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節

  白鶯鶯點點頭。
  「任何事情,都需要代入到特定的情境去思考,思考古人,思考古人的行為方式,就必須代入到那個年代,代入到那個時代的文化、風俗等等背景之下。
  以現在的眼光來看,當然是民族和諧都是中華民族一家親的局面。
  但如果放在明末,每個人都應該有屬於每個人自己的立場。
  你的想法,就像是古代老農覺得皇帝每天早餐能吃十根油條十個大肉包子一樣,我們以各自的小人物思維去代入那些歷史上的大人物,本就是錯誤和不合適的。
  是,錢謙益是在投降清朝之後還幫反清軍隊做了不少事情,甚至還在自己編纂的文獻裡譏諷清朝,但那對於他來說,根本不夠。」
  「不夠?真的非得讓人家去死麼?」白鶯鶯不解道。
  「他得死。」周澤很認真地回答,「包括我剛丟下去的那個鬼,他也得死!」
  說完,周澤深吸一口氣,
  「不死也可以,灑脫地離開,去當一個富家翁,徹底相忘於江湖,拋棄榮華富貴,自此籍籍無名,也可以。」
  「憑什麼?」白鶯鶯很顯然不同意,「每個人的人生都應該掌握在自己手裡。」
  「多鐸大軍開進南京城,錢謙益是當時南京城裡官銜最高的人,他領著眾人跪迎清軍入城,投降了滿清。
  他不能投降,他也沒資格投降。
  他的聲望,他的身份,他的權柄,他的地位,他的享受,他的超規格待遇,都是朝廷給他的,也可以理解成是國家給他的。
  你得到了多少好處,就理所應當承擔多少責任。
  你從國家手裡拿到了這麼多,位極人臣,哪怕腰都快搖不動了,依舊要追求柳如是,可以一樹梨花壓海棠瀟瀟灑灑。
  那麼當國家需要他時,他自然理所應當也有義務去履行自己的責任。
  這是一種,契約精神。
  國家有難,匹夫有責,實際上平頭百姓哪怕抬頭,
  望天,
  也沒人說他們個不是。
  但那些食俸祿,享民脂民膏的古代當官的,他們本身就有義務在國家這艘船要沉的時候,不惜一切去把這艘船給撐回來,甚至,和這艘船,殉葬。
  英雄難做,小人好當。我們更應該擊掌鼓贊英雄,而不是自我代入為小人尋求開脫。
  不是我做不了英雄,所以小人也是可以理解的,從來不是的。」
  白鶯鶯聽了,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就比如文廟的那位,在明朝是御史,類似於現在的檢察官,還不是檢察長,但後來他當了九卿,類似於當今的部長。
  投降之後,還能混得這麼好,節節高昇,你說,他該不該死?
  明朝有位大官,曾喊出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說的,就是這麼一個道理。」
  「我腦子暈了。」白鶯鶯搖搖頭。
  「這裡是書店,雖然小說書比較多,但你也能看看其他的書。」周澤扭了扭脖子,「反正你也沒其他事兒做。」
  白鶯鶯瞥了一眼周澤,意思是說得像是你有什麼事兒做一樣。
  周澤起身,去衛生間洗了把臉,出來時看見白鶯鶯在給自己茶杯蓄水,白鶯鶯又問道:
  「對了,老闆,那位喊出『國家養士百五十年』的大官之後怎麼樣了?」
  「哦,被皇帝派錦衣衛在左順門前拿棍子狠狠地抽了一頓。」
  周澤醒醒鼻子,
  「然後就沒然後了。」
  「…………」白鶯鶯。
  主僕二人難得文青了一把,聊了聊歷史,聊了聊世界觀;
  當然,這種良好的氛圍並沒有持續多久,因為女屍馬上丟下書拿起手機開始玩起了亡者榮耀。
  不過店裡又來了客人了,是一個中年男子,年紀大概四十多歲,穿著一件黑色的羽絨服,面容有些粗糙,衣服也有些破損,看起來有些憨厚。
  「老闆,能在你這裡貼張告示麼?」男子很謙卑地問周澤。
  「什麼告示?」周澤問道。
  「尋人啟事。」男子很老實地回答道。
  「貼吧。」周澤起身,走到了店門口,看著對方在牆壁上貼告示。
  「沒照片麼?」周澤看見告示上只有文字沒有照片。
  「被抱走時還小咧,才幾個月,沒得照片。」男子搓了搓手,給周澤遞了根煙,「別嫌棄。」
