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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字堂堂主顯然對張拾來的刀法,有著極度的信心,那三個人中了刀,仍然轉過身來,在極短的時間之中,根本看不出他們中刀,這三個人,必定無一倖免。所以,他連看也不看那三個人一眼,就在那三個人身邊掠過,而他在張拾來一掠向前之際,已把盒子炮抓在手中。
那時,張拾來早已到了龍頭的身後。
一個人,能夠當上哥老會派在金沙江畔的龍頭,不消說,他的一生之中,不知道曾經過多少大風大浪,而在大風大浪之中能夠活下來,保持著他如今至高的地位,自然一定也有他過人的本領──求生的本領。
自他身後傳來的急促的腳步聲,張拾來手中利刃揮動的聲音,已經全然可以令得他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並沒有學那三個保鏢一樣轉身,而是突然之間,右腿向後一踢。
他那一踢的姿態,真是漂亮利落到了極致,踢起的只是小腿,小腿踢出,腳底向上。
(我和白老大異口同聲叫了出來:「好!」)
小腿一踢,插在他靴幫子上的那柄匕首,忽然飛起。
那一定是他畢生功力所聚,千萬次鍛練而成的功夫,匕首一飛了起來,一道晶光,便疾射向後,迎著疾竄過來的張拾來。
匕首上像是長著眼睛,直射張拾來的心口。
張拾來手臂向下一沉,本來揚起,已向前劈出的利刃,跟著向下沉了一沉,一下「鐸」然悠揚響亮的金鐵交鳴之聲過去,匕首斜斜地飛了出去,落進了湍急奔流的江水。
而張拾來手中的利刀,也在這時,帶著長虹一般的晶光,揚了起來。
然而,龍頭所需的,就是那十分之一秒的阻擋,那十分之一秒的時間,已使他能夠一探手,握住了繫在腰際的盒子炮。
如果──如果──他帶著那柄盒子炮,不是繫在腰間,而是一直握在手中的話,那麼他便不需要這十分之一秒。
可是他卻不是那樣,所以需要那十分之一秒的時間,把盒子炮攫在手中。
十分之一秒,對任何人的一生,都微不足道,在正常的情形下,沒有人會去注意十分之一秒。
雖然,在劇烈的爭鬥中,十分之一秒,卻極其重要,代表著勝利或失敗,榮譽或蒙羞。例如一百公尺的短蹌,維持在十秒整的紀錄上相當長一個時期,以致有人認為人的體能,已無法突然破十秒這一極限了。
可是,九秒九的記錄終於出現,就是那十分之一秒,使人知造,人的體能,是可以無窮無盡,沒有止境的發揮。
而在這時,十分之一秒的意義,更是重大,代表了死和生的界限。
龍頭攫槍的動作再快,畢竟也花了他十分之一秒,就在這十分之一秒內,一切該發生的,都已發生了。刀光與血光並閃,龍頭的手,才一攫槍在手,張拾來的刀,已在這十分之一秒內砍倒,血光迸現,龍頭的右臂,齊肩被砍下。
龍頭一定準備一攫槍在手,立即射擊,所以,當他的手臂脫離了肩頭,雖然萬有引力在地面上兩物體之間的作用極小,但是牛頓的普勒定律的公式,還是在起看作用,所以,離開了肩頭的手臂,絕無例外地向著地面跌落下來。
然而,在手臂還末跌落在鵝卵石上時,手指還是扳下了槍機,一梭子彈,進射而出。
於是,看到的景象,真是奇詭莫名,一條斷臂,斷口處噴著血,手中扳著槍,手指居然彎曲,觸動了機槍,子彈呼嘯而出,槍口冒著火苗,這已經夠令人吃驚了,再加上牛頓第三運動定律的作用:作用等於反作用,不論是什麼槍械,在發射的時候,都有一定的反挫力。
若是手臂還留在肩頭上聯絡著,人體的肌肉所產生的力量,可以抵銷這種反挫力,可是這時,手臂卻已經離開了人體。
再由於手臂離開人體之後,重力作用,已使得槍口向下,射出的子彈,全落在鵝卵石上,而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在同一直線之上,所以,斷臂在反挫力的作用之下,一下又一下,向上跳著,堅決不肯落到地上。
雖然只是那極短的時間,可是真正是詭異絕倫,令人汗毛直豎。
在斷臂詭異而固執地還在空中跳動的第一下開始,張拾來手中的刀,已向橫一伸,利刃的刃口,無聲無息自龍頭的右臂之下,切了進去,其順利的程度,一如一柄燒紅了的刀,切進一塊生油之中。
也就在第一下斷臂所射出的槍響的同時,也就是利刃切進了沒有任何阻擋的龍頭的右脅的同時,又有一下額外的槍響,一顆子彈,自子字堂堂主手中射出,射向張拾來。
當子字堂堂主掠過那三個已死的保鏢,握槍在手,準備發射之際,就可以知道他射擊的目標是張拾來了。若是為了萬無一失起見,他其實可以利用盒子飽上的「快機」,一下子把一梭二十發子彈一起射出去。
可是,他的密謀,經過不知多少次反覆思索,一發動,發生的事,一切最微末的細節,都經他事先千百遍思考。
他知道,當張拾來逼近龍頭,龍頭會反腳踢出匕首,他也知道,張拾來必能擋開那柄匕首,他更知道,在那十分之一秒的時間之中,龍頭會攫槍在手,張拾來的一刀,就必然攻擊龍頭的右臂。
他甚至算定了,龍頭的右臂雖斷,還是能使槍機觸動,子彈飛射。
正由於他計劃如此精密,所以,他才決定,在第一下槍響之後,他只射出一枚子彈──這樣,自他手上發出的槍響,就夾雜在接之而來的一連串槍聲中,不會為張拾來所覺察,真要殺人的話,一顆子彈,已經足夠了。
反而,如果他射出一梭子彈,額外的槍聲,會引起張拾來的注意。反倒命行動如鬼魅一般的張拾來,有了趨避的機會。
這一切,他都經過那個密之極的籌劃和計算。當事情一開始,一切正如他所料的絲毫無差,他認為自己的計劃,已經成功了。
可是,子字堂堂主,卻犯了一個錯誤,錯誤由於他缺乏常識而形成。他顧忌到了自己手上所發出的槍響會引起張拾來的注意,卻不知道,盒子炮子彈,在槍管來復線的作用之下,自槍口射出之後,前進的速度,遠遠超過了聲音傳播的在攝氏零度的氣溫下,在空氣中行進的每秒鐘三三一點三六公尺的速度,就算這時的氣溫,在攝氏零度以上,每秒鐘再加上每度零點六米的速度,槍聲還是及不上子彈前進的速度。
若是他知道這一點,他就會不去考慮槍聲──張拾來要在中彈之後,才能聽到他手上所發出的槍聲。
而如果他不考慮發自他手中的槍聲會引起張拾來的注意,他一定不會只射出一顆於彈,而會利用槍上的快射設備,把一梭二十顆子彈,一起發射出去。
如果是那樣的話,一切結果,自然大不相同。