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節

  素辛再朝後面翻去,便是當時辦案民警為她記錄的筆錄。
  我和老公曾應是在一個相親網站上認識的,覺得彼此條件都很符合,又在同一個城市,於是就開始了交往。
  我們一見如故,如果說世界上真的有一見鍾情,我想我們兩人就是了。
  我們的感情一直很穩定,彼此都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所以一年後就領證了。
  我們並不準備大操大辦,只打算請兩邊的同事朋友聚聚就行了,後來他爸媽說這是人生大事,怎麼能如此草率,於是趁著元旦節在酒店裡大宴賓客。
  耗財耗力也沒什麼,當時覺得只要他父母高興,不讓他在中間難做就行。但是他家的那些親戚卻紛紛問我們什麼時候帶小孩。
  我……當時之所以跟他認識,就是因為他的擇偶條件裡有一條——丁克。
  我……我因為身體原因,去醫院檢查可能一輩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小孩。
  好在婚禮結束後大家的生活都各自回到原位,我也沒把那些話放在心上,反正只要他的意思堅定就行了。
  我們結婚三年,感情一直很好,平常可以去看看電影,去咖啡店坐坐,遇上長假就開車去到處遊玩,感覺挺不錯的。
  可是那年過年啊的時候,他爸媽過來看我們,然後就說要跟我們一起住。
  你知道的,和老人住肯定彼此間有很多生活習慣不同,但是我看他並沒有讓父母回去的意思,也不好說。
  一開始也相安無事,後來他們便有意無意地問我們什麼時候帶小孩,說他們現在還能動,可以幫我們照看之類。
  我當時就有些奇怪,難道曾應沒有告訴他父母自己要當丁克的嗎?
  後來他爸媽的態度就變得強硬起來,非常迫切的要我們生孩子。
  我就跟曾應說,要不然跟父母攤牌吧。
  他說不行,以前他說想當丁克,父母只是輕微的反對,哪裡知道他們態度如此強硬。說他如果不生孩子,那就是讓曾家絕了後。簡直就是大逆不道。
  如果讓他們知道我無法生育,恐怕我們兩人的婚姻也要走到盡頭。
  (嗚嗚……)
  我也很捨不得啊,可是我更不想當那個讓別人家絕後的罪人啊。
  我們兩人商量了很久,最後決定瞞天過海,讓我假裝懷孕,然後等到時間差不多就去外面領養一個小孩。
  對於我們而言,這可能是最好的辦法了。
  但是我畢竟不是真的懷孕,一次我們去外面吃海鮮,犯了忌諱,引起懷疑。他們發現我是假裝的,差點氣暈過去,在他們步步逼問下,曾應把事情真相說了出來。
  他們當時就黑了臉,說,讓我必須跟他們兒子離婚,說我是掃把星,不好再害他們兒子了。
  曾應就跟他們爭,但是他父母便以死威脅,說他要是不跟我離婚,不生孩子,他們就沒有他這個兒子,死了也不要他去看。
  我搬了出去,我知道曾應對我的感情,我又何嘗捨得,可是這就是現實,我不能讓他成為那個忤逆不孝的人。
  我決定提出離婚,他被他父母逼著在上面簽了字。
  我生活回到原來的樣子,我們也會經常聯繫,他則除了工作經常被拉著去相親。
  但是這八年來他一直沒有再結婚,都是以各種理由推掉,我也沒有再耍朋友。