  周澤接過煙,問道:「被拐走的?」
  「不是,被送養了,當時她有一個姐姐了,那會兒不是沒二胎政策嘛,我又罰不起款,又怕丟了工作,只能給別人送養了。
  這些年,我們是日思夜想著她,希望能再見見她,不過這些年我們也沒什麼聯繫,畢竟送給別人養了,別人家只要對她好就行了,我們也不方便去打擾她,對她也不好。」
  「哦。」周澤點點頭。
  「這次,是她弟弟命不好,得了白血病,我只知道十幾年前抱養她的人家住在這塊附近的,所以只能在這裡找找。
  孩子大姐沒匹配成功,現在她弟弟的命只能靠她來救了,我們也正好一家人可以團聚。」
  「弟弟?」周澤皺了皺眉,問道:「她今年多大?」
  「十七了。」
  「她的弟弟多大?」
  「十六。」
  「可憐。」周澤歎息道。
  「是啊,好好的一個年輕孩子怎麼就得了這個病呢,老闆,你幫我多留意一下,我再去前面繼續貼去,我已經聯繫了媒體,明天可能就有採訪。
  估計很快就能找到她咧,到時候我們一家就能團聚咧,她弟弟也能有救咧。」
  中年男子很是憨厚地笑了笑,
  然後走向了前面。
  待得他走遠,身影在夜幕下消失後,
  周澤看了看店門口牆壁上的尋人啟事,輕聲道:
  「可憐。」
  然後,
  周澤伸手,
  把這張剛剛貼上去的告示,直接撕了下來。

第五十九章 半價
  二女兒今年十七歲,小兒子今年十六歲。
  也就是說,那個憨厚的中年男子在把二女兒送走後,馬上就懷著愧疚無比思念無比的哀痛心情,和老婆又生了一個孩子。
  所以,之前所說的超生違規,罰款什麼的,都是假的。
  他就是想要兒子,第一胎生的是女兒,第二胎也是女兒,所以乾脆送人了,然後馬不停蹄地孕育新生命。
  就算是送人了,結果連人家住址都不知道,也沒個聯繫方式,擺明是以後不搭理的意思了。
  很幸運,下一胎是兒子,不然又會送出去三女兒,四女兒……
  現在因為兒子得了白血病,需要找匹配,因為大女兒匹配失敗,他們這才想到:
  哦,我們好像還有一個送人的丫頭咧。
  然後,為了救兒子,他們開始尋找。
  發動媒體,再貼傳單尋人啟事。
  想要感動別人,就先感動自己,人就是這種感性且複雜的存在。
  在女兒被送走的十多年裡,他們或許也曾感到過些許愧疚,但他們並不後悔,如果後悔的話早就開始行動找了,而且剛送走的那幾年,肯定比現在十多年過去了找起來更方便。
  如果你做錯了一件事讓你痛苦,那麼你會在接下來的日子裡,不斷地進行心理暗示,去緩解甚至抹除掉這種痛苦。
  那個中年男子做得很成功,他編織了很多個理由,謊言說了一百遍,他自己也信了。
  他覺得自己還是愛和惦記著二女兒的,他覺得自己當初把她送人是出於無奈,是迫不得已,感天動地,情非得已,如同「趙氏孤兒」那般。
  他們不會去想,那位被他們送人的女兒,現在已經十七歲了;
  她應該已經上高中了,有著自己的人際圈子,有著和同齡人沒有區別的人生;
  甚至她養父母可能根本就沒和她說自己是養女,她覺得養父母就是自己的親生父母。
  她的日子應該很平靜,
  但很快,她將迎來一道晴天霹靂!
  娃兒啊,告訴你一件開心的事情,你親生父母找到了野!
  娃兒啊,告訴你一件激動人心的事情,你之前的父母不是你親生爹媽野!
  娃兒,告訴你一件歡天喜地的事情,你有一個姐姐還有一個弟弟哦!
  娃兒,告訴你一件偉大的事情,你可以救你得病的弟弟啊!
  意不意外?
  驚不驚喜?
  感不感動?
  「老闆,你怎麼了?」白鶯鶯看著周澤站在門口發著呆,問道。
  「有一件事,每次想起來,我都覺得毛骨悚然。」周澤說道。
  「要不要這麼誇張,老闆,你可是連地獄都下去過唉,還有什麼事能把你嚇成這個樣子?」白鶯鶯好奇地看著周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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