據工部局說,日本人照會領事,說前幾天在南市區發生幾件驚天大血案,疑為李先生所為,因此李先生是危險人物,加以控制很有必要。」
李堅駁斥:「據我所知,你所謂的驚天血案,被殺者不過是鬼子、漢奸——侵略者、賣國賊是人人得而誅之的,即便是我所殺,何罪之有?更何況這是戰爭時期。
租界當局是中立的,不應介入這種事,否則租界的中立從何談起?」
記者承認:「你是對的。今後有何打算?」
李堅說:「我離開孤軍營,絕非為苟且偷生。我是有志願的,但暫時還沒有行動計劃,因為我在白小姐家只是暫住,首先要解決安身立命之地。
但是,我保證遵守租界法規,不惹麻煩,做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記者問:「李先生與白小姐的關係,是不是在發展?」
李堅苦笑搖頭:「看來我必須將情況說明,才能解除誤會了。
我與白小姐相識,是因為巡捕追捕我,一時慌不擇路,誤入了白小姐的化妝室。白小姐聽我說明情況後,既義憤又同情,便將我保護起來。次日又去找領事解除了通緝令。
從那天晚上誤入白小姐的化妝室至今,也不過一周時間,天天有記者探訪,而且最感興趣的問題就是我與白小姐的關係如何。
人嘛,都是有感情的,天天接觸,自然會增進感情。但是,這種感情絕非兒女私情,而是人之常情,也絕無可能發展成兒女私情!這一點倒是要借貴報一角予以澄清的。」
記者:「但是,昨晚我們採訪白小姐,白小姐不是這樣講的……」
「但是,你現在採訪的是我,我是這樣說的,也是事實!」
採訪結束後,張影說:「成了新聞人物,有何感想?」
李堅說:「我無不可告人之事,無所謂的,報上能公開,倒省得一些人瞎猜疑。」
「剛才記者說昨晚白小姐不是這樣講的,你唱反調,就不怕她不高興嗎?」
李堅聳聳肩:「我對她當面都這樣講,她也並沒有不高興。」
在飯館吃過晚飯,李堅要去舞廳。張影說:「你天天去舞廳陪白小姐,可見對她有了感情。」
「我不否認。」
「剛才記者提問說得好,你這樣不棄不離,日久生情,終會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張影又補充說,「當然,如果你已經陷入情網,另當別論。」
「我心中充滿了仇恨,眼裡如猛獸一樣只在尋找獵物,哪裡還容得下什麼情不情的;哪看得見什麼是女人的嬌媚。」李堅冷笑道,「我感覺到舞廳是個很好的發現獵物的場所。」
張影提醒:「在租界大開殺戒對你立足不利。在舞廳就更不相宜了——會傷及無辜者。」
李堅冷笑:「我不會那麼莽撞的。」又補充,「除非我遭到攻擊。」
張影很想說:「我不相信你會那麼理智。」但她又怕傷害了他的自尊心,只是笑笑,沒有說出口。
進了舞廳,見舞客還不多,唱台上有個歌女在聲嘶力竭地唱著流行歌曲,都沒有引起任何人興趣。
入座後張影看看手錶:「白小姐應該來了,要不要我去她的化妝室告訴她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