第六百章 第二個……
  一年前,曾應父母得了重病,他們也知道自己兒子是不可能再跟別的女人結婚生孩子,終於妥協。
  我照顧了他們大半年,他們也終於接受了我,非常平靜地走了。
  我們沒有立即結婚,畢竟經歷了那麼多,打算給彼此一個平復期。
  幾個月過去,我們都基本上走出那段陰影。
  我們一直都比較喜歡戶外活動,所以準備以一次旅行來開啟新的生活。
  我們是通過一個曾經的驢友進入到那個驢友團。
  當時一共有十多個人,組織者是一個資深驢友,說這次活動並不困難,就相當於渡假。
  我們也只是想給自己一個平緩過渡期,難度不要太大,如此,正符合我們的預期。
  我們先是租了一輛大巴送到山腳下,約定司機三天後來接我們。
  山坡並不高,對於我們經常戶外活動的人來說真的很輕鬆。
  我和曾應感覺都很不錯,從上午八點過開始走路,到下午六點過就到了地方。
  林間一片寬闊空地,大概有好幾畝的土地,分成一壟一壟的,上面種著各種應季的蔬菜。
  菜地旁邊是一座完全原生態的木屋,上面的木頭紋路清晰可見,佔地兩三百平的樣子。
  給人感覺就是經常有人打理,隨時等待主人入住一樣。
  我們當時只以為這是別人專門修建起來供別人渡假所用,而且當時走了一天的路,的確有些疲乏,看到這樣乾淨整潔的木屋,感覺就像上天的恩賜一樣。
  木屋與地面之間架空,大概半米高,前面一個廊簷,與門正對著是三階的木頭台階。
  領隊走前面叫門,門吱呀就打開了,從門縫中掉落一張木牌。
  他拿起牌子朝我們示意一下,我看到上面寫的是「自助,100/人」
  我們原本還有些不確定的情緒也徹底放鬆下來。
  進入木屋,裡面傢俱一應俱全,而且非常整潔,就像是剛剛修好的一樣。
  我們一行十六個人,剛好八個房間。
  我們吃了東西,在客廳裡聊了一會就各自回房間休息。
  睡到半夜的時候,我突然覺得旁邊黏糊糊的,當時我還以為,以為……我那個來了。
  後來一想不對勁,覺得鼻翼間都充斥著濃重的血腥味。
  一下子就徹底醒了。
  我正要叫曾應,他突然伸手摀住我的嘴,給我做手勢。
  我漸漸適應了房間裡的光線,發現我們此刻正坐在一堆殘肢斷臂上,地面上積了一窪的鮮血。
  在他們不遠處,一個有方桌那麼大的類似癩蛤蟆的怪物正蹲在血泊中,眼睛不停地轉動著,稍有風吹草動,就會從嘴裡彈射出一條猩紅的舌頭,用分叉的舌尖將獵物捲住勾進大嘴裡。
  我當時害怕極了,要不是曾應,我恐怕已經叫出聲開始逃跑。
  我敢肯定我們晚上沒有挪動地方,也就是說我們一開始就是睡在那些殘肢斷臂上面。
  時間一點點過去,周圍不停傳來一聲聲的慘叫和怪物嘶吼聲,以及咀嚼撕咬的聲音。
  我們開始小聲商量,造這樣下去我們遲早會被吃掉的。
  於是趁著那怪物眼睛轉動到另一邊時,我們就往門口方向跑。
  可是我當時太緊張了,一下子沒有把門打開,稍稍遲了一下,那怪物便看了過來。
  然後臉上浮起一抹詭異的笑,張開嘴,一條長長的分叉的舌頭便朝我們捲了過來……
  曾應擋在我後面,隨手操起一條斷掉的手臂擋去。
  終於把門打開了,怪物的舌頭是直接往我這邊襲來的,曾應手中已經沒有東西抵擋了,而且重新找也來不及了,便猛地把我往門外一推,用他自己身體擋住。
  「嗚嗚……」
  走廊也完全變了樣,有好多滿身散發著腐臭的人形怪物,追著人就撕咬。
  曾應叫我快走,無論如何也要活著出去一個,否則,否則(嗚嗚……)
  ……根據筆錄來看,梁女士的敘述非常清晰,除了在幾個地方情緒略顯激動外,並沒有精神失常跡象。
  後面還有幾頁是警方關於梁女士提供的那一行驢友的資料調查情況。
  發現裡面除了她和她的丈夫(或者說前夫)外,只有四人的資料是真實,真有其人,並且也是在那一段時間內失蹤的。
  也就是說,跟梁女士他們一起的那些人中,還有十個人是並不存在的。
  警方找到當時給梁女士他們開大巴的司機。
  下面是那個司機的筆錄:
  十月二號那天的確有人來租了大巴,當時車上一共……五六個人的樣子吧。
  讓我把他們送到一條偏僻的公路邊上,然後他們就從旁邊斜坡直接爬了上去。
  我當時還在想,明明就只有幾個人,幹嘛要租一輛幾十個座位的大巴啊。
  看他們都穿著衝鋒衣,背著大大的登山包,戴著遮陽帽,大概是所謂的驢友吧。
  不過人家或許是喜歡寬敞一點的,又給的起錢,管他呢。
  他們讓我三天後再到老地方接他們,我答應了。
  十月五號,因為大巴的生意很好,實在抽不出來,我畢竟當時答應了別人,又不好失信,做我們這一行的,要是沒有個好口碑,生意很難做下去的。
  於是我就跟朋友借了一輛麵包車,反正他們只有幾個人,能坐下就行。
  可是我到了那個地方,從中午一直等到傍晚,都沒看到一個人。
  給當時留的電話打了好多次,都提示無人接聽,到後來乾脆就是忙音了。
  那地方偏的很,我一個人也敢大半夜的待那裡,實在沒等到,我就回來了。
  然後通過朋友打聽當時留下的電話和人名,找到那個啥驢友團,人家說根本就沒這麼一個人。
  我當時也沒多想,只以為是別人給我一個惡作劇,讓我冤枉跑了一趟,耽擱一天生意。
  直到你們來問,我才知道的確有人。
  也不知道她是什麼時候下山的,唉,那裡挺偏的,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出來……
  素辛看到這裡,再次翻到前面陸萱那件關於小木屋的失蹤案。
  果真讓她看出了一絲端倪。

第六百一章 第三個……
  素辛發現在第一個失蹤案中,除了陸萱,紅亞,齊榛以及阿賓有他們的家人和朋友提供的筆錄信息外,平枋和蟬蟬兩人沒有家人和朋友的筆錄,也沒有人為他們報失蹤。
  雖然沒有明確說誰是不存在的人,但是素辛覺得平枋和蟬蟬兩人最為可疑。
《她的左眼能見鬼/她的左眼不尋